分公司分攤所得稅會計處理
1、總公司與分公司的所得稅按照稅收法規,跨地區經營(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場所,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
"就地預繳"是指總機構、分支機構應分月或分季分別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
2、不是跨地區經營,不執行"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也不在分支機構(稅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所在地繳納.
3、稅款預繳,應根據當期實際利潤額,按法規定的預繳分攤方法計算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企業所得稅預繳額,分別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預繳。
在規定期限內按實際利潤額預繳有困難的,經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認可,可以按照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1/12或1/4,由總機構、分支機構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
4、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期預繳的企業所得稅,50%在各分支機構間分攤預繳,50%由總機構預繳。
(1)分公司分攤所得稅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計算涉及到的公式如下:
1、總公司分攤稅款=匯總納稅企業當期應納所得稅額×50%
2、所有分公司分攤稅款總額=匯總納稅企業當期應納所得稅額×50%
3、某分公司分攤稅款=所有分公司分攤稅款總額×該分公司分攤比例
總公司應按照上年度分公司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公司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級及以下分公司,其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統一計入二級分公司;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
Ⅱ 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及賬務處理問題
總分機構季度匯總繳納所得稅20萬 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按50%各分攤到10萬 那總機構的賬務處理只要計算所得稅10萬么
借:所得稅費用 10 貸:應交所得稅 10
還是借:所得稅費用 20
貸:應交所得稅 10
其他應收款--分公司 10
Ⅲ 關於非獨立核算分公司分攤所得稅的問題
是啊,就是這么定的。我花了幾小時看了這個文件,都找不出有另外的處理方式。這事應該向稅務部門反映,我認為只有一個分公司的就該按分公司的銷售收入(或其他因素)占總公司的比例來確定好點。
Ⅳ 跨區分支機構所得稅會計分錄問題
三月份先計提所得稅做分錄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00
四月份上交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00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100
Ⅳ 分公司分配企業所得稅如何會計處理
總公司
借:其他應收款(分公司負擔的部分)
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總公司應負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分公司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貸:其他應付款(總公司代繳的部分)
Ⅵ 總分機構所得稅匯總繳納後,分支機構賬務如何處理
借:所得稅費用
100
貸:
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100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Ⅶ 如何進行分公司財務核算
分公司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會計個體建賬核算。總公司給分公司的款項一般在公司的往來賬上反映,如「其他應付款--總公司」等。
所得稅的繳納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辦法,
二級分支機構及其下屬機構均由二級分支機構集中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
三級及以下分支機構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其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統一計入二級分支機構。
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應分期預繳的企業所得稅,50%在各分支機構間分攤預繳,50%由總機構預繳。
總機構預繳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庫,25%預繳入中央國庫,按照財預[2008]10號文件的有關規定進行分配。各分支機構應在每月或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就其分攤的所得稅額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預繳。
Ⅷ 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與其賬面差異怎麼處理
分公司要按分攤的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差額由總公司申報交納。分公司多計提的沖回去就行。
Ⅸ 分配應交的所得稅會計分錄怎麼做
計提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Ⅹ 分支機構交納完企業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先說所得稅的提法:
季度:只算不提,預交,按賬面利潤25%
年度:匯總提取,按25%,12月應交=全年應交-預交
提取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
注意:提取所得稅雖然以「本年利潤」為基礎,但會計分錄與「本年利潤」無關,這一點你錯了
年末,將「本年利潤」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所得稅」科目年末通過「利潤分配」進行分配
借:利潤分配——計提所得稅
貸:所得稅
「利潤分配——計提所得稅」最後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借: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計提所得稅」
由於不敢確定你實際應交多少所得稅,(建議你重新算一遍)因此下面不列數字,只說明應做的分錄:
沖減2010年多提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紅字
貸: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
紅字
到2011年末,提完2011年所得稅後,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不再對此提取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