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公司計提城建稅會計分錄
⑴ 計提本月應繳城建稅會計分錄是怎樣的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計稅依據徵收的一種稅。稅率因納稅人所在地不同從1%—7%不等。納稅人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並分別與三項稅同時繳納。
二、城建稅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交增值稅+應交消費稅+應交營業稅)*適用稅率
三、應繳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1)月末計提應交城建稅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用銀行存款上交城建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⑵ 計提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交納時的會計分錄謝謝大家
計提時:借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城建稅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教育費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
其他應交款-教育費
其他應交款-地方教育費附加
繳納時
借:應交稅金-城建稅
其他應交款-教育費
其他應交款-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⑶ 計提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拓展資料:
1,城市維護建設稅(簡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與其他稅種不同,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或稅基,而是以增值稅、消費稅「二稅」實際繳納的稅額之和為計稅依據,隨「二稅」同時附征,本質上屬於一種附加稅。
3,教育費附加是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同級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同級財政部門監督管理,專門用於發展地方教育事業的預算外資金。
⑷ 計提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交納時的會計分錄
稅費一般是計提在先,繳納在後。如果先做繳納憑證,後補提稅費也是可以的
⑸ 繳納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計提: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繳納:
借: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5)貿易公司計提城建稅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處理分錄
1、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
2、本科目可按「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進行明細核算。
3、所得稅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確定的當期應交所得稅,借記本科目(當期所得稅費用),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
②資產負債表日,根據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餘額大於「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余額的差額,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遞延所得稅費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科目;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餘額小於「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⑹ 請問城建稅等會計分錄怎麼做
計算公式為: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增值稅+應交消費稅+應交營業稅)×規定稅率 在會計核算時,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
交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時
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記:銀行存款
(6)貿易公司計提城建稅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城市維護建設稅納稅環節確定在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環節上,從商品生產到消費流轉過程中只要發生增值稅、消費稅的當中一種稅的納稅行為,就要以這種稅為依據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公式: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分別規定為:市區7%,縣城和鎮5%,鄉村1%。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
⑺ 計提城建稅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公式(增值稅應交+消費稅應交+營業稅應交)*固定稅率(7%
5%服從當地稅務機關要求)=城建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
⑻ 計提城建稅會計分錄怎麼做
根據當期的增值稅,計算出來繳納或者計提的城建稅的金額借記稅金及附加城建稅,待系應交稅費城建稅。
⑼ 公司所交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會計分錄應該怎麼做
要先計提借:營業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然後交稅的時候借:應交稅費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貸:銀行存款.求高人指教
⑽ 計提附加稅會計分錄怎麼做
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記錄在轉賬憑證中,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
營業稅金及附加:反映企業經營主要業務應負擔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的用法: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收到的返還的消費稅、營業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由於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核算方法與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長期應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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