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ipo退款會計處理
根據新會計准則第二號第九條規定,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受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潤價值的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於投資時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潤價值的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故
A公司--投資人: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於投資時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潤價值的份額部分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B 公司凈資產的帳面價值*A公司所佔的份額,即1.3*57萬股)
貸:銀行存款 57
貸:營業外收入 (差額部分) 0.3*57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受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潤價值的份額的
借:長期股權投資 57
貸:銀行存款 57
B 公司--被投資方
借:銀行存款 57
貸:實收資本(股本) 57
你們公司應該屬於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於投資時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潤價值的份額部分這種情況。
2. 上市公司對賬務處理有何要求
1.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該財務處理程序適用於規模較小、經濟業務量較少的單位)、
2.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該財務處理程序適用於規模較大、經濟業務較多的單位)、
3.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它適用於經濟業務較多)的單位三種。(科目匯總表也稱為記賬憑證匯總表)
各賬務處理程序的區別主要在於登記總分類賬的程序和方法不同。
上市公司的賬務處理程序,無非是以上幾種。但是根據其賬務處理特點來分析,上市公司一般都會選擇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和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主要還是根據企業的實際需求來做。
3. 上市公司的募集到的現金如果會計處理
如果上市前後均是股份有限公司,其會計處理一樣:
假設取得200萬股權融資,發行的股份為50萬股,每股4元,發行費用忽略不計:
借:銀行存款 200萬元
貸:股本 50萬元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50 萬元
如果上市前融資時是有限責任公司,只需將上述分錄的「股本」,改為「實收資本」即可。
4. 上市後的會計處理
分錄是沒錯的。資產欄目下增加銀行存款,發行溢價部分計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如果考慮實務的話,發行過程中還會有發行費用,發行費用要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不要看樓上的答案,那個是不對的……
5. IPO中的會計問題有哪些
IPO會計問題匯總:
股份公司設立方式:發起設立—標准發起設立、部分改制、整體改制、合並改制整體變更—有限公司依法整體變更股份公司募集設立—公開募集設立。
股份公司設立過程中相關財務會計問題
1、股份公司設立方式
發起設立—標准發起設立、部分改制、整體改制、合並改制整體變更—有限公司依法整體變更股份公司募集設立—公開募集設立
2、以凈資產出資的資產評估與調賬調整
新《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原非公司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並由驗資機構進行驗資。
3、凈資產折股依據,是按照賬面凈資產折股,還是按照經評估確認的凈資產折股。未明確規定,但為使業績能夠連續計算,應當按賬面凈資產值折股。
4、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在變更時能否增加新股東或原股東同時追加出資。整體變更僅僅是公司形態的變化,因此除國務院批准採取募集方式外,在變更時不能增加新股東,但可在變更前進行增資或股權轉讓。
5、發起人股權出資問題
發起人股權出資及其條件:一是用以出資的股權不存在權利瑕疵及潛在糾紛;二是發起人之出資股權應當是可以控制的、且作為出資的股權所對應的業務應當與所組建公司的業務基本一致;三是應當辦理股權過戶手續;四是發起人以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權作為出資,同時需要遵守公司法中關於轉讓股權的規定,如需要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且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五是一般應是控股股權。
6、資產產權的過戶手續時間
原規定股東出資後6個月內需要辦理資產權屬的過戶手續,新《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規定應當在出資時就辦妥過戶手續。
7、財務重組行為及其他行為不能影響業績連續計算
判斷發行人持續盈利的前提條件:一是主要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化,二是管理層沒有發生重大變化(財務總監頻繁變換是否影響發行?),三是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改變。因此,在IPO架構規劃中應當考慮業績的連續計算問題。
8、凈資產折股涉稅事項:區別個人股東與法人股東就留存收益是否征稅。
9、特殊情況下的IPO:IPO+換股合並
整體上市的方式:
IPO+換股合並:TCL集團、上港集團(全流通下)、濰坊動力、中國鋁業
定向增發+收購集團資產:鞍鋼新軋(全流通下)
非公開發行+收購集團資產:滬東重機(全流通下)
定向增發+非公開發行+收購集團資產:武鋼股份、深能源
主要會計問題:存續公司模擬財務報表的編制及模擬盈利預測編制。
10、股本及股權設計問題:全流通下股權更趨向於集中。
賬外經營收入(成本、費用)及其處理
■動機:出於少交稅收為主要目的。
■中介機構承擔的風險:一是面臨地方證監局輔導檢查,二是發審委若發現申報財務會計材料存在重大疑問,可指定另一家證券資格所進行專項復核,三是因發行人內部利益紛爭知情人檢舉揭發。因此可能會導致審計失敗,嚴重影響事務所聲譽及發展。
■處理:建議納入賬內核算,但需要進行大量的賬務規范以及補交稅金,或推遲申報材料。若不納入賬內核算,財務指標與同行業相比較明顯不合理,在申報材料時無法對審核人員提供合理的解釋。
IPO中除會計核算外的違規事項及其處理
主要違規情形:
■股東人數超過200人
情形:部分擬上市企業採取職工入股,股東人數往往超過200人,一是財務賬面直接體現股東人數超過200人,另一種方式是採取「一拖多」,由有一人(或信託投資公司等)代多人持有股份。
處理:勸退(難度較大)、轉入擬作為發起人的公司、對「一拖多」賬戶在申報時不反映(潛在風險較大)。
■違規集資及拆借資金
情形:存在向職工或社會單位進行集資,並支付相應的集資利息。
處理:在審計時,需要視重要程度(如金額)將該事項在申報財務報表中剝離調整。
■擬上市企業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等保險費用
情形:企業未為員工辦理「五險一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處理:應當補辦並計提相關成本費用,否則屬於違反相關法規行為,發行上市存在障礙。
■違規資金佔用及擔保
民營企業普遍存在實際控制人的個人資產與所屬公司法人財產權不清的問題,以及存在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對外擔保,若存在上述問題,將形成較大的審核風險。
關聯方資金佔用的形式(包括已上市公司):
一是期間佔用、年末歸還現象比較突出;二是通過虛構交易事項、交易價格非公允、貨款長期拖延結算或無法結算等非正常的經營性佔用;三是利用集團公司的財務公司;四是通過中間環節以委託貸款的形式間接向大股東提供資金是近年來出現的一種新的資金佔用方法;五是委託實施項目;六是資金體外運營,利用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並且貼現等方式取得資金,體外運營,為大股東及其關聯方長期佔用資金提供便利條件;七是「存一貸一」;八是以投資方式變相佔用。
處理:對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不究歷史,只要申報最近期不存在違規資金佔用即可。
違規擔保主要情形: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處理:對違規擔保,發行前必須解決。
6. 公司上市對帳務處理的要求
按會計基本規定做啊,日清月結,每天把日常憑證做了還那來60多個科目
7. 目前借殼上市的會計處理方法有哪幾種
目前借殼上市的會計處理方法在改變一些基本前提後,基本可分為:權益結合法、購買法、反向購買法、權益交易法四種。
權益結合法:
類似於買殼上市。即欲上市企業與上市企業同屬一個控股股東的情況下,將欲上市企業資產注入上市企業中實現企業合並。這一過程中,兩家企業合並前後的凈資產並無發生具體變化,同時也不影響企業未來所獲得的利潤以及商譽。
購買法:
也稱為購受法。在反向購買法沒出現之前,購買法是企業合並最常用的方式。通過現金或資產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即發生資產交易行為。收購方在獲得被收購企業的資產項目的同時,亦需承擔該企業的所有負債行為。購買法即是將商譽確定為收購方通過現金或資產作為收購企業的成本減去被收購企業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的會計處理方法。
反向購買法:
非同一控制的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通過發行權益性證券的方式出讓步公司的生產經營權,非上市公司通過購買上市公司發行的證券獲得該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進而通過資產置換的方式實現非上市公司間接上市的目的。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母公司依舊為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作為子公司存在。但實際從會計的角度來看,非上市公司才是購買方,擁有實際對兩家公司的控制權力。
權益交易法:
由於權益交易與權益結合都是將合並價差計入資本公積,因結很多人認為二者是同一意義,但其實在會計處理上,二者還是有很大差異的。事實上,權益交易是指企業集團內部不涉及其他內容的權益之間的交易,權益交易不損害公司的利益。權益性交易法是以權益性交易原則在借凈殼上市交易中的具體應用。其體現形式可分為兩種,一是企業作為一個整體與股東之間的權益交易,二是股東之間互相進行的權益交易。
8. 擬上市企業IPO過程中財務規范中對存貨及債權債務中賬實不符的如何處理
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經上海市政府批准設立,歸屬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監管,遵循中國證監會對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的統一要求,是上海市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的重要環節。
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轉讓系統自2012年2月15日開業以來,取得了令人矚目的優異業績。但由於中小微企業數量眾多,而目前資本市場容量有限,與投資者廣泛和多元的投資需求不相適應。在此背景下,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推出了中小企業股權報價系統,為更多的企業提供對接資本市場的機會,成為企業與金融機構、投資者信息互通的橋梁。
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現已形成「一市兩板」的新格局:在一個市場——上海股權託管交易市場,構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系統(「轉讓系統」、「E板」)、中小企業股權報價系統(「報價系統」、「Q板」)兩個板,為不同類型、不同狀態、不同階段的企業提供對接資本市場的機會及相適的資本市場服務。
報價系統以系統平台為載體,為掛牌企業提供包括掛牌、信息披露、股權融資、債權融資、收購兼並、人員培訓、專業指導、企業展示、品牌宣傳等多元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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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關於公司上市時審計費用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
一. 適用范圍
1.根據證監會規定,可以直接從股票發行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中扣減的發行費用包括:
(1)在IPO申報階段發生的費用(過會前),包括保薦費、審計費、律師費、評估費、材料製作費等;
(2)發行申請獲中國證監會核准後(過會後),在股票發行階段發生的與新股發行直接相關的費用,包括招股說明書印刷費、承銷費、上網發行費募集資金驗資費、新發行股份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初始登記費等。
2.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必須發生的法定性質的費用,以及與新股發行無直接關聯的費用支出,例如廣告費、路演費、財經公關費、上市酒會費等,應當於費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能從發行溢價中扣減。
二.會計處理:
在IPO申請尚未獲得證監會核准前已發生的、根據規定可於IPO發行時從股票發行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中扣減的發行費用,可以視IPO進展情況,暫在「其他流動資產」(如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項目中掛賬,但應當關注該等資產是否發生減值情況,如果企業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無法實現IPO,或者公司已經放棄或推遲IPO計劃,或者IPO申請未能獲得監管機構核準定的,應當將掛賬的發行費用立即轉入當期損益處理。
①股票發行前,費用發生時
借:預付賬款(或其它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②股票發行後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貸:預付賬款(或其他應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