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公司交的承包個稅會計分錄
㈠ 建築安裝分包單位應交個人所得稅嗎應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1、應該繳納。
2、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個稅(代交)
你在計算分包收入時應包括已扣繳的個稅,待分配時,再代扣個稅:
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個稅
㈡ 建築業的個人所得稅怎麼做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㈢ 建築工程繳納了個人所得稅怎麼做憑證
企業持外管證經營只能扣企業所得稅,浙江稅務局扣個人所得稅是不對的,你只能交的稅計入工程成本,抵減應納稅所得額。
0.4%就應該是一個收益率乘以個人所得稅率的綜合徵收比例,稅務局除了收取企業的所得稅。對建築工程企業,的確就是一個代征稅的比例,納稅人應為項目承包人,而項目承包人實際究竟所得多少,只有採取測算一個比例。所以,定額個稅部分屬於承包者個人承擔的0.4%只是一個計征比例,還針對項目承包人徵收個人所得稅。建築行業的個人所得稅,從稅制上說,應該按照實際所得征稅,但由於目前准確核算所得存在障礙,實際工作中,稅務機關一般採取隋征的方式征稅,即按照工程收入的1%-2%隋征個人所得稅。
如果你公司是以外包形式進行安裝,則這部分個稅應該是代扣的「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應通過「其他應收款」收回;如果沒有外包,則應該是對公司自然人股東代扣「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也先掛「其他應收款」,待實際分紅時扣回。
㈤ 建安收入中的應繳的個人所得稅應該記入什麼科目
1、建安收入中的應繳的個人所得稅應該記入應交稅費科目。
2、繳納時的具體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㈥ 我公司是建築企業,在異地繳1%個人所得稅(企事業承包承租經營),0.2%的企業所得稅回來怎麼做分錄
可以計入:借:所得稅費用 0.2%
其他應付款——個人所得稅 1%
貸: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
應交稅金——個稅
就可以
㈦ 如何做建築業附征1%的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通常情況下,對建築業附征1%個人所得稅,主要是對個人承包工程項目的行為附征個人所得稅,因此,繳納建築業附征1%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是工程項目承包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對企事業單位實行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取得所得征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79號文件規定:承包、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是按合同(協議)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適用5%—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建築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6]127號 )第六條「從事建築安裝業的單位和個人應設置會計帳簿,健全財務制度,准確、完整地進行會計核算。
對未設立會計帳簿,或者不能准確、完整地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和個人,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其工程規模、工程承包合同(協議)價款和工程完工進度等情況,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據以征稅。」
(7)建築公司交的承包個稅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應交個人所得稅的會計核算:
一、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體制改革得稅的會計核算
實行查賬核實徵收的個體工商戶,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通過「所得稅」和「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等賬戶核算。在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時,借記「所得稅」科目,
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實際上繳入庫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年終將所得稅科目轉入「本年利潤」。
二、代扣代繳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核算
按照《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的規定,扣繳義務人在代扣稅款時,必須向納稅人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
對工資、薪金、利息、股息、紅利等,因納稅人人數眾多,不便一一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時,經稅務機關同意,可不開具,但應通一定形式告知納稅人已扣稅款。
扣繳義務人應設立代扣代繳稅收賬簿,正確反映個人所得稅的扣繳情況,並如實填寫《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及其他有關資料。根據以上辦法,扣繳義務人須設立專門會計科目對扣繳的個人所得稅進行核算。
支付工資、薪金(包括資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等)的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應通過「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或「應交稅金——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
在提取應付工資、薪金的同時,提取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記入「應付工資」科目的借方和「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的貸方稅款實際代繳入庫時,記入「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的借方和「銀行存款」科目的貸方。
㈧ 我公司是建築企業,在異地繳個人所得稅(企事業承包承租經營)回來怎麼做分錄
這個個人所得稅屬於項目承包人繳納的:
借:其他應收款-項目承包人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8)建築公司交的承包個稅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其他應收款」賬戶用於核算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在「其他應收款」賬戶下,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分類,並按不同的債務人設置明細賬。
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賠付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經批准作為壞賬的其他應收款,借記「壞賬准備」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已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損失,如果以後又收回,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壞賬准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其他應收款科目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分類,並按不同的債務人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其他應收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