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消防用水會計科目
如果是公維金出的錢,當然是記在公維金支出了,如果是物業公司自己掏錢買,那就記營業費用了。
Ⅱ 工程施工樓里消防水用材料走什麼會計科目
工程施工樓里消防水用材料計入「製造費用」會計科目。
會計分錄:
借:製造費用
貸:原材料
Ⅲ 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屬於哪個會計科目
1、房租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都屬於管理費用(或營業費用)的核算范圍。
(1)如果是單位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房租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全部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2)如果是單位銷售營業部門發生的房租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全部計入「營業費用」科目。
2、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等。其具體內容包括:
(1)利息支出,指企業短期借款利息、長期借款利息、應付票據利息、票據貼現利息、應付債券利息、長期應付引進國外設備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資本化的利息外)減去銀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後的凈額。
(2)匯兌損失,指企業因向銀行結售或購入
外匯
而產生的銀行買入、賣出價與記賬所採用的匯率之間的差額,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終了,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期末余額,按照期末規定匯率摺合的記賬人民幣金額與原賬面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等。
(3)相關的手續費,指發生債券所需支付的手續費(需資本化的手續費除外)、開出匯票的銀行手續費、調劑外匯手續費等,但不包括發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續費等。
(4)其他財務費用,如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融資租賃費用等。
Ⅳ 物業公司買的滅火器做什麼會計科目
可以入在「管理費用-警衛消防費」科目。
Ⅳ 物業公司常用會計科目及會計分錄
常用的物業會計分錄有
一、常用的會計科目:
(一)預收帳款
1.本科目核算企業按合同規定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如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衛生清潔、公用設施的維修保養和保安、綠化等預收的公共性服務費等。
2.企業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 借記「銀行存款」 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入實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有關單位和個人補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作相反會計分錄。
預收賬款情況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將預收的款項直接記入「應收賬款」科目的貸方,不設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有關單位和個人設置明細帳。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 反映企業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應由有關單位和個人補付的款項。
(二)代收款項
1.本科目核算企業因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等應付給有關單位的款項,如代收的水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
企業受物業產權人委託代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收到代收的各種款項時, 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記本科目;交給有關單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辦手續費等服務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科目。
3.本科目應按代收代交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
4.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項。
(三)其他應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入住時或入住後准備進行裝修時,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裝修而發生的毀損修復、安全等方面費用的保證金等。
2.發生的各種應付、 暫收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應按債權人或應付、 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4.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
(四)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業接受委託管理的房屋共用部分、 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2.企業收到代管基金時, 借記「銀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收到銀行計息通知,屬於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因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等應付給有關單位的款項,如代收的水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
2.企業取得的各項收入,應按下列原則確認: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3.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公眾代辦性服務以及特約服務而取得的物業管理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物業經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進行轉賬,借記「代管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經營收入的種類設置明細賬,如「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物業大修收入」等,其中「物業管理收入」,企業可以根據實際管理需要,按照物業管理收入的組成內容(如來源渠道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5.期末, 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五)經營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業物業管理、 物業經營、物業大修等應結轉的經營成本。
企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在經營中發生的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費用等間接費用,記入「管理費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公眾代辦性服務及特約服務所發生的直接費用,直接記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材料」、「應付賬款」等科目。
企業經營物業應付給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租賃費、承包費等,直接記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代管基金」或」應付賬款」科目。
月份終了,企業應及時結轉已完物業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物業工程」科目。
3.本科目的明細核算應與經營收入的明細核算相對應。
4.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六)物業工程
1.本科目核算企業承接物業工程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企業對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更新、改造工程發生的各項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材料」等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進行轉帳,借記「代管基金」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物業大修收入
」科目;結轉已完物業工程成本,借記「經營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對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材料」等有關科目,工程完工結轉成本,借記「遞延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工程項目設置明細帳。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在建工程的實際成本。
5.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增設相應的科目。
(七)經營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業在物業管理(主營業務)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勞務而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修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務費收入、公眾代辦性服務費收入和特約服務收入。
物業經營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共用設施收入。
物業大修收入是指企業接受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委託,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2.企業取得的各項收入,應按下列原則確認: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3.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公眾代辦性服務以及特約服務而取得的物業管理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帳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物業經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進行轉帳,借記「代管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經營收入的種類設置明細帳,如「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物業大修收入」等,其中「物業管理收入」,企業可以根據實際管理需要,按照物業管理收入的組成內容(如來源渠道等)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5.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Ⅵ 物業公司涉及的會計科目有哪些
物業公司的會計處理
第一章 經營收入核算管理規定
1 經營收入的范圍經營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物業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所取得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1.1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修收入。
1.1.1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務收入、公眾**性服務收入和特約服務收入。企業收取使用權房(如老公房)的租金也計入物業管理收入,並設置明細科目核算。
1.1.2物業經營收入是指企業除物業管理及服務以外的其他經營性收入。如企業經營自己擁有產權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收入、前期費收入等。
1.1.3物業大修收入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委託,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1.2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企業代為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收入,如代為房屋出租取得的收入;代為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共用設施取得的收入;還包括房屋中介代理收入、材料物資銷售收入、廢品回收收入、商業經營收入及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等。
1.2.1商業用房經營收入是指企業利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商業用房,從事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開辦健身房、歌舞廳、美容美發屋、商店、飲食店等經營收入。
2 經營收入的確認及其時間
2.1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為經營收入的實現。當年度經營收入必須計入當年度損益,不得提前或延後。 以下內容需要回復才能看到
2.2物業大修收入應當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可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或者在收到合同規定的價款之日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3 經營收入會計科目處理
3.1 因物業管理、物業經營、物業大修等業務取得的經營收入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其他如材料物資銷售等屬於其他業務收入范圍的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以上科目必須按收入類別和項目管理處分別設置並進行明細核算。
3.2 企業利用業主委員會的場地收取停車使用費,所取得的收入計入「其他應付款——***場地停車費代收」科目貸方,並全額計提和交納營業稅及附加稅費。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支付業主委員會收益或各種應承擔的管理費用(按協議規定列支)時,計入「其他應付款——***場地停車費代收」科目借方;物業公司自身獲得的收益,即「其他應付款—***場地停車費代收」科目的貸方余額,借記並轉入「其他業務收入」。各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按項目管理處和費用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核算。
第二章 成本費用核算管理規定
1 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應遵循收入成本配比原則,按照物業管理、物業經營、物業大修等不同業務項目分別歸集各自成本費用,成本核算方法一旦確定,至少在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任意改變。
2 成本劃分原則為了正確核算成本,須分清以下成本費用界限:
2.1生產經營成本和非生產經營成本的界限只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消耗才能計入生產經營成本。生產經營成本主要包括:直接從事物業管理等經營活動的人員工資、獎金和按規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經費;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及保養費;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耗用的水電費;直接從事物業管理等經營活動人員的勞動保護費;綠化費、保潔費、保安費;直接用於物業管理等經營活動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等等。非生產經營活動消耗,如投資活動,籌資活動;非生常損失消耗,如災害盜竊損失、違約金、滯納金等賠償支出、資產減值損失等,均不能計入生產經營成本。
2.2 生產經營成本與期間費用的界限凡與企業直接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經營管理性支出均計入期間費用。如:為組織管理企業而發生的行政性管理支出等。
2.3 不同會計期間的成本費用界限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確定當期的成本費用,正確核算「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會計期末未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待攤費用」及「預提費用」,均應計入當年度損益。
2.4 不同核算單位的費用界限根據管理需要,按照管理處核算成本費用。管理處發生的成本費用,直接計入該管理處成本。
3 成本核算及科目設置 3.1按不同管理處設置「主營業務成本」明細賬,計算並歸集主營業務成本。
3.2主營業務成本下按物業管理過程中不同的核算對象,設置「物業管理成本」、「物業經營成本」、「物業大修成本」,並在明細科目下按成本類別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3.3 物業管理成本的核算
3.3.1自營方式管理成本的核算。採用自營方式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的,可將發生的各項直接費用按成本類別計入「主營業務成本—物業管理成本」。
3.3.2出包方式管理成本的核算。對部分採取出包方式進行的公共性服務,如綠化、保潔等,一般按照簽訂的承包合同付款,成本即為合同的結算款,並按成本類別計入「主營業務成本—物業管理成本」。
3.4 物業經營成本的核算物業管理企業經營由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等物業應付給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租賃費、承包費等計入「主營業務成本—物業經營成本」。直接為以上經營項目發生的人工工資、獎金和按規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經費、勞動保護費;材料費、水電費等也計入「主營業務成本—物業經營成本」。
3.5物業大修成本的核算物業大修成本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更新改造任務實際發生的工程支出。
3.6其他業務支出的核算其他業務支出是指企業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有關成本和費用支出。企業支付的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其他業務支出。
3.7期間費用的核算企業籌建期間所發生的開辦費,在企業尚未實現收入之前計入「長期待攤費用」,不計入當期損益。在實現收入後,開辦費一次計入當期損益。屬於籌建期以後至企業實現收入前發生的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企業實現收入以後,即正常經營期間發生的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期間費用核算的科目設置按照《****集團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辦公費、通訊費、業務招待費、業務宣傳費、差旅費統一在期間費用下按照部門類別進行核算。
第三章 物業工程的核算
1 物業工程的內容物業工程,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的房屋共同部位、共同設施設備大修、更新改造及由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等工程。物業工程按其實施方式的不同一般分為兩種:自營方式,指物業管理企業自行組織施工;出包方式,指物業管理企業委託外單位承包工程。
2 物業工程的核算應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設置明細科目「物業工程」,用於歸集物業工程所發生的各項支出。該科目借方登記物業工程發生的各項支出;貸方登記已完物業工程成本的結轉數;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在建工程的實際成本。本科目應按工程項目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核算。
2.1自營工程的核算。企業自行組織施工時,本科目借方核算物業工程施工中發生各項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工程物資、機械使用費等。上述費用在發生時確定由某個工程項目負擔,則直接計入該項目成本;若涉及多個工程項目,應增設相應科目歸集有關費用支出,再按一定標准分配計入各有關項目。
2.2 出包工程的核算。委託外單位承包工程時,將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工程價款,計入「在建工程——物業工程——**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3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的核算。
2.3.1企業承接的房屋共同部位、共同設施設備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其工程決算價款,須經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若該工程價款由維修基金列支,則根據分攤表進行轉賬結算;若該工程不由維修基金列支,則根據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簽證進行價款結算。
2.3.2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的會計科目處理:借記「銀行存款」或「長期應付款—代管基金」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物業大修收入」科目;同時結轉已完物業工程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物業大修成本」,貸記「在建工程—物業工程—**工程」科目。
第四章 維修基金的核算
1 科目設置應在「專項應付款」下設置明細科目「代管基金」,用於核算企業接受委託管理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2 維修基金的核算
2.1收到維修基金的核算收到維修基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專項應付款—代管基金—本金」。
2.2維修基金利息核算企業收到銀行計息通知單,屬於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專項應付款—代管基金—利息收入」。
2.3維修基金收益核算物業企業有償使用產權屬全體業主共有的商業用房和共用設施設備,應支付的有關費用,如租賃費、承包費、有償使用費等,作為維修基金的收益,計入「專項應付款—代管基金」的貸方。
2.4維修基金使用核算由本企業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任務的項目,實際發生的工程支出,通過「物業工程」科目核算,核算方法同第四章
2.5由外單位承接大修任務的,工程完工後,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與承接單位進行結算,並根據維修基金分攤表進行分配轉賬,借記「專項應付款—代管基金」,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第五章 代收款項的核算
企業應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設置明細科目「代收款項」,用於核算企業代收代付款項,如代收的電表初裝費、有線電視初裝費等。企業受物業產權人委託代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應按代收代交費用種類設置明細並按往來單位進行核算。
Ⅶ 物業公司收的水電費怎麼做賬務處理
知識分享:
納稅人和負稅人是兩個相似的概念,納稅人和負稅人的區別是什麼?
一、納稅人是稅法上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納稅人的規定解決了對誰征稅,或者誰應該交稅的問題,納稅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負稅人是最終負擔國家徵收的稅款的單位和個人。
三、納稅人和負稅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有的稅種,稅收由納稅人自己負擔,納稅人本身就是負稅人,如各種所得稅一般是屬於這種情況,但是有時納稅人和負稅人是不一致的,如增值稅等。企業可通過提高商品價格把自己交納的稅收,加在商品售價中,轉嫁給消費者負擔,這樣消費者就成了負稅人。
Ⅷ 求物業公司常用會計科目及會計分錄
常用的物業會計分錄有
一、常用的會計科目:
(一)預收帳款
1.本科目核算企業按合同規定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如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衛生清潔、公用設施的維修保養和保安、綠化等預收的公共性服務費等。
2.企業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 借記「銀行存款」 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入實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有關單位和個人補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作相反會計分錄。
預收賬款情況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將預收的款項直接記入「應收賬款」科目的貸方,不設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有關單位和個人設置明細帳。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 反映企業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應由有關單位和個人補付的款項。
(二)代收款項
1.本科目核算企業因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等應付給有關單位的款項,如代收的水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
企業受物業產權人委託代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收到代收的各種款項時, 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記本科目;交給有關單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辦手續費等服務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科目。
3.本科目應按代收代交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
4.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項。
(三)其他應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入住時或入住後准備進行裝修時,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裝修而發生的毀損修復、安全等方面費用的保證金等。
2.發生的各種應付、 暫收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應按債權人或應付、 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4.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
(四)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業接受委託管理的房屋共用部分、 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2.企業收到代管基金時, 借記「銀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收到銀行計息通知,屬於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因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等應付給有關單位的款項,如代收的水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
2.企業取得的各項收入,應按下列原則確認: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3.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公眾代辦性服務以及特約服務而取得的物業管理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物業經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進行轉賬,借記「代管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Ⅸ 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會計分錄
物業公司代收代繳水電費計入「其他應收款-代收水電費」。
收取時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上繳電業局時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