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是會計主體
Ⅰ 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之間是什麼聯系哪些是法律主體哪些是會計主體哪些既是法律主體又是會計主體
總公司是相對分公司來說的,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也就是說,總公司是法律主體,分公司不是;
子公司是相對母公司來說的,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東,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也就是說,子公司是法律主體;
法律主體一定是會計主體,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是否法律主體按照是否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判斷,依據的是公司法;是否會計主體按照是否進行獨立核算進行判斷,依據的是會計規則;
也就是說,總公司和子公司既是法律主體,也是會計主體;分公司不是法律主體,但有可能是會計主體,決定於是否進行獨立核算。
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並非是對等的概念,會計主體又稱作會計實體、會計個體,是指會計人員所核算和監督的特定單位;法律主體是指對外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
法律主體可作為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對於企業中一些特殊的單位,如獨立核算的車間、分公司等都可以作為會計主體進行核算。
(1)子公司是會計主體擴展閱讀
在中國,根據各種法律的規定,能夠參與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以下幾類:
(1)公民(自然人)。這里的公民既指中國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國境內或在境內活動的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
(2)機構和組織(法人)。這主要包括三類:
一是各種國家機關(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等);
二是各種企事業組織和在中國領域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三是各政黨和社會團體。
(3)國家。在特殊情況下,國家可以作為一個整體成為法律關系主體,包括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
Ⅱ 為什麼子公司既然是會計主體,又是法律主體
凡法律主體必為會計主體,子公司是獨立的法律主體,所以既是會計主體,又是法律主體。
讓你疑惑或者混淆的肯定是分公司。分公司可以是會計主體,但不是法律主體。
區分的辦法可以聯繫到人,母公司、子公司就相當於母子之間的關系,總公司、分公司就相當於人和他的四肢的關系。孩子年滿18周歲就是獨立的承擔法律責任,出什麼事是由他自行承擔的;而你的四肢的行為所造成的法律後果一直都是由你來承擔的。
Ⅲ 關於子公司和分公司分別是否是會計主體和法律主體的問題求詳解
子公司是獨立於母公司的法人,當然可以成為會計主體和法律主體。
只要有編制財務信息的需要,就可以成為一個會計主體,分公司自然也可以成為一個會計主體。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它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沒有資格承擔責任和行使權利,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因此不能成為法律主體。
Ⅳ 子公司是不是會計主體,是不是法律主體
子公司既是法律主體,也是會計主體。
Ⅳ 子公司是不是會計主體是不是法律主體
對的,獨立核算的單位都是會計主體,獨立承擔責任的組織和個人都是法律主體。因此,母公司、子公司都是法律主體,同時也都是會計主體。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承擔責任的能力因此不是法律主體,但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成為會計主體。
子公司既是法律主體,也是會計主體。
1. 總公司是相對分公司來說,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也就是說,總公司是法律主體,分公司不是;
2. 子公司是相對母公司來說,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東,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也就是說,子公司是法律主體;法律主體一定是會計主體,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
3. 是否法律主體按照是否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判斷,依據的是《公司法》;
4. 是否會計主體按照是否進行獨立核算進行判斷,依據的是會計規則;
5. 也就是說,總公司和子公司既是法律主體,也是會計主體;分公司不是法律主體,但有可能是會計主體,這決定於是否進行獨立核算。
子公司是獨立於母公司的法人,當然可以成為會計主體和法律主體。
只要有編制財務信息的需要,就可以成為一個會計主體,分公司自然也可以成為一個會計主體。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它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沒有資格承擔責任和行使權利,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因此不能成為法律主體。
Ⅵ 為什麼子公司是會計主體又是法律主體
子公司和分公司不一樣的,子公司是獨立的,分公司不獨立。
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從事各類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Ⅶ 子公司能作為會計主體嗎
子公司必須做為獨立的會計主體進行核算。
Ⅷ 子公司與分公司在會計主體上如何劃分那一個是會計主體那一個不是為什麼或倆個都是為什麼
一、子公司是法律主體,分公司是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子公司和公公司都是會計主體。
二、解釋
1、會計主體是指會計所核算和監督的特定單位或者組織,是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范圍。凡擁有獨立的資金、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收支、盈虧並編制會計報表的企業或單位就構成了一個會計主體。
2、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它是一個獨立的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獨立存在,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的各項手續。分公司是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它所產生的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但無論子公司還是分公司,都必須獨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和業務活動,獨立進行會計核算。因此都可作為一個會計主體。
3、一般來說,法律主體一定是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人。
(1)會計主體可以是法人(母公司、子公司),也可以是非法人企業(獨資企業、合夥企業)
(2)會計主體可以是一個企業,也企業內部的某一個單位或一個特定的部分。如子公司在外地設立的分公司、單位內部獨立核算的職工食堂等。
(3)會計主體可以是一個單一的企業,也可以是由幾個企業(如母公司與其下屬的若乾子公司)組成的企業集團,需要作為一個會計主體,編制合並財務報表。
Ⅸ 子公司既是會計主體又是法律主體嗎
子公司既是會計主體,也是法律主體
法律主體,就是能成為被告的,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既然是個公司,獨立運營,肯定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會計主體,就是有必要為這個主體編制財務數據的,既然是個公司,肯定有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