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會計課題
1. 會計專業論文選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財法字[1994]第3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生產、經營所得,是指從事物質生產、交通運輸、商品流通、勞務服務,以及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認的其他營利事業取得的所得。
條例第一條所稱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轉讓各類資產、特許權使用費以及營業外收益等所得。
第三條 條例第二條(一)項至(五)項所稱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是指按國家有關規定注冊、登記的上述各類企業。
條例第二條(六)項所稱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是指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依法注冊、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
第四條 條例第二條所稱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或者組織,是指納稅人同時具備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戶、獨立建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獨立計算盈虧等條件的企業或者組織。
第五條 條例第三條所稱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第二章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第六條 條例第三條、第四條所稱應納稅所得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准予扣除項目金額
第七條 條例第五條(一)項所稱生產、經營收入,是指納稅人從事主營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服務收入,營運收入,工程價款結算收入,工業性作業收入以及其他業務收入。
條例第五條(二)項所稱財產轉讓收入,是指納稅人有償轉讓各類財產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固定資產、有價證券、股權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收入。
條例第五條(三)項所稱利息收入,是指納稅人購買各種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利息、外單位欠款付給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條例第五條(四)項所稱租賃收入,是指納稅人出租固定資產、包裝物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條例第五條(五)項所稱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納稅人提供或者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而取得的收入。
條例第五條(六)項所稱股息收入,是指納稅人對外投資入股分得的股利、紅利收入。
條例第五條(七)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項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收入,罰款收入,因債權人緣故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物資及現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費附加返還款,包裝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第八條 條例第六條所稱與納稅人取得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和損失,包括:
(一)成本,即生產、經營成本,是指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各項直接費用和各項間接費用。
(二)費用,即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銷售(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三)稅金,即納稅人按規定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鄉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可視同稅金。
(四)損失,即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項營業外支出,已發生的經營虧損和投資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納稅人的財務、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依照稅收規定予以調整。按稅收規定允許扣除的金額,准予扣除。
第九條 條例第六條第二款(一)項所稱金融機構,是指各類銀行、保險公司以及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從事金融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第十條 條例第六條第二款(一)項所稱利息支出,是指建造、購進的固定資產竣工決算投產後發生的各項貸款利息支出。
條例第六條第二款(一)項所稱向金融機構借款利息支出,包括向保險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借款利息支出。
納稅人除建造、購置固定資產,開發、購置無形資產,以及籌辦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允許扣除。包括納稅人之間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其利息支出的扣除標准按照條例第六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條例第六條第二款(二)項所稱計稅工資,是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工資標准。包括企業以各種形式支付給職工的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各類補貼、津貼、獎金等。
第十二條 條例第六條第二款(四)項所稱公益、救濟性的捐贈,是指納稅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業和遭受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允許扣除。
前款所稱的社會團體,包括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希望工程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減災委員會、中國紅十字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老年基金會、老區促進會以及經民政部門批准成立的其他非營利的公益性組織。
第十三條 條例第六條第三款所稱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稅收規定扣除項目,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以及財政部有關稅收的規章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調整的規定中規定的有關稅收扣除項目。
第十四條 納稅人按財政部的規定支出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由納稅人提供確實記錄或單據,經核准准予扣除。
第十五條 納稅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的各類保險基金和統籌基金,包括職工養老基金、待業保險基金等,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在規定的比例內扣除。
第十六條 納稅人參加財產保險和運輸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用,准予扣除。保險公司給予納稅人的無賠款優待,應計入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納稅人按國家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費,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實扣除。
第十七條 納稅人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所支付租賃費的扣除,分別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而發生的租賃費,可以據實扣除。
(二)融資租賃發生的租賃費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續費,以及安裝交付使用後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時直接扣除。
第十八條 納稅人按財政部的規定提取的壞賬准備金和商品削價准備金,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九條 不建立壞賬准備金的納稅人,發生的壞賬損失,經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後,按當期實際發生數額扣除。
第二十條 納稅人已作為支出、虧損或壞賬處理的應收款項,在以後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時,應計入收回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轉讓各類固定資產發生的費用,允許扣除。
第二十三條 納稅人當期發生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盤虧、毀損凈損失,由其提供清查盤存資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准予扣除。
第二十四條 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外國貨幣存、借和以外國貨幣結算的往來款項增減變動時,由於匯率變動而與記賬本位幣摺合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所得或在當期扣除。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按規定支付給總機構的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管理費,須提供總機構出具的管理費匯集范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准予扣除。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固定資產的折舊、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攤銷的扣除,按本細則第三章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條例第七條(一)項所稱資本性支出,是指納稅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的支出。
條例第七條(二)項所稱的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納稅人購置或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發生的費用。無形資產開發支出未形成資產的部分准予扣除。
條例第七條(三)項所稱違法經營的罰款、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是指納稅人生產、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條例第七條(四)項所稱的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收法規,被處以的滯納金、罰金,以及除前款所稱違法經營罰款之外的各項罰款。
條例第七條(五)項所稱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是指納稅人參加財產保險後,因遭受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而由保險公司給予的賠償。
條例第七條(六)項所稱超過國家規定允許扣除的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非公益、救濟性的捐贈,是指超出條例第六條第二款(四)項及本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的標准、范圍之外的捐贈。
條例第七條(七)項所稱各種贊助支出,是指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條例第七條(八)項所稱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是指除上述各項支出之外的,與本企業取得收入無關的各項支出。
第二十八條 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彌補虧損期限,是指納稅人某一納稅年度發生虧損,准予用以後年度的應納稅所得彌補;一年彌補不足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五年內不論是盈利或虧損,都作為實際彌補年限計算。
第三章 資產的稅務處理
第二十九條 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分期扣除。
無形資產是指納稅人長期使用但是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當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等。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款、存貨、應收及預付款項等。
第三十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按下列原則處理:
(一)建設單位交來完工的固定資產,根據建設單位交付使用的財產清冊中所確定的價值計價。
(二)自製、自建的固定資產,在竣工使用時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計價。
(三)購入的固定資產,按購入價加上發生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以及繳納的稅金後的價值計價。從國外引進的設備,按設備買價加上進口環節的稅金、國內運雜費、安裝費等費用之後的價值計價。
(四)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上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以及投入使用前發生的利息支出和匯兌損益等費用之後的價值計價。
(五)接受贈與的固定資產,按發票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確定;無所附發票的,按同類設備的市價確定。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七)接受投資的固定資產,應當按該資產折舊程度,以合同、協議確定的合理價格或者評估確認的價格確定。
(八)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後的余額確定。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的折舊,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下列固定資產應當提取折舊: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運輸車輛、器具、工具;
3.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機器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5.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6.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二)下列固定資產,不得提取折舊:
1.土地;
2.房屋、建築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資產;
3.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4.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5.按照規定提取維簡費的固定資產;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資產;
7.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
8.財政部規定的其他不得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
(三)提取折舊的依據和方法
1.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應當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2.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由於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3.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無形資產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應區別確定:
(一)投資者作為資本金或者合作條件投入的無形資產,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二)購入的無形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三)自行開發並且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照開發過程中實際支出計價。
(四)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照發票賬單所列金額或者同類無形資產的市價計價。
第三十三條 無形資產應當採取直線法攤銷。
受讓或投資的無形資產,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分別規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企業申請書中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則攤銷;法律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的受益年限攤銷;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攤銷期限不得少於10年。
第三十四條 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於5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
前款所說的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第三十五條 納稅人的商品、材料、產成品、半成品等存貨的計算,應當以實際成本為准。納稅人各項存貨的發生和領用,其實際成本價的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選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改變;確實需要改變計價方法的,應當在下一納稅年度開始前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第四章 稅收優惠
第三十六條 條例第八條(一)項所稱民族自治地方,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
第三十七條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民族自治地方的實際情況,可以對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加以照顧和鼓勵,實行定期減稅或者免稅。
第三十八條 條例第八條(二)項所稱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減稅或者免稅的,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確定的減稅或者免稅。
第五章 稅額扣除
第三十九條 條例第十二條所稱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款,是指納稅人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款。不包括減免稅或納稅後又得到補償以及由他人代為承擔的稅款。但中外雙方已簽定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按協定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條例第十二條所稱境外所得依本條例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是指納稅人的境外所得,依照條例及本細則的有關規定,扣除為取得該項所得攤計的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得出應納稅所得額,據以計算的應納稅額。該應納稅額即為扣除限額,應當分國(地區)不分項計算。其計算公式如下:
境外所得稅稅款扣除限額=境內、境外所得按稅法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於某外國的所得額÷境內、境外境外得總額
第四十一條 納稅人來源於境外所得在境外實際繳納的稅款,低於依照前條規定計算的扣除限額,可以從應納稅額中按實扣除;超過扣除限額的,其超過部分不得在本年度的應納稅額中扣除,也不得列為費用支出,但可用以後年度稅額扣除的余額補扣,補扣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第四十二條 納稅人從其他企業分回的已經繳納所得稅的利潤,其已繳納的稅額可以在計算本企業所得稅時予以調整。
第六章 徵收管理
第四十三條 條例第十四條所稱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其所在地是指納稅人的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鐵路運營、民航運輸、郵電通信企業等,由其負責經營管理與控制的機構繳納。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四十四條 條例第十三條所稱清算所得,是指納稅人清算時的全部資產或者財產扣除各項清算費用、損失、負債、企業未分配利潤、公益金和公積金後的余額,超過實繳資本的部分。
第四十五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具體核定。
第四十六條 納稅人預繳所得稅時,應當按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預繳。按實際數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1/12或1/4,或者經當地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預繳所得稅。預繳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
對境外投資所得可在年終匯算清繳。
第四十七條 納稅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確的收入及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第四十八條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無論盈利或虧損,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和年度會計報表。
第四十九條 納稅人進行清算時,應當在辦理工商注銷登記之前,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所得稅申報。
第五十條 納稅人在年度中間合並、分立、終止時,應當在停止生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所得稅匯算清繳。
第五十一條 條例第十條所稱關聯企業其認定條件及稅務機關進行合理調整的順序和方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 條例第四條所稱的納稅年度,是指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者由於合並、關閉等原因,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
納稅人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第五十三條 納稅人在年終匯算清繳時,少繳的所得稅稅額,應在下一年度內繳納;納稅人在年終匯算清繳時,多預繳的所得稅稅額,在下一年度內抵繳。
第五十四條 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
納稅人下列經營業務的收入可以分期確定,並據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約定的購買人應付價款的日期確定銷售收入的實現;
(二)建築、安裝、裝配工程和提供勞務,持續時間超過一年的,可以按完工進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確定收入的實現;
(三)為其他企業加工、製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等,持續時間超過一年的,可以按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定收入的實現。
第五十五條 納稅人在基本建設、專項工程及職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業的商品、產品的,均應作為收入處理;納稅人對外進行來料加工裝配業務節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規定留歸企業所有的,也應作為收入處理。
第五十六條 納稅人不得漏計或重復計算任何影響應納稅所得額的項目。
第五十七條 納稅人繳納的所得稅額,應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所得為外國貨幣的,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月份(季度)最後一日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為中間價,下同)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年度終了後匯算清繳時,對已按月份(季度)預繳稅款的外國貨幣所得,不再重新摺合計算,只就全年未納稅的外幣所得部分,按照年度最後一日的國家外匯牌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第五十八條 納稅人取得的收入為非貨幣資產或者權益的,其收入額應當參照當時的市場價格計算或估定。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本細則由財政部解釋,或者由國家稅務總局解釋。
第六十條 本細則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施行之日起施行。財政部於1984年10月18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所得稅條例(草案)實施細則》、1985年7月22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集體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年11月1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同時廢止。
2. 管理會計中的課題
成本習性:成本習性是管理會計的基石,如果連成本習性都沒有搞清除,管理會計就無從談起。成本根據其習性可以分為:變動/固定成本,可控/不可控成本,承諾/酌量成本,直接/間接成本等。這些區分可不僅僅是術語的區分,它們的區分在商業決策中具有實際意義。研究成本習性是管理會計中最基礎,同時也是最難的事情,它需要大量的觀察和統計工作。不少企業挑戰作業成本法,最終都無功而返,關鍵是沒有能力把成本習性搞清除。
成本歸集:成本歸集既是財務會計問題,也是管理會計問題,它是會計中的傳統課題。對於財務會計來說,它需要成本歸集方法來形成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對於管理會計來說它價格決策的主要依據之一。成本歸集越准確,定價決策就越科學。變動成本法/分批成本法/分步成本法/作業成本法/聯產品成本法/間接成本分攤法等都是成本歸集的技術。
標准成本:標准成本是企業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理念,同時也是管理會計的重要應用之一。企業沒有標准成本思想和實踐就根本談不上有管理。中國的很多企業沒有標准成本的實踐,而在日本的企業中標准成本確非常普及和深入人心。這也是中國企業管理水平落後的一個主要體現。
預算制定:預算對企業來說絕對是個好東西。一個企業的管理有沒有檔次就看它有沒有預算。有預算的企業還要看它的預算是真預算還是假預算。什麼才算是真預算呢?真預算應該是企業與管理者、或者上級與下級的第二份合同,它必須是雙方的承諾。真預算應該是企業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平台,它應該能夠在企業戰略的框架內協調各部門的行動。真的預算應該是企業經營的沙盤模擬器,預算中的每個數字都不應該是孤立的,它們之間都應該有相應的假設關系,牽一發而動全身。
績效衡量:預算是管理中的計劃行為,績效衡量是管理中的控制行為,預算數字與實際數字進行比較可以幫助企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並改善以後的經營工作。績效衡量還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激勵員工,提升他們的主人翁精神。
決策分析:決策分析是企業管理者進行商業決策的思維方式和技巧。具體的應用有本量利分析、特殊訂單的定價決策、外包還是自製的決策、生產安排的決策等。
公司理財:公司理財是在確保公司短期償付能力的前提下,使資產回報最大化的實踐。公司理財需要大量應用外部的金融工具來規避風險和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
3. 公司財務研究的課題是什麼
論成本控制與財務管理目標
論成本控制與財務管理目標 --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滲透到企業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之中。財務管理直接關繫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從某種意義上說,財務管理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關鍵。然而,有些企業的財務管理則不盡人意。這些企業的財務管理存在兩個誤區:一是把財務管理簡單化,彷彿財務管理只是財務部門的事,忽視其整體管理職能;二是財務部門完全聽命於"老闆",忽視財務管理自身的規律性與相對的獨立性。
現就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投資管理、資金管理、財務監督管理、利潤分配管理等問題作出討論。
一、現代企業制度與財務管理
財務管理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結果,大約在15-16世紀,地中海沿岸一帶的城市商業得到了迅速發展,初期的股份制公司的出現要求財務管理作為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誕生了。但這個時期的財務管理還僅僅只是企業管理中的一個附屬部分,還沒有自己的獨立職能,也缺乏財務管理理論和實踐經驗,因此,這只能是財務管理的蔭芽時期。到了19世紀50年代以後,隨著西方產業革命進入完成時期,隨著股份制公司的不斷擴大與逐漸完善,為了適應怎樣籌集資本、發行股票,怎樣分配利潤的需要,才產生了專業化的財務管理。
我國企業管理和理財的發展應該說是走過彎路、付出了相當的代價的。在計劃經濟時代,我國的企業管理與財務管理不是以追求企業效益為目標,收益分配是按勞分配口號下的平均主義。改革開放以後,特別是1993年,黨中央十四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國有企業的改革方向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實行科學的企業管理(財務管理)",財務管理才被重視起來。目前,國有企業正在加快企業改制工作。單一的國有企業正朝著投資主體多元化的股份制混合型經濟形式發展,經營者與企業職工持股使國有企業和廣大員工真正成為一個命運共同體。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之後,將成為真正的市場競爭主體與法人治理實體。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與國有企業改制對財務管理提出了更迫切更高的要求。
二、當好參謀,把好企業投資決策關
決策是企業管理中一項最為重要的工作。決策是有成本的,這一點容易被人忽視。例如一個正確的決策為企業盈利100萬元,如果失去了機遇,沒有做出及時的決策,這個決策成本就是100萬元;如果做出了一個錯誤的決策,不僅沒有賺到100萬元,反而虧損了100萬元,那麼,這個錯誤的決策成本就是200萬元。因此,決策也必須講成本控制。
投資決策是企業所有決策中最為關鍵、最為重要的決策,因之我們常說:投資決策失誤是企業最大的失誤,一個重要的投資決策失誤往往會使一個企業陷入困境,甚至破產。因此,財務管理的一項極為重要的職能就是為企業當好參謀把好投資決策關。
投資是指投放財力於一定的對象,以期望在未來獲取收益的經濟行為。投資有很多種類:從投資回收的時間劃分,有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從投資的方向來看,有對內投資和對外投資;以投資對企業前途的影響為依據,可分為戰略性投資與戰術性投資,以及初創投資與後續投資;確定性投資與風險投資;相關性投資與非相關性投資等等。這些分類是從邏輯劃分的二分法劃分出來的,每一種投資本身就具有多種類型的性質與特點,例如一項長期投資本身,它既可能是戰略性投資,又可能是風險性投資等等。因此,我們在考慮投資時必須把好以下「四關」。
第一,把好經濟行為關。必須明確投資是一項經濟行為,必須從經濟規律中去尋找依據,從而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筆者調查過若干個國有企業不少失誤的投資決策,其中一個很大的失誤原因是沒有從經濟規律本身去決策,而是從「政治」、「人際關系」等因素輕率地做出了投資決策。例如一個國有企業的董事會聽命於某位上級首長的「暗示」,給上級的老首長的兒子的一個公司投資300萬元,結果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又例如一個很成功的國有企業的總經理,為了回報他的故鄉,強行主張在他的故鄉投資500萬元辦廠,而他的故鄉卻不具備辦這種工廠的條件,結果廠是辦成功了,卻年年虧損,成了這個企業的"沉重包袱"。甚至還有國有企業的負責人把國有資產隨意地投資給自己的親戚朋友和身邊的人,嚴格地說,這已經是一種腐敗行為,是一種犯罪。這一種投資方式在調查的投資決策失誤中竟佔了40%左右,是一種十分值得重視的現象。另一種投資決策失誤是投資決策者本人素質差,官僚主義,獨斷專行,自己又不懂經濟規律而做出的決策。這種投資方式在調查的投資決策失誤中約佔50%.
第二,把好調查研究關,嚴格按國際慣例辦事,按法治辦事。投資決策是一個過程。在做出投資決策之前,必須深入進行調查研究,進行可行性分析,否則不能輕易投資。特別是對外投資,即企業以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或者以股票、證券等有價證券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一定要按國際慣例辦事,對投資方的資信、財力等諸多方面有可靠的證明。合同要嚴格把關,符合有關法律手續,切不可留有隱患。
第三,把好投資管理程序關,做到投資決策科學化與民主化。不同種類的投資都有自身的特點,從而有不同的管理程序,需經不同的部門審批,例如:有的投資,總經理個人可以做出決策,有的投資需經董事會批准,而有的投資則需報上級部門審批。
第四,把好成本控制、風險與收益關。投資的目的是要有效益,要賺錢,因之必須實行投資成本控制;要有風險意識,盡力規避風險;投資要有效益,還得及時回收,以確保投資成功。
三、管好資金,確保企業資金流通與安全
目前,不少企業在資金管理中存在三個問題:一是資金入不敷出,存在資金缺口;二是資金被挪用、被擠占;三是叫人頭疼的「三角債」。如何解決好這三個問題,是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當務之急。
當然,首先要開源節流,增收節支;其次要通過短期籌款和投資來調劑資金的餘缺;第三必須對資金實施跟蹤管理,做到專款專用,防止資金被挪用和形成新的「三角債」。
四、充分發揮財務監督作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是目前國有企業改制的一個重大課題。企業要真正成為市場經濟中的競爭主體和責權明確的法人實體,必須要有一套與之相適應的激勵機制。建設一個團結、開拓、廉潔的領導班子是搞好國有企業的關鍵。從防止腐敗著想,企業必須加強監督作用。正如交通規則一樣,沒有紅燈的約束,就沒有綠燈的自由。在企業約束機制之中,充分發揮財務監督作用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財務工作者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對於不按財務制度辦事的人,要敢於抵制,直至向上級反映情況。國有企業的財務人員從根本上說來,是對國有資產負責,而不是對某個具體的總經理負責。而從法治上說,又必須保護財務人員的職責與個人權益,也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財務監督作用。
目前國有企業實行財務主管下管一級的制度是行之有效的。直屬企業的財務負責人由上一級主管部門、企業直接委派,其組織關系、工資福利在上一單位,這樣他就能無後顧之憂地行使財務監督作用。
五、新形勢下的利潤分配管理
利潤分配是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投資者的決議對企業凈利潤所進行的分配。利潤分配在企業中起到杠桿作用,它對正確處理企業與各方面的經濟關系,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促進企業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多年來,我國企業利潤分配由於受計劃經濟的影響,在「按勞分配」的口號下,實質上存在嚴重的平均主義,極大地挫傷了群眾的積極性,這也是不少國有企業長期處於困境的一個重要原因。一個廠長、總經理工資收入與一個普通員工相差無幾,無論從哪一方面說,都是不合理的。有一些廠長、總經理辛辛苦苦幹了幾十年,臨到退休才發現自己「一無所有」,心理不平衡。個別人竟鋌而走險,知法犯法,貪污受賄,形成所謂的「五十九歲現象」。一個高級知識分子,一個科技工作者收入同一個體力勞動者也相差無幾,這也是利潤分配十分不合理的現象。在利潤分配上吃大鍋飯是一種落後意識,是有很大危害的。
改革開放以後,鄧小平同志提出「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其實質就是打破利潤分配的「平均主義」。鄧小平同志又提出「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號召「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這就為利潤分配進一步改革奠定了理論基礎。目前,科技工作者可以以科學技術入股分紅,企業經營者實行年薪制等,可以說是利潤分配在新形勢下的必然結果。按勞分配與生產要素參與分配將成為企業的主要利潤分配形式,職工持股,經營者持股將使企業和員工成為一個利益共同體,風險共擔,利潤則視其參股比例不同而不同。在這種新形勢下,企業的利潤分配如何才能更合理,更能發揮經濟杠桿作用,從而調動各層次、各種人員的積極性,是財務工作者面臨的一個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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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給公司員工普及財務知識選什麼課題
1、企業的收入、成本、費用及利潤的構成及意義;
2、逐步引出控制開支、降耗節能等等的對公司壓縮成本的作用;
3、個稅的計算以及國家相關稅收政策,對公司經營的影響等等;
4、逐步引出對扣繳個稅的合法合理性,公司相關福利的取捨與薪金發放相結合的籌劃意義;
5、公司目前經營狀況與成本費用實際情況的配比,在普及財務知識的同時,對公司控製成本費用相關措施的作用及意圖作宣傳,引導員工以公司為己家的理念;
6、課題在成本費用、稅費、福利與工資薪金方面入手。
5. 會計畢業論文選題
[摘要] 隨著經濟的發展會計信息越來越重要,但人們對其經濟作用還研究不多,本文從經濟的角度對其進行分析,發現有償使用會計信息可以防止人為的虛假信息。
[關鍵詞] 會計信息 經濟分析
會計信息是一種經濟現象,更確切地說它是一種「社會公共產品」,因為它具有一般產品的基本特徵,如屬性、功能和成本等,但它與一般產品又有不同的地方,如屬性不是單一性而具有公共性等。具體來說作為「社會公共產品」的會計信息具有以下特徵:一是它的屬性具有社會公共性。會計信息的消費對象(即使用者)是一群消費者而不是像一般的產品為某個特定的消費者服務。二是它的使用價值(即產品功能)具有多樣性。一般的產品只具有一種主要功能,如冰箱的主要功能是冷藏食物等,而會計信息能滿足不同消費者的不同需求,具有多功能性。三是它的成本性。會計信息在產生的過程中也有耗費,如會計人員的工資等。另外,經濟生活中的產品有真貨和贗品之分,會計信息也有真實信息和虛假信息之別。下面筆者從經濟的角度對會計信息做一些粗淺的分析。
一、會計信息的社會公共性分析
1.為企業內部的消費者群服務
根據公司治理結構理論,公司的組織結構主要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經理人員三者組成。所有者將自己的資產交由公司的董事會託管,公司董事會再聘請高級經理,高級經理在授權的范圍內經營企業,並聘請會計人員。會計人員根據會計准則對企業的會計事項進行確認、計量和加工,然後形成會計信息,並以報表的形式作為「產品」傳遞給企業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經理分享。
2.為企業外部消費者群服務
由於市場主體利益多元性的存在,對企業會計信用的分享除了企業內部的消費者群外,企業外部與企業具有利益關系的經濟主體也要分享企業會計信息,主要包括:政府、稅務、債權人以及其他與企業有經濟關系的經濟主體。
二、會計信息的功能分析
產品的功能是指產品滿足消費者的某種需求,如鍾表能顯示時間,汽車能運貨物等。會計信息的功能是為使用者了解企業經營狀況,並為其進行經營決策和預測服務。會計信息是一種多功能產品,它可以同時滿足多個不同消費者的需求。
1.企業會計信息能滿足國家經濟管理部門的需要
企業是國民經濟細胞,其經濟狀況代表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國民經濟管理部門國民經濟實行調控。因此,國家經濟管理部門必須通過企業會計信息了解企業經營狀況,然後才能做出有效的宏觀經濟管理決策。
2.企業會計信息能滿足稅務部門的需要
稅務部門是國家的財政收入徵收機關,代表國家監督企業的納稅行為。稅務部門主要是通過企業的會計報表或其他會計資料確定並檢查企業的經營情況,以此作為納稅或罰款的依據。
3.企業會計信息能滿足企業債權人的需要
企業債權人是將資產借給企業經營的經濟主體,他最關心的是到期是否能收回本金並獲得事前約它的利息。企業會計信息揭示了企業債權人所需要的有關企業償債能力和支付能力以及其他方面的信息,一旦企業的償債能力產生危險信號,企業債權人就會及時採取措施調整經營決策。
4.企業會計信息能滿足企業所有者的需要
企業所有者對會計信息的需求有兩個方面:一是通過會計報表了解其投入的資產是否保值和資產的增值情況,因此,他要求會計人員把會計信息分成資產和收益兩個方面,然而就有了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之分。在資產增值的情況下,企業所有者還要決定採取何種形式對收益進行分配,這樣利潤分配表就存在了。企業所有者最怕在收益分配時,把老本也吃掉了,所以他非常關心企業的資產、利潤和利潤分配等信息。二是需要會計信息為其經營決策提供依據。目前很多企業的所有者就是經營者,他們要通過會計信息及時了解企業經營情況,一旦發現有好的或不良的會計信息,他們就會採取行動從而獲得更多的收益或減少損失,如一旦發現某種產品庫存積壓,它們將會採取賒銷或其他措施減少庫存。
5.企業會計信息能滿足企業管理者的需要
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企業管理者受託經營企業,其社會地位、報酬以及提升完全取決於經營成果。因此,企業管理者主要是通過會計信息了解企業的經營成果,為其獲獎或提升尋求依據。
另外,還有一些潛在投資者也要通過企業會計信息了解企業經營情況以便做出投資決策,如證券市場里的散戶在買股票前總要看一看企業會計報表,然後才決定是否購買。
三、會計信息的成本分析
會計信息的成本是指為完成其功能而發生的費用,主要有以下幾項:
1.會計信息的製造成本
會計信息的製造成本是指從財務信息系統的建立到會計信息的披露完成整個過程所花費的一切支出。製造成本按其習性可分為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固定成本是指不是嚴格隨著製造會計信息數量多少成正比例變化的成本,包括會計人員用的辦公室,軟體,電腦等。變動成本是指基本上隨著製造會計信息數量多少而變化的成本,包括會計人員工資,賬本,憑證,辦公用品,差旅費等。
2.保管成本(也叫維護成本)
保管成本是指會計信息披露後,還要對有關會計資料妥善保管所產生的成本。如憑證,賬本,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裝訂,並為其存放需要的櫃子以及「售後服務費用」等。「售後服務費用」是會計信息披露後有關咨詢或查賬等發生的費用。
3.競爭劣勢成本
競爭劣勢成本是指企業以外的競爭對手或合作單位利用企業披露的會計信息及時調整其談判策略和決策,從而使企業處於被動地位所引起的成本。當然企業本身也可以利用競爭對手或合作單位的會計信息,及時調整策略使企業處於優勢地位,這時可以獲得收益。只有當劣勢成本大於優勢收益時,凈劣勢成本才發生。
4.信用成本
信用成本是由於企業會計信息披露而失信於利益相關者造成的成本。如企業存在大量的應收賬款,其數量一旦超過企業的正常現金流量,就會出現現金短缺,或者不能按時發工資,失信於員工,或者不能按時支付貸款失信於合作夥伴等。
5.風險成本
風險成本是由於會計信息的披露而產生的風險費用。如大量的應收賬款存在,會誇大企業的經營成果,影響對企業償債能力和支付能力的評價。一旦應收賬款變現能力差,就會使報表使用者高估企業的償債能力和支付能力,這就增加了企業的風險成本。應收賬款一旦變現能力差,還會影響的企業資金使用效率,帶來生產計劃,銷售計劃無法完成等風險。
6.訴訟成本
訴訟成本是指由於會計信息的披露引起法律上的爭端而產生的成本。如有時會計信息會誇大經營成果,一旦出現某種不利因素就會出現財務危機,從而造成訴訟成本的增加。
7.社會成本
社會成本是指由於會計信息的披露而引起的罰款等費用。如果企業的會計信息顯示企業利潤水平過高或者費用水平不合理以及其他的不合理的現象等,企業就有可能因為政府部門或稅務部門查賬等而承擔「超額」的社會負擔,如查賬費用,罰款等。
四、會計信息的收益與成本的不配比性分析
一般的產品遵循配比原則即誰付費用誰收益並且收益與費用在同一時期配比。但會計信息卻不遵守會計配比原則。
1.會計信息不遵守配比原則
會計信息不遵守配比原則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不是誰付費用誰收益。我們知道,會計信用的製造成本是由企業所有者承擔,但企業所有者不是唯一的會計信息使用者,此外還有政府管理部門,稅務部門,企業債權人和其他與企業有經濟關系的經濟主體等,他們都免費使用企業會計信息的,亦稱搭便車者。二是會計信用的使用(產生的效益)與成本發生不在同一時期。會計信息是通過會計報表傳給使用者的,而企業報表是第二個時期才呈報,但製造信息的成本卻由本時期承擔,如年度會計報表在第二年的一季度末才呈報,但會計人員的工資等費用卻由本年承擔。
6. 公司讓我做一個財務部的內部培訓,做什麼課題好呢不要太難太高大上的,
公安派出所改革的阻力
7. 會計畢業設計選題,選哪個課題簡單點
建議選財務管理方面的論文,相對而言比較好寫。
8. 會計專業畢業論文選題
2 試論企業財務風險的分析與防範
這條較好
9. 會計專業的本科生論文可以選擇什麼課題拜託各位大神
會計學(本科)專業畢業論文參考選題 2005年03月23日 高劍蒞 一、 會計部分: 1、 關於會計理論結構的探討 2、 中外會計報告比較及啟示 3、 對我國具體會計准則的思考 4、 關於會計信息真實性的思考 5、 試論人力資源會計 6、 關於會計政策的探討 7、 建立我國金融工具會計的探討 8、 關於商譽的會計思考 9、 論會計的國家性和國際性 10、 關於法定財產重估增值的研究 11、 試論重組會計 12、 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與會計監督 13、 關於破產清算會計若干問題的思考 14、 關於會計管理體制的研究 15、 論會計目標 16、 關於或有事項的研究 17、 試論會計學科體系的構建 18、 關於會計工作的法律責任 19、 企業內部會計制度建設 20、 上市公司住處披露 21、 關於會計管理體制的探討 22、 會計人員職業道德 23、 合並會計報表研究 24、 企業並購會計研究 25、 債務重組會計研究 26、 會計准則和制度的經濟後果研究 27、 關於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探討 28、 試論會計信息的公開制度 29、 試論點我國的會計准則體系 30、 試論會計報告披露的范圍 31、 試論我國注冊會計師制度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32、 關於強化會計監督的思考 33、 關於期貨會計的探討 34、 試論會計環境 35、 非貨幣交易會計研究 36、 現代企業治理機制下的內部控制制度 37、 減值會計研究 38、 試論新《會計法》下的會計監督體系 39、 新《會計法》對會計核算的要求 40、 試論會計法律責任 41、 股票期權會計研究 42、 會計學專業課程體系研究 二、 財務管理部分 1、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實證研究 2、 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 3、 企業配股財務標准研究 4、 資本成本決策研究 5、 企業/企業集團財務管理體制研究 6、 經營者薪酬計劃 7、 管理業績評價體系 8、 財務風險評價體系 9、 財務運營能力評價體系 10、 企業獲利能力評價體系 11、 企業財務危機預警體系 12、 企業/企業集團財務戰略研究 13、 企業/企業集團財務政策研究 14、 企業/企業集團投資政策研究 15、 由某公司談企業戰略發展結構 16、 企業集團母、子公司利益沖突與協調 17、 企業投資決策科層結構體系研究 18、 金融互換與資歷本結構 19、 企業集團股利和政策研究 20、 關於投資財務標准研究 21、 關於企業價值研究 22、 預算管理與預算機制的環境保障體系 23、 企業並購財務問題研究(題目晚具體化) 24、 企業/企業集團存量資產重組研究 25、 企業集團財務總監委派制研究 26、 企業/企業集團財務控制體系 27、 企業財務目標再認識 28、 企業投資結構研究 29、 關於財務的分層管理思想研究 30、 企業表外融資的財務問題 31、 戰略(機構)投資者與公司治理 32、 自由現金流量與企業價值評估 33、 企業收益質量及其評價體系 34、 企業信用政策研究 35、 企業稅收籌劃 36、 關於財務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分立研究 37、 關於內部轉移價格研究 38、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分析 39、 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分析 40、 上市公司財務信息質量基礎分析(題目晚具體化) 41、 財務學科課程體系探討 三、 管理會計部分 1、 變動成本法的應用研究 2、 管理會計的假設前提與原則 3、 投資決策分析方法 4、 關於管理會計師及其職業道德研究 5、 預算管理研究,業績評價體系與方法研究 6、 關於均衡計帳研究 7、 關於ABC法的研究 8、 責任會計的研究 9、 關於投資項目決策的研究 10、 標准成本的研究 11、 戰略管理會計研究 12、 關於內部轉移價格的研究 13、 關於成本差異分析的研究 14、 關於敏感性分析 15、 關於成本控制 四、 審計部分 1、 論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2、 論市場經濟下審計的職能與作用 3、 論審計在宏觀經濟調控中的地位與作用 4、 論審計目標與審計證據的獲取 5、 論審計與經濟監督系統 6、 論我國審計組織體系的健全與發展 7、 論我國審計體制的改革與完善 8、 論審計法制化、規模化建設 9、 論審計執法與處罰力度的強化 10、 論審計風險及其防範 11、 比較審計初探 12、 論經濟效益審計 13、 論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審計 14、 論現代企業制度下的內容審計 15、 論財政同級審計 16、 對驗資中有關問題的探討 17、 對資產評估中有問題的探討 18、 審計工作策略探討 19、 論內部控制系統審計(制度基礎審計探討) 20、 論審計方式方法體系的完善 21、 論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的構建 22、 論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 23、 論審計工作質量的控制與考核 24、 論我國審計准則體系的完善 25、 論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的發展與完善 26、 新會計法實施後企業內部審計建設 27、 獨立審計准則研究(可選一個准則進行研究) 28、 注冊會計師專業課程體系研究 五、 會計電算化部分 1、 會計電算化系統的安全性分析 2、 會計電算化系統的容錯性及可操作性問題 3、 會計電算化核算系統的子系統劃分研究 4、 會計電算化工作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對策 5、 會計電算化對會計工作方法的影響探討 6、 會計電算化對傳統會計職能的影響研究 7、 商業進銷存系統模式研究 8、 會計電算化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9、 網路會計研究 10、 對計算機會計信息工作的審計
10. 財務會計投資課題研究對象是指什麼
正 國際會計學科的迅速發展和復雜化,愈來愈引起學術界和實務界的矚目。美國華盛頓大學教授格哈特·G·米勒在日本《企業會計》1988年第1期上提出了10個前沿研究課題。鑒於這些課題在我國會計理論研究中也有著一定的意義,我們特作此摘譯,供參考。一、各國財務會計制度的比較10年前,有些學者開始以統計數字為基礎,對國際會計進行研究。其中絕大多數人是以普萊斯·渥特豪斯國際會計公司的數據為基礎,研究各國的會計。這些數據收錄了各國的會計規則,而沒有反映會計實務,故它們有局限性。例如,在瑞士,幾乎沒有制訂會計規則,故在比較研究時,往往將它與非洲的發展:網頁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