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造假中的會計學問題
A. 誰給我提供一些關於會計學中,中國企業作假帳的案例及其原因和分析!~急急急~!!!!
會計學中,中國和世界企業作假帳的案例及其原因和分析: 公司出於完成財務計劃、維持或提升股價、增資配股、獲取貸款、保住上市資格等目的,常常採用各種手段虛報利潤。常見的利潤操縱手段包括不恰當核算特殊交易(如債權、債務重組、非貨幣交易、關聯交易等)、濫用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錯誤確認費用及負債、資產造假等。
在形形色色的利潤操縱手法中,資產造假占據了主要地位。我國近年來影響較大的財務報表舞弊案絕大多數與資產項目的造假有關,上市公司瓊民源、藍田股份、東方鍋爐、成都紅光就是其中的典型。造假的公司一般使用五種手段來非法提高資產價值和虛增盈利,即虛構收入,虛假的時間差異,隱瞞負債和費用,虛假披露以及資產計價舞弊。其中資產計價舞弊是資產造假的慣用手法。而存貨項目因其種類繁多並且具有流動性強、計價方法多樣的特點,又導致存貨高估構成資產計價舞弊的主要部分。對其分析是本文的重點所在。
中外上市公司中,涉及存貨舞弊的案例為數眾多,其中比較著名的有麥克森&羅賓斯公司、斯溫道色拉油公司、權益基金、ZZZZ百斯特公司,法爾莫公司以及中國的紅光實業公司、天津廣夏(集團)有限公司等。這些公司所策劃的舞弊方案給注冊會計師帶來了很大的審計風險。下面就選擇其中較為典型的美國法爾莫公司案予以介紹。
二、法爾莫公司案例
從孩提時代開始,米奇·莫納斯就喜歡幾乎所有的運動,尤其是籃球。但是因天資及身高所限,他沒有機會到職業球隊打球。然而,莫納斯確實擁有一個所有頂級球員共有的特徵,那就是他有一種無法抑制的求勝慾望。
莫納斯把他無窮的精力從球場上轉移到他的董事長辦公室里。他首先設法獲得了位於(美)俄亥俄州陽土敦市的一家葯店,在隨後的十年中他又收購了另外299家葯店,從而組建了全國連鎖的法爾莫公司。不幸的是,這一切輝煌都是建立在資產造假——未檢查出來的存貨高估和虛假利潤的基礎上的,這些舞弊行為最終導致了莫納斯及其公司的破產。同時也使為其提供審計服務的「五大」事務所損失了數百萬美元。下面是這起案件的經過:
自獲得第一家葯店開始,莫納斯就夢想著把他的小店發展成一個龐大的葯品帝國。其所實施的策略就是他所謂的「強力購買」,即通過提供大比例折扣來銷售商品。莫納斯首先做的就是把實際上並不盈利且未經審計的葯店報表拿來,用自己的筆為其加上並不存在的存貨和利潤。然後憑著自己空談的天份及一套誇大了的報表,在一年之內騙得了足夠的投資用以收購了8家葯店,奠定了他的小型葯品帝國的基礎。這個帝國後來發展到了擁有300家連鎖店的規模。一時間,莫納斯成為金融領域的風雲人物,他的公司則在陽土敦市贏得了令人崇拜的地位。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導致這個精心設計的、至少引起5億美元損失的財務舞弊事件浮出水面之時,莫納斯和他的公司炮製虛假利潤已達十年之久。這實在並非一件容易的事。當時法爾莫公司的財務總監認為因公司以低於成本出售商品而招致了嚴重的損失,但是莫納斯認為通過「強力購買」,公司完全可以發展得足夠大以使得它能順利地堅持它的銷售方式。最終在莫納斯的強大壓力下,這位財務總監捲入了這起舞弊案件。在隨後的數年之中,他和他的幾位下屬保持了兩套賬簿,一套用以應付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一套反映糟糕的現實。
他們先將所有的損失歸入一個所謂的「水桶賬戶」,然後再將該賬產的金額通過虛增存貨的方式重新分都到公司的數百家成員葯店中。他們仿造購貨發票、製造增加存貨並減少銷售成本的虛假記賬憑證、確認購貨卻不同時確認負債、多計或加倍計算存貨的數量。財務部門之所以可以隱瞞存貨短缺是因為注冊會計師只對300家葯店中的4家進行存貨監盤,而且他們會提前數月通知法爾莫公司他們將檢查哪些葯店。管理人員隨之將那4家葯店堆滿實物存貨,而把那些虛增的部分分配到其餘的296家葯店。如果不考慮其會計造假,法爾莫公司實際已瀕臨破產。在最近一次審計中,其現金已緊缺到供應商因其未能及時支付購貨款而威脅取消對其供貨的地步。
注冊會計師們一直未能發現這起舞弊,他們為此付出了昂貴的代價。這項審計失敗使會計師事務所在民事訴訟中損失了3億美元。那位財務總監被判33個月的監禁,莫納斯本人則被判入獄5年。
三、案例分析:如何識別存貨舞弊
為何注冊會計師們一直未能發現法爾莫公司舞弊的跡象呢?或許,他們可能太信任他們的客戶了,他們從報紙上閱讀到關於它的文章,從電視中看到關於莫納斯努力奮斗的報道,從而為這種欺騙性的宣傳付出了代價;他們也可能是在錯誤的假設下執行審計,即認為他們的客戶沒有進行會計報表舞弊的動機,因為它正在大把大把地賺錢。回顧整個事件,只要任何人問一下這樣一個基本的問題,即「一個以低於成本出售商品的公司怎能賺錢?」,注冊會計師們或許就能夠發現這起舞弊事件。
此案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鍾,存貨審計是如此的重要,也是如此的復雜,使得存貨舞弊並非僅憑簡單的監盤就可查出。不過,如果注冊會計師能夠弄清這些欺騙性操縱是如何進行的,對於發現這些舞弊將會大有幫助,這就意味著注冊會計師必須掌握識別存貨舞弊的技術。
(一)存貨價值的操縱手法
存貨的價值確定涉及兩個要素:數量和價格。確定現有存貨的數量常常比較困難,因為貨物總是在不斷地被購入和銷售;不斷地在不同存放地點間轉移以及投入到生產過程之中。存貨單位價格的計算同樣可能存在問題,因為採用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平均成本法以及其他的計價方法所計算出來的存貨價值將不可避免地存在較大的差異。正因如此,復雜的存貨賬戶體系往往成為極具吸引力的舞弊對象。
不誠實的企業常常利用以下幾種方法的組合來進行存貨造假:虛構不存在的存貨,存貨盤點操縱,以及錯誤的存貨資本化。所有這些精心設計的方案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即虛增存貨的價值。
1、虛構存貨
正如莫納斯所做的那樣,一個極易想到的增加存貨資產價值的方法是對實際上並不存在的項目編造各種虛假資料,如沒有原始憑證支持的記賬憑證、誇大存貨盤點表上存貨數量、偽造裝運和驗收報告以及虛假的定購單,從而虛增存貨的價值。因為很難對這些偽造的材料進行有效識別,注冊會計師往往需要通過其他的途徑來證實存貨的存在與估價。
2、存貨盤點操縱
注冊會計師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對客戶存貨的監盤來獲取有關存貨的審計證據。因此,對注冊會計師來說,執行和記錄盤點測試顯得非常重要。遺憾的是,在一些存貨舞弊案件中,審計客戶在數小時之內就改變了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底稿。因而,注冊會計師必須採取足夠的措施以確保審計證據的可信性。
舉例來說,假定審計客戶在會計期間結束前五天收到一大批貨物,隨之將所有與之有關的驗收報告和發票以及它們的復印件抽出,並在審計進行期間將其隱藏起來。然後,在存貨實物盤點時,雇員們再將這些貨物清點並計入注冊會計師測試的那批貨物中去。
顯然,在上例中實物存貨將被高估,同時有相同金額的負債被低估。對於客戶來說,採取這種方法的好處是存貨高估的金額將會被混入整個銷售成本的計算之中。遇到這種情況,注冊會計師需要進行比例或趨勢分析以發現可能的舞弊。另外,也可以檢查會計期間結束後一段時間內的款項支出。如果注冊會計師發現有未在采購日記賬中記錄的直接支付給供應商的款項,就應該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3、錯誤的存貨資本化
雖然任何存貸項目都可能存在不恰當資本化的情況,但產成品項目中這方面的問題尤為突出。有關產成品被資本化的部分通常是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為了發現這些問題,注冊會計師應當對生產過程中的有關人員進行訪談,以獲取歸入存貨成本的費用歸集與分配過程是否適當的信息。審計客戶往往可列出很多看似非常充分的理由,用以支持通過對存貨項目進行資本化而增加利潤的處理。此類舞弊往往是財務總監在總裁的指使下實施的。因此,在對關鍵人物的正式訪談中,如果懷疑有人指使他們誇大有關存貨的信息,注冊會計師應採取一種直截了當的方式,以責難的態度迫使其說出真相。
(二)盤點的局限性
證實存貨數量的最有效途徑是對其進行整體盤點。注冊會計師必須合理、周密地安排盤點程序並謹慎地予以執行。盤點的時間應盡量接近年終結賬日。在盤點時應盡可能採取措施以提高盤點的有效性,比如各存放點同時盤點、停止存貨流動以及盤點數額達到合理的比例等。不過,即使注冊會計師謹慎地執行了該程序,也不能保證發現所有重大的舞弊。這是因為存貨的盤點測試存在以下局限性:
(1)管理當局往往派代表跟隨注冊會計師,一方面記錄下測試的結果,同時也可掌握測試的地點及進程等情況。這樣,審計客戶就有機會將虛構的存貨加計到未被測試的項目中,從而錯誤地增加存貨的總體價值。
(2)在執行盤點測試程序時,注冊會計師一般會事先通知客戶測試的時間和地點以便其做好盤點前的准備工作。但是,對於那些有多處存貨存放地點的公司,這種事先通知使管理當局有機會將存貨短缺隱藏在那些注冊會計師沒有檢查的存放點。
(3)有時注冊會計師並不執行額外的審計程序以進一步檢查已經封好的包裝箱。這樣,為虛報存貨數量,管理當局會在倉庫里堆滿空箱子。
(三)通過分析程序識別可能的存貨舞弊
既然靠監盤並不能發現所有重大舞弊行為,注冊會計師必須執行分析程序。
一個不誠實的客戶可通過多種途徑去操縱存貨信息。注冊會計師必須從多種思維角度去看待那些數據,以最大可能地發現有關的舞弊行為。不僅要推測舞弊是如何進行的,而且要推測客戶為什麼要舞弊以及客戶為什麼要將這種違規做法作為首要的選擇。也就是說注冊會計師要對管理當局進行重大存貨舞弊的動機和機會進行評估以發現資產造假行為。
1、管理當局舞弊的動機
客戶進行舞弊的動機可謂多種多樣,對其進行分析並在執行審計過程中予以考慮將有助於發現可能的舞弊。以下列舉了導致管理當局產生舞弊沖動的幾種常見原因:
(1)客戶公司正面臨財務困難。
(2)客戶管理當局面臨完成財務計劃的壓力。
(3)存貨為資產負債表中的一個重大項目。
(4)存在合同所限定的供貨方面的壓力。
(5)客戶公司企圖得到用存貸擔保的融資。
(6)管理當局面臨來自資本市場的壓力,如股價下跌、公司面臨退市或被收購的風險等。
2、管理當局舞弊的機會
並非所有的公司都可以通過存貨造假虛增利潤並瞞過注冊會計師的盤點程序。事實上,對於有些公司,如那些規模很小、業務較簡單的公司,要想瞞過注冊會計師而在存貨上做手腳是非常困難的。但存在以下情況時管理當局進行存貨舞弊的可能性會增加:
(1)客戶公司是一個製造企業,或者說其擁有一個確定存貨價值的復雜系統。
(2)客戶公司涉及高新技術或其他迅速變動的行業。
(3)客戶公司擁有眾多的存貨存放地點。
3、管理當局舞弊的跡象
虛構資產會使公司的賬戶失去平衡。與以前的期間相比,銷售成本會顯得過低,而存貨和利潤將顯得過高。當然,還可能會有其他的跡象。在評估存發高估風險的時候,注冊會計師應回答以下問題,回答「是」越多,存貨舞弊的風險就越高。
(1)存貨的增長是否快於銷售收入的增長?
(2)存貨占總資產的百分比是否逐期增加?
(3)存貨周轉率是否逐期下降?
(4)運輸成本所佔存貨成本的比重是否下降?
(5)存貨的增長是否快於總資產的增長?
(6)銷售成本所佔銷售收入的百分比是否逐期下降?
(7)銷售成本的賬簿記錄是否與稅收報告相抵觸?
(8)是否存在用以增加存貨余額的重大調整分錄?
(9)在一個會計期間結束後,是否發現過入存貨賬戶的重要轉回分錄?
四、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啟示和教訓
存貨項目由於其自身的復雜性早已成為舞弊者趨之若騖的理想對象,同時也引起了注冊會計師的特別關注。自從1938年美國著名的麥克森·羅賓斯葯材公司審計案例發生後,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就將存貨盤點列為公司審計必須進行的重要程序之一。然而,由於審計局限性的存在,注冊會計師的疏忽以及客戶管理當局舞弊技術的提高,依然有不少會計師事務所在存貨審計中吃盡苦頭。法爾莫公司案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所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注冊會計師只要不斷地吸取昔日教訓,努力完善審計技術,切實提高查處舞弊的能力,就必定能將存貨審計失敗的風險降至最低。那麼,從法爾莫案件中我們能得到怎樣的啟示和教訓呢?
1、對舞弊的動機和機會予以充分關注。
由於舞弊存在被發現的風險以及道德方面的壓力,也就是說舞弊亦有成本,所以在正常情況下,理性的人寧願尊重客觀事實。不過,一旦面臨某種壓力和誘惑,客戶舞弊的沖動會變得強烈。法爾莫公司正是由於虧損的壓力以及莫納斯急欲籌資擴張的慾望才鋌而走險,走上了造假的不歸之路。可見,注冊會計師對舞弊的動機進行分析有助於降低審計風險。
2、重視分析性程序的應用。
鑒於盤點程序具有局限性,注冊會計師無法指望通過盤點解決所有的問題。若想發現舞弊的蛛絲馬跡,分析性程序不啻為一種十分有效的審計方法。這一程序從整體的角度對客戶提供的各種具有內在勾稽關系的數據進行對比分析,有助於發現重大誤差。如前文所述,由於存貨造假會使有些項目出現異常,因而對存貨與銷售收入、總資產、運輸成本等項目進行比例和趨勢分析,並對那些異常的項目進行追查,就很可能揭示出重大的舞弊。
另外,還可以將財務報表與報表附註、財務狀況說明書、稅務報告以及其他類似的文件相互核對以盡可能降低審計風險。
3、重要性原則的恰當應用。
重要性原則是審計工作中一個重要原則,對於資產負債表中佔有重要比例的項目,注冊會計師必須特別予以關注,尤其對那些內部控制制度較為薄弱而在資產負債表中又佔有相當比重的項目,就不能採用一般的常規審計程序,而應實施特別的詳查方法。對於法爾莫公司這樣一個商業企業,存貨應是極其重要的項目。注冊會計師本應針對存發設計特別的抽查或詳查程序,而事實上卻只採取了例行的提前數月通知,少量抽樣的常規盤點程序,正是這種簡單的處理使得莫納斯等人有了可乘之機。
4、對注冊會計師進行專職培訓,以提高查找資產舞弊的能力。
通過上述案例分析,我們應該看到審計客戶的舞弊水平在不斷提高,其手段從簡單的違紀違規轉向了有預謀、有組織的技術造假;從單純的賬簿造假轉向了從傳票到報表的全面會計資料造假。同時,舞弊人員的反查處意識增強,對審計人員的常用審計方法有所了解和掌握。因而,僅靠以前簡單的方法已不能滿足當前的需要。為能夠勝任專業工作,注冊會計師必須不斷提高自身查處舞弊的能力。所以,為維護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健康發展,使會計師事務所減少訴訟的風險,職業團體應對注冊會計師進行專職培訓,以提高查找資產舞弊的能力。
B. 會計造假與會計舞弊有什麼異同
一、會計造假是指企業領導和財務會計人員在會計核算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准則制度,做假賬和編制虛假會計報表的行為。
會計造假的類型
從會計信息反映的角度來看,會計造假表現為兩種類型:會計事項造假和會計報表造假。
會計報表造假是故意謊報某些財務價值,造成增強獲利能力的假象,從而欺騙股東和債權人等利害相關人。
會計事項造假通常旨在方便盜竊,或將公司的資產轉變為個人所有或使用。
會計造假的危害
會計造假的危害性很大,具體表現在:
會計造假所製造的錯誤信息將嚴重誤導各類決策者,從而導致各個市場行為主體乃至國家相關決策機構被誤導而制訂出錯誤決策,破壞市場運行機制;
損害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的嚴肅性,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侵犯公司股東、債權人、顧客及雇員的合法權益,使其蒙受巨大經濟損失;
通過隱匿收入、虛列支出偷逃國家稅款,導致國家稅收流失;
助長個人貪污腐敗行為的滋生;
使尚未成熟的證券市場飽受虛假錯誤信息的沖擊,嚴重誤導證券投資者的行為,破壞市場游戲規則,加劇市場投機和市場波動,影響社會安定。
會計造假最後所導致的結果是國家受損失,少數人中飽私囊。
會計造假的形式
目前,企業會計報表造假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虛增資產,虛增利潤;二是虛增負債,隱瞞利潤。前者主要是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因為國有企業經營業績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領導人的升遷;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優劣,直接影響到公司股票價格的高低。後者主要是私營企業和個人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為這類企業不注重業績,更關心的是如何逃避國家的稅收,少接收政府有關部門的攤派。
1.資產虛增
(1)費用資產化
企業當期發生的費用應當計入當期產品生產(或商品經營)成本或期間費用。但有的企業卻將部分應該計入當期的費用計入待攤費用、遞延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類會計科目,使得企業當期損益不實;有的企業待攤費用不及時足額攤銷,而是長期掛賬,將本屬於期間費用的支出列作資產。企業通過將費用資產化,虛增了企業資產和所有者權益。
(2)存貨不實
有些企業積壓多年的貨物,或已經淘汰過時應當報廢的物資不做賬務處理,或存貨的現實價格(或可變現價格)已明顯低於賬面歷史成本價值卻仍按歷史成本掛在存貨賬上,存貨價值不實,違背了企業會計准則確認的謹慎性原則,虛增了企業存貨價值。
(3)固定資產價值虛假
企業固定資產價值不實主要表現在折舊不足、技術進步後造成的無形損耗不計、已毀損及不可用或不需用固定資產不處置等,虛增(減)企業資產。
(4)遞延及無形資產攤銷不足
遞延及無形資產應當按時足額攤銷,已經淘汰過時的無形資產不應當再掛無形資產賬而應當將攤余價值作為期間費用計入損益。而許多企業對已經沒有使有價值或已經不可能再給企業帶來預期經濟利益的無形資產不做相應的財務處理,卻仍然作為資產列賬,虛增了企業資產。
2.負債不實
(1)應付款項高估
許多企業的應付款項不及時或每年與往來單位核對確認清理,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的應退未退、應付未付款項普遍存在,三年以上的應付款項(不包括長期應付款項)以及債權人已經不存在的仍掛賬的也不少見,企業實際需付債務小於財務賬面債務,企業應付款項高估。
(2)預提費用不實
許多企業為了調節當期損益,不按企業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的要求預提費用,而是根據企業調節損益的需求預提,有的企業應提的不提或不應預提及多預提的不及時沖銷,致使預提費用會計科目反映不實。
3.虛報盈虧
(1)多計收入、少計費用
有的企業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將未實現的收入作為收入入賬,如在服務或工程未提供完畢之前,就確認收入實現;有些企業虛構客戶虛開銷售發票,虛列銷售收入和應收賬款;一些企業對已經發生的支出不計入成本,或在結轉成本時不按配比原則,故意少轉成本,導致企業生產成本及庫存商品的賬面金額遠遠大於實際庫存金額;有的企業則將有關費用支出單據壓在銀行未達賬中,利用「未達賬項」弄虛作假,調節利潤。
(2)少計收入、多計費用
企業為了達到少繳或不繳所得稅的目的,將正常的銷售特別是一些不需要增值稅發票的銷售,不按收入確認的條件進行確認,而是長期掛在預收賬款或其他應付款科目中且金額不變;有的企業則採取虛列預提費用,多提多攤費用的方法,達到虛減盈利的目的。
(3)在建工程長期掛賬,應計入損益的借款費用予以資本化
企業在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時,對借入資金需按期計提利息,這部分借款利息在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應予以資本化。有些企業工程早已完工,仍長期掛賬,借款利息仍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從而使當期財務費用減少,同時又可以少提折舊,從兩個方面來虛增利潤。
(4)隨意調整報表
一些單位為了達到一些不法目的,隨意調整報表金額,人為地加大資產調整利潤;或為了逃稅,避免檢查而加大成本費用,減小利潤,如為了增大管理費用,直接在損益中多計管理費用,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同時增大應收賬款和壞賬准備金額,造成表賬不符。
二、會計舞弊是指行為人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有計劃、有針對性和有目的地故意違背真實性原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和規章規范,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行為。
會計舞弊的概念
舞弊是指組織內、外人員採用欺騙等違法違規手段,損害或謀取組織經濟利益,同時可能為個人帶來不正當利益的行為。舞弊是人為達到不良目的,經過事先預謀,精心策劃,運用非法手段作弊的一種故意行為。從舞弊的主體方面可把舞弊行為劃分為組織舞弊和個人舞弊。組織舞弊是指組織領導人為了本單位和其成員的利益,授權有關經辦人員,利用不正當和非法手段,損害國家和其他單位利益的故意行為。個人舞弊是指員工私自為了個人私利利用不正當的和非法手段,損害國家、組織或他人利益的故意行為。
會計舞弊的途徑
收入舞弊途徑
﹙1﹚擴大銷售核算范圍虛增收入。主要手段包括:銷售回購、銷售租回等業務確認為收入;將委託加工業務的加工發出以及收回,通過對開發票方式分別確認為銷售以及購買業務;將非營業收入虛構為營業收入。
﹙2﹚提前確認收入或記錄有問題的收入。主要包括:在尚未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就確認收入;對發出商品以及委託代銷等業務提前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將向附屬機構出售產品確認為收入;在客戶對該項銷售有終止、取消或遞延的選擇權時過早確認收入。
﹙3﹚利用財務報表合並技術虛增收入。無論是國際會計准則還是我國會計准則,均以擁有實質控制權作為納人合並范圍的標准。這樣,一方面,對相關公司是否擁有「實質控制權」必須依賴財會人員的專業判斷;另一方面,管理當局可以通過拉長控制鏈條、構建復雜的公司體系等手段,進一步「拓寬」財務報表合並范圍。這些會計選擇的灰色地帶無疑給企業管理層實施財務舞弊創造了條件。
費用舞弊手段
﹙1﹚收益性支出資本化。收益性支出資本化,就是將期間費用以及應當與本期收入配比的營業成本等故意列作長期資產,以此虛增利潤。
﹙2﹚費用攤提目標化。企業基於配股、增發等融資目的,或者為了迎合市場盈利預期等,常常人為調節諸如廣告費、折舊費、研發費、預計損失、無形資產攤銷等費用的計提或推銷的依據比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折舊及推銷期限的延長或縮短均可使當期費用減少或增加。
非經營性損益操縱
企業常常通過處置轉讓子公司、非貨幣性交易、債務重整等手段製造非經營性收益,進行利潤操縱,企業採用非經營性損益進行利潤舞弊的手段主要如下。
﹙1﹚債務重組。新准則將原先因債權人讓步而導致債務人豁免或者少償還的負債計入資本公積的做法,改為將債務重組收益計人營業外收入。因此,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很可能會在公司出現虧損或者出於維持公司業績及配股需要的情況下,通過債務重組確認重組收益來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
﹙2﹚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新准則規定,若交易雙方存在關聯,可能導致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也就是差額不計入損益。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如想操縱利潤,會想方設法予以規避,將關聯交易非關聯化。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公司對商業實質的判斷也存在著一定的會計彈性,這給上市公司的利潤操縱留下了一定空間。
﹙3﹚借款費用。新准則將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資產范圍擴大到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以及投資性房地產等。資本化的借款范圍擴大到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這樣,一些企業便可能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上打主意,以達到操縱企業利潤的目的。
﹙4﹚無形資產。雖然新准則對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的定義進行了區分,但在實際操作中,很難明確劃分這兩個階段,因此,一些公司就可能通過主觀劃分,來決定研發支出費用化和資本化的分界點,以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此外新准則中對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再局限於直線法,並且攤銷年限也不再固定,這也給一些公司利用調節無形資產的攤銷方式或攤銷年限來操縱利潤提供了途徑。
﹙5﹚政府補助。新准則規定,「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用於補償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計入當期損益」。在這里,「已發生」和「將發生」是兩個不同的時態,卻關繫到補助的確認金額及當期利潤實現程度。當前的環境之下,是否如實確認,完全依賴於企業的誠信程度。因此,有些企業可能人為調節補助操縱當期利潤。
﹙6﹚固定資產。新准則要求公司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方法及預計凈殘值至少每年復核一次。只要與原估計有差異時,就應當調整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與凈殘值,並且調整的方法採用未來適用法,不用追溯調整。因此,公司只要找到證據證明其固定資產使用壽命與原估計有差異,就可以進行會計估計變更,對業績進行調整,從而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
﹙7﹚資產減值。新准則中明確規定的不允許轉回減值的資產主要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以及存貨,其他如應收賬款、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委託貸款等資產的減值准備仍可轉回。因此,新准則雖然對上市公司的利潤操縱起到一定的抑製作用,但仍給上市公司操縱利潤留下了一定的空間。而且,減值准備的計提方法和比例仍可由上市公司自行選擇,公司可能為避免當年虧損,不按規定提足減值准備,留待以後年度進行「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以達到粉飾會計報表的目的。
﹙8﹚公允價值。新准則按照現行國際慣例將「公允價值」引入中國會計體系。但是,由於我國市場經濟不發達,公允價值的應用在很多處理上需要人為判斷,加上我國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良莠不齊,難以做到真正的公允,可能一些公司會利用「公允價值」來調節操縱利潤。
C. 國內外會計造假的研究現狀
財務造假問題由來己久,現今全球都存在財務造假的問題,人們採用了眾多的手段和方法,卻一直未能徹底解決這一問題。與國外財務造假狀況相比,我國財務造假的現象更為普遍,並且由於各國國情不同,我國財務造假的原因有自身的獨特性。[1]這些財務造假事件引起中國的資本市場的巨大震動,並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不僅給投資者造成巨大損失,而且對於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證券市的發展具有很大的危害,已成為各國證券市場的公害。因此,識別財務造假的主要手段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已成為會計理論研究和實踐的重要議題。
D. 安然事件的會計學原因
安然事件是不能用會計學來計算的恩愛夫妻是用機智思想愛的心底互相體諒相處得來的
E. 如何從根本上解決會計造假問題
1、嚴格會計人員管理制度,提高會計工作質量水平
會計造假事件的產生,也有一個過程,從造假念頭的產生、執行、到假象的出現,中間經歷策劃者、組織者與具體實施者。而為會計人員又是主要、必不可缺的實施者,因此,提高會計人員素質,保護好會計人員的合法權益,是杜絕會計造假的重要條件。對會計人員的管理制度有會計執業資格考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等,要加強財會人員和企業管理人員的財會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對財會工作的管理水平。
2、強化單位負責人的責任,約束高管人員行為
就會計造假而言,從各方面強化約束單位負責人的行為是非常必要的,目前的約束手段還遠遠不夠。盡管單位負責人承諾對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但會計造假還是層出不窮,因此應該制定出這方面的具體可行的辦法,使單位負責人個人對其會計造假行為承擔更多的處罰,更多地追究其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而不是只對單位進行經濟處罰了事。
3、完善會計法律體系,加強會計監督力度
《會計法》是會計管理的法定基礎,對規范會計核算加強會計監督起到了保障的作用;逐步出台的會計制度、會計准則等專業性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了會計管理體系,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新問題新矛盾的不斷涌現,會計法律體系和會計規章制度還要不斷地完善,會計監督機制還要進一步強化。
財政部門肩負著會計管理工作的主體作用,各級財政機關都要承擔起這一歷史重任,切實保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會計工作規范化。完善的審計監督體系是實現會計規范化的保證,目前我國的審計監督體系包括政府審計、企業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三個層次,社會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將成為企業監督的重要力量,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企業效益、企業會計報表的同時,更要關注企業會計造假現象。這些不同層次不同角度的監督審計力量都要發揮出應有的作用,相互配合,形成一個完整監督網路。
加強和完善會計監督體系的主要途徑:一是盡快制定《會計法》實施細則及相關配套法律,提高《會計法》的可操作性;二是強化財政機關的會計監督力度;三是加強各會計監督部門的監管協作,逐步建立起一個高效的會計綜合執法機構。
有效的會計監管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從各個方面進行統一協調、綜合平衡。它是保證會計工作有序運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斷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必要保證,最終達到杜絕會計造假現象的發生。
F. 關於會計造假問題防範與治理
加強私營企業會計控制的措施
(一) 導入社會審計監督,使會計師事務所成為私營企業外部監督的主導力量
1. 建議國家應盡快從法規上做出明確規定,私營企業必須實行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注冊會計師審計是「三位一體」會計監督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私營企業來講更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一是目前私營企業普遍處於無外部監督約束的狀態;二是私營企業會計基礎工作很不規范,內部控制制度達不到基本要求,有的企業則根本沒有內部控制制度,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顯然不是一日之功。因此,目前來講,引入注冊會計師審計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對私營企業進行外部約束的必然選擇,也是監督成本最低、見效最快且審計效果最優的外部監督約束形式。一些規模較大、會計工作較為規范的私營企業,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取得金融機構和社會公眾的信任,主動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年度會計報表審計,說明私營企業對注冊會計師的服務有內在的要求。
2. 引入社會審計後,注冊會計師可以利用其智力優勢,主動服務於私營企業,在幫助其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代理記帳、稅務代理、培訓財會人員及對重大經濟決策和主要投資項目、生產項目等的實施進行論證諸方面為私營企業提供會計咨詢和會計服務,對規范私營企業會計行為、提高管理水平將起到重要作用。
3. 加快注冊會計師行業改革,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1)加強行業監管,完善與監管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2)建立行業質量監管體系。一是加強內部監督;二是與中國證監會、審計署、國務院稽察特派員總署等部門密切配合,對社會影響較大的企業審計進行重點檢查監督;三是依靠社會各界力量,完善舉報制度, 歡迎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讓全社會共同監督注冊會計師的執業活動。(3)加強執業培訓,提高其專業水平、執業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4)初步開放中國的會計市場,完善《注冊會計師法》,真正做到依法執業。[page_break]
(二) 財政部門應下大力氣,真正抓好私營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
1. 財政部門應指導督促私營企業依《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帳簿體系。財政部門首先可依據有關法規規定,要求私營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建立起較為完整的帳簿體系。其次,在注冊會計師對私營企業審計中如果發現不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的,應及時提出審計意見,報送財政部門嚴肅處理。再次,財政部門應加強工作指導,幫助私營企業依法建帳。
2. 加強對私營企業會計人員的監督
財政部門應依據有關法規作好以下工作:(1)對私營企業會計人員實行資格證書管理制度。業主聘用會計人員必須達到一定學歷、持有國家財政部門認可的資格證書,否則懲罰業主。在大量大中專經濟類畢業生找不到合適的就業崗位的情況下,此項工作實行起來並不困難,只要在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方面規范私營企業, 大中專畢業生是願意到私營企業去工作的。(2)定期對私營企業會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充分發揮其作用。(3)對沒有認真履行職責的會計人員,要取消其任職資格,吊銷有關資格證書,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
3. 財政部門對暫時無法達到規范化要求的私營企業可實行會計人員委派制,或要求其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帳。
(三) 完善政府對私營企業會計工作的外部約束,達到有效控制的目的
1. 健全法制
(1) 我國1999年10月修訂了《會計法》,按照「為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立法宗旨,就會計責任主體、會計監督體系建設、法律責任等重大問題作了進一步的調整和完善。
(2) 深化會計改革。財政部已陸續頒布了一批新的具體會計准則和有關制度,這對規范企業會計工作提高會計信息透明度,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將起重要作用。但現在只在上市公司和國有企業中實行,應盡快擴大到有一定規模的私營企業,不要總是強調條件不成熟,只要加強財會人員培訓,配套其他措施,在私營企業中實施新會計准則和制度是完全可能的,而且很有必要。
2. 按市場經濟的運作方式加強對私營企業會計工作的監管
正如以上我們曾論述過的,讓政府部門如稅務、財政、工商、主管部門等直接進行企業會計工作的監管,其監督成本很高,監督的有效性較差,且易引發腐敗等社會問題。政府應轉變監督方式,在抓好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基礎上,重點去監管那些監督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等,當前已經實行或正在實行的改革措施有:
(1) 1998年取消了實行多年的「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國有企業從1998年起不再實行財政審批制度,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會計報表附註等,均應在年度結束後的規定時間內委託中國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
(2) 1999年2月25日財政部發布了《關於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中央國有企業會計報表質量進行抽查的實施意見》,由財政部監督司牽頭,會同有關部門按統一組織、分工負責、密切協作的原則開展。
(3) 1999年4月1日審計署頒布了《審計機關監督社會審計組織業務質量的暫行規定》,明確了監督社會審計組織業務質量的依據、對象、方法、程序,這對國家審計機關依法履行監督、檢查社會審計組織業務質量的職責,規范社會審計機構的行為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遺憾的是目前這些措施均尚未涉及到私營企業,使得私營企業要麼處於政府部門獨家行政控制下,要麼處於監管的真空中,這非常不利於私營企業會計工作的進行,應盡快將上述措施實施於私營企業。
(四) 明確會計責任主體和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
1. 明確會計責任主體和法律責任。會計控制薄弱,造假嚴重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法律責任不清、懲治力度不足是重要原因之一。原《會計法》的法律責任一章,既未列明違法行為,又無詳細的罰則標准,造成了違法難究,執法難嚴。1999年10月修訂後的《會計法》對此有重大突破。
(1) 修訂後的《會計法》明確規定單位負責人為會計責任主體,解決了多年來會計責任多重化和會計人員雙重身份的問題,有利於會計控制的有效性。
(2) 修訂後的《會計法》在法律責任一章中具體列舉了各種違法會計行為及懲治的形式和手段,同時對觸犯刑律的會計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在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中,將增加打擊會計犯罪的相應條款。
2. 必須加強執法的力度,特別是懲治的力度,明確會計責任和法律責任只是解決了誰對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承擔責任、哪些會計行為是違法的以及違法後應承擔什麼法律後果等問題,為追究會計責任提供了可操作的法律依據。但這只是解決了問題的一半,即有法可依。問題的另一半執法必嚴,則是最關鍵的,也是較為徹底地解決會計信息造假問題的關鍵。許多私營企業會計違法行為非常嚴重,偷漏稅款較為普遍,當審計檢查暴露之後,往往補交一點稅款就了結了,執法的「軟弱無力」在私營企業表現很普遍。因此,加大懲罰力度,使得違法者的風險和成本很高,從而減少違法行為,這是至關重要的。在私營企業的會計執法中,要做到兩點:一是要嚴厲懲罰違法的私營企業的負責人(業主本人或業主委託的經營者);二是對私營企業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者(財政部門等)本身玩忽職守、徇私枉法、犧牲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的行為加以嚴懲,事實證明後者比前者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