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和財務主管哪個責任大
⑴ 會計主管和主管會計有區別嗎會計主管主要做什麼
1.主管會計或說會計主管的職能在不同的企業裡面是根據實際情況差別很大的。
2.主管會計的工作重點的確定應該由財務經理或財務總監也就是主管會計的上司來確定(因為工作描述是上級定給主管會計崗位職責
主管會計職責:
一、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認真進行會計監督。
二、負責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三、負責合理設置帳薄,正確填制憑證,嚴格審查摘要的規范性、科目的准確性。
四、負責帳務處理,按時完成各種報表和分析報告。
五、負責整理、裝訂、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財務文件等資料。
六、負責定期審核、檢查債權和債務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匯報。
七、做好勞資、社會保障等有關財務工作。
八、負責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的年檢和保管工作;負責單位法人印鑒的保管工作。
九、負責對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分析,提供分析報告。
十、負責財務軟體的使用和日常維護工作。
十一、承擔科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級的)。
3.在很多企業,主管會計是大致等同於會計主管或財務主管的,除會計核算與報告外,還負責內部控制或財務分析等職能。
會計主管是指單位會計機構的負責人,是各單位會計工作的具體領導者和組織者。
崗位名稱:會計主管
直接上級:財務部經理
工作目標:負責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權力與責任:
1.服從分配,聽從指揮,並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
2.負責領導公司的財務會計劃;
3.組織制定本公司的財務計劃,銀行借款計劃,並組織實施;
4.組織編制本公司的財務計劃,銀行借款計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組織固定資產和資金的核算工作;
6.負責按國家規定進行嚴格審查各類有關財務方面的事項,並督促辦理解交手續;
7.負責審查或參與擬訂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
8.負責向公司領導和董事會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9.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領導、董事會,報告各項財務收支和盈虧情況,以便領導進行決策,支員群眾參加管理;
10.負責組織會計人員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技術;
11.負責會計人員考核,參與會計人員的任用和調配;
12.參加生產經營會議,參與經營決策;
⑵ 財會負責人和會計主管的區別是什麼
財務負責人和會計主管有可能是同一個人,也有可能不是.
比如說,有的公司設會計主管,主管之上設財務經理,財務經理之上再設財務總監,這樣財務負責人就不是會計主管了~
⑶ 財務主管與會計主管區別
會計主管和財務主管的區別在於負責范圍和負責事物,會計主管要更專業,更具體;財務主管職責范圍更大。財務主管一般指一個單位負責財務工作的主管;會計主管是指單位會計機構的負責人。
會計主管是指獨立核算二級單位財務機構的負責人(會計主管)由企業集團委派,並實行統一調配、統一管理的幹部制度。
財務主管由集團公司以出資人身份向子公司或分公司派遣財務人員,主要是財務經理,對他們的選拔、任免、業績考核、獎懲、工資福利等進行統一管理。財務經理的人事關系和工資報酬的分配權都集中在總公司。
財務主管一般指一個單位負責財務工作的主管。一般為中層以上管理職位,如財務機構負責人或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與會計主管是對稱,在中國中小企業財務與會計不再細分一樣,習慣中有時代稱。
會計主管是指單位會計機構的負責人,是各單位會計工作的具體領導者和組織者。直接上級是財務部經理。
⑷ 財務會計跟業務主管權力哪個大
從整體來講,是業務主管的權力大,財務管理是他的一個部門。但如果涉及到財務問題,那是財務主管說了算。特別是在違反財經紀律時。
⑸ 財務經理和主管會計哪個負的法律責任大
看事件的具體情況,一般而言,對外的話財務經理責任大,對內主管責任大
⑹ 財務部經理和會計主管誰的職權大
肯定財務部經理大啊
⑺ 會計主管和主管會計有什麼區別
會計主管,又稱財務主管。是指單位會計機構的負責人或主管單位會計工作的技術負責人,是各單位會計工作的具體領導者和組織者。
主管會計一般指一個單位負責會計工作或一個崗位會計工作的人員。未設置會計機構的單位主管會計一般又稱主辦會計,而設置會計機構,財會崗位細分的單位,則指主管某方面財會事務的主辦人員。
⑻ 財務經理和會計主管有區別嗎
1、性質不同:財務經理是財務總監下面具體執行的部門管理者,負責落實財務總監制定的財務戰略。財務主管則是財務部門內部的業務主管,比如核算主管、稅務主管、融資主管、財務分析主管,財務主管的工作簡單說就是具體幹活的。
2、內容不同:財務主管負責公司的全面財務會計工作。財務經理組織制定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
3、直接上級不同:財務經理的直接上級是財務總監,會計主管的直接上級是財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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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財務經理接到面試單位的電話或者郵件一定要問清楚,單位是不是家族企業,直屬上級是誰,直屬下級有哪些,財務經理的薪資范圍是多少,這些都會關繫到今天工作開展順不順利。
財務經理可能直接向老闆匯報工作,自己也需要帶領下屬工作,所以必須要有一定的形象,面試時著裝要注意。得體,不要穿休閑服。
財務經理第一輪面試通常是人事經理或者人事總監面試,所以一定要注意回答問題要直接,這輪面試不會問到財務專業知識,多數是簡單的溝通交談。自我介紹,工作經歷描述,離職原因,期望工資等,原來管理經驗等這些問題。
⑼ 請問會計和財務經理在法律責任上有什麼區別
最近國家相繼出台了三部與財務密切相關的重要法律,物權法、勞動合同法和企業所得稅法,這三部法律的重要作用會在今後對企業和廣大財務經理人的工作產生重要的影響;
物權法是承認和保護公民個人財產的專門法律,在沒有物權法前,我們個人財產是沒有法律依據,不大受保護的,紅色年代我們的私人財產名義上都是屬於社會屬於國家的,我們個人要編資產負債表是不能適用會計主體原則的,准確的說,我們沒有屬於我們自己的資產負債表,回顧人類歷史,產權制度的變遷是這樣的,最初時,人類還在進化中,世界是屬於荒蠻的,動物也不見得有多大的力量,沒有比植物更能掌握世界和影響世界的力量,N多萬年後,一部分動物在體形和力量的進化上取得突破,它們主宰了世界N多萬年,後來,智力類動物利用思考的力量取得優勢,慢慢在競爭中占據世界的支配地位,世界是它們的,與人類沒多大關系,再後來,有了人類,慢慢得以進步,開始從其他動物世界占據控制世界的主動權,這時,世界是人類的,是大家的,權利是All的,後來,部分群族在競爭中取得支配地位,統領某些地區,這時,產權歸某個群族的,權利屬於We,是Our的,又過了N千年,一些家族發展到足以佔有和支配某一地區的程度,有了國家之說,封王稱侯了,產權屬於某些家族的,家族屬於家長的,是Family的,又過了N多年,一部分沒有血緣關系但利益共同的人聯合起來抗衡家族,於是政黨出現了,產權歸議會,歸政黨,歸個人,屬於ME的,是MY的;有了物權法,每家每戶,每個個人都可以編制自己的資產負債表了;
勞動在目前是國民基本的生存方式和生存手段,找份工作掙份工資是大家養家糊口最基本的經濟來源,勞動權,工作權是人最基本的權利,勞動合同法是規范企業用工和人們工作的,合同法的基本特徵就是平等主體間的協議,在以前大家大學畢業進入單位是參加革命工作,個人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單位是高高在上的,單位是進行神聖革命工作的是實現我們崇高人生理想的聖地,我們只能匍匐著工作,談不上任何的平等,就是倒在了工作崗位上也就是評個烈士發個幾十塊錢的撫恤補貼,現在可好了,法律給了人們工作的尊嚴,可看了看新法,好多人又擔心在這個企業主佔主動的社會,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如果沒有企業的配合和理解,不管我們的法律多善良都是空話,我們遭遇太多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場面了;
所得稅法早就要改了,早就該合並了,在一條船上打魚,大家因為膚色和撈上來的魚的品種不同而交的船租不一樣,而且差異巨大,這很不合常理,這樣大家都會想方設法把船底打穿了,這樣離大海最近,看得更清楚,這樣能撈到好品種的魚,而且也許還會因為你撈了好品種的魚,因為你把船底鑽穿了離海底風浪近了給你更多優惠和照顧,因為你在風浪中你需要照顧,至於你破壞了船隻因為那是公共財產倒沒人和你較真;企業賺錢了利益相關者是要一起分的,投資者要分一塊,員工創造了公司的一切,員工要分一塊,如果公司賺錢了不分給員工,員工會想方設法消極怠工破壞企業價值的,不會繼續努力為公司賣命了,聰明的企業主賺錢後會與員工分享的,不是他們有多仁慈,而是他們知道與員工分享公司業績是激勵員工繼續做好工作,創造更多更好業績的最重要工具和技術,所得稅就是企業賺的錢大家一起分,公司賺錢了還要分給國家,而且這部分比例很大,公司給國家的部分不僅僅是稅收部分,伴隨稅收還要給國家很多,其實這是社會上利益分配的基本規則,有福同享,有點不一樣的就是企業有難時目前國家不會同擔的,這也是目前大家不願交稅的重要因素,也是稅收成本高的原因,其實從社會整體來看,大家越是抗拒交稅國家就需要養更多的人收稅需要想更多的辦法征稅,企業負擔就會越高,越不劃算,要想社會成本低,就要保持誠信和遵循基本規則,這樣國家容易征稅,企業整體稅負也會越來越低;
會計對自己崗位涉及的問題負責。
另外,財務經理對公司財務整體狀況、納稅狀況等負責。
具體承擔什麼法律責任,要看是哪方面的事了。一般稅務上的事情比較多一些。如偷稅漏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等等。你可以買本注冊稅務師的《稅收相關法律》看一下。
如:偷稅
一、偷稅是指納稅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
二、採取下列手段之一,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的行為構成偷稅犯罪:
(一)偷稅手段
1.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用於記帳的發票等原始憑證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記帳憑證的行為。)
2.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納稅;
4.進行虛假納稅申報;
5.繳納稅款後,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稅款。
扣繳義務人實施前款行為之一,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且占應繳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扣繳義務人書面承諾代納稅人支付稅款的,應當認定扣繳義務人「已扣、已收稅款」。
(二)偷稅數額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並且偷稅額在1萬元以上的;
兩年內因偷稅受過二次稅務行政處罰,又偷稅且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三、對偷稅行為應如何處理?
(1)偷稅未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所偷稅額50%以上5倍以下罰款。
(2)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偷稅款和滯納金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3)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偷稅款和滯納金外,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上述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占應繳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並且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對多次犯有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實施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行為,偷稅數額在五萬元以下,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以前已經足額補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⑽ 財務總監。財務主管。財務經理。那個大
財務總監、財務主管、財務經理對於小公司來說是一致的,也就是說只有一、二個會計的情況下,財務總監、財務主管、財務經理是一樣大的職位;但對於大型公司,如三個職位同時存在,則財務總監最大,財務經理次之,財務主管則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