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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輸財務會計制度

發布時間: 2021-08-16 16:47:16

❶ 怎樣學好財務會計

1、首先要看你的會計想學到什麼樣的程度。

2、縱向看會計這一門學科,分初級、中級還有高級。橫向看,分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等。

3、縱向劃分的會計一般是指財務會計。初級和中級的會計不會涉及高深的數學知識,會按計算器,會記公式就可以。高級會計還是需要數學能力的,否則會有些吃力。

4、橫向來看,個人覺得管理會計公式較多,只要理解還是很好記憶的,對數學要求不高。其次,會計不是獨立的學科,在學習會計的過程中會學習財務管理,微觀經濟,計量經濟學等等貌似不沾邊,但會學習到的東西。

5、對此,如果數學真的一塌糊塗,還要系統學習這科的話,應該慎重。會計學科本身無大礙,相關學科多。

6、對於一個勵志在財務方面有較高成就的人來說,數學可以說是極其重要的;如果只是想進入這個職業領域,獲得一份比較安穩但不怎麼高的收入的話,那麼所謂的只用加減乘除的回答也可以。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❷ 運輸業會計處理

關於制定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規程的若干問題 《企業會計制度》頒布後,我國會計核算的法律規范進入了制度與准則並存期。但無論是實施會計制度還是實施會計准則,交通運輸業作為一個特殊的行業,存在著一些特殊的會計問題,需要通過交通行業會計核算規程(會計核算辦法)來進行規范。本文試就建立我國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規程問題談幾點初步見解。 一、制定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規程的必要性 交通運輸業是一個特殊的產業部門,在整個國民經濟中起著紐帶作用。交通運輸業的基本職能是從事旅客的運送與貨物的運輸及其裝卸,具有鮮明的行業特徵:一是生產經營活動的成果表現為一種效用而不是一種實物產品;二是作為勞動對象的被運輸或被裝卸物無需承運的企業墊付資金;三是生產和消費發生的同時性,沒有脫離生產過程而存在的實物產品,並不像其他生產行業那樣只有生產者完成了產品的生產過程後,消費者才能開始對這一產品的消費;四是對於同一貨物從生產地到消費地的運輸往往需要通過不同的運輸方式,由各種類型的運輸或裝卸企業來聯合完成,從而形成復雜的結算關系;五是生產經營受自然條件的影響大。由於以上生產經營的特殊性,交通運輸業在資金的分布及其構成、資金的周轉過程、成本費用的組成及其收入、成本的計算程序、結算的程序與內外結算關系等方面,存在著鮮明的特點。 由交通運輸業生產經營的特徵決定了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的內容和方法的一些特殊性,這些特殊性無論在《企業會計制度》中還是在具體會計准則中都是無法體現與顧及的。在我國分行業會計制度被廢止、實行會計准則和統一會計制度並存的法律規范體系的條件下,客觀上需要制定能體現交通運輸業生產經營特點的會計核算規程,來統一規范交通運輸業的會計核算。 交通運輸企業的會計管理水平是參差不齊的,一些企業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難以具備制訂內部會計制度(會計政策)的能力,如果由國家來制定交通行業會計核算規程,對交通運輸行業會計核算中的一些有疑義的問題進行統一規定,等於給交通運輸企業提供了制定會計政策的藍本,企業內部會計制度的制定也就相對容易些了。並且,各交通運輸企業根據統一的會計核算規程來制定會計制度,特別是對一些特殊的交通運輸會計問題有了共同可以參照的明確規定,也就有利於交通運輸企業所提供的會計信息的可比性,也有利於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的會計管理工作。 二、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規程的主要內容 1.收入確認。交通運輸行業收入核算的難點問題是對營運業務收入的確認。交通運輸企業的營運業務屬於提供勞務,對此,《企業會計准則——收入》與《企業會計制度》均作了如下原則規定: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並完成的勞務,應當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如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提供勞務的總收入,應按企業與接受勞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的金額確定。但交通運輸業由於生產與消費的同時發生,並且一些運輸業務(如遠洋運輸業務)的生產過程比較長,使得收入的確認比較復雜。僅從貨運來看,可以將與交通運輸業確認收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分為四個主要過程:(1)簽署運輸合同,確立供求關系;(2)貨物裝載車輛、船舶、飛機等運載工具上,運載工具出發;(3)收到運費或取得運費單據;(4)運載結束,貨物轉交。根據《企業會計准則——收入》與《企業會計制度》中勞務收入應在完成時確認的原則,運輸業的營運收入一般也就應在過程全部結束之時予以確認。但由於過程(3)的發生可能在過程(2)之前,也可能在過程(4)之後,並因多式聯運的存在,過程(3)與過程(4)發生的時間間隔可能很長,從而造成目前一些交通運輸企業採取按收取價款或取得收款憑據確認營運收入的做法。並且,一些交通運輸企業,尤其是水上運輸企業,生產經營的過程較長,往往會產生業務的開始與完成分屬於不同的會計期的問題。例如,遠洋運輸企業以航次作為業務計算單位,在會計期末會產生大量的未完成航次的情況;沿海港口企業以整船裝卸作為業務計算單位,在會計期末也會產生一些未完成整船裝卸的情況。此外,運載工具的租賃經營,例如航運企業的船舶期租與船舶程租是其生產經營的一種方式,但極易與一般的資產租賃相混淆,也存在著收入的確認問題。因此,如何能夠根據交通運輸業生產經營的客觀實際,合法合理地確認營運收入是交通運輸業制訂會計核算規程的難點問題。 2.運輸款項的結算。由於對於旅客、貨物的運輸,通常有直達、非直達、聯運、合作等多種運輸方式;對於運輸款項的收取,有起收、到收、扣收等多種方法;對於企業的營運進款則要通過內部或外部的站點、港口或代理單位向貨主或旅客收取,從而形成了大量的運輸票證與多方的復雜結算關系。僅從水運企業來看,一個港口裝卸公司可能有幾艘甚至十幾艘船舶同時作業;一艘船有一票貨,也有數票貨甚至有數十票貨。面對如此眾多的托運人、收貨人、代理人和船公司,港口企業一般設置幾個或十幾個營業所,受理托運、提貨、計費、開單、收款工作,並由營業所將收取款項及貨運票據報送企業會計部門,由企業會計部門辦理委託收款和營運收入核算及結算。加之交通運輸業的營運區域相當廣闊,甚至會出現跨地區、跨國家的流動,在營運區域的有關點線上,會設有相對獨立的單位,相互協作提供服務、代付工資、供應燃材料等,發生各種結算關系。在水運企業的外部,港航之間要發生結算關系,遠洋運輸企業與國外代理行之間不僅要發生一般的結算關系,而且要發生外匯收支的結算關系。由於結算票證多、結算環節多、結算的內容多,制訂科學的合適的會計核算規程來解決及時無誤地進行營運進款與其他有關資金的清算與結算問題,也是交通運輸業制訂會計核算規程的特殊問題之一。 3.營運費用的確認。交通運輸企業在營運費用的確認上具有特殊性。例如,水運企業直接為取得營運收入所發生的費用可分為直接費用、固定費用與非營運期間的費用三類。直接費用包括海洋運輸企業的航次運行費用,內河運輸企業的船舶直接費用,港口企業的裝卸直接費用,堆存直接費用和港務管理直接費用。直接費用與運輸周轉量、裝卸吞吐量、貨物堆存量等勞務作業數量直接相關,均應當在確認勞務收入的同時,確認為該期或該航次的費用。固定費用包括海洋運輸企業、內河運輸企業的船舶固定費用、船舶共同費用、集裝箱固定費用等。固定費用在一定生產規模下與運輸周轉量的大小不直接相關,而與航次時間長短有關。因此固定費用需按會計核算期予以確認,並按已完航次和未完航次直接費用的比例分配計入航次運輸成本。非營運期間的費用系指海洋運輸企業的船舶非營運期費用、內河運輸企業的船舶維護費用和內河港口企業封凍期間的費用。非營運期間費用雖然是為獲取營運收入而發生的,但與營業收入的實現並無明顯的關系,因此一般在發生時即可確認費用,與當期營運收入相配比。如果企業全部船舶、全部碼頭都進入非營運期,如內河進入封凍期,運輸企業和港口企業都無法經營運輸生產和裝卸生產,則封凍期間發生的費用歸集後須按月計人營運期間,確認為營運期費用的一部分,與營運期取得的營運收入相配比。交通運輸企業的期間費用包含營運間接費用,它和管理費用都是為獲取營業收入所發生的間接費用,與營業收入的實現均無明顯的關系,因此都在發生時即可確認。兩者的區別僅僅是:營運間接費用應按受益原則分配計人各類營運業務和各種成本計算對象的成本;而管理費用無需分配,可直接記人當期損益。 4.成本計算。交通運輸業所提供的是一種位移產品,可以以所完成的旅客周轉量、貨物周轉量、港口裝卸量等作為統一的計算對象,歸結收入與成本、確定營運利潤。但交通運輸業的生產是在廣闊的空間進行,受自然影響比較顯著,工作條件與運輸、裝卸的要求各不相同,差異很大,對於不同的運輸對象、運輸方式、運輸手段、運輸線路、運輸距離、港口或場站位置等,完成同一生產量的耗費是不同的,存在著很大差別。為此,應根據成本控制的需要,從為運價、費率的制定提供依據的需要,來確定成本計算對象。除計算旅客周轉量成本、貨物周轉量成本、裝卸量成本之外,尚需計算貨種運輸成本、航線運輸成本、航次運輸成本、單車(或單船、單機)運輸成本、分作業過程運輸成本、分貨種分操作過程裝卸成本等。交通運輸業也需要制定相應的成本計算方法,包括成本項目、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的劃分、費用的歸集和分配辦法、成本核算程序等,來適應不同的成本計算對象。 需要指出的是,在交通運輸業的成本費用中,固定資產折舊費、修理費、保險費,以及其他為保持運載工具與設施正常營運狀態而發生的費用等設備性費用相當多,這些設備性費用以及一些生產人員如船員的工資等,都屬於與生產量沒有直接關系的固定性費用。即使營運過程中的燃材料消耗,也不是與生產量直接相關的變動性費用。例如,航運企業船舶運輸耗用的燃料,僅屬於與航次相關的變動性費用,而不屬於與運輸量直接相關的變動費用;並且船舶在港發生的噸稅、船舶港務費、燈塔費、引航費、拖輪費、碼頭費、系纜費、停泊費、檢疫費等港口使費,都是屬於與航次相關的變動性費用,而與運輸量並不直接相關。在交通運輸業的成本費用中,與生產量直接相關的變動性費用相對較少,這與工業產品的成本費用結構具有較大差別,並且對固定費用與變動費用的劃分,比一般行業困難得多,但各類費用的劃分直接影響著交通運輸業各種成本的計算與對成本費用的有效控制管理。 三、制定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規程的幾點建議 1.關於交通運輸業生產經營特點的體現問題。由生產經營的特殊性而產生資金循環、收入核算、成本費用核算、收入或費用結算的特殊性,是單獨制定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規程的首要因素。無論是《企業會計制度》還是具體會計准則,對於收入、成本費用的核算,即使將交通運輸的營運業務作為勞務,也只是作原則規定,如何通過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規程將交通運輸業生產經營的特點與會計的特點體現出來,是值得研究的一個問題。筆者認為首先要加強交通運輸業的會計理論研究。例如,關於收入的確認,通常是從商品或勞務的提供的角度來研究的,這對於商品的生產過程與消費過程截然分開的行業來說似乎是可以了。但是,對於商品的生產過程與消費過程同時發生的行業來說,僅從商品或勞務的提供的角度來研究還不夠;如果從商品或勞務接受的角度來研究,許多問題可以迎刃而解。因為在生產過程與消費過程分開的一般行業,從商品或勞務接受的角度來看,消費的開始,必然是提供方生產的結束,也就可以根據商品或勞務接受方能否開始消費來確認收入。同理,對生產與消費過程同時發生的交通運輸業,可以在生產過程開始之時確認收入,因為此時運輸或裝卸勞務接受者的消費已經開始。為此,對於生產實物產品的行業來說,產品生產過程的完成是其收入確認的基本條件,對於生產非實物產品的行業即提供勞務的行業來說,也就可以不必將提供勞務的過程是否完成作為收入確認的基本條件。 2.關於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規程的范圍問題。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規程包括的范圍,即是按鐵路、公路、水路、空路幾種運輸方式均包含在內的大交通范圍來制定,還是分運輸方式的小范圍來制定的問題。在1992年財政部頒布《兩則》、《 兩制》時,是分別交通(包括公路與水路)、鐵路、民用航空來制定會計制度,但又包含這幾種運輸方式來制定財務制度有其歷史的原因。隨著我國加入WTO,各種運輸的經營方式都要向國際慣例靠攏,要按照市場經濟的機制來運作。各種運輸的經營方式的差異,國家對各種運輸方式在管理上的差異會逐步縮小。按包括各種運輸方式在內的大交通的思路來制定交通運輸業的會計核算規程也就成為必然的選擇。 3.按企業規模來分別制定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規程的問題。由於公路運輸與內河運輸的投資較小,經營靈活,在國家對公路、水路運輸放開搞活的政策激勵下,出現了大量的小規模經營企業。這些企業管理結構簡單,會計核算也比較簡單。例如,對於收入的核算,常常採用收付實現制,一般沒有嚴格的成本計算規程,只是將一定時期發生的成本費用與收入配比確定盈虧。而對於具有一定規模的交通運輸企業來說,則需要按照統一嚴格的要求來進行會計核算。

❸ 企業財務制度

財務制度概念

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制定的、企業組織財務活動和處理財務關系的行為規范,以及企業根據財政部門制定的財務制度制定的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前者稱為國家統一財務制度。後者稱企業內部財務制度。

國家統一財務制度 在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下,國家作為生產資料的所有者,為了保護國有資產、約束企業財務活動和財務關系,有必要以國有資產所有者的身份統一制定財務制度,作為企業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依據。按照國家管理經濟的傳統,且由中國目前經濟法規的現狀所決定,國家統一制定的財務制度除了適用於國有企業外,也適用於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其它非國有企業。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以及經濟法規的逐步健全,國家統一制定的財務制度應要適用於國有企業。

國家統一制定的財務制度與經濟體制有送密切的關系。在計劃產品經濟體制下,國家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國家統一制定的財務制度對企業資金來源、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利潤分配等有嚴格規定,其中包括《固定資產折舊條例》、《成本管理條例》以及有關成本開支范圍、費用開支標準的規定。改革開放以後,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目標,按照轉換企業經營機制、轉變政府部門管理職能的要求,對國家統一制定的財務制度進行了根本性改革,逐步建立起了以《企業財務通則》和行業財務制度為內容的、新的國家統一財務制度。其中,《企業財務通則》是基本的財務法規,它規定了企業組織財務活動、處理了財務關系必須遵循的原則指導思想以及企業財務目標,也是國家管理企業財務活動、處理與企業財務關系的法律依據;行業財務制度是以《企業財務通則》為依據,根據行業財務特點制定的,用以規范某一行業的財務活動和財務關系,包括《農業企業財務制度》、《鐵路運輸企業財務制度》、《郵電通信企業財務制度》、《施工企業財務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對外經濟合作企業財務制度》、《商品流通企業財務制度》、《旅遊、飲食服務企業財務制度》。另外,針對股份制試點企業財務的特殊性,還制定了《股份制試點企業財務制度》。

新的財務制度體系相對於傳統的財務制度在以下幾個方面實現了重大改革:一是建立了資本金制度,且貫徹了資本保全原則;二是賦予企業與其獨立商品生產者地位相適應的理賬自主權,其中包括籌資權、投資權、利潤分配、資產處置權;三是賦予企業生產經營、發展進步、技術創新等必要財力;四是建立了適應企業作為獨立商品生產者地位的、新的財務考核指標體系。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的依據是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同時應當充分考慮企業內部的生產經營特點以及管理要求。企業內部財務制度一般應當包括資金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利潤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資金指標的分解、歸口分級管理辦法、資金使用的審批許可權、信用制度、收賬制度、進貨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包括成本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費用審批許可權、成本降低指標以及分解等;利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利潤分配程序、利潤分配原則、股利政策等。
http://www.chinesetax.com.cn/Article/Class1149/

❹ 鐵路運輸企業如何應對新企業會計准則變化

[財會/審計] 韓梅 約3242 字 我國新會計准則體系於2006 年2 月15 日由財政部發布,自2007 年1 月1 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實施。新會計准則的頒布實施,改變了《企業會計制度》的許多規定,實現了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的實質性趨同,順應了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經濟全球化的需要,在我國會計發展史中具有里程碑意義。國有大中型企業實施新准則乃大勢所趨。財政部副部長王軍曾明確指出:「新准則2007 年在上市公司實施一年後,經過總結、調整和完善措施,2008 年推出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實施企業會計准則體系,到 2009 年爭取全面推開,所有大中型企業全面執行這套准則體系」。因此,新舊准則並存的格局時間不會太長,國有大中型企業實施新准則是基本方向,是大勢所趨,符合國際會計慣例。因此,國有企業已站在了新會計准則體系的大門口,一些企業已經逐步開始進行試點。新准則作為經濟社會日趨全球化的通用規則,對國有企業來說既是挑戰又是機遇,如何穩健地跨入這扇世紀之門,是國有企業決策層、管理層以及監管部門面臨的迫在眉睫的新課題。作為國民經濟大動脈的鐵路運輸企業因其自身的行業特殊性質,自2006 年1 月1 日起才開始執行財政部於2000 年 12 月29 日發布的《企業會計制度》。新會計准則的實施對鐵路運輸企業的影響是非常重大的。 一、新會計准則中對鐵路運輸企業影響較大的新變化 (一)適度引入了公允價值。新會計准則體系取消了原來「現行市價」的計量基礎,適度、謹慎地引入「公允價值」這一新的計量屬性。在基本准則當中,最引人注意的變化是關於公允價值的引入,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公允價值法是資產評估的方式之一,其他幾種方式為歷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可變現現值法和現值法等。按照公允價值法,對資產的評估「是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所以可能會存在較大的利潤操縱空間。另外,國內評估機構對於公允價值的經驗也比較欠缺,在實際操作當中可能會有一定困難。此次引入公允價值,是國內會計准則和國際接軌的重要標志。為了防止公允價值被濫用而出現利潤操縱,准則規定了公允價值的使用前提,也就是公允價值應當能夠「可靠計量」。 (二)擴大了資產減值准備的計提范圍。鐵路運輸企業剛執行了原會計制度規定的八項准備,現即將按照新會計准則規定來對所有資產計提減值准備,並且「存貨跌價准備」、「固定資產跌價准備」、「在建工程跌價准備」、「無形資產跌價准備」從2007 年開始計提後不能沖回,只能在處置相關資產後,再進行會計處理。新資產減值准則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期間不得轉回。它是根據我國的現實國情,不得已而為之的重大變革,這一點是與國際會計准則具有實質性差異的。新的資產減值准則將有效地遏制利用減值准備作為「秘密儲備」調節利潤的情況。准則實施後,利用減值准備調節利潤的空間將變得越來越小,利用計提手法調節利潤將越來越難。 (三)存貨發出計價方法的改變。新會計准則下,存貨發出計價方法,取消「後進先出」法,保留使用「先進先出」法。對於鐵路運輸企業中原先採用「後進先出」法、存貨較大、周轉率較低的企業,會造成毛利率和利潤的不正常波動。 (四)債務重組對損益的影響。債務重組規定:由於債權人讓步,債務人獲得的利益將直接計入當期收益,進入利潤表。而原來是計入資本公積;並且引入公允價值,以實物抵債,將以公允價值計量。於是,一些無力清償債務的企業,一旦獲得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將直接反映在當期利潤表中,可能極大地提高每股收益(EPS)。 債務重組也是鐵路運輸企業在進行重組改制、優化資產的過程中經常碰到的問題,新准則改變了「一刀切」的規定,將原債務重組溢價計入資本公積改為計入營業外收入,同時對於實物抵債業務引入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基礎,這一重大變化將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五)引入投資性房地產的概念。許多國有企業都持有一定的土地和房產,新准則引入 投資性房地產這個概念,就是為了規范企業持有非自用房地產的會計處理,以反映企業房地產的構成情況及各類房地產對企業經營業績的貢獻。新准則規定了滿足一定條件時,企業可以按公允價值計量作為投資性房地產後續計量的基準模式,並要求公允價值的變動將直接記入當期損益。因此,如果企業選擇了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今後投資性房地產的市場價值和盈利能力將直接反映在企業的經營業績之中。 (六)增加了政府補助的核算內容。鐵路運輸企業由於其自身的特殊性,即肩負了政府及企業雙重職能,政府補助也成了一個較普遍的現象,原准則並沒有相關規范。而新准則根據我國現實情況結合國際通行方法,將政府補助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以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資產使用年限內攤銷;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當期損益。 (七)企業合並及重組並購。合並財務報表是鐵路運輸企業的重要財務工作。關於合並的范圍,新准則明確以控制為基礎確定合並報表的合並范圍,不再強調重要性原則,無論是小規模的子公司還是經營業務性質特殊的子公司均納入合並范圍,這將擴大鐵路運輸企業合並財務報表的范圍。 二、鐵路運輸企業應對准則變化對策建議 顯然,新會計准則的實施將對鐵路運輸企業的會計處理和財務信息披露產生根本性改變,針對這一變革,鐵路運輸企業應該做如下准備: 首先,建立一個完善的管理體系和內部控制系統,以保證會計處理的正確、公允。新會計准則體系體現了科學性、全面性、可操作性。新准則要求更加真實、完整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細化信息披露,強化管理層責任。新准則引入公允價值計量,會計政策比較靈活,要求會計人員進行大量的職業判斷。新准則的確增加了管理層會計政策選擇的權利,但並不是給予企業完全自由,實質是增加了管理層責任。 其次,進一步完善企業內部治理,強化管理決策。管理層應率先垂範,加強學習培訓。我國會計改革的歷史經驗表明,沒有企業管理層的推動,會計標准改革很難取得實效。我國《會計法》明確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管理層應率先學習領會新准則的基本理念,掌握新准則實施對業務流程、經營決策與經營業績的可能影響。 第三,必須及時建立健全信息採集系統,及時全面地採集新准則需要的公允價值信息、資產市場價格信息、相關市場參數信息,以便按新准則要求准確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要事先研究業務流程改造,建立健全適合新准則的會計業務流程,設計符合新准則要求的會計處理系統。 第四,強化人員素質培訓,提高職業判斷能力。鐵路運輸企業會計人員由於素質參差不齊,對准則和制度理解上的差異以及不同的會計職業判斷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和會計准則的運用效果。因此,會計人員是否具有較高水平的職業操守和恰當的職業判斷成為企業和會計信息使用者極為關心的問題。因為會計目標的實質就是要客觀地反映經濟現實,會計准則本身不可能提供具體答案,對於如何確認、計量、會計信息是否披露等問題都需要會計師自己進行職業判斷,這使得會計人員的素質和工作能力面臨極大挑戰。另一方面,現有的會計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缺乏後續教育,對於一部分想要提高專業水準的會計人員來說,如果無法系統學習新會計准則,很難提升他們的會計專業水平,也無法適應未來自身職業發展的需要。 總而言之,新會計准則體系體現了與國際會計慣例的趨同,增強了會計准則的易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其全面實施必將有效地規范鐵路運輸企業的會計工作行為和會計工作秩序,全面提升鐵路運輸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新准則的實施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充分認識到新准則帶來的機遇和挑戰,積極創造條件,穩步、有序地執行新准則,切不可盲 目實施。

❺ 現行的三個會計制度包括什麼

現行的三個會計制度包括: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准則

一、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財政部於2000年12月29日發布了統一的、適用於不同行業和不同經濟成分的《企業會計制度》。它適用於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和金融保險企業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所有企業。現行的企業會計准則(2006)體系由三個層次組成:

1、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由財政部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33號 2006年2月15日),屬於財政部部門規章,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業會計准則——具體准則。由財政部發布(財會[2006] 3號2006年2月15日),屬於財政部規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執行具體准則的企業不再執行原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具體准則共計38項。

3、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由財政部發布(財會[2006] 18號 2006年10月30日),屬於財政部規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執行應用指南的企業不再執行原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各項專業核算辦法和問題解答)。

二、企業會計制度 它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各類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含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該制度於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業范圍內實施;同時,也鼓勵其他股份制金融企業實施《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第一、適用范圍不同

第二、規范目標不同

第三、結構體系不同

第四、規范形式不同。

三、小企業會計准則

《小企業會計制度》。於2004年4月27日發布的,它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

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准》中界定的小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

(5)鐵路運輸財務會計制度擴展閱讀

企業會計准則

基本准則為主導,對企業財務會計的一般要求和主要方面做出原則性的規定,為制定具體准則和會計制度提供依據。

基本准則

已經財政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 樓繼偉

2014年7月23日

財政部關於修改《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的決定

為了適應我國企業和資本市場發展的實際需要,實現我國企業會計准則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持續趨同,經財政部部務會議決定,將《企業會計准則》第四十二條第五項修改為:「(五)公允價值。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到或者轉移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計量。」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會計准則》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准則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本准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條企業會計准則包括基本准則和具體准則,具體准則的制定應當遵循本准則。

第四條企業應當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又稱財務報告,下同)。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託責任履行情況,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

第五條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第六條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前提。

第七條企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於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

第八條企業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

第九條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第十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特徵確定會計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二章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第十二條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第十三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要相關,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

第十四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採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在附註中說明。

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採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

第十七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反映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項。

第十八條企業對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不應高估資產或者收益、低估負債或者費用。

第十九條企業對於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後。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條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前款所指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行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

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

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

第二十一條符合本准則第二十條規定的資產定義的資源,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資產:

(一)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二條符合資產定義和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資產定義、但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三條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於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第二十四條符合本准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負債定義的義務、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負債:

(一〕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二)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五條符合負債定義和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負債定義、但不符合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五章所有者權益

第二十六條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

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

第二十七條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損失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條所有者權益金額取決於資產和負債的計量。

第二十九條所有者權益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條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第三十一條收入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從而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且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

第三十二條符合收入定義和收入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七章費用

第三十三條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第三十四條費用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從而導致企業資產減少或者負債增加、且經濟利益的流出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

第三十五條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可歸屬於產品成本、勞務成本等的費用,應當在確認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等時,將已銷售產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等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發生的支出不產生經濟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夠產生經濟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導致其承擔了一項負債而又不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六條符合費用定義和費用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八章利潤

第三十七條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

第三十八條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第三十九條利潤金額取決於收入和費用、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金額的計量。

第四十條利潤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九章會計計量

第四十一條企業在將符合確認條件的會計要素登記入賬並列報於會計報表及其附註(又稱財務報表,下同)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計量屬性進行計量,確定其金額。

第四十二條會計計量屬性主要包括:

(一)歷史成本。在歷史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購入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購入資產時所付出的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負債按照因承擔現時義務而實際收到的款項或者資產的金額,或者承擔現時義務的合同金額、或者按照日常活動中為償還負債預期需要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負債按照現在償付該項債務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三)可變現凈值.在可變現凈值計量下、資產按照其正常對外銷售所能收到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扣減該資產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量。

(四)現值,在現值計量下,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入量的折現金額計量.負債按照預計期限內需要償還的未來凈現金流出量的折現金額計量。

(五)公允價值。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到或者轉移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計量。

第四十三條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算時,一般應當採用歷史成本,採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並可靠計量。

第十章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十四條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文件。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附註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報表。

小企業編制的會計報表可以不包括現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條資產負債表是指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六條利潤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七條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八條附註是指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所作的進一步說明,以及對未能在這些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等。

❻ 運輸物流會計成本怎麼核算

在生產企業中,物流成本是除原材料成本之外最大的成本支出項目,如今的企業物流管理者通過學習、實踐和總結,正在探索降低物流成本的途徑。但是必須指出的是,物流成本的絕對數值必然是一直上升的。因為,隨著企業通過提高物流服務水平來提高市場競爭力的不斷追求,必然會對物流系統注入更大的投資,從而提高了物流成本。高的物流成本是高水平的物流服務的保證,這是物流系統效益背反性的體現,企業很難既提高了物流服務水平,同時又降低了物流成本,除非有根本性的技術進步。但是物流成本上升的幅度低於經濟效益的增長幅度,所以物流成本占的比例是在縮小,從而成為經濟效益提高的源泉。
一、提高企業的物流能力是獲得競爭能力的重要途徑
企業的競爭能力最終反映在對市場的把握能力和獲得客戶持續滿意的能力。這個能力體現在對市場信息的把握程度和反應速度上,通過對市場先機的把握去創造更大的需求市場。這就是積極的參與市場競爭。市場競爭的最終表現是價格,價格競爭的本錢是成本,成本下降的空間取決於物流成本。物流降成本是企業的第三利潤源泉,這個利潤源如何凸現。
要實現物流成本的降低,首先必須了解物流的實際情況,建立物流成本資料庫,對物流系統進行分析,有了基礎數據,就有了比較基礎,就可以發現問題並加以改進;有了比較基礎,才可能制定目標,建立新的物流系統。
當前,很多企業的物流管理採用的是分散管理物流的體制:物流系統的規劃設計、能力建設、合理化改進、物流運作、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分別由若幹部門完成,物流系統涉及成本方面的基礎數據很難進行完整有效的統計。這個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 現行企業會計核算制度中沒有單獨考慮到物流成本的問題;
2. 物流成本的各個項目分散在企業成本核算的不同會計帳戶中;
3. 從現行的會計系統中無法直接得到各個物流成本項目的金額。
由於難於了解企業物流成本的現狀,物流的利潤源就掩藏在"冰山"之下,使得企業無法明確目標,無法有效"開發"這個利潤源。
企業發展對物流成本受控的要求十分急迫。物流成本受控的基本要求是明確成本現狀。而有效把握物流成本現狀的基礎保障是構建系統的組織。因此,企業物流系統組織流程再造、機構整合,變分散管理物流為集中系統的管理物流,使企業物流真正的系統化。
二、物流降成本是個系統工程,物流系統成本之間存在著效益背反規律
在物流各項功能之間,某一種功能成本的降低,會使另一種功能成本增加。由於構成物流成本的元素眾多,各種費用互相關聯,工作千頭萬緒。因此,要想切實的進行,就必須設立工作目標,明確任務,確定工作優先順序,以項目管理的方法,有序受控的開展,最終獲得系統的利潤。
當前,實現物流降成本的首要任務是:明確物流成本的構成,從原來財務成本費用中剝離出屬於物流成本范疇的內容,分析和比較物流成本與製造成本,物流費用與其他費用之間的關系,切實掌握物流系統的成本。分領域全面清理物流系統的資源配置,建立物流成本資料庫。建立物流成本科學的比較基礎。
三、明確物流成本的構成
流通領域中的物流成本一般包括庫存/運送成本、運輸成本、發代方面的費用(貨主費用)和管理費用,其中:庫存/運送成本:利息、倉儲、稅收、折舊、殘損、人力和保險費用;運輸成本:貨運成本(公路、鐵路、水運、空運、管道);貨代方面的費用(貨主費用);管理費用:Ax(庫存成本+運輸成本,A為一常量,其取值范圍視具體情況而定)。
企業的物流成本由供應物流子系統、生產物流子系統、銷售物流子系統和廢棄物物流子系統中的顯性成本(固定成本)和隱形成本(變動成本)構成。顯性成本存在於運輸、倉儲、裝卸、搬運、配送、流通加工和信息傳遞等具體的基礎設施、設備資源和運作過程中,隱形成本存在於由於物流運作不暢導致的庫存費用增加所形成的資金利息成本、庫存資金佔用的機會成本和市場反應慢的損失及管理不善造成的貨物損失和損壞的成本。
要明確物流系統的成本構成,就必須明確物流系統的構成,也就是說,必須明確物流通路。
四、明確企業物流成本的范圍
企業物流成本的全貌應該是三維的,這就是支付形態、運作范圍和功能形式。就支付形態而言,它包括:人工、材料消耗、運輸設施和倉庫折舊、合理損耗、資金佔用利息、管理費用、委託外包等。
就功能形式而言,它包括:包裝、搬運、保管、裝卸、流通加工、信息交換、物流管理等。
通過對物流通路的分析,明確了各個物流子系統中物流成本的可能構成。接下來,我們應該討論如何建立科學的物流管理會計制度,使物流成本管理與財務會計在系統上聯結起來的問題。
五、健全企業物流成本財務模式,理清頭緒
目前,我國企業物流成本的構成模式尚未建立,物流成本的各個項目分散在企業成本核算的不同會計賬戶中。由於物流成本沒有被列入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製造企業習慣物流費用計入製造成本和諸項費用中;流通企業則將物流費用包括在商品流通費用中,因此,無論是製造企業還是流通企業,不僅難以按照物流成本的內涵完整地計算出物流成本,而且連已經被生產領域或流通領域分割開來的物流成本,也不能單獨真實地計算並反映出來,無法掌握物流成本真實的全貌。
這就是為什麼至今為止,我們的企業還不能切實的掌握物流系統的成本的原因之所在。

❼ 交通運輸企業會計的定義

廣義的交通運輸企業包括鐵路運輸、公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等所有交通運輸企業,而按照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的狹義的交通運輸企業,是指不包括鐵路運輸、航空運輸與管道運輸企業在內的其他交通運輸企業。
財政部於1993年頒布的《(交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該制度適應於「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交通運輸企業,包括從事遠洋、沿海、內河、公路運輸企業、海河港口,倉儲企業,外輪代理企業,以及城市公共汽(電)車、出租汽車、輪注、地鐵等企業」。本條目採用會計制度規定的口徑與工業企業相比,交通運輸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具有其明顯的特徵:工業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包括供應、生產和銷售三個環節,而交通運輸企業的經營過程主要包括供應過程和營運過程,沒有與生產過程相脫離而獨立存在的銷售過程。在交通運輸企業的供應過程中企業購買燃料、材料,貨幣資金轉化為儲備資金;營運過程中,企業要發生各種各樣的耗費,包括汽車、船舶、裝卸機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燃材料的消耗、工資支出、其他各項費用等,它們構成運輸、裝卸等營運業務的成本。在這個過程中,儲備資金轉化為生產資金。同時,企業向貨主、旅客核收運費、裝卸費等,收回貨幣資金,並形成運輸、裝卸等業務的營運收入。營運收入減去營運業務成本,即為企業的純收入。其中一部分以稅金形式上交國家財政,另一部分按規定提取公積金、公益金,並向投資人分配。上述經濟活動即為交通運輸企業會計應反映和監督的內容。

❽ 【鐵財[2006]150號】關於加強鐵路局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通知

關於加強鐵路局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通知
鐵財[2006]150號
為了適應新形勢下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需要,明確責任,控制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益,現將關於加強鐵路局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進一步明確建設財務管理的職責
(一)鐵路局是建設項目的管理主體,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國家、鐵道部建設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鐵路局建設財務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內控制度。
2.依法合理安排建設資金,按規定籌集、請領和撥付建設資金。
3.監督、檢查和指導建設資金使用的全過程,承擔建設資金安全責任。
4.規范會計核算,嚴格控制建設成本。監督、檢查建設成本支出情況以及利用外資項目的設備台賬和使用情況。
5.根據鐵道部規定辦理建設項目的借款和還本付息手續。
6.及時匯總、編報年度建設資金預算和財務決算。
7.組織辦理建設資產交付、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建設項目後期收尾工作的財務接收和財政評審工作。
8.指導合資鐵路公司建設財務工作,掌握合資鐵路建設情況。
9.依法接受審計和檢查,組織整改發現的問題。
(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是建設項目的實施單位,其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鐵道部、鐵路局建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及辦法,制定建設項目財務內控制度。
2.嚴格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及其他相關規定,單獨核算項目的建設成本,控制支出,節約投資。
3.按工程進度及時請領、管理和撥付建設資金,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承擔建設資金安全責任。
4.組織項目的招投標、合同簽訂、竣工驗收及概算清理等相關工作。
5.根據合同、驗工計價、發票等資料,辦理工程資金、征遷補償及物資設備款的預付、清算和結算。
6.監督、檢查撥付施工單位工程款的使用情況,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7.項目驗收後及時辦理資產交付,保證資產完整。
8.編報建設資金預算、快速月報、財務決算和竣工財務決算。
9.辦理項目後期收尾工程和會計檔案等資料的移交。
10.依法接受審計和檢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
(三)運輸站段是建設項目的資產接收使用單位,其職責是:
1.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工作,配合辦理資產交接。
2.接管資產按規定及時入賬,保證資產完整,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進一步加強建設資金存儲和使用的管理
(一)銀行賬戶的開立
1.開立、撤銷或變更銀行賬戶,均應按規定的批准許可權進行報批。
2.實行工程總承包的項目,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要求工程總承包的主辦方在當地與鐵道資金結算所(或室)簽訂監督協議的商業銀行開戶。
(二)建設資金的請領和撥付
1.鐵路局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根據建設項目投資計劃、支出預算、合同及工程進度,按照「先請領權益性資金,後請領債務性資金」的原則,逐級申請領用建設資金,報送月度用款預算。鐵路局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根據實際用款需要請領資金,避免滯留建設資金。
請款額度不包括工程進度結算款中暫不需要支付的部分,不包括工程竣工結算中的質量保證金。
2.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文件、項目概算,年度財政預算、年度投資概算分章節計劃、合同、經審核簽認的驗工計價(或有效票據)和工程進度撥付建設資金。嚴禁無依據撥付建設資金,嚴禁挪用、調劑、串換建設資金。
3.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合同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尚未明確的按以下原則辦理:
(1)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撥付施工單位的工程款,實行月份預付、季度結算、竣工清算的,每月按照建設項目執行單位下達的月份投資計劃預付,額度控制在70%以內,季度按照批復的驗工計價結算,額度控制在90%以內,月度預付款同期扣回。
合同中預付款撥付的條款內容,應在簽訂合同時考慮年度資金預算安排,預付款比例適度,對重大工程項目按年度投資計劃逐年預付。
(2)建設項目管理機構辦理協議付款時,征地拆遷費應取得合法票據;物資設備的支付應按照物資設備到貨情況同比例支付,並預留質保金;對鐵路局管內配合單位的協議付款及小型基建的設備購置款,按不高於協議總額80%的比例分次撥付,待配合單位提供完整的結算資料並辦理資產交付手續後,付清餘款。
(三)質量保證金的管理
建設項目必須根據確認的竣工結算報告按不低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的比例和返還時間應考慮財政評審的情況在合同中約定。
(四)建設資金的使用及監控
1.鐵路局、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大額資金使用聯簽制度。
2.鐵路局應對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的建設資金支付進行實時監控,確保建設資金安全。
3.建設項目管理機構要對主辦方向協辦方的資金撥付實行實時監控,確保協辦方的資金需求,確保建設資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4.鐵路局建設、計劃、財務、審計、監察等部門和資金結算所應按照各自許可權,履行建設財務監督檢查職能。
三、強化會計核算,控制建設成本
(一)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對鐵路大中型基建項目應按項目建賬和明細核算,或通過設置工程成本輔助賬,詳細記錄和真實反映項目章節的建設成本。同一個建設項目,不同性質的建設資金,應在同一會計賬套內管理和核算。
(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根據基建支出的性質,分別按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對建設成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依據合同、驗工計價和發票等計列投資支出,並按工程件名、批準的設計概算、年度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年度投資計劃等實施總額控制。禁止超概算、超計劃列支建設成本,禁止擠列建設成本。
(三)建設單位管理費按批復概算實行總額控制,預算管理,分年度據實列支。
(四)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會同監理單位必須依據工程實際完成情況,認真審核並批復驗工計價,禁止高估冒驗、預驗和虛驗。財務依據審核簽章的驗工計價計列建設成本。建設項目在竣工時要進行全面清理,按批準的概算進行末次驗工計價。
(五)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撥付施工單位的預付工程款和支付供貨廠商的預付設備款,以及撥付鐵路局管內配合單位的協議款,應在「預付工程款」科目核算,嚴禁「以撥代支」直接列入建設成本。
(六)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撥付給鐵路局管內配合單位的協議款,要按照設計文件規定的內容與鐵路局管內配合單位簽訂協議(合同),明確雙方的職責,確保建設項目按照批準的設計實施。鐵路局管內配合單位收到協議款,應提供合法票據和驗工計價,經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審核批准後作為計列建設成本的依據。
(七)鐵路局管內配合單位應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內容,提報真實的驗工計價,嚴禁超范圍、超標准建設,嚴禁擠占、挪用建設資金。
四、 切實完善項目收尾工程管理
(一)收尾工程的管理及移交
建設項目銷號後應做到工完賬清。對經初驗合格後仍留有少量未完收尾工程且鐵道部批准銷號的項目,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必須在銷號前列出詳細的剩餘工程量和投資清單,明確完成時限。
(二)尾工款的上交及請撥
銷號年度後一年內未完成全部工程的剩餘資金(含質量保證金)應上交鐵道部,同時將剩餘工程的明細清單報鐵道部建設、計劃、財務、審計等部門備案,並進行台賬管理。質量保證金應列出詳細單位和金額。具體實施時需使用資金,應提供合同和完成情況向鐵道部請領,完工後報主管部門核銷。
五、 及時辦理資產交付和編制竣工財務決算
(一)資產交付
1.建設項目竣工初驗合格後,應按初驗委員會編制的初驗報告確定的時間辦理資產移交,同時,鐵路局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提報的「竣工驗收項目資產估價入賬明細表」(含需分攤費用),估價入賬。
2.建設項目竣工交付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要對整體項目概算、投資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及各項資金到位使用情況進行清理、分析,按規定分攤待攤投資支出,及時轉列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和其他投資支出,保證交付資產的完整、准確。
3.建設項目正式驗收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組織填寫《新建(購置)固定資產驗收交接記錄》,據此辦理資產交接。接管單位應積極配合,認真核實,簽章確認。鐵路局根據雙方簽認的《新建(購置)固定資產驗收交接記錄》列賬或調整已估價入賬的資產價值。
4.大中型建設項目配套的專用設施,鐵路投資但產權不歸屬鐵路的資產,由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於項目初驗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逐級報鐵道部,經財政部批准後作轉出投資處理。地方投資但產權歸屬鐵路的資產,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同時,增加「資本公積」。
5.建設項目管理機構自用固定資產的購置,必須納入概算統一管理。工程竣工後,與其他資產一並辦理資產交付手續,移交接管單位。
(二)竣工財務決算
1.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在初驗合格後3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做到編報及時、數字准確、內容完整。在竣工財務決算未經批復之前,原機構不得撤銷,項目負責人及財務主管人員不得調離。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積極配合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做好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工作。
2.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完成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應將與項目有關的會計檔案、竣工財務決算、工程明細資料等按規定移交。

二〇〇六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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