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列報基礎是會計期間
會計期間,都是指的每一個會計年度,也就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② 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應當在各個會計期間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 )
正確答案:錯
解析: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應當在各個會計期間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但下列情況除外:(1)會計准則要求改變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2)企業經營業務的性質發生重大變化後,變更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能夠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③ 當期財務報表的列報,至少應當提供所有列報項目上的一個可比會計期間的比較數據...
1、當期財務報表的列報,至少應當提供所有列報項目上的一個可比會計期間的比較數據? 打個比方,你在做2016年11月財務報表的利潤表的時候,不僅要有2016年11月的當月數或者累計數,還應當填報2015年11月的當月數或者同期累計數。
2、與理解當期財務報表相關的說明?意思就是當期的財務報表中有些以前沒有發生過的異常的較大的項目的變動,新增,需要作出相應的說明和分析,這樣財務報告的使用者才能正確有效的使用財務報告。
3、但其他會計准則另有規定除外?意思是說如果會計准則有說明不需要提供比較財務報表和作相關說明的,就可以不用提供比較財務報表和分析說明。
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2006)
財會[2006]3號
2006-2-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財務報表的列報,保證同一企業不同期間和同一期間不同企業的財務報表相互可比,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 財務報表是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結構性表述。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組成部分:
(一)資產負債表;
(二)利潤表;
(三)現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下同)變動表;
(五)附註。
第三條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和列報,以及其他會計准則的特殊列報要求,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和其他相關會計准則。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條 企業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基礎,根據實際發生的交易和事項,按照《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和其他各項會計准則的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在此基礎上編制財務報表。
企業不應以附註披露代替確認和計量。
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制財務報表不再合理的,企業應當採用其他基礎編制財務報表,並在附註中披露這一事實。
第五條 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應當在各個會計期間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會計准則要求改變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
(二)企業經營業務的性質發生重大變化後,變更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能夠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第六條 性質或功能不同的項目,應當在財務報表中單獨列報,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項目除外。
性質或功能類似的項目,其所屬類別具有重要性的,應當按其類別在財務報表中單獨列報。
重要性,是指財務報表某項目的省略或錯報會影響使用者據此作出經濟決策的,該項目具有重要性。重要性應當根據企業所處環境,從項目的性質和金額大小兩方面予以判斷。
第七條 財務報表中的資產項目和負債項目的金額、收入項目和費用項目的金額不得相互抵銷,但其他會計准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資產項目按扣除減值准備後的凈額列示,不屬於抵銷。
非日常活動產生的損益,以收入扣減費用後的凈額列示,不屬於抵銷。
第八條 當期財務報表的列報,至少應當提供所有列報項目上一可比會計期間的比較數據,以及與理解當期財務報表相關的說明,但其他會計准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本准則第五條的規定,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發生變更的,應當對上期比較數據按照當期的列報要求進行調整,並在附註中披露調整的原因和性質,以及調整的各項目金額。對上期比較數據進行調整不切實可行的,應當在附註中披露不能調整的原因。
不切實可行,是指企業在作出所有合理努力後仍然無法採用某項規定。
第九條 企業應當在財務報表的顯著位置至少披露下列各項:
(一)編報企業的名稱。
(二)資產負債表日或財務報表涵蓋的會計期間。
(三)人民幣金額單位。
(四)財務報表是合並財務報表的,應當予以標明。
第十條 企業至少應當按年編制財務報表。年度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短於一年的,應當披露年度財務報表的涵蓋期間,以及短於一年的原因。
對外提供中期財務報告的,還應遵循《企業會計准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的規定。
第十一條 本准則規定在財務報表中單獨列報的項目,應當單獨列報。其他會計准則規定單獨列報的項目,應當增加單獨列報項目。
第三章 資產負債表
第十二條 資產和負債應當分別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列示。
金融企業的各項資產或負債,按照流動性列示能夠提供可靠且更相關信息的,可以按照其流動性順序列示。
第十三條 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歸類為流動資產:
(一)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變現、出售或耗用。
(二)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下同)變現。
(四)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第十四條 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資產,並應按其性質分類列示。
第十五條 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歸類為流動負債:
(一)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清償。
(二)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應予以清償。
(四)企業無權自主地將清償推遲至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以上。
第十六條 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負債,並應按其性質分類列示。
第十七條 對於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的負債,企業預計能夠自主地將清償義務展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以上的,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負債;不能自主地將清償義務展期的,即使在資產負債表日後、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前簽訂了重新安排清償計劃協議,該項負債仍應歸類為流動負債。
第十八條 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或之前違反了長期借款協議,導致貸款人可隨時要求清償的負債,應當歸類為流動負債。
貸款人在資產負債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以上的寬限期,企業能夠在此期限內改正違約行為,且貸款人不能要求隨時清償,該項負債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負債。
其他長期負債存在類似情況的,比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處理。
第十九條 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類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貨幣資金;
(二)應收及預付款項;
(三)交易性投資;
(四)存貨;
(五)持有至到期投資;
(六)長期股權投資;
(七)投資性房地產;
(八)固定資產;
(九)生物資產;
(十)遞延所得稅資產;
(十一)無形資產。
第二十條 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類至少應當包括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的合計項目。
第二十一條 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類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短期借款;
(二)應付及預收款項;
(三)應交稅金;
(四)應付職工薪酬;
(五)預計負債;
(六)長期借款;
(七)長期應付款;
(八)應付債券;
(九)遞延所得稅負債。
第二十二條 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類至少應當包括流動負債、非流動負債和負債的合計項目。
第二十三條 資產負債表中的所有者權益類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實收資本(或股本);
(二)資本公積;
(三)盈餘公積;
(四)未分配利潤。
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應當在所有者權益類單獨列示少數股東權益。
第二十四條 資產負債表中的所有者權益類應當包括所有者權益的合計項目。
第二十五條 資產負債表應當列示資產總計項目,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項目。
第四章 利潤表
第二十六條 費用應當按照功能分類,分為從事經營業務發生的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等。
第二十七條 利潤表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營業收入;
(二)營業成本;
(三)營業稅金;
(四)管理費用;
(五)銷售費用;
(六)財務費用;
(七)投資收益;
(八)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九)資產減值損失;
(十)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
(十一)所得稅費用;
(十二)凈利潤。
金融企業可以根據其特殊性列示利潤表項目。
第二十八條 在合並利潤表中,企業應當在凈利潤項目之下單獨列示歸屬於母公司的損益和歸屬於少數股東的損益。
第五章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第二十九條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應當反映構成所有者權益的各組成部分當期的增減變動情況。當期損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以及與所有者(或股東,下同)的資本交易導致的所有者權益的變動,應當分別列示。
第三十條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凈利潤;
(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項目及其總額;
(三)會計政策變更和差錯更正的累積影響金額;
(四)所有者投入資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等;
(五)按照規定提取的盈餘公積;
(六)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的期初和期末余額及其調節情況。
第六章 附註
第三十一條 附註是對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等報表中列示項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細資料,以及對未能在這些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等。
第三十二條 附註應當披露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相關信息應當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等報表中列示的項目相互參照。
第三十三條 附註一般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披露:
(一)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二)遵循企業會計准則的聲明。
(三)重要會計政策的說明,包括財務報表項目的計量基礎和會計政策的確定依據等。
(四)重要會計估計的說明,包括下一會計期間內很可能導致資產、負債賬面價值重大調整的會計估計的確定依據等。
(五)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說明。
(六)對已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列示的重要項目的進一步說明,包括終止經營稅後利潤的金額及其構成情況等。
(七)或有和承諾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後非調整事項、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三十四條 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在資產負債表日後、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前提議或宣布發放的股利總額和每股股利金額(或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總額)。
第三十五條 下列各項未在與財務報表一起公布的其他信息中披露的,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
(一)企業注冊地、組織形式和總部地址。
(二)企業的業務性質和主要經營活動。
(三)母公司以及集團最終母公司的名稱
⑤ 財務報表列報有什麼要求
財務報表列報的要求有:
(一)依據各項會計准則確認和計量的結果編制財務報表
(二)列報基礎
在編制財務報表的過程中,企業管理層應當對企業持續經營的能力進行評價,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市場經營風險、企業目前或長期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財務彈性以及企業管理層改變經營政策的意向等。
(三)重要性和項目列報
關於項目在財務報表中是單獨列報還是合並列報,應當依據重要性原則來判斷。
性質或功能類似的項目,一般可以合並列報,但是對其具有重要性的類別應該單獨列報。
項目單獨列報的原則不僅適用於報表,還適用於附註。
企業在進行重要性判斷時,應當根據所處環境,從項目的性質和金額大小兩方面予以判斷。
(四)列報的一致性
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應當在各個會計期間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
在以下規定的特殊情況下,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是可以改變的:
(1)會計准則要求改變;
(2)企業經營業務的性質發生重大變化後,變更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能夠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⑥ 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中的會計期間是怎麼規定的
中期報表中,資產負債表都是時點數字,所以分別是3月6月9月底的數字,這不用多解釋,利潤表則均為從1月份開始的,一季度就是1-3月的損益情況,二季度是1-6月份,以此類推。每股收益也是同樣的道理。相關內容你可以參考新會計准則中中期報表這個准則的內容。
⑦ 財務報表列報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遵循各項會計准則進行確認和計量。企業應當根據實際發生的交易和事項,遵循各項具體會計准則的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在此基礎上編制財務報表。如果由於某種原因沒有遵循准則的要求,應在附註中說明。
(2)以持續經營為列報基礎。按照基本會計准則編制的財務會計報表,應以企業的持續經營為報表列報的基本前提。企業管理層在評價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時,如果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嚴重懷疑,應當在附註中披露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懷疑的不確定因素。如果已經決定在當期或下一個會計期間進行清算或停止營業,表明其處於非持續經營狀態,則應當採用其他基礎編制財務報表,如破產企業的資產應當採用可變現凈值計量等,並在附註中聲明財務報表未以持續經營為基礎列報,披露未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的原因以及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3)以重要性作為項目列報方式的選擇原則。在財務會計報表中,項目具體的列報方式應根據其重要程度的不同採用不同的方式。在判斷項目性質的重要性時,應當考慮該項目的性質是否屬於企業日常活動,是否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具有較大的影響。在判斷項目金額大小的重要性時,應當通過單項金額占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總額、營業收入總額、凈利潤等直接相關項目金額的比重。
(4)以正常營業周期作為項目列報的分類標准。在財務會計報表中,流動資產與長期資產、流動負債與長期負債的劃分應根據其正常營業周期的不同來劃分。正常營業周期,是指企業從購買用於加工的資產起至實現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止的期間。當正常營業周期短於1年時,或者正常營業周期不能確定時,以1年(12個月)為限來劃分流動資產和長期資產、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即周轉期在12個月內(含12個月)的資產為流動資產,長於12個月的資產為長期資產;償還期在12個月內(含12個月)的負債為流動負債,長於12個月的負債為長期負債。但是,如果正常營業周期長於1年,如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用於出售的房地產產品,造船企業製造的用於對外出售的大型船隻等,則應以長於1年的正常營業周期作為劃分標准。
(5)列報的一致性。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應當在各個會計期間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但下列情況除外:①會計准則要求改變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②企業經營業務的性質發生重大變化。
(6)財務報表項目應當以總額列報,資產和負債、收入和費用不得相互抵消,會計准則另有規定的除外。下列兩種情況不屬於抵消,可以凈額列示:
1)非日常活動產生的損益,以收入扣減費用後的凈額列示,不屬於抵消。比如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不需要將清理收入、發生的清理費用等單獨列報。
2)資產項目按扣除減值准備後的凈額列示,不屬於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