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財務會計控制規定
《新醫院財務制度》規章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加強醫院財務管理和監督,規范醫院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號)以及國家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相關規定,結合醫院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級各類獨立核算的公立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所)、療養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第三條醫院是公益性事業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
第四條醫院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正確處理國家、單位和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保持醫院的公益性。
第五條醫院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科學合理編制預算,真實反映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加強經濟管理,實行成本核算,強化成本控制,實施績效考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有資產,維護國有資產權益;加強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範財務風險。( 文章閱讀網:www.sanwen.net )
第六條醫院應設立專門的財務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人員,會計人員須持證上崗。
三級醫院須設置總會計師,其他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設置。
第七條醫院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醫院的財務活動在醫院負責人及總會計師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集中管理。
第二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八條預算是指醫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目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醫院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醫院所有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第九條國家對醫院實行「核定收支、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地方可結合本地實際,對有條件的醫院開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繳、差額補助、獎懲分明」等多種管理辦法的試點。
定項補助的具體項目和標准,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十條醫院要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建立健全預算管理制度,包括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決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條醫院應按照國家有關預算編制的規定,對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根據年度事業發展計劃以及預算年度收入的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收入預算;根據業務活動需要和可能,編制支出預算,包括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編制收支預算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醫院預算應經醫院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後上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
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行業發展規劃,對醫院預算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科學性、穩妥性等進行認真審核,匯總並綜合平衡。
財政部門根據宏觀經濟政策和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對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申報的醫院預算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核批復。
第十三條醫院要嚴格執行批復的預算。經批復的醫院預算是控制醫院日常業務、經濟活動的依據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標准,醫院要嚴格執行,並將預算逐級分解,落實到具體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醫院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定期將執行情況與預算進行對比分析,及時發現偏差、查找原因,採取必要措施,保證預算整體目標的順利完成。
第十四條醫院應按照規定調整預算。財政部門核定的財政補助等資金預算及其他項目預算執行中一般不予調整。當事業發展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需要增加或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醫院應當按照規定程序提出調整預算建議,經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審核後報財政部門按規定程序調整預算。
收入預算調整後,相應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
第十五條年度終了,醫院應按照財政部門決算編制要求,真實、完整、准確、及時編制決算。
醫院年度決算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對財政部門批復調整的事項,醫院應及時調整相關數據。
第十六條醫院要加強預算執行結果的分析和考核,並將預算執行結果、成本控制目標實現情況和業務工作效率等一並作為內部業務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逐步建立與年終評比、內部收入分配掛鉤機制。
B. 醫院會計制度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加強醫院財務管理和監督,規范醫院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號)和國家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相關文件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醫院特點,我們修訂了《醫院財務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單位預算管理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章 成本管理
第六章 收支結余管理
第七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八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九章 無形資產及開辦費管理
第十章 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一章 負債管理
第十二章 凈資產管理
第十三章 財務清算
第十四章 財務報告與分析
第十五章財務監督
第十六章 附 則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8330900.htm
C. 醫院的會計准則
我國國有醫院執行的是《醫院會計制度》,1998年實施,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准則》編制的。
D. 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1 、合法性原則。各項財務內控制度. 其控制方法、控制措施和控製程序必須遵循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和法規, 特別是要遵循國家的財經紀律。內控制度只有合法, 才能產生積極作用。
2 、適用性原則。內控制度制訂前, 要進行周密的調查, 全面分析和掌握本單位的財務管理情況, 使制度能適應實際工作的需要, 做到針對性強, 有的放矢。有些制度即使長期執行,也要根據工作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修訂, 確保內控制度的適用性, 經得起時間和實踐的檢驗。
3 、協調牲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是一個縱橫交織的嚴密的控制機制。無論是縱向控制還是橫向控制, 都要求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驟, 相互協調, 形成控制的矩陣結構, 以充分發揮整體的最佳效能, 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因此, 在制定內部控制制度時, 必須經過縱向和橫向的比較, 同有關單位和部門共同商討, 多聽取意見, 取得大家的共同支持。這樣就會更好地促使大家按制度辦事, 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如果上下左右關系沒協調好, 那麼, 制訂出來的措施就會相互抵觸, 最終導致實際工作中的扯皮、推誘、不負責任。
4 、效益性原則。建立健全認部控制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擴本單位財產的安全與完整, 確保會計核算、經濟活動數據的正確可靠, 也是為了提高經濟效益和工作效率。所以, 任何一種內部控制制度所帶來的經濟效益都必須大於其實施成本。因此, 不要把所建立的控製程序設計得過於復雜繁瑣, 以節省經費支出, 增加經濟效益, 提高工作效率。
5 、簡便性原則。制訂內部控制制度, 要為群眾所擁護、所接受, 科學緊湊, 簡明扼要, 不搞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同時還應注意簡便實用, 講求實效。如果簡而無效, 其實質是取消內部控制制度, 充其量不過是有名無實的軀殼而已。、切忌把一些套話、廢話寫進內控制度, 造成假、大、空。
6 、目的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是根據各單位的具體情況而設計的, 因而, 其每一項具體內容都有明確的目的性。例如, 現金管理制度的設計, 其目的主要是為了防止現金被盜或被挪用、私借和公款私存等, 對單位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確保國家財產的安全與完整。同時, 要衡量這些目的能否在內部控制制度的賣施過程中得到圓滿實現, 達到預期的效果。這就要求所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必須嚴密、科學、有效, 目的明確, 不給玩忽職守的人以推卸責任的機會, 也不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E. 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規定的第五章 貨幣資金控制
第二十二條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出納不得兼任稽核、票據管理、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醫療機構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二十三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要有計劃地進行崗位輪換。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收費人員要具備會計基礎知識和熟練操作計算機的能力。
第二十四條建立嚴格的貨幣資金業務授權批准制度。明確被授權人的審批許可權、審批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審批人員按照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許可權。
第二十五條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收入業務。貨幣資金收入必須開具收款票據,保證貨幣資金及時、完整入賬。
第二十六條貨幣資金支付必須按規定程序辦理。
(一)支付申請。用款時應當提交支付申請,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及計算依據;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許可權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准;
(三)支付審核。財務審核人員負責對批準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審核,審核批准范圍、許可權、程序是否合規;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准確;支付方式、收款單位是否妥當等,經審核無誤後簽章;
(四)支付結算。出納人員根據簽章齊全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並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簽發的支票應進行備查登記。
第二十七條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現金的收支業務。不屬於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實行現金庫存限額管理,超過限額的部分,必須當日送存銀行並及時入賬,不得坐支。
第二十八條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嚴禁出借銀行賬戶。
第二十九條加強銀行存款對賬控制。由出納和編制收付款憑證以外的財會人員每月必須核對一次銀行賬戶,並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調節不符、長期未達的賬項應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條加強銀行預留印簽的管理。醫療機構財務專用章必須由專人保管;個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暫時保管的必須有登記記錄。
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三十一條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序,並專設登記薄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第三十二條加強對現金業務的管理與控制。出納人員每日要登記日記賬、核對庫存現金、編制貨幣資金日報表,做到日清月結。
第三十三條建立貨幣資金盤點核查制度。隨機抽查銀行對賬單、銀行日記賬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核對是否相符。不定期抽查庫存現金、門診和住院備用金,保證貨幣資金賬賬、賬款相符。
F. 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包括:(1)目的性原則;(2)充分性原則;(3)及時性原則;(4)認同性原則;(5)經濟性原則;(6)客觀性原則;(7)靈活性原則;(8)適應性原則;(9)協調性原則;(10)簡明性原則。
G. 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規定的第十二章 監督檢查
第八十條建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監督檢查制度。由內部審計機構或者指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財務會計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
第八十一條醫療機構可聘請中介機構或相關專業人員對本單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實施進行評價,並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書面報告。對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採取有效措施,改進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第八十二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所屬及本地區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十三條建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問責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一)醫療機構不按本規定要求制定本單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要限期整改;
(二)醫療機構違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規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要限期糾正,並對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三)醫療機構違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行政責任;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給予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H. 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規定的第十一章 財務電子信息化控制
第七十四條建立健全財務電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應用專門的授權模塊,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軟體開發與系統操作、系統操作與維護、檔案保管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第七十五條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凡涉及到資金管理、物資管理、收入、成本費用等部分,其功能、業務流程、操作授權、數據結構和數據校驗等方面必須符合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的要求。第七十六條門診收費和住院收費系統必須符合衛生部《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的要求:
(一)實時監控收款員收款、交款情況;
(二)提供至少兩種不同的方式統計數據;
(三)系統自動生成的日報表不得手工修改;
(四)預交款結算校驗;
(五)票據稽核管理;
(六)欠費管理;
(七)價格管理;
(八)退款管理。
第七十七條加強財務電子信息系統的應用控制。建立用戶操作管理、上機守則、操作規程及上機記錄制度。加強對操作員的控制,實行操作授權,嚴禁未經授權操作資料庫。監控數據處理過程中各項操作的次序控制,數據防錯、糾錯有效性控制,修改許可權和修改痕跡控制,確保數據輸入、處理、輸出的真實性、完整性、准確性和安全性。
第七十八條加強數據、程序及網路安全控制。設置和使用等級口令密碼控制,建全加密操作日誌管理,操作員口令和操作日誌加密存儲,加強數據存儲、備份與處理等環節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況下數據不丟失、不損壞、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強接觸控制,定期監測病毒,保證程序不被修改、損壞,不被病毒感染;採用數據保密、訪問控制、認證及網路接入口保密等方法,確保信息在內部網路和外部網路傳輸的安全。
第七十九條建立財務電子信息檔案管理制度,加強文件儲存與保管控制。數據要及時雙備份,專人保管,並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