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財務會計管理模式
A. 農村(區域)財務管理基本情況
自1998年以來,我縣各鄉鎮為加強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採取了許多措施,農村財務管理改革大體經過了三個探索發展的階段。
(一)實行農村財務「雙代管」制。1998年按照「村有鄉管、兩權分離」的原則,將農村集體收入和財務統一納入鄉鎮農經站管理,做到了所有權和管理權、使用權的適當分離。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了民主理財小組制度和村務公開制度。這些措施的實行,有效地改變了過去「書記帳」、「主任帳」「口袋帳」等混亂局面。
(二)推行農村會計委派制。2000年底,我縣在吸取各地農村管理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進行了創新,率先在全市推行了農村會計委派制。其作用和效果十分明顯,一是農村財務管理得到了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二是農村委派會計代表鄉鎮政府對村的財務進行監管,與村委會沒有直接的利益關系,能夠更加大膽履行職責,維護財經紀律,部分農村熱點問題得到有效的化解。三是廣大基層幹部在經濟活動中更加自覺地執行財務制度,農村基層幹部的法制觀念得到了明顯的增強。
(三)推行農村財務管理結算中心制。2002年10月份,我縣各鄉鎮全面推行了「農村財務管理結算中心」的農村財務管理模式。全縣共成立了農村財務管理結算中心7個,負責全縣村級資金和帳務的代管代記工作。其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提高了農村記帳人員的整體素質。據資料表明,現有結算中心會計人員全部達到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專以上23人,占結算中心總人數的50%。二是提高了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效率。原來全縣農村財務人員達300多人,且記帳水平低、速度慢。現在平均每個鄉鎮只需6-8人,每月只要3-5天即可完成全縣的村級所有帳目錄入。三是節約了財務管理經費。原來一村一名會計一名出納,成立結算中心後,每村只需一名報帳員,按一名村財務人員年工資1500元計算,全縣333個行政村每年可節約開支50多萬元。
B. 農村財務如何實施規范化管理
1 制定規章制度
健全相關財務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財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為了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在句容市農村財務管理意見指導下,鎮政府出台了《寶華鎮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對村級集體經濟收入、支出、資產、債權債務、財務公開、檔案管理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村級財務由鎮財政所實行「三不變、四統一」管理。「三不變」,即資金、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和支出審批權不變,「四統一」,即統一辦理資金結算和進行會計核算;統一按照《會計法》等法規要求,審核收支業務,實行支出會審會簽制度;統一設置賬簿;統一管理會計檔案。
嚴格執行票據管理、賬款分管、審批制度及支出的相關規定,明確工作職責,規范財務管理。各村高度重視村級財務的規范化管理工作,認真實施村級財務收支年度預決算、票據領銷以及會計核算工作。對村級財務進行監督管理,幫助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積極支持財務專管員做好財務管理業務。
2 抓好四項清理
一是清理賬目,摸清家底。對村集體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債權債務、收入來源、支出項目進行及時清理,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二是清理各種票據。對各村使用的各種票據進行全面清理登記,對舊版票據進行繳銷,統一啟用新的有省監制章的農民負擔專用票據和結算憑證。三是清理銀行賬戶。對各村原有銀行賬戶進行全面清理、撤銷,納入村賬鎮管統一賬戶分戶核算。四是清理各種合同,規范管理。對村級組織的各種資產經營、土地流轉、債務等合同進行清理,並上報財政所備案,可預防收入流失,防止新增債務的發生。
3 推行直接支付
為了加強資金管理,減少資金撥付的中間環節,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對村組幹部工資、糧食直補資金、其他涉農補貼實行銀行打卡發放。對村委會日常開支實行備用金制度,建立報賬員報賬制度;項目支出在把好立項審批關、「陽光平台」招投標程序關之後在資金撥付環節推行直接支付,在財務手續完備的前提下,將資金直接支付給施工單位,增強透明度,可以起到預防腐敗的作用,還群眾一個明白,還村幹部一個清白。
4 實行「網路化」管理
村級財務由財政所管理後,實行電腦記賬,並做到市、鎮、村三級聯網,不僅加強了鎮政府對村級財務的宏觀管理,提高了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而且使其會計核算工作更加規范,同時,增強了公開透明度和上級的實時監督力度。充分發揮電腦匯賬速度快、不可更改、大數據的優勢,對村委會財務收支核算工作進行細化,增強了村級財務核算的精確度。同時,健全隊伍管理,強化財務會計業務培訓,提高村級財務管理能力。
5 強化財務監督
嚴格落實村級財務管理監督責任,今年以來,鎮紀委組織力量先後2次對各村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突擊檢查,要求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參與制定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對所有財務支出事項和資金使用情況,村務監督委員會都進行審查、審核,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開展「三資」清理和核查工作。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每年年終要對村級集體所有的「三資」存量、分布和運用效益情況進行核對、盤存,做到賬實、賬款、賬賬相符。充分利用鎮內審機構作用,及時開展內部審計監督。強化對現有村會計業務培訓,提高村會計的業務管理能力。每季度對村級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公開,財務公開由村級財務管理人員和村監督委員會共同負責,確保群眾信得過、看得懂、能監督。
從我鎮實行村賬鎮管改革幾年來的運行情況看,成效明顯。一是理順了村會計工作管理的渠道,改變了過去由農經部門管理村會計的模式,使村會計管理工作步入《會計法》規定的軌道。二是規范了村級財務收支行為,有效遏制了村級舉債的盲目性和支出的隨意性。三是增強了村級財務公開透明,實現資金管理上的陽光作業。村各項支出必須經村民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在財政所的監督下,按規定的時間、內容、形式定期向村民公布,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四是有利於穩定農村工作。實行村賬鎮管後,財務收支由村民監督委員會審核,支出由鎮財政所辦理,強化了財政監督,增加了村級財務工作的透明度,農民感到放心、舒心,增強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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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復雜而艱巨的工作,正處在不斷摸索發展和完善的階段,如何讓農村財務人員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是我們今後要積極探索的新課題。
C. 如何做好村代理會計
「村財鄉管村用」是在村務公開制度建設中催生出來的一種村級財務管理模式,至2010年底,我縣全面實施了由鄉鎮財政所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核算工作。實踐證明,通過實施「村財鄉管村用」,能規范村級財務行為,有效地堵住村級財務亂開支、亂舉債漏洞,使農村不合理開支明顯下降,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但由於鄉鎮財政所會計人員一直從事的是財政會計,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核算還不適應,個別地方也出現因會計核算出錯帶來農村財務管理的混亂。 一、目前鄉鎮財政代理村會計核算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代理程序不嚴謹。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農村財務管理的主體,對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享有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監督權。鄉鎮實施村財鄉(鎮)代理,必須尊重廣大農民群眾的意願,按照自願原則,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委託代理協議。目前,一些鄉鎮只是按照村財鄉(鎮)代理文件精神,以政府名義下發了文件,但沒有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很顯然,這不符合委託代理程序,有行政命令和強行代理之嫌。 (二)賬戶設置不規范。農業部、財政部有關村財鄉(鎮)代理相關制度己明確,鄉鎮代理服務中心必須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單獨建賬,單獨開戶,實行專賬專戶、獨立核算。但調查顯示,個別鄉鎮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賬戶統一開在一個賬戶里,把各個村作為二級明細科目進行核算;或者把村裡的資金人為的設多個賬戶,分割資金賬戶;甚至有的鄉鎮將各個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金納入一個存款賬戶。這顯然是極其錯誤的,這不僅不利於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的會計核算,造成核算困難,更重要的是剝奪了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會計核算主體的資格,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集體利益。 (三)科目設置不健全。財政所會計人員擔任代理會計後,他們使用的一般都是財政部門研發的會計軟體。按照以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為基礎的財政部門軟體,盡管具有全縣統一和網路連接的優勢,但其科目的設置卻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要求不相符,沒有一事一議資金、畜牧資產、生產(勞務)成本等科目,資產負債表的設置和填制要求也不一致,這不利於農經統計報表的口徑統一,也不符合農村財務公開的要求。 (四)會計核算不準確。一是實行國家項目資金財政報賬制的,沒有將國家項目資金購置的固定資產納入村賬核算,無法有效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這很容易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二是固定資產折舊計提不準確。其原因,有的代理會計認為是財政會計按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本身不計提折舊;有的代理會計認為現在村集體沒有什麼經營收入,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影響當年損益而無必要;有的代理會計對固定資產使用年限不確定而無法准確計提折舊。三是財政會計對村集體經濟組織要進行成本核算還不適應,對如何核算生產成本還無所適從,甚至都沒有設置「生產(勞務)成本」科目,這顯然有悖會計為農業生產服務的要求,不利於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生產經營,特別是生產效率的考量,也不利於編報真實完整的各類會計信息,保證上級業務監管和群眾監督的需要。因此,做好會計核算的基礎工作,嚴格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規范的會計核算尤為必要。 二、做好會計核算規范化的措施 (一)選擇適合的電算化軟體。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核算,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鄉鎮能通過軟體自動生成功能,提高會計核算效率。軟體統一了,科目就統一了,核算時間也統一了,自動生成的報表也准確了,財務公開的內容也統一了,可以說,統一軟體是搞好會計核算的基矗農業部門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研製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電算化軟體不僅能更好適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核算,還可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管理等與農經有關的農經工作實行電算化信息管理,具有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的專業性和農經工作的適用性。 (二)實施統一的結算制度。國家項目資金實行財政報賬制的目的是規范會計核算,防止項目資金使用混亂。而實行村財鄉鎮代理後,代理服務中心依託的是鄉鎮財政所,代理會計服務的人員也是財政所的人員,如果再實行財政報賬制就沒有必要,且帶來村級會計核算的不便。我認為,必須要改革目前的結算制度,改國家項目資金的報賬制為審查驗收撥付制,將審查驗收後的項目資金直接撥到鄉鎮代理服務中心各村的賬戶上,由代理服務中心監督使用,這樣既有利於對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的核算和監管,更有利於對用項目資金購置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的監管。 (三)加強對代理會計的培訓。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規范與否,直接和農村會計人員政治素質、業務水平的高低密不可分。農經部門應該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做好代理會計的業務培訓工作。一是按照《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規定加強對代理會計的政策培訓。因為財經法規和財會制度是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的重要依據,會計人員只有熟悉有關法規制度的規定,才能對經濟業務處理的合理性、合法性作出正確的分析和判斷。二是按照「服務主體多元化、信息需求多樣化、管理手段電子化」的新形勢會計工作需要,加強代理會計人員專業知識和操作技巧的業務技能培訓,使代理會計熟悉農村會計的基本方法,熟練會計電算化操作。三是加強代理會計職業道德的培訓,教育會計人員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以文明的服務態度、強烈的服務意識、優良的服務質量搞好代理會計核算工作。 (四)促進會計隊伍創新爭優和工作積極性。
D. 如何做好農村財務工作想法及建議
(一)完善村級會計委託代理制的實施,促進村級會計行為規范化
實行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是推進我國農村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村級會計代理服務機構應當嚴格執行《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按照簽訂的《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協議》實施代理服務,維護村各項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嚴格按照《財政部關於開展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以及中紀委等四部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等規定,加強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規范村級財務收支管理,強化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深入推進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依法、有序、平穩地開展,及時向委託方提供准確完整的會計信息,並做好村報賬員和村民理財小組的業務培訓工作,推動村級會計委託代理由「形式代理」走向「實質代理」。同時,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機構應扮演好監督角色,監督各村按照村級會計委託代理制的要求,做好重大財務決策和費用開支的民主決策,對於大額付現、違規列支和違反民主理財要求的支出事項應堅決予以抵制,引導農村會計行為向著規范化、透明化的方向發展。
(二)完善村級會計委託代理制下的民主理財機制
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是在尊重農民群眾意願和民主權利的基礎上,在保障村集體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由村委會與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機構簽訂代管協議,實行資金和核算的雙代管。這一制度的實施改變了村級會計核算的組織形式,但並沒有從實質上改變村級財務收支管理的模式,為了從根本上改變目前我國農村財務收支和會計工作方面存在的「兩委」主要成員操縱會計行為,會計信息透明度差,以及監督機制落實形式化等問題,必須進一步完善現有的民主理財機制。審計中發現,雖然每個村都設立了理財小組,也根據要求建立了村重大、重要財務決策和支出的民主決策制度,但從實施來看,要麼形同虛設,要麼其職能被「兩委」取代,並沒有真正發揮其監督作用,村財務收支的決策權仍然掌握在「兩委」主要成員手裡。為了充分發揮村民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大會的民主理財作用,一是村民理財小組應實行一年一輪換,並且「兩委」成員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民理財小組成員;二是實行村民(代表)大會民主議事迴避制度;三是實現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重大、重要事項的村民(代表)大會的民主決策的全覆蓋,並形成書面決議。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機構對於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支出申請一律拒絕受理。
(三)加強村級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與運行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是做好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的重要一環,其目標是合理保證委託方與代理方財務收支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會計委託代理服務的效率和效果,為此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學設置委託代理服務工作流程,明確崗位分工和職責;二是代理機構內部應明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的填制與審核,記賬憑證的傳遞、歸集與裝訂,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的歸檔和保管等工作職責,並落實到崗位;三是村民委員會應進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貨幣資金管理、債權債務管理、收益分配、票據管理、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土地補償費監督管理等制度,確保村級財務收支有制度可依;四是定期進行村級財產清查,會計委託代理服務機構要派人參加,對資產的變動情況要及時登記,發生的盤盈、盤虧和毀損要及時按照規定的報批程序、許可權妥善處理;五是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六是會計委託代理服務機構要切實扮演好外部監督的角色,對於村級內部控制缺陷和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並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四)全面引入社會審計監督機制,實施「借才理財」策略
在深入開展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的同時,全面引入社會審計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行業在人才和專業技術方面的優勢,實施「借才理財」策略,推動農村財務會計工作健康發展。一方面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機構應主動接受上級部門及有關單位實施的審計監督,也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並及時公開審計結果;另一方面除縣、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對農村集體組織的賬目和財務公開內容進行日常審計監督外,重點開展村幹部任期和離任、年度財務決算等定期審計,村級債務、農民負擔、農村「一事一議」、土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村級補助經費等專項審計,對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進行重點審計,及時公開審計結果。
E. 農村財務村用鄉管是一種怎樣的管理體制
鄉鎮採取代理記賬模式,村只負責報賬,也就是將原始會計資料報給鄉鎮記賬中心,由他們負責記賬,村定期核對賬目就可以
F.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是哪個部門出台的
為了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相關文件精神,各地均相應地出台了一系列關於
村級財務管理的制度,由於村級屬於居民自治組織,所以這個制度一般是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級農經局(財政局)制定或起草訂立的。全國沒有一個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模式。
需要說明的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是由財政部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