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交接財務不給會計憑證
1、你可以提前做好原始單據交接表,讓代理會計簽收。
2、原始單據原件必須交給代理會計做賬,你可以保存掃描件。
B. 面對一個不肯交接的老財務怎麼辦
直接走吧!這種公司遲早出事!老闆讓你建新賬目應該是敷衍檢查得!根據你的說法!老闆和老財務就是一夥人!才會又不清不楚的賬目!趕緊走人!沒必要做下去了!尊重是自己懂得自尊才會獲得別人尊重!倚老賣老就是廢物
C. 現任會計離職,接手的代理記賬公司的會計不接收會計憑證,會計憑證移交該怎麼辦
把會計憑證交給出納不合理,現任會計離職之前應該把憑證都整理好。
代賬會計應該是不接受以前的憑證,接手之後的還是會負責的。
如果前會計已經離職,那麼公司其他負責會計工作的人,應該負責接收憑證。
D. 之前會計只交接會計憑證,財務軟體上的所有賬都不肯交接怎麼辦
財務軟體不是只有會計一個人可以打開的
出納也可以打開
使用的
只要打開軟體
你就可以看
也可以列印報表
賬簿
還可以核對憑證的記賬有沒有問題
此外
交接時不是應該有監交人嗎
不是還要三個當事人簽交接單的嗎
怎麼可能只交接部分東西呢
如果會計將他登賬密碼告訴你了
就等於是將整個軟體都交出來了
軟體里所有的賬你都可以自己看的
似乎並不存在不肯交接的問題呀
E. 會計交接有不合理沒有憑證的債務可以拒絕交接嗎
一般可以交接,但在交接書上要逐筆寫明,分清責任。交接書上交出人、接管人、監交人都要簽字。如果這種情況很多,建議交接單寫總筆數和總金額,然後註明具體見附表。附表要把日期、憑證號、事項、金額、數量等情況列明。附表最好也三方都簽字。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F. 我公司的會計現在拒絕交賬,我應該如何處理呢
按會計制度規定,移交人員拒絕移交的,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可以指定他人代辦移交。移交人員並不因此而轉移其應承擔的責任。如果是企業負責人,可以指定相關人員強制移交,也可以找當地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強制移交並取消其會計上崗證和通過法院起拆。
會計人員在向單位或者有關機關提出調動工作或者離職的申以便會計機構早請時,應當同時向會計機構提出會計交接申請,做准備,安排其他會計人員接替工作。為了防止調動工作或者離職申請被批准後,少數會計人員不辦理會計交接手續;
單位或者有關機關在批准其申請前,應當主動與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溝通,了解該會計人員是否申請辦理交接手續,以及會計機構的意見等。交接申請的內容通常應當包括: 申請人姓名、申請調動工作或者離職的緣由、時間、會計交接的具體安排、有無重大報告事項或者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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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1、交接前的准備工作。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准備工作:
①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②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③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④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2、移交點收。
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
具體要求是:
①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②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有價證券面額與發行價不一致時,按照會計賬簿余額交接。
③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④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⑤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⑥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後,方可交接。
3、專人負責監交。
對監交的具體要求是:
①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會計交接
G. 公司起訴上屆領導要求移交財務憑證,是否有法律依據
有,隱匿毀損會計憑證要入獄的,會計法有明確的法律條文。
H. 請問會計交接過程中,移交人沒有做賬套,記賬憑證沒有列印 只給了兩年的費用票和回單還有資產負債表給我
交接表上一定要註明,主要是讓對方把這些完善了你再接收過來,不然以後稅務找的就是你了,因為對方已經交接給你了
I. 出納交接,會計沒有做賬的憑證怎麼交接,還有收的銀行承兌都付完了,要怎麼證明
出納交接時,會計沒有做賬的憑證,應該製成「移交單據明細表」,並在表後附沒有做賬的憑證。同時在移交表中說明。以抵現金、銀行存款。
實際上,財政部96年發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對此問題也有規定性說明。
收的銀行承兌票據,無論付給誰,都應有憑據,如經領導批準的采購發票、收據,或者領取單。這也是企業的貨幣資金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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