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所財務會計工作職責
公安局都設有若干機關業務處(如政治處、法制處、信通處等等),派出所(按職能可分為刑偵、治安、戶政、特業),若干工作隊(如刑警隊、巡警隊、治安隊、交警隊。公安局的級別不同,具體稱呼有別,如××總隊、××支隊、××大隊等),現役機構(具體有邊防、消防部門、警衛局)等。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具體工作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拓展資料
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區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㈡ 浙江公務員報考戒毒所財會崗位有身高體重要求嗎需要體測嗎
1、不需要,戒毒所屬於司法系統,只有公安系統的需要進行體能測試。
2、具體以相應公告為准。
㈢ 省考公務員的視力標准,如果近視一千度可以報考監獄或戒毒所的財會職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裡面對視力的標准有明確的要求:第十九條,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考生可根據自身的情況,結合當地招考部門的要求來進行判斷,有什麼問題也可以咨詢當地的招考部門,以他們的說法為准。
㈣ 我想舉報長沙市長橋強制戒毒所得幹部敲詐勒索戒毒人員財務,不給就打擊報復,動不動就打的別人頭破血流
我可以幫你聯系檢查組,你說的情況是否屬實,如果亂舉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㈤ 遼寧省公安廳都有哪些部門
遼寧省公安廳設22個職能處室(總隊)和政治部、交通安全管理局。
(一)辦公室
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況,收集、綜合分析、報告社情和社會治安形勢及公安信息;研究全省公安工作規劃、計劃;負責公安理論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會議報告和工作總結;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以及廳領導政務活動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省公安統計工作;負責文秘工作和有關文件的審核工作。
(二) 指揮中心
負責收集掌握並報告全省社會治安情況和公安系統重要動態信息;協調處理緊急警務,協調處置全省重大案件;指導、協調全省各級公安機關指揮系統建設和「110」報警服務工作;負責機要管理和保密工作;承擔群眾對治安問題舉報接處警和對公安隊伍違法違紀投訴接警。
(三)政治部
政治部既是公安廳黨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也是指導全省公安隊伍建設的行政職能部門。下設秘書處、人事處、宣傳處、幹部管理培訓處。
1.秘書處
負責全省公安政治工作的綜合調研;掌握全省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民警思想情況,適時提出隊伍建設和政治工作的建議和意見;研究擬定政治工作規劃;承擔政治部文秘綜合工作。
2. 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和警銜評授工作。
3. 宣傳處
研究擬定全省公安宣傳思想工作規劃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指導公安業務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宣傳工作;指導全省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論教育工作;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報刊、出版、影視、新聞報導和組織新聞發布;負責公安系統文化體育建設工作;承辦全省公安機關和民警立功表獎工作。
4.幹部管理培訓處
負責協管幹部的考核工作並提出任免、交流意見;負責全省各地公安機關錄用民警審核把關、警銜評授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國家有關公安機關隊伍建設方面政策、規定的落實;研究提出公安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全省公安院校建設;組織實施全省公安機關培訓工作。
(四)警務督察處
指導全省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對全省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實施監督。
(五) 公共安全防控處
研究擬定公共安全方面的政策、規定;指導、監督全省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指導全省保安機構工作的開展。
(六)治安管理總隊
研究擬定全省治安行政規章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社會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槍支彈葯、危險物品;負責社區防範和技術防範的指導工作;承辦上級批辦的治安案件查處及執行其他法律賦予的治安行動性任務;指導群眾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戶籍管理工作。
(七) 巡邏防暴總隊
指導全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巡邏隊伍及「110」報警服務系統的建設;指導公共秩序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類突發事件、暴力犯罪和群體性上訪事件及自然災害事故的處置工作;指導全省巡警做好嚴密社會面控制、打擊、預防現行犯罪和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
(八)刑事犯罪案件偵查總隊
掌握分析全省刑事犯罪動態,收集、交流、通報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對策; 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省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對重要案件的偵破工作和對重要案犯的追捕、堵截和控制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重大、疑難案件,協調處理跨區域的重大案件;指導全省警犬管理和警犬訓導員的培訓工作;指導對重要領導、外賓住所及大型集會場所的安全檢查工作。
(九)經濟犯罪案件偵查總隊
掌握全省經濟犯罪的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情況,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直接偵辦上級交辦的和跨地區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十)禁毒總隊
掌握全省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監督對毒品犯罪的偵查工作和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學品管制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工作;按要求承辦、協調國際省際禁毒合作事宜。
(十一)監所管理處
指導全省公安機關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場所和羈押人員的監管、教育工作;研究擬定有關政策、法規和制度,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掌握羈押情況。檢查指導收押場所安全防範工作;管理由省廳直接看守的場所。
(十二)交通安全管理局(副廳級)
負責指導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下設辦公室、政治處、交通秩序管理處、交通事故對策處、車輛管理宣傳教育處和高速公路管理處。
1. 辦公室
負責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綜合調研工作,掌握情況,制定工作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全省交通警察警用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省交通警察系統規費收繳管理工作;負責交通信息統計和日常綜合管理工作。
2. 政治處
負責全省公安交通警察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立功創模的考核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全省交警系統違法違紀案件。
3. 交通秩序管理處
研究擬定全省道路交通管理政策;起草地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法規;重點研究和指導大中城市道路交通的組織、指揮和疏導工作;指導全省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執法工作;指導、參與重要警衛和大型活動的道路交通安全保衛工作。
4. 交通事故對策處
指導全省城鄉道路事故的預防工作;起草地方性交通事故處理的法規和相關標准;指導和監督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組織、指導特大交通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組織和協調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偵破工作。
5. 車輛管理宣傳教育處
起草機動車輛和駕駛員安全管理法規;指導和監督機動車輛的安全檢驗、牌證發放和駕駛員的考核、管理和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省交警隊伍的業務培訓;研究擬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全省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宣傳活動。
6. 高速公路管理處
負責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政策、法規的擬定工作;負責指導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及全省性的秩序整頓工作;負責指導高速公路治安管理及統一執法工作;負責全省高速公路公安隊伍的專項業務培訓以及隊伍建設指導工作。
(十三)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處
研究擬定地方信息安全法規政策和技術規范及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全省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保護工作;掌握信息網路違法犯罪動態,組織、協調、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對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十四)信息通信處
研究制定全省公安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發、建立公安業務資料庫,為全省公安機關提供數據查詢服務;指導公安信息通信網路建設;管理公安無線電頻率資源和其他通信資源;保障全省公安信息通信網路的正常運行。
(十五)法制處
組織起草、審核地方性公安法規和規章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公安機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和聽證工作;指導、監督收容教養審批工作及公安機關承辦地方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省勞教審批和承辦勞教案件復議和訴訟工作;負責指導、檢查全省公安機關的控告申訴工作;承辦、轉辦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控告申訴案件;受理接待人民群眾來信來訪,負責接、轉、調查人民群眾提出的控告申訴案件。
(十六)出入境管理處
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工作;負責公民因私出國(境)的審批和制發證(照)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及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出入境口岸簽證事務;負責華僑回我省定居,港、澳、台同胞回我省定居的有關審批工作;負責全省公安外事工作;負責法定不準出境的中國公民的報備工作。
(十七)科技處
研究擬定全省公安科學技術發展規劃,指導全省公安科技工作和安全技術防範工作;組織科技立項、成果鑒定和技術推廣;指導全省社會化公共安全產品行業的管理及對公共安全產品實施技術監督;負責全省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的質量管理工作。
(十八)計劃財務裝備處
研究擬定全省公安後勤警務保障規章制度;管理全省公安系統的裝備、被裝;負責公安有關業務經費和其它專項撥款的管理使用;編制機關和直屬單位經費預算、決算,負責廳機關財務、基建、房產、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廳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九)檔案處
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全省各類公安檔案
㈥ 戒毒所上班主要是做什麼
在戒毒所上班主要有以下三個工作:
1、看管戒毒人員
2、教育吸毒人員遠離毒品
3、登記戒毒成功和送來的戒毒人員
(6)戒毒所財務會計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辦法》經2011年9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2011年9月28日公安部令第 117 號發布。該《辦法》分總則、 設置、入所、管理、醫療、教育、康復、出所、附則9章73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安部2000年4月17日發布施行的《強制戒毒所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㈦ 戒毒所如何做會計報表
是事業單位吧?按收付實現製做。。。
㈧ 公安部一局主管什麼
公安部一局主管: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
㈨ 司法部關於監所安全管理"六個一律"
加強監獄戒毒場所管理,強化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力度。司法部提出「六個一律」規定:
凡是私帶違禁物品給罪犯戒毒人員的,一經查實,是幹警的一律開除,是工人的一律解除勞動合同,是外協人員的一律廢止外協合同,此類案件一律上報省局並向駐地檢察機關通報,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附有管理、檢查、督察責任的人員隱情不報、壓案不查的一律就地免職並追究責任。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是主管全國司法行政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新中國成立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於1949年10月30日設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頒布後,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司法部主要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司法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64號),司法部主要承擔以下職能:
(一)擬訂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國監獄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監督管理刑罰執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負責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戒毒場所的管理工作;
(四)擬訂全民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地方、各行業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
(五)負責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港澳的律師擔任委託公證人的委託和管理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國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
(八)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九)主管全國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參與有關國際司法協助條約的草擬、談判,履行司法協助條約中指定的中央機關有關職責;
(十一)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聯合國預防犯罪組織和刑事司法領域的交流活動,承辦涉港澳台的司法行政事務;
(十二)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槍支、彈葯、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計劃財務工作;
(十三)指導、監督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司法廳(局)領導幹部;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㈩ 女生報考監獄或者戒毒所財會怎麼樣
這也沒什麼做財會在哪家單位都一樣,不就是跟數字鈔票打交道,就看哪家公司福利比較好,做些選擇。如果進監獄或者戒毒所,又不會讓你做財會的跟罪犯或者毒販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