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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制度可以隨意變更嗎

發布時間: 2021-08-11 18:34:13

① 會計財務制度選錯能否更改,有什麼危害。

可以更改,但是會計政策選擇錯誤是很嚴重的錯誤,導致的問題可能不限於單一賬戶,科目和交易,產生的影響很廣泛。對財務報表影響很大,後期如果要更改,工作量很大

企業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不能隨意變更的依據是什麼

《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各單位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有必要變更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變更,並將變更的原因、情況及影響,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說明,以便於會計資料使用者了解會計處理方法變更及其對會計資料影響的情況。對隨便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會計人員應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依據的主要原則是一貫性原則。

③ 建賬後還能不能更改會計制度

不行。會計年度開始後,會計制度一旦正式使用,年度內是不允許隨意變更會計制度的。這是會計連續性原則要求的。

④ 會計財務制度多久可以變更一次

企業在確定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及其變更時,應當履行如下程序並注意相關問題:
1.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會計准則時,應當在《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准則所規定的會計政策范圍內,選擇適合本企業的會計政策,並對所確定的各項會計政策制定會計政策目錄,經股東大會(或股東會)或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准後執行。
2.企業經批准執行的各項會計政策,只有在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才能變更
(1)法律或會計制度、會計准則等行政法規、規章的要求`
(2)該變更能夠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 除法律或會計制度、會計准則等行政法規、規章要求變更會計政策應當按照規定執行和披露外,企業因滿足上述第二條要求變更會計政策時,必須有充分、合理的證據表明其變更的合理性,並說明變更會計政策後,能夠提供關於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的理由。對會計政策的變更,企業仍應經股東大會(或股東會)或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准。如無充分、合理的證據表明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或者未重新經股東大會(或股東會)或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准擅自變更會計政策的,或者連續、反復地自行變更會計政策的,視為濫用會計政策,按照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方法進行處理。
上市公司的會計政策目錄及變更會計政策後重新制定的會計政策目錄,除應當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對外公布外,還應當報公司上市地交易所備案。未報公司上市地交易所備案的,視為濫用會計政策,按照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方法進行處理。
3.企業作出的會計估計及其變更的程序、備案、披露等,比照上述原則辦理。

⑤ 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行為是

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應當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1、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違法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責令限期改正決定的要求,停止違法行為,糾正錯誤。

2、罰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及危害程度,在責令限期改正的同時,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3、給予行政處分。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中的國家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其上級單位或者行政監察部門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或者開除等行政處分。

4、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計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並沒有對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行為單獨明確規定為犯罪,但是,如果行為人以此為手段,進行刑法規定的犯罪活動,應當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5)財務會計制度可以隨意變更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依法設置會計帳簿的;

(二)私設會計帳簿的;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四)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帳簿或者登記會計帳簿不符合規定的;

(五)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帳本位幣的;

(八)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

(九)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

(十)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第四十四條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第四十五條 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 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以降級、撤職、調離工作崗位、解聘或者開除等方式實行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受打擊報復的會計人員,應當恢復其名譽和原有職務、級別。

⑥ 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體備案報告能改嗎

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體備案報告能改,不過建議實事求是的做賬。因為1.如果是後期更換做賬的財務軟體的話,可以拿著合同去修改。如果是財務會計制度的話,這個不是可以隨意改的,需要找你當時的稅務工商機構確認企業性質的改變再做後期的修改等。2.如果是財務會計制度不變,只是更換核算軟體,那樣的話,直接找財務軟體的代理商銷售商提供雙方簽訂的合同及其他要求的資料更換就可以的。3.在之前一些企業圖便宜沒有要後期服務或者簽訂合同,後期更換備案資料時就很麻煩。建議在購買財務軟體時選擇實力比較大的代理商,服務商。一般提供的售後服務與技術培訓都會明白的寫在購買合同中。一式2份。大家按照合同辦事。小黑帶,小服務商有時會省合同,或者省服務等,購買只是開始,使用才是關鍵。想重新購買的話。在選擇軟體時可以用這個方法。例如在河北的話,你可以直接搜「河北財務軟體」。在北京搜「用友中興通」一樣的。找到合適的代理商具體談就行了。或者找你的同事,上級或者有經驗的會計先咨詢一下看看口碑再選擇。能解決問題就行。

⑦ 會計處理方法一經確認,就不允許變更的說法正確嗎

會計處理方法一經確認,就不允許變更的說法正確。
《會計法》第十七條規定:"各單位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有必要變更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變更,並將變更的原因、情況及影響在財務會計報告中說明。"

⑧ 財務會計制度的實行後可以隨時更改嗎急!

不可以隨意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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