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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賬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發布時間: 2021-08-11 07:19:11

1. 代理記賬公司會計管理制度

代理記賬的業務規范制度如下: 一、簽訂《代理記賬委託協議書》 委託人委託本公司進行代理記賬時,應當在互相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委託協議。
委託協議除具有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還要包含以下內容: 1、委託人、受託人對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應承擔的責任。
2、會計憑證的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3、編制和提供會計報表的要求; 4、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 5、委託人、受託人終止委託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二、雙方的義務責任及權利 (一)代理記帳委託人應履行的義務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者編製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應當配備專業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3、及時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實、准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和相關資料; 4、對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5、承擔《代理記帳委託協議》中約定的責任。
(二)本公司應履行的義務 1、遵守會計法律和法規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依法履行職責; 2、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3、對委託人示意做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4、對委託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始問題負有解釋的責任; 5、承擔《代理記帳委託協議》中約定的責任。
三、代理記帳的操作規范 1、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專業會計人員,非會計專業人員,不得從事代理記帳工作。
2、代理記帳人員未得到客戶認可,公司必須根據客戶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戶滿意為止。
3、定期向客戶了解代理記帳人員工作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並加以改進。
4、依法制止客戶示意作不當的會計處理或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如阻止無效即向公司匯報或向主管財政部門匯報。
5、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冊、財務會計報告等資料應按約定的時間提交委託單位。
6、承接代理記帳業務時,必須向客戶說明代理范圍、代理責任、雙方權利義務和收費標准,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業務或擅自收費。
7、不得在委託單位或通過委託單位獲取代理收費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記帳人員定期參加會計業務的培訓。
9、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並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四、檔案管理制度 1、對委託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負有保管的責任。
處理完畢後,應按規定及時返還委託單位,對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冊、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應整理歸檔,以備需查時用。
2、對每一客戶建立檔案,並由專人保管,內容包括:用戶概況、代理記帳協議、原始憑證、會計憑證、會計帳冊、會計財務報表等交接驗收記錄。
3、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得歸檔。
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歸檔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並及時向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對記載不明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4、歸檔過程中如果發現對外送報的財務報告有錯誤,應當及時辦理更正手續。
除更正本單位留存的財務報告外,並應同時通知接受財務報告的單位更正。
錯誤較多的,應當重新編報。
5、每季度由監督部檢查檔案管理工作並匯總至經理辦公室。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第一條、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從事財務會計工作。
第二條、財務會計管理基本要求 (一)會計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要求:所有會計從業人員持有深圳會計證,並在本公司所屬財政局注冊、年檢和接受繼續教育培訓管理。
(二)會計機構設置及崗位要求:(1)總審復核崗位(會計機構負責人)1個,由會計師或注冊會計師擔任;(2)會計核算操作員崗位(收入、支出、債權債務崗位,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崗位,資金、基金核算崗位,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崗位,總帳崗位,稽核崗位,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崗位,會計檔案管理崗位,出納崗位)若干個,由初級及以上會計從人員擔任;(3)客服崗位一崗多人,主要負責與客戶的聯系和咨詢工作。
(三)會計核算基本要求:(1)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3)採用借貸復式記賬法,會計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為主;(4)原始憑證是記賬的依據,財會人員必須認真審核各種原始憑證,要求一切原始憑證必須手續完備,合法,內容真實,數字正確,日期和印章齊全,大,小寫相符等,不得有白條報賬,不得有塗改.一切原始憑證經審核無誤後,才能填制記賬憑證,據以記賬; (5)財會人員應對一切原始憑證記賬負責,賬簿的記載不得挖補,塗改或用褪色葯水消除字跡,記賬應使用鋼筆,不準用鉛筆或圓珠筆,發生錯誤應根據性質,採用劃線更正或紅線更正.憑證,賬冊應根據專人列冊登記,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有關會計報表,賬冊,會計憑證保存年限按規定辦理,使用財務軟體電腦記帳的應將所用財務軟體版本及模塊內容報稅務主管機關備案。
第三條、貨幣資金管理要求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除抵補現金庫存外,不得將業務收入坐支留用,嚴格分清收支兩條線; (2)做好庫存現金的保管工作,有關證券和現金必須放在保險箱內,確保安全.對指定使用備用金的人員必須進行定期檢查,核對,做好備用金的管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
①建立健全現金賬目,做到日清月結,錢賬相符,杜絕白條抵庫或賬外現金; ②對超過現金收付限額以上的收付款項,必須通過銀行結算。
(3)不得對外開具空頭或與銀行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
第四條、往來賬目管理要求。
做好結賬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證管理正常運轉的重要環節。
財務人員要及時結賬收款,摧收應收賬款。
過月未收的賬款,要上門催收,對月終尚未清理的債權債務,應查明原因,列出清冊.財會人員不能解決的事項應及時上報領導。
第五條、會計報表的管理 會計報表是經營收支執行情況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書寫報告是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了解管理部經濟狀況和領導工作的重要信息資料,也是編制下半年收支計劃的重要依據.所以,要保證報表的數據准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手續完備.對年度結算報表,應附有分析收支計劃執行情況的說明. 第六條、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1.總審復核崗位(會計機構負責人) (1)向企業領導人負責,組織公司的財會管理工作,當好企業負責人的經營管理參謀; (2)每月,每季審核各種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寫出財務會計分析報表,送企業法人審閱; (3)檢查,監督管理各項費用的及時收繳,保證企業資金的正常運轉; (4)審核會計核算操作員崗位填制的會計憑證的正確和完整; (5)根據行業的具體特點,依據財會管理有關法規,政策,文件,制定財會管理具體制度和操作程序; (6) 組織擬定各項費用標準的預算方案,送企業領導審核,修定; (7) 研究熟悉和實施相關的工商,財會及稅務,物價等管理制度,運用法律,行政處分和經濟手段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2.主管會計(會計核算操作員) (1)向部門經理負責,具體組織好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種會計憑證和賬務處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時做好各種會計報表,定期公布費用收繳及使用情況; (4)負責檢查,審核各下屬的收支賬目,向公司領導及時匯報工作情況; (5)檢查銀行,庫存現金和資產賬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6)按照行業特點和需要,分類記賬;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財會工作。
3.出納 (1)遵守公司員工守則和財務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現金收付,銀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支票等; (3)及時追收企業各種應收款項,保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失; (4)編制有關現金收付記賬憑證,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的工作; (5)及時辦理各項轉賬,現金支票,按月將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並交會計作賬。
第七條、本制度從200 年 月 日起執行。

2. 尋找一份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代理記賬業務規范 一. 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 1. 愛崗敬業。
要求會計人員熱愛會計工作,安心本職崗位,忠於職守,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2. 誠實守信。
要求會計人員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執業謹慎,信譽至上,不為利益所誘惑,不弄虛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潔自律。
要求會計人員公私分明、不貪不佔、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4. 客觀公正。
要求會計人員端正態度,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應有的獨立性。
5. 堅持准則。
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
6. 提高技能。
要求會計人員增強提高專業技能的自覺性和緊迫感,勤學苦練,刻苦鑽研,不斷進取,提高業務水平。
7. 參與管理。
要求會計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努力鑽研相關業務,全面熟悉本單位經營活動和業務流程,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領導決策,積極參與管理。
8. 強化服務。
要求會計人員樹立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維護和提升會計職業的良好社會形象。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公司財務會計管理、規范會計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管理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一 財務會計管理的基本原則 1.公司核算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2.財務會計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1) 籌集資金和有效的使用資金,監督資金的正常運行,維護資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2) 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有加強財務會計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准確性。
(4) 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門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5) 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3.財務會計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管理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
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會計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的秘密。
4.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5.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編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填制人、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6.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薄。
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
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會計處理方法應前後相一致。
7.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准確性。
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由專人復核,重大事項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8.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賬薄記錄的有關數據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賬的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9.建立會計核算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者應建立檔案,並妥善保管。
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10.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
交接人員及監交人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上海信辰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代理記賬的業務規范制度如下:一、簽訂《代理記賬委託協議書》委託人委託本公司進行代理記賬時,應當在互相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委託協議。
委託協議除具有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還要包含以下內容:1、委託人、受託人對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應承擔的責任。
2、會計憑證的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3、編制和提供會計報表的要求;4、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5、委託人、受託人終止委託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二、雙方的義務責任及權利(一)代理記帳委託人應履行的義務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者編製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2、應當配備專業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3、及時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實、准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和相關資料;4、對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5、承擔《代理記帳委託協議》中約定的責任。
(二)本公司應履行的義務1、遵守會計法律和法規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依法履行職責;2、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3、對委託人示意做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4、對委託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始問題負有解釋的責任;5、承擔《代理記帳委託協議》中約定的責任。
三、代理記帳的操作規范1、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專業會計人員,非會計專業人員,不得從事代理記帳工作。
2、代理記帳人員未得到客戶認可,公司必須根據客戶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戶滿意為止。
3、定期向客戶了解代理記帳人員工作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並加以改進。
4、依法制止客戶示意作不當的會計處理或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如阻止無效即向公司匯報或向主管財政部門匯報。
5、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冊、財務會計報告等資料應按約定的時間提交委託單位。
6、承接代理記帳業務時,必須向客戶說明代理范圍、代理責任、雙方權利義務和收費標准,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業務或擅自收費。
7、不得在委託單位或通過委託單位獲取代理收費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記帳人員定期參加會計業務的培訓。
9、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並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四、檔案管理制度1、對委託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負有保管的責任。
處理完畢後,應按規定及時返還委託單位,對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冊、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應整理歸檔,以備需查時用。
2、對每一客戶建立檔案,並由專人保管,內容包括:用戶概況、代理記帳協議、原始憑證、會計憑證、會計帳冊、會計財務報表等交接驗收記錄。
3、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得歸檔。
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歸檔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並及時向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對記載不明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4、歸檔過程中如果發現對外送報的財務報告有錯誤,應當及時辦理更正手續。
除更正本單位留存的財務報告外,並應同時通知接受財務報告的單位更正。
錯誤較多的,應當重新編報。
5、每季度由監督部檢查檔案管理工作並匯總至經理辦公室。

3. 代理記賬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

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規定:委託人委託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託合同。委託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委託人、受託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

(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的責任;

(五)委託人、受託人終止委託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第十四條規定:委託代理記賬的委託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規定: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委託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三)對委託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對委託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3)代賬公司財務會計制度擴展閱讀:

代理記賬公司的基本要求:

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必須遵守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法開展代理記賬業務,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著力塑造「守法、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形象,確立「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准則、不做假賬」的職業理念,廉潔自律、恪盡守職、勤勉盡責。

3、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應當局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時間經驗,並取得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資質。

4、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開展代理記賬業務中知悉的委託單位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利用其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 求代理記賬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小企業會計准則)

代理記賬業務規范 一. 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 1. 愛崗敬業。
要求會計人員熱愛會計工作,安心本職崗位,忠於職守,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2. 誠實守信。
要求會計人員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執業謹慎,信譽至上,不為利益所誘惑,不弄虛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潔自律。
要求會計人員公私分明、不貪不佔、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4. 客觀公正。
要求會計人員端正態度,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應有的獨立性。
5. 堅持准則。
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
6. 提高技能。
要求會計人員增強提高專業技能的自覺性和緊迫感,勤學苦練,刻苦鑽研,不斷進取,提高業務水平。
7. 參與管理。
要求會計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努力鑽研相關業務,全面熟悉本單位經營活動和業務流程,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領導決策,積極參與管理。
8. 強化服務。
要求會計人員樹立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維護和提升會計職業的良好社會形象。
二. 業務操作及會計核算的流程 1. 接受客戶的委託 (1) 到客戶公司的經營場所進行實地考查,與客戶的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進行座談,了解客戶的基本情況,評估此次業務的風險。
(2) 決定是否接受客戶的委託,若接受客戶的委託,則與客戶商討具體操作事宜,簽定約定書。
2. 與公司財務會計人員辦理有關資料的交接手續 (1) 雙方經辦人員應列明資料清單,資料編號,交接日期,交接雙方簽字蓋章。
(2) 交接雙方經核對無誤,雙方簽字蓋章,註明交接日期。
(3) 依據企業特點,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必要的會計科目。
(4) 了解企業的經營方式和生產流程,幫助企業建立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3. 審核原始憑證 審核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是國家賦予財會人員的監督許可權,只有經審核無誤後的原始憑證,才能作為編制記帳憑證和登記明細分類帳的依據。
會計人員主要應從以下的兩個方面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
(1) 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計劃合同等為依據,審核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合理合法,有無違反財經制度規定,是否按計劃預算辦事,是否按成本開支范圍辦事,是否貫徹專款專項原則,有無貪污盜竊虛報冒領偽造憑證等違紀行為。
(2) 審查原始憑證的完整性正確性。
即審查原始憑證的內容和填制手續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
首先應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具備作為合法憑證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內容,其次審核原始憑證上有關數量、單價、金額是否正確無誤。
(3) 對原始憑證內容記載含糊不清,或故意掩蓋事情真象,進行貪污作弊,單位抬頭不是本單位,無收款單位簽章,開具陰陽發票,進行貪污作弊,模仿領導筆跡簽字冒領。
塗改原始憑證上的時間數量、單價、金額,或添加內容和金額等。
不是很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客戶聯系,了解清楚原始憑證的真實情況。
4. 對各種有問題的原始憑證的處理 在審核原始憑證過程中,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所賦予的職責許可權堅持制度、堅持原則。
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收支,超過計劃預算或者超過規定標準的各項支出,違反制度規定的預付款項,非法出售材料物資任意出借、變賣、報廢和處理財產物資,以及不按國家關於成本開支范圍和費用劃分的規定亂擠亂攤生產成本的憑證,會計人員應拒絕辦理,對於內容不完全手續不完備數字有差錯的憑證,會計人員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補辦手續或進行更正。
對於偽造或塗改等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在拒絕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並及時向單位主管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 填制記賬憑證 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進行,除必須做到記錄真實,內容完整,填制及時,書寫清楚之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 「摘要」欄是對經濟業務內容的簡要說明,要求文字說明要簡煉概括以滿號登記賬簿的要求。
(2) 應當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確定應借應貸的賬戶,賬戶使用必須正確,不得任意簡化會計賬戶的名稱,有關的二級或明細賬戶要填寫齊全。
(3) 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的賬戶必須保持清晰的對應關系。
(4) 一張記賬憑證填制完畢,應按所使用的記賬方法,加計合計數,以檢查對應賬戶的平衡關系。
(5) 記賬憑證必須連續編號,以便考查且避免憑證散失。
(6) 每張記賬憑證都要註明附件張數,以便於日後查對。
6.對記賬憑證進行編號 所有記賬憑證必須分類順序編號,並填寫在編號欄內。
如果記賬憑證是採用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的,一般按照如下編號: 現收01、現收02… 現付01、現付02… 銀收01、銀收02… 銀付01、銀付02… 轉01、轉02依此類推。
若遇較為復雜的經濟業務需編兩張以上記賬憑證時,可用編號的方式表示。
7. 審核記賬憑證 所有填制好的記賬憑證,都必須經過其他會計人員認真的審核。
在審核記賬憑證的過程中,如發現記賬憑證填制有誤,應當按照規定的方法加以更正。
只有經過審核無誤後的記賬憑證,才能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
記賬憑證的審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的經濟內容是否與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相同。
(2) 應借應貸的會計賬戶(包括二級或明細賬戶)對應關系是否清晰金額是否正確。
(3) 記賬憑證的項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關人員的簽章是否齊全。
8. 記賬憑證中容易出現的錯誤與舞弊 記賬憑證中容易出現的錯誤與舞弊主要有: (1) 會計賬戶運用錯誤。
(2) 合計金額計算錯誤。
(3) 記賬憑證與所附原始憑證單據不符。
(4) 在匯總憑證中進行作弊。
(5) 記賬憑證中的「摘要」失真,編造虛假記賬憑證。
9. 憑證的傳遞與傳遞過程應注意的事項 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指會計憑證從填制或取得時起,經審核記賬到裝訂保管的全過程。
交接包括與客戶傳遞交接、內部傳遞交接、與監管部門傳遞交接: (1) 與客戶傳遞交接: A 雙方經辦人員應列明資料清單,資料編號,交接日期。
B 交接雙方經核對無誤,雙方簽字蓋章,註明交接日期。
(2) 內部傳遞交接: A 記賬人員收到客戶資料時,核對經辦人員與客戶傳遞交接清單,核對無誤後簽字註明傳遞日期,與經辦人員各執一份,資料由記賬人員負責保管。
B 賬務處理完畢後需返還資料給客戶,由記賬人員列明清單,資料編號。
由經辦人員核對無誤後雙方簽字,註明交接日期。
(3) 與監管部門的交接: A 本代理記賬公司統一規定,凡是政府監管部分需要查閱客戶資料的,如客戶資料尚在本代理記賬公司,由本代理記賬公司的經辦人員與客戶傳遞交接,再由客戶提供相關資料給政府監管部門。
10. 會計憑證對數字的書寫 填制會計憑證,字跡必須清晰工整並符合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
11. 關於根據會計業務的特點書寫「摘要」 會計計憑證中有關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必須真實。
在填寫寫「摘要」時,既要簡明,又要全面,清楚,應以說明問題為主。
12.啟用賬簿的基本要求 為了保證會計賬薄記錄的合法性和資料的完整性,明確記賬責任,在啟用賬簿前必須與客戶溝通,以便設置具體賬簿。
啟用賬薄一律由負責該客戶的記賬人員完成,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監督,記賬人員要填寫賬薄啟用表。
賬薄啟用表的填寫要求是: (1) 填寫啟用日期和啟用賬薄的起止頁數。
如啟用的是訂本式賬薄,起止頁數已經印好不需再填寫;啟用活頁式賬薄,起止頁數可等到裝訂成冊時再填。
(2) 填寫記賬人員姓名和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員姓名並加蓋印章,以示慎重和負責。
(3) 加蓋單位賬務公章,以示嚴肅。
(4) 當記賬人員或客戶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時,應辦好賬薄移交手續,並在啟用上明確記錄交接日期及接辦人監交人的姓名,並加蓋公章。
經管人員一覽表如下: 單位名稱 賬薄名稱 賬薄頁數 自第 頁起至第 頁止共 頁 使用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管期限 單位領導人簽章 會計主管人員簽章 經管人員職別 姓名 接管日期 簽章 移交日期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3.登記賬薄的基本要求 為了保證賬薄記錄,成本計算和會計報表不出現差錯,登記賬薄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進行。
登記賬薄的基本要求是: (1) 內容准確完整。
登記會計賬薄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計入賬內,做到數字准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
對於每項會計事項,一方面要計入有關的總賬,另一方面要計入該總賬所屬的明細賬。
賬薄記錄中的日期,應該填寫記賬憑證的日期;以自製的原始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等)作為記賬依據的,賬薄記錄中的日期應按有關自製憑證上的日期填寫列。
此外,負責登記賬薄的記賬人員,在登記賬薄前,應對已經專門復核人員審查過的記賬憑證再復核一遍,這是崗位責任制和內部牽扯制度的要求。
如果登賬人員對記賬憑證中的某些問題弄不明白,可以向填制記賬憑證的人員或其他人員請教;如果認為記賬憑證的處理有錯誤,可暫停登記,及時向記賬業務負責人反映,由其做出更改或照登的決定。
在任何情況下,凡不兼任填制記賬憑證工作的計賬人員都不得自行更改記賬憑證。
(2) 登記賬薄要及時。
登記賬薄的間隔時間應該多長,沒有統一的規定,這要看本單位所採用的具體會計核算形式而定。
本記賬單位針對賬目的不同分別採取不同的時間登記賬簿,如現金日記賬與銀行日記賬每十五天登記一次,月底結出余額,與客戶核對。
其餘賬簿每月初開始登記上月的記賬憑證,每月20日前登記完畢。
(3) 註明記賬符號。
登記完畢後,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字或蓋章,並註明已經登賬的符號,表示已經記賬。
在記賬憑證上設有專門的欄目應註明記賬的符號,以免發生重記或漏記。
(4) 書寫留空。
賬薄中書寫的文字的,數字上面要留有適當空格,不要寫滿格,一般應占格距的1/2。
這樣,在一旦發生登記錯誤時,能比較容易地進行更正,同時也方便工作。
(5) 正常記賬使用藍黑墨水。
登記賬薄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者鉛筆書寫。
在會計上,數字的顏色用錯了,其導致的概念混亂不亞於數字和文字的錯誤。
(6) 特殊記賬使用紅墨水。
對在登記賬薄中使用紅色墨水的問題依倨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下列情況,可發用紅色墨水記賬:A按照紅字沖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B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C在三欄式賬戶余額欄前,如未印明余額方向的,在余額欄內登記負數余額;D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可以用紅字登記的其他會計記錄。
(7) 順序連續登記。
各種賬薄應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
如果發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注銷,或者註明「此行空白」字樣,並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這對避免在賬薄登記中可能出現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範措施。
(8) 結出余額。
凡需要結出余額的賬戶,結出余額後,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平」字,並在余額欄內用「0」表示。
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余額。
一般來說,對於沒有餘額的賬戶,在余額欄內標注的「0」應當放在「元」位。
(9) 過次承前。
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及余額,寫在本頁最後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內註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也可將本頁合計數及金額的賬戶,在余額欄內標注的「0」應當放在「元」位。
(10) 過次承前。
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及余額,寫在本頁最後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內註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也可將本頁合計數及金額只寫在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內註明「承前頁」字樣。
也就是說,「過次頁」和「承 前頁」的方法有兩種:一是在本頁最後一行內結出發生額合計數及余額然後過次頁並在次頁第一行承前頁;二是只在次頁第一行承前頁寫出發生額合計數及余額,不在上頁最後一行結出發生額合計數及余額後過次頁。
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還對「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的結計方法,根據不同需要作了規定: (A) 對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的賬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本月初起至本頁末止的發生額合計數,這樣做,便於根據「過次頁」的合計數,隨時了解本月初到本頁末止的發生額,也便於月末結賬時,加計「合月合計」數。
(B) 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賬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年初起至本頁末止的累計數;這樣做,便於根據「過次頁」的合計數,隨時了解本年初到本頁末止的累計發生額也便於年終結賬時,加計「本年累計」數。
(C) 對既不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也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賬戶,可以只將每頁的余額結轉次頁,如某些材料明細賬戶就沒有必要將每頁的發生額結轉次頁。
(11) 定期列印。
對於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還提出了列印上的要求:「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總賬和明細賬應當定期列印」;本記賬單位根據需要按賬簿的不同做了規定,現金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月中旬月末各列印一次,並每月初與客戶出納核對。
其他賬簿每半年列印一次,年終全部列印並裝訂成冊。
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在以機器或其他磁性介質儲存的狀態下,各種資料或數據的直觀性不強,而且信息處理的過程不明,不便於進行某些會計操作和進行內部或外部審計,對會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也不利。
14.發現記賬錯誤時的處理 由於各種原因的存在,在制證記賬編表的過程中往往會發生一些錯誤,發現記賬錯誤時,根據賬薄錯誤的具體情況可採取三種不同的更正方法: (1) 畫線更正法。
凡在結賬前發現賬薄記錄中文字或數字錯誤時,可採用此法。
更正時,在賬薄中錯誤文字或數字上劃一紅線,以示注銷。
劃線時,要劃去錯誤數字的整個數碼,不能只劃去其中個別數碼,然後,在紅線上方空白處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並由更正人員在更正處旁邊蓋章以示負責。
(2) 紅字更正法。
當記賬憑證中使用會計賬戶錯誤,或借貸方向錯誤,或金額記錄錯誤,並且已經登記入賬從而造成賬薄記錄錯誤的情況下,可採用此法。
更正時,首先填制一張內容與錯誤憑證完全相同而金額是紅字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內註明「更正XX號憑證錯誤」,並據以用紅字金額登記入賬,沖銷原有的記錄,然後,再用藍字填制一份符合經濟業務內容的記賬憑證並據以登記入賬。
(3) 補充登記法。
記賬以後,雖然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賬戶沒有錯誤,但所填金額小於應填寫金額時,可採用此法。
更正時,按照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用藍字填制一張記賬憑證並據發登記入賬,這樣,就補記了少記的數字,使全部金額符合實際。
採用此法時,必須在補充記賬憑證的摘要欄內註明補充哪個月的哪一號記賬憑證。
15.賬實不符的處理 造成賬實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財產物資保管過程中發生的自然損耗;財務人員收發過程中由於計量或檢驗不準,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錯;由於管理不善,制度不嚴造成的財產損壞丟失被盜;在賬薄記錄中發生的重記漏記錯記;由於有關憑證未到,形成未達賬項,造成結算雙方賬務不符,以及發生意外災害等。
根據以上情況主要進行以下處理: (1) 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與庫存現金數額不相符 採用實地盤點的方法來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然後再與現金日記賬余額核對,以查明賬實是否相符及盈虧情況。
現金清查後應填寫「現金盤點報告表」並據以調整現金日記賬的賬面記錄。
要求財務人員每半月盤點一次,並與記賬人員核對。
(2) 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不相符。
通過與開戶銀行轉來的賬單進行核對,來查明銀行存款的實有數額。
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不一致的原因有兩個方面: 一是雙方或一方記賬錯誤; 二是存在未達賬項,對於未達賬項,應通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調整。
要求財務人員每月與銀行核對,以控制錯誤的發生。
(3) 各項財產物資明細賬余額與財產物資的實有數額不相符 對各項財產物資的盤點結果,應逐一填制存單,並同賬面余額核對,確認盤盈盤虧數,填制實存賬存對比表,作為調整賬面記錄的原始憑證。
規定企業每月底對財產物資進行盤點,控制財產物資的損失。
(4) 有關債權債務明細賬賬面余額與對方單位的賬面記錄不相符 一般採用發函詢證的方法進行核對。
在保證往來賬戶記錄完整正確的基礎上,編制往來款項對賬單,寄往各有關往來單位。
對方單位核對後退回,蓋章表示核對相符,對方單位說明情況。
據些編制「往來款項清查表」,註明核對相符與不相符的款項,對不相符的款項按有爭議、未達賬項、無法收回等情況歸類合並,針對具體情況採取措施予以解決。
三 業務質量控制規范 建立質量控制制度、完善質量控制機制是提高業務質量、防範代理記賬風險的可靠保證。
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及相關會計法律政策,從業務承接與資料傳遞、建賬前准備工作、質量控制稽核以及學習制度等具體業務的各環節實施全方位的質量控制,保證代理記賬的質量。
1.業務承接與資料料傳遞控制 (1) 代理方與被代理方應簽訂代理書面委託合同。
合同應明確規定被代理方應提供代理期間內發生的全部經濟業務、原始憑證及其他相關資料,代理方負責原始憑證的審核、記賬憑證的填制、登記帳簿、編制會計報表等工作,並定期向被代理方提交帳簿、報表等資料及辦理相關委託業務。
(2) 雙方經辦人員應列明資料清單,資料編號,交接日期,交接雙方簽字蓋章。
代理方及時整理並歸檔會計資料。
會計事項處理完畢,有關資料及電子檔案及時交回被代理方。
(3) 代理記賬委託合同終止時,所有會計資料全部移交給被代理方,其未了會計事宜應寫書面報告交接,雙方確認無誤後簽字蓋章。
2. 建賬前准備工作 (1) 根據客戶的需要,選派合適的記賬人員,記賬人員要建立與企業相適應的財務會計制度。
企業規模與業務量一般是成正比的,規模大的企業業務量大,分工也復雜,會計賬簿需要冊數也多。
(2) 依據企業管理需要,建立賬簿是為了滿足企業管理需要。
為管理及時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所以在建賬時以滿足管理需要為前提,避免重復設賬,記賬。
(3) 根據企業性質及需要,確定賬務處理程序。
3. 質量控制稽核 (1) 工作程序規范化,以防止差錯的出現。
公司的業務必須由主管負責人委派指定人員跟單,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會計人員的工作不得私自交換。
(2) 分級負責制,明確各級人員的工作責任,層層把關,建立三級質量審查制度,即記賬會計審查客戶憑證,主管會計審查記賬會計的工作並編制對外會計報告,主管業務負責人復核對外會計報告,將最佳的服務提供給客戶。
(3) 建立例外事項或重大事項的請示報告制度。
代理記賬執業人員應及時對執業中出現的例外事項、異常事項做出積極反應,強化自身的專業判斷,而且要及時向公司請示匯報。
(4) 主管負責人負責對外承接業務,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在外私自承接業務,以避免公司內部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爭搶業務,防止其他人員私自承接業務對客戶不負責以及不顧事實配合客戶處理業務的現象。
(5) 建立質量獎懲制度。
所有會計人員的工資與質量全額掛鉤,實行嚴格考核。
(6) 建立質量淘汰制度。
對發生嚴重質量問題造成客戶較大經濟損失的,或嚴重違反工作紀律、職業道德及法律、法規的,一律予以辭退。
(7)建立技術支持與咨詢制度。
4.學習制度 (1) 會計人員應針對不同對象和在會計實務中所遇到的帶普遍性的問題,確定其學習內容,講求實效,不搞形式。
(2) 應密切聯系當前會計工作的實際需要,注重會計理論和會計知識的實際運用、現行會計法規制度的宣傳與執行等,學以致用。
(3) 學習的內容形式方法要有靈活多樣性,可根據實際需要選擇新的會計准則或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新的會計法規、會計職業道德或會計實務中所遇到的重大問題等,還可根據實際需要分別採取集中培訓或自學形式。
四 業務檔案管理辦法 1.對委託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負有保管的責任。
處理完畢後,應按規定及時返還委託單位,對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冊、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應整理歸檔,並在約定時間內交還企業。
2.對每一客戶建立檔案,並由專人保管,內容包括:用戶概況、代理記帳協議、原始憑證、會計憑證、會計帳冊、會計財務報表等交接驗收記錄。
3.歸檔過程中如果發現對外送報的財務報告有錯誤,應當及時辦理更正手續。
除更正本單位留存的財務報告外,並應同時通知接受財務報告的單位更正。
錯誤較多的,應當重新編報。
4.內部調閱會計檔案需經經理批准,法律、法規規定有檔案查閱權的部門查閱會計檔案,必須持有效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並經經理批准。
5.會計電算化檔案包括機內會計數據軟盤等備份的會計數據,以及列印輸出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數據。
採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列印出來的紙質會計檔案。
6.對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要做到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准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5. 代理記賬公司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要和您公司相匹配,視情況而定。而且要符合國家法律標准。符合會計法

6. 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代理記賬業務規范
一. 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
1. 愛崗敬業。要求會計人員熱愛會計工作,安心本職崗位,忠於職守,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2. 誠實守信。要求會計人員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執業謹慎,信譽至上,不為利益所誘惑,不弄虛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潔自律。要求會計人員公私分明、不貪不佔、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4. 客觀公正。要求會計人員端正態度,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應有的獨立性。
5. 堅持准則。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
6. 提高技能。要求會計人員增強提高專業技能的自覺性和緊迫感,勤學苦練,刻苦鑽研,不斷進取,提高業務水平。
7. 參與管理。要求會計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努力鑽研相關業務,全面熟悉本單位經營活動和業務流程,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領導決策,積極參與管理。
8. 強化服務。要求會計人員樹立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維護和提升會計職業的良好社會形象。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公司財務會計管理、規范會計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管理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一 財務會計管理的基本原則
1.公司核算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2.財務會計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1) 籌集資金和有效的使用資金,監督資金的正常運行,維護資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2) 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有加強財務會計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准確性。
(4) 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門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5) 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3.財務會計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管理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會計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的秘密。
4.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5.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編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填制人、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6.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薄。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會計處理方法應前後相一致。
7.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准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由專人復核,重大事項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8.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賬薄記錄的有關數據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賬的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9.建立會計核算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者應建立檔案,並妥善保管。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10.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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