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
⑴ 對農信社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的調查
http://www.studa.net/kuaiji/060725/10393456.html
2002年財政部頒布了《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稱「新制度」),但是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這「三類機構」,由於機構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和其他一些原因,目前執行的財務會計制度仍是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但是隨著金融市場的國際化,實行統一的金融會計制度勢在必行。那麼,「新制度」與現行財務會計制度存在什麼差異?統一實施新制度後將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呢?為此,筆者選擇了轄內部分農村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進行了一次專題調查。
一、現行財務會計制度及其執行情況
河南省焦作市農村信用社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是由國家稅務總局與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根據《企業財務通則》、《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及稅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於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焦作市城市商業銀行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是國家稅務總局根據《企業財務通則》、《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破產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於1999年1月1日施行的。農村信用社屬於農村合作制,而城市商業銀行屬於股份制,但兩類機構的現行財務會計制度均為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均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財務管理制度。在會計核算工作中堅持真實性、及時性、謹慎性及權責發生制等原則。
二、現行財務會計制度與新制度之間的差異
2002年,財政部頒布了《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標志著我國會計制度建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新制度對金融企業的各類會計事項都作出了詳細規定,與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相比更規范、更嚴謹,更能促進金融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有利於進一步提高企業的資產質量和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但是,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新制度之間存在著較大差異,主要表現在:
(一)涵蓋的內容不同
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側重於會計基本規定和內控制度,基本上不涉及會計操作規程,更不涉及財務核算的有關內容,而新制度則涵蓋了金融企業會計管理和財務管理兩方面內容。
(二)規定的范圍不同
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只對所有者權益與負債、固定資產、貸款、投資及證券、其他類資產、成本費用、營業收入、利潤及分配、外幣業務、清算、財務報告等作出了規定,而新制度除對以上內容規定外,還對會計調整、或有事項、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等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三)貸款分類不同
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對貸款質量是根據貸款期限和貸款性質按照四級標准進行分類,即分為正常、逾期、呆滯、呆賬。而新制度則是按五級風險分類標准進行分類,即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
(四)計提呆賬准備的稅收政策不同
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金融企業呆賬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金融企業呆賬損失的所得稅政策執行的。二者在計提呆賬准備的稅收政策方面存在差異:
1.在計提基數方面有所不同。對於計提基數和呆賬認定,新稅收政策中規定,金融企業可以就承擔風險和損失的全部風險資產提取呆賬准備,計提基數擴大,允許稅前扣除的提取范圍基本與會計制度一致,但不包括信用證墊款,同時增加了抵債資產項目。對於一般性債權和股權的呆賬認定,稅收政策與會計制度完全一致。對於不得作為呆賬的債權和股權,稅收政策中還包括金融企業發生非經營活動的債權,如個人借款等。而新制度則對計提的基數有不同的規定。
2.呆賬准備的稅前扣除計提比例不同。稅收政策中規定:「金融企業按提取呆賬准備資產期末余額1%計提的部分,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會計政策要求按照資產風險大小,提取1%-100%的呆賬准備。
3.呆賬核銷順序在會計制度中規定不同。新的會計制度未對呆賬的核銷順序予以明確,但現行的稅收政策中規定:「金融企業發生的呆賬損失,按規定報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應先沖抵已在稅前扣除的呆賬准備,不足沖抵部分可據實稅前扣除」。即核銷呆賬損失時先用稅前呆賬准備,對於使用的稅前呆賬准備,在本年計算稅前扣除呆賬准備時,予以補足計算;不足時使用稅後呆賬准備,損失可在稅前據實扣除,即在稅前直接列支。由此可以看出,金融企業可在稅前扣除的呆賬准備包括兩部分:風險資產增量的1%和補足核銷呆賬損失計提的呆賬准備。
4.收回已核銷呆賬的稅務處理不同。按照財政部新的管理辦法,收回已核銷的呆賬損失計入其他營業收入或利息收入,從會計處理上已經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但原制度中稅務政策規定,「收回已核銷的呆賬損失時,應相應調增其應納稅所得額」。這容易造成重復計稅。
(五)呆賬損失所得稅政策與原政策的差異
1.計算稅前扣除呆賬准備的資產范圍擴大。原政策僅允許就貸款計提的呆賬准備在稅前扣除,新政策將計提范圍擴大到所有風險資產。
2.核銷的呆賬准備的補提即允許稅前扣除時間有所變化。原政策規定,當年核銷的呆賬准備金在下年予以補提,相應地也僅可於下年在稅前扣除。這一規定首先限制了呆賬准備金的計提比例。如果按照這種計提方法,可能導致期末賬面上的呆賬准備金余額為零甚至為負數的情況,與貸款資產所隱含的風險嚴重不相配比。新政策則允許當年核銷的呆賬准備金於當年補提,並於當年在稅前扣除。
3.呆賬損失的稅前扣除規定有所放寬。原政策對於金融企業發生的呆賬損失,僅允許就1%以內部分稅前扣除,超出部分須並入應納稅所得額並繳納所得稅。新政策規定,金融企業發生的呆賬損失,報經審核批准後,應先沖抵已在稅前扣除的呆賬准備,不足沖抵部分據實稅前扣除,即可全額在稅前扣除。
(六)固定資產方面的差異
1.定義上有所不同
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單位價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要求兩個條件同時具備方可列入固定資產核算。而新制度雖然統一規定金融企業固定資產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但在單位價值方面沒有具體制定。
⑵ 怎麼從審計報告看新會計准則的執行情況
從審計報告看新會計准則的執行情況,如果,審計報告是標準的審計報告,說明會計准則在被審計單位得到了執行。如果審計報告是保留意見、強調事項類型的報告,則要進行具體分析。如果是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的報告,則說明准則基本沒有得到執行,而且數據不可信。
⑶ 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怎麼寫
對照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各項,回答就行了。基本如下:
一、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
1、財務會計管理體系(體系圖)
2、會計機構設置
3、會計人員資質和崗位設置情況(注意不相容職務分離和親屬迴避)
二、會計核算與會計賬簿
1、使用的會計制度
2、會計賬簿設置
3、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含電算化)
4、會計檔案建立與保管情況
⑷ 會計制度執行期起怎麼填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填,如是新公司,就是在公司成立之日,如是變更會計政策的,在變更之日起
⑸ 新政府會計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嗯,任何一個制度,他都是有好有壞的,我認為嗯,問題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