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是涉及所得稅會計處理
㈠ 關於所得稅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8000
貸: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 8000
借: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 8000
貸:現金 8000
借:本年利潤8000
貸:所得稅8000
㈡ 計提企業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做法如下:
計提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所得稅
支付時
借:應交稅費-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知識延伸閱讀: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
1.收入總額。
(1)生產、經營收入:
(2)財產轉讓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賃收入;
(5)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收入,罰款收入,因債權人緣故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物資及現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費附加返還款,逾期沒收包裝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納入收入總額的其他幾項收入。
(1)企事業單位技術性收入減免稅均以主管稅務部門批準的「技術性收入免稅申請表」為依據,未經稅務機關審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術性收入照章徵收企業所得稅。
(2)企業在建工程發生的試運行收入,應並入收入總額予以征稅,而不能直接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3)對機構(企事業單位)從事證券交易取得的收入,應計入當期損益,按規定徵收企業所得稅。不允許將從事證券交易的所得置於賬外隱瞞不報。
(4)外貿企業由於實施新的外匯管理體制後因匯率並軌、匯率變動發生匯兌損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調整,按照直線法在5年內轉入應納稅所得額。
(5)納稅人享受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以及取得的國家財政性補貼和其他補貼收入,除國家另有文件指定專門用途的,都應並入企業所得,計算繳納所得稅。
(6)企業在基本建設、專項工程及職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業的商品、產品的,均應作為收入處理;企業對外進行來料加工裝配業務節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規定留歸企業所有,也應作為收入處理。
(7)企業取得的收入為非貨幣資產或者權益的,其收入額應參照當時的市場價格計算或估定。
(8)企業依法清算時,其清算終了後的清算所得,應當依照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3.准予扣除的項目。
(1)成本。
(2)費用。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3)稅金。
(4)損失。
(2)有什麼是涉及所得稅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根據復式記賬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賬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在登記賬戶前,通過記賬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
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賬符號,有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
是指以一個賬戶的借方和另一個賬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一個賬戶的借方與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以一個賬戶的貸方與幾個賬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
㈢ 核算所得稅涉及到的會計科目都有什麼
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㈣ 所得稅的賬務處理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2000+80=2080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5%=2080*25%=520
業務招待費超標准不屬於營業外支出。這是會計與稅法的差異。會計上業務招待費屬管理費用,但稅法對業務招待費所得稅稅前有扣除限額,超過限額部分不得所得稅稅前扣除,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調增應納所得額。
回答可否滿意。
㈤ 所得稅會計處理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所得稅會計的內容
(一) 關於所得稅會計的基本概念
收益概念在所得稅會計研究中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由此派生出的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概念是所得稅會計研究的出發點。同時又據此衍生出所得稅會計的歸宿性概念—所得稅費用與應納所得稅。
1、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
會計收益,也稱賬面收益、報告收益,是根據財務會計准則的規定,通過財務會計的程序確認的,在扣減當期所得稅費用之前的收益。確認稅前賬面收益的目的是遵循財務會計准則,盡可能精確地計量企業的經營成果,以利於實現財務會計對外報告的目標。
應稅收益也稱計稅利潤、納稅所得,是根據國家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計算確認的收益,也是企業申報納稅和政府稅收機關核定應稅額的依據。應稅收益的確認受稅法的約束,並因政府修訂稅法而變化。
2、所得稅費用與應納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是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與當期收入相配比的所得稅金額。它是根據財務會計准則計算的,企業當期所創造的收益所應負擔的所得稅費用。
應納稅費用是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按照適用稅率和規定的稅基(即應稅收益)計算的企業當期對政府的納稅責任。一般來說,公司應付所得稅的計算程序也是遵循收益表所使用的概念。
㈥ 所得稅計稅基礎及會計處理有哪些內容
一、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
長期股權投資的取得分為企業合並與非企業合並形成。新准則規定:在下列情況,企業應運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 (1)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1.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計稅基礎的確定
在會計處理上,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合並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等作為合並對價的,應當按照取得被合並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調整留存收益。合並方以發行證券作為合並對價的,應按照取得被合並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按照發行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應調整資本公積,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與稅收之間總體無差異。《應用指南》中要求:母公司在購買日編制合並資產負債表時,投資企業的合並成本大於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時,其間的差額應當確認為商譽,合並成本小於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時的差額,在購買日合並資產負債表中調整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在股權持有期間,投資企業將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時,將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在此方面,新所得稅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企業之間不得合並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並不產生實際的稅收影響。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計稅基礎的確定
在會計處理上,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包括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發行證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照發行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在稅務處理上,長期股權投資按企業發生的實際支出作為計稅基礎。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計稅基礎;以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投資者投入的、接受捐贈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該投資資產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計稅基礎。
例1:2008年1月1日,a公司以對c公司的一項長期股權投資換入b公司10%的股份,並准備長期持有,因為a公司對b公司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而且該項投資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所以a公司以成本法核算對b公司投資。換出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計稅成本均為1000萬公允價值為1500萬元。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為1500萬元。
會計上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財會[2006]3號)的規定,在不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換入資產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a公司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10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10000000
差異分析:《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當視同銷售。即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和購進兩筆經濟業務進行處理,因此,a公司應當確認股權轉讓所得500萬元(1500-1000)。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成本為1000萬元,計稅成本應為1500萬元(會計成本1000萬元+納稅調整增加額500萬元)。此時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形成遞延所得稅資產500×25%=125萬。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1250000
貸:所得稅費用 1250000
根據《投資准則》及其他相關會計准則的規定,以支付現金、發行權益性證券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在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均應以公允價值計量,因此,以上述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成本與計稅成本一般不存在差異。需要注意的是,除在不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外,在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並中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會計成本為取得被合並方賬面所有者權益的份額,此情形下會計成本與計稅成本一般會存在差異。
㈦ 什麼是所得稅會計
所得稅會計不是指財務人員,不是指從事所得稅賬務處理的財務人員,你想想,所得稅是按季度預交,按年匯算清繳,需要專門一個會計來進行賬務處理嗎,不需要,況且,其賬務處理是和其他賬務處理連在一起的,很難獨立出來,因此它不需要單獨設立一個崗位,我只見過總賬會計,往來會計,材料會計,成本會計之類的,從沒有見過所得稅會計。
所得稅會計是指對所得稅費用進行會計核算,對會計所得與稅務所得如何進行差異分析並進行調整的專門會計核算方法。它有一個獨立的會計准則來規范它。主要任務是確定時間性差異,並對時間性差異進行賬務處理。這么一攬子事情叫所得稅會計。這是我個人的理解。
㈧ 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有哪些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如下:
(一)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按月(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所得稅的會計處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計算應預繳所得稅額和繳納所得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2.年終按自報應納稅所得額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時,計算出全年應納所得稅額,減去已預繳稅額後為應補稅額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3.根據稅法規定,鄉鎮企業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准予在應繳納所得稅額中扣除10%作為補助社會性支出。計提"補助社會性支出"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其他應交款--補助社會性支出
非鄉鎮企業不需要作該項會計處理。
4.繳納年終匯算清應繳稅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5.年度匯算清繳,計算出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少於已預繳稅額,其差額為多繳所得稅額,在未退還多繳稅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貸:所得稅
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退還多繳稅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對多繳所得稅額不辦理退稅,用以抵繳下年度預繳所得稅時,在下年度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二)企業對外投資收益和從聯營企業分回稅後利潤計算補繳所得稅的稅務會計處理。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對外投資收益和從聯營企業分回稅後利潤,如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高於被投資企業或聯營企業的,投資方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應按規定補繳所得稅。其會計處理如下:
1.根據企業所得稅有關政策規定,在確認投資收益或應分得聯營企業稅後利潤後,計算出投資收益或聯營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額並繳納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三)上述會計處理完成後,將"所得稅"借方余額結轉"本年利潤"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所得稅"科目年終無余額。
(四)所得稅減免的會計處理
企業所得稅的減免分為法定減免和政策性減免。法定減免是根據稅法規定公布的減免政策,不需辦理審批手續,納稅人就可以直接享受政策優惠,其免稅所得不需要計算應納稅款,直接結轉本年利潤,不作稅務會計處理。政策性減免是根據稅法規定,由符合減免所得稅條件的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按規定的程序審批後才可以享受減免稅的優惠政策。政策性減免的稅款,實行先征後退的原則。在計繳所得稅時,按上述有關會計處理編制會計分錄,接到稅務機關減免稅的批復後,申請辦理退稅,收到退稅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 企業所得稅
(五)對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事項的會計處理:
如果上年度年終結帳後,於本年度發現上年度所得稅計算有誤,應通過損益科目"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會計處理。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反映企業以前年度多計收益、少計費用而調整的本年度損益數額;貸方發生額反映企業以前年度少計收益、多計費用而需調整的本年度損益數額。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應計未計、應提未提的扣除項目,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後發現的,不得轉移以後年度補扣。但多計多提費用和支出,應予以調整。
1. 企業發現上年度多計多提費用、少計收益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本年未進行結帳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本年利潤
(六)企業清算的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清算是指由於企業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正常的經營活動終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債權、清償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的行為。按照稅法規定,納稅人依法進行清算時,其清算所得,應當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1.對清算所得計算應繳所得稅和繳納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2.將所得稅結轉清算所得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清算所得
貸:所得稅
(七)採用"應付稅款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會計處理:
1.對永久性差異的納稅調整的會計處理。永久性差異是指按照稅法規定的不能計入損益的項目在會計上計入損益,從而導致了會計利潤與按稅法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不一致而產生的差異。
按照調增的永久性差異的所得額計算出應繳所得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期未結轉企業所得稅時: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2. 對時間性差異的納稅調整的會計處理。時間性差異是指由於收入項目或支出項目在會計上計入損益的時間和稅法規定不一致所形成的差異。
按當期應調整的時間性差異的所得額,計算出應繳所得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期未結轉企業所得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八)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會計處理:
1.對永久性差異納稅調整的會計處理,按照調增的永久性差異的所得額計算出應繳納所得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期未結轉所得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2.對時間性差異納稅調整的會計處理。將調增的時間性差異的所得額加上未調整前的利潤總額計算出應繳納的所得稅與未調整前的利潤總額計算出的所得稅對比,將本期的差異額在"遞延稅款"科目中分期遞延和分配,到發生相反方向影響時,再進行相反方向的轉銷,直到遞延稅款全部遞延和轉銷完畢。當當期調增的時間性差異的所得額加上未調整前利潤總額計算出應繳所得稅大於未調整前的利潤總額計算出的所得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借:遞延稅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反之,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遞延稅款
期未結轉所得稅時: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㈨ 有關所得稅會計處理的題目
應納稅所得額=90-3-12.75+3=77.25
應交所得稅=77.25*33%
遞延稅資產=(6-3)*33%
遞延稅負債=12.75*33%
借:遞延稅資產
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稅負債
應交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