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魚會計門事件是什麼意思
『壹』 最近斗魚直播老是說會計事件是什麼原因
一個會計挪用公款890刷禮物,網上和貼吧到處都是
『貳』 當年馮提莫的「會計門」,究竟是怎麼回事
據說是當年一個會計為了給主播打賞,私自動用了公司的財產上百萬。而那位被打賞的主播,猜測是馮提莫。那件事情之所以會鬧那麼大,當然是和主播這個新興行業脫不了干係,由於市場沒有相關部門的監管,這使得這種類似的事情,屢次發生,大家之後也就「屢見不鮮」了。
馮提莫打賞榜單上,第一名赫然在目,賬號所屬人也是某公司一名會計。
雖然,馮提莫本人並不承認這樣的行為,但是對馮提莫的打賞榜單上也能尋得見蛛絲馬跡。位居於首位的賬號,等級高達100多級,可見平時出手闊綽,而這個賬號所屬人就是某公司財務。
『叄』 你們知道馮提莫 會計門事件嗎
此前,鎮江某會計挪用公款890萬打賞女主播,有爆料稱其中160萬打賞給了馮提莫,一時間馮提莫身處風口浪尖,於是馮提莫會計門事件開始在網上發酵,後來事實證明被打賞的並不是馮提莫,160萬並不足以讓馮提莫放棄自我,此前網上流傳的單一個月她的禮物收入就有幾十萬,這還不算簽約費。馮提莫會計門事件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有一個直播上的「土豪」,原來真實身份僅僅是一個會計,因為迷戀女主播,居然挪用公款890萬,其中有160萬打賞給了斗魚知名主播馮某。對於此,很多LOL網友猜測是馮提莫。
據警方介紹,王強性格內向,家庭條件一般,婚後和父母、妻子住在一起,然而,他挪用的這么多錢卻沒有一分錢流向家庭,家人直到案發前還不知道他打賞主播的事情。當警方詢問為什麼去打賞網路主播時,王某的回答是有面子。京口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盧臻偉:「他的回答說就是像吸毒一樣,剎不住的,有很多人會吹捧你,問今天為什麼沒有打賞啊?或者說今天為什麼沒有去提高主播的人氣?這些主播和他之間的互動,也會吸引他去打賞。」目前王某已經被逮捕。警方表示,將王某挪用的資金追回來非常困難,他們正在積極查找這些主播。
據統計,該會計,為馮提莫一共刷了160萬禮物,不僅如此,他還為其他主播刷禮物共計890萬元,當然這些都是公款。
法院公開庭審後,作出一審判決:
一、被告人王某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
二、責令被告人王某退賠被害單位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人民幣930萬元。
早知道這樣,何必去為了自己那一點虛榮心,而犯下了如此大的錯誤,以至於自己深陷牢獄之災。
『肆』 會計門事件是怎麼回事
男會計挪用公司 公款給馮女主播以及其他女主播打賞好多錢。還跟主播約吃飯。
『伍』 斗魚會計事件是真的嗎
真的
一個網上『大土豪』,瘋狂打賞禮物給主播!結交到不少『好朋友』!後來才知道,『大土豪』是個會計,為了打賞主播,累計挪用公款890萬人民幣!!!事情曝光後『好朋友』不好了,『親親主播』也不親了,突然就變得姥姥不疼,舅舅不愛了!會計門,倆含義。一個就是會計用公款……另一個就是在嘲諷主播和朋友的含義了……呵呵
『陸』 馮提莫會計門事件是什麼 會計門事件的詳細介紹
會計從業資格證從一個地方轉到另一個地方分兩步: 第一步,會計從業資格證調出原財政部門。 持證人員申請調轉時,應填寫調轉登記表,並向會計從業資格所屬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出調轉申請。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接受申請後
『柒』 打賞主播是怎麼回事 馮提莫會計門事件回
在新聞上發生一件奇葩的事情,有網友侵吞公款打賞主播,涉案金額達到930W!可以說是操作很犀利了,這其實是一件老事情了,到底是怎麼回事
現在加上會計門的事件,估計短時間馮提莫是不要再想回到以前口碑好的時候了,也奉勸喜歡打賞主播的網友量力而行,不要等到真正進監獄了才後悔莫及。
『捌』 會計門事件馮提莫有罪嗎
龐理鵬律師表示,此案涉及以下法律問題:「第一,從目前網路上披露出來的情況來看,如果馮提莫只是接受打賞,且與涉案會計的犯罪行為沒有任何關聯,那麼她是不需要承擔任何刑事責任的;第二,涉案會計用侵佔的款項進行打賞,打賞的費用是否需要返還?誰來返還?結合法律和實踐,針對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觀點,但是在此之前我們需要先了解一個民法上的制度——善意取得制度。法律上對善意取得的定義是「在動產佔有人非法處分其佔有的動產時,如第三人基於善意受讓對該動產取得佔有,則依法對其即時取得所有權或他物權的制度。」
龐律師表示,構成善意取得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標的物須為動產或者不動產;(錢款為動產)
2.讓與人對處分的動產或不動產無處分權(會計侵佔的錢款是公司財產,其本身不具有處分權);
3.受讓人受讓財產時是善意的;(不知錢款的來源是非法的)4.受讓人須支付合理的價格;(即合理的對價)5.轉讓的動產或不動產已經交付或者登記。(如果是錢款則要求已經交付)。」龐律師補充稱,就此案而言只需要考慮動產。
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若干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被執行人將刑事裁判認定為贓款贓物的涉案財物用於清償債務、轉讓或者設置其他權利負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追繳:
(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財物而接受的;
(二)第三人無償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涉案財物的;
(三)第三人通過非法債務清償或者違法犯罪活動取得涉案財物的;
(四)第三人通過其他惡意方式取得涉案財物的。
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財物的,執行程序中不予追繳。作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對該涉案財物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通過訴訟程序處理。
針對此案中涉案的打賞從法律上要如何處置,龐理鵬律師表示:「1、粉絲通過直播平台充值購買各種虛擬禮物打賞給網路主播。在這種情況下,粉絲是先通過充值購買直播平台的虛擬禮品,比如斗魚的火箭等。在此過程當中,粉絲和平台之間是買賣合同關系,即粉絲通過充值購買直播平台上的虛擬產品(火箭、遊艇等),再將購買的虛擬產品贈送給主播,主播可在平台上或者依據其與平台之間的協議對被贈予的虛擬產品進行變現。這種情況下,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就必須需要滿足前文所述的條件,其關鍵在於虛擬產品的市場價值是否合理(比如斗魚上一個超級火箭的價格是2000元),這一問題目前尚沒有明確的結論。如果合理,則可以構成善意取得,直播平台無需退還款項。而粉絲在購買虛擬商品後又打賞給主播的行為,該怎樣定性又是另外一個問題,即打賞的行為是贈與還是購買服務(主播的表演等)?如果是購買且支付的是合理對價,則構成善意取得,主播無需退還;如果是贈與關系,則不構成善意取得,需要將相關款項退還給受害的公司。
2.線下見面時犯罪嫌疑人利用違法所得購買商品或者奢侈品贈送給主播。這種情況下,聯繫上述,因沒有支付合理對價,主播不能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商品」的所有權,人民法院有權予以追繳;
3.線下見面時犯罪嫌疑人利用違法所得與主播共同消費。這種情況下,具體到本案當中,「會計」請客,與主播們共同在高檔消費場所消費,但是此時違法所得的款項的實際控制人是「會計」本人,故主播並不負有責任。」
『玖』 馮提莫會計門事件啥意思
6月12日的央視新聞直播間播報關於「會計挪用公款打賞主播被判刑7年」的新聞時,在畫面切換時,小弟發現了一個十分熟悉的女主播身影,不過臉上被打上了馬賽克。
看到這里,小弟跟你講,其實這件事在央視報道中並沒有直面涉及到馮提莫本人,僅僅是在畫面中出現了馮提莫打了馬賽克的畫面,影響可能沒有想像中那麼大。但是小弟從這件事中看出了一句話:人怕出名豬怕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