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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交前准備什麼資料

發布時間: 2021-08-16 08:16:54

⑴ 會計做賬之前要准備什麼

一、每月會計做帳流程1、根據出納轉過來的各種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編制記賬憑證。2、根據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3、月末作計提、攤銷、結轉記賬憑證,對所有記賬憑證進行匯總,編制記賬憑證匯總表,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帳。4、結賬、對帳。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5、編制會計報表,做到數字准確、內容完整,並進行分析說明。6、將記賬憑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二、記賬憑證1、必須具備如下內容(l)填制憑證的日期: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的填制日期要按貨幣資金的實際收入日期、實際付出日期填寫;轉賬憑證的填制日期可以按收到原始憑證的日期填寫,也可以按編制記賬憑證的日期填寫。
(2)憑證編號:記賬憑證必須編號,有利於查找。
(3)經濟業務摘要:摘要是對經濟業務的簡要說明。
(4)會計科目:會計科目是賬戶的名稱,正確使用會計科目是進行賬務處理的基礎環節。
(5)金額:記賬憑證所列金額是會計核算的基礎,關繫到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的正確與否。為此,計算必須准確,書寫清楚、符合要求。
(6)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原始憑證是編制記賬憑證的依據,必須在記賬憑證上填寫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兩者必須相符。
(7)填制憑證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簽名或蓋章:以便於明確經濟責任。
2、記賬憑證審核的內容:
(1)填制憑證的日期是否正確: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的填制日期是否是貨幣資金的實際收入日期、實際付出日期;轉賬憑證的填制日期是否是收到原始憑證的日期或者是編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2)憑證是否編號,編號是否正確。
(3)經濟業務摘要是否正確地反映了經濟業務的基本內容。
(4)會計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確;總賬科目和明細科目是否填列齊全。
(5)記賬憑證所列金額計算是否准確,書寫是否清楚、符合要求。
(6)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與記賬憑證上填寫的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是否相符。
(7)填制憑證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是否齊全。)

三、月末會計的計提、結轉分錄(一)計提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費、工會經費1、按工資總額14%提取職工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福利費
2、按工資總額1.5%提取職工教育費 借:管理費用--職工教育費 貸:其他應付款--職工教育費3、按工資總額2%提取工會經費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二)提固定資產折舊借:管理費用--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
(三)攤銷費用借:管理費用(或營業費用等)
貸:待攤費用(或長期待攤費用)(四)計提稅金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五)結轉各種收入1、結轉主營業務收入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2、結轉其他業務收入借:其他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3、結轉營業外收入借:營業外收入 貸:本年利潤
(六)結轉成本、支出、稅金1、結轉成本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2、結轉其他業務支出借:本年利潤 貸:其他業務支出3、結轉營業外支出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
4、結轉稅金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七)結轉各項費用1、結轉管理費用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
2、結轉財務費用借:本年利潤 貸:財務費用3、結轉營業費用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費用
(八)季度計提所得稅1、提取時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所得稅2、結轉所得稅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3、上繳所得稅借:應交稅金--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四、結賬工作1、結賬前,必須將本期內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賬。
2、結賬時,應當結出每個賬戶的期末余額。需要結出當月發生額的,應當在摘要欄內註明「本月合計」字樣,並在下面通欄劃單紅線。需要結出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應當在摘要欄內註明「本年累計」字樣,並在下面通欄劃單紅線;12月末的「本年累計」就是全年累計發生額,全年累計發生額下應當通欄劃雙紅線,年度終了結賬時,所有總賬賬戶都應當結出全年發生額和年末余額。

五、月末結賬後要進行對帳對賬的內容主要包括賬證核對,賬賬核對,賬實核對,賬表核對。
(1)賬實相符。是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實有數核對相符的簡稱。保證賬實相符,是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由於會計賬簿記錄是實物款項使用情況的價值量反映,實物款項的增減變化情況,必須在會計賬簿記錄上如實記錄、登記。因此,通過會計賬簿記錄的正確性,發現財產物資和現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利於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有利於改進管理、提高效益,有利於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2)賬證相符。是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有關內容核對相符的簡稱。保證賬證相符,也是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由於會計賬簿記錄是根據會計憑證等資料編制的,兩者之間存在邏輯聯系。因此,通過賬證核對,可以檢查、驗證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的內容是否正確無誤,以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與其相應的會計憑證(包括時間、編號、內容、金額、記賬方向等)逐項核對,檢查是否一致。如果發現有不一致之處,應當及時查明原因,並按照規定予以更正。
(3)賬賬相符。是會計賬簿之間相對應記錄核對相符的簡稱。保證賬賬相符,同樣是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由於會計賬簿之間,包括總賬各賬戶之間、總賬與明細賬之間、總賬與日記賬之間、會計機構的財產物資明細賬與保管部門、使用部門的有關財產物資明細賬之間等相對應的記錄存在著內在聯系,通過定期核對,可以檢查、驗證會計賬簿記錄的正確性,便於發現問題,糾正錯誤,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和准確無誤。
(4)賬表相符。是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報表有關內容核對相符的簡稱。保證賬表相符,同樣也是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由於會計報表是根據會計賬簿記錄及有關資料編制的,兩者之間存在著相對應的關系。因此,通過檢查會計報表各項目的數據與會計賬簿有關數據是否一致,確保會計信息的質量。

六、月末編制會計報表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編報及時。
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是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應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會計報表中需要說明的事項作出真實、完整、清楚的說明。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企業,還應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方可生效。
七、商業企業涉及的稅金: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所得稅、車船使用稅等。

⑵ 賬務交接時需要什麼材料,需要注意什麼

會計交接需要注意事項:
1)先看看總賬上現金和銀行存款,與日記賬,能不能對得上, 以及與實際能不能對得上。

2)之前的賬有沒有登,報表全不全,賬表平不平,這些不搞掂,後面很麻煩的。
3)平時一些細的工作,申報啊,扣款啊,交什麼稅啊。
4)交接給你的東西要一一清點,不要不好意思,該怎麼樣就怎麼樣。
5)因為剛到情況不熟悉,不明白的多問,直到清楚了,要不然不簽字。
6) 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
7)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盤 。
8)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9)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10) 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11) 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12) 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⑶ 會計工作交接前應做哪些准備工作詳細

會計工作交接前應做哪些准備工作?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准備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5、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⑷ 會計交接需要交接些什麼

交接內容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報表附註、會計文件、會計工具、印章和其他資料(如戶口登記簿、土地登記簿、會議記錄簿、文書檔案等) 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的企業,還應移交會計軟體、數據磁碟及相關資料

一、交接前的准備工作。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准備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5、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二、移交點收。

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具體要求是:

1、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2、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有價證券面額與發行價不一致時,按照會計賬簿余額交接。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4、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5、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6、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後,方可交接。

三、專人負責監交。

對監交的具體要求是:

1、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四、交接後的有關事宜。

1、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2、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後銜接,內容完整。

3、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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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

1、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負責人必須指定專人接替或者代理,並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2、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時,應當與接替或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3、移交人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手續的,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託他人代辦交接,但委託人應當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⑸ 會計交接清單要包括哪些內容呢

會計交接清單

月份表:

一、 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記賬憑證」

二、 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利 潤 表」

三、 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資產負債表」

四、 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國稅申報表」

五、 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地稅綜合申報表」

六、 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

季報表:

企業所得稅無論是「查賬徵收」還是「核定徵收」

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季度」至接賬「季度企業所得稅」報表

企業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年報表:

一、 賬務指標報表

二、 印花稅申報表

三、 年報「企業所得稅清算匯繳」

四、 年檢「工商年檢表」

報稅系統軟體及報稅光碟、報稅卡、地稅報稅U 盤

(5)會計交前准備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1、交接前的准備工作。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准備工作:

①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②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③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④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2、移交點收。

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

具體要求是:

①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②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有價證券面額與發行價不一致時,按照會計賬簿余額交接。

③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④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⑤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⑥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後,方可交接。

3、專人負責監交。

對監交的具體要求是:

①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4.交接後的有關事宜。

①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②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後銜接,內容完整。

③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注意事項:

第一、交接表要寫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內容與事實是否相符。

第二、發票要看仔細。發票本數與事實相符。企業帳要與銀行帳相符。現實和實務往來是否相符。保管帳與實務是否相符。要清點倉庫。固定資產也要盤點。

第三、有時間的話,單位往來帳要相核對。個人帳要核對。

總之會計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則後果自負。所以不要怕麻煩。涉及會計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實。前任會計交接後沒有責任的。

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後,必須在移交清單上簽名或蓋章的人有監交人 移交人 接交人

內容:

1、每個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據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做記賬憑證時一定要有財務(經理)有簽字權的人簽字後再做賬),然後月末或定期編制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之所以月末登記是因為要通過科目匯總表試算平衡,保證記錄不出錯),每發生一筆業務就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2、月末須注意提取折舊,待攤費用的攤銷等,若是新辦企業開辦費在第一個月全部轉入費用。計提折舊的分錄是借:管理費用或是製造費用,貸:累計折舊,這個折舊額是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凈值和使用年限計算出來的。月末還要提取稅金及附加(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由當地稅務機關決定。

3、月末編制完科目匯總表之後,編制兩筆分錄。第一筆分錄:將損益類科目的總發生額轉入本年利潤,借:主營業務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業務收入等)貸:本年利潤。第二筆分錄:借:本年利潤貸: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等)。

⑹ 財務交接都需要什麼資料~

與會計辦理交接需要准備的資料
1、 交接單;
2、 銀行對帳單(交接前去銀行列印的當月銀行對帳單)和本月現金收入、本月支出合計和現金余額;
3、 銀行憑證(與銀行對帳單核對,不要缺單,缺單應及時去銀行補);
4、 給客戶開具的發票;
5、 支付報銷憑單(或費用報銷單);
6、 收據(如果有);
7、 出差費報銷單;
8、 購貨發票;
9、 退稅需要的資料(出口退稅企業);
10、認證結果清單(一般納稅人提供,辦理交接後一直到次月一號以後才能再證,否則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
11、增值稅專用發票匯總表(一般納稅人提供,辦理交接後一直到次月一號以後才能再開發票,否則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
12、其它需要准備材料。

⑺ 會計交接前我該干什麼准備工作

你好 我吧我的學習內容貼上來與你共享,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財務交接都一樣,按出納員交接為例。
因為出納員交接最嚴密,出錯就自己賠 。
記住一點,移交後,如發現原經管的人 業務有違反財會制度和財經紀律等問題,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所以你接管時,不用管前面的做而對不對, 從你手裡開始時對的就可以了。
要是前任做的不對的賬和銀行存款有關,要不要去調賬。
要,但是在交接時 這些(錯誤的東西)要寫明在交接單上
出納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①已經受理的出納業務尚未填制 的,應寫完畢
②把日記賬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本人印章;
③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要寫出書面說明
④編制移交清冊,
這4點是移交人必做的。
出納員移交清冊大致包含下面內容(私企不一定這么全,國企就這么全甚至更多):
1.應移交的記賬憑證、 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
2.現金收訖章、現金付訖章、會計主管章、
3.現金支票及登記簿、轉賬支票及登記簿、
4.有價證券、有關空白憑證、空白賬表
5.有關文件、資料(有保管的就算,沒有的別管,如果你不想接此類資料的可以拒絕)
要特別注意的是:有價證券要寫明證券名稱、數量、金額及號碼;有關空白憑證要寫明本數、張數等。支票也要寫好張數、起止編號等
辦理移交手續時,必須由監交人監交。
監交人一般為會計主管,或由會計部門負責人指定某一會計人員監交。(私企就是老闆了,如果與老闆親戚交接最好是再找一位倆個監督人)
接交人員要按照移交人員編制的移交清冊,當面逐項點收。
好的不好的都點清。
對需要繼續辦理的事項和移交中說明的問題,需移交人補充書面材料的,要當面補上(這個時候,別怕得罪人,別好面子)。
讓老闆看出錯誤不在我。
如果不會或難以判斷,你就大致提出疑問,告訴老闆這些問題可沒辦法處理
移交清冊一式三份, 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章(必須簽字不能蓋章)後留執。
監交人所執一份可存檔,接交人留執的一份待日後離崗時再移交下去(接力棒)。
移交清冊上要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監交人職務。
現金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扉頁內印有「啟用表」的,還應由移交人、接交人註明交接日期、接交人員和監交人員姓名,並由交接雙方簽章。(這點你們自己現在就可以看看日記賬)對照一下記得牢固。
其他會計交接步驟也這樣,
只是清單內容有變,說起來麻煩,實際操作簡單。

⑻ 企業會計做帳要准備什麼資料

會計做賬前資料准備如下:
(一)現金、銀行存款明細核對
貨幣資金是企業最容易出現問題的資產,因此企業每月都應認真核對每筆款項的進出記錄。月底打出銀行對賬單同企業銀行明細賬認真核對往來,對存在出入的地方及時處理,確保銀行賬務明確。
在工作實務中,多數企業的銀行賬務都存在出入,不能與實際業務相吻合,有時因為處理不當導致月底銀行賬面余額出現負數,所以每月結賬前的銀行核對是很必要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歸集當月所有費用單據和費用項目,確定賬面有足夠現金能夠支付,防止賬面現金余額出現負數。
(二)業務往來核對
將本月入賬進項和銷項發票仔細核對,確定每張發票的結算方式,是現金結算的索要收據證明,是銀行結算的應取得對應的銀行結算憑據,是往來掛賬的按號入座認真入賬。
(三)存貨成本核算
每月做賬前最好將上月底賬面庫存商品的名稱、單價、金額詳細列出,結合當月銷售發票和進項發票的開票信息,計算入賬後賬面存貨成本變動對利潤的影響,不要盲目的認證發票和領用存貨,導致賬面庫存出現負數或成本變動浮動太大,影響當期利潤。
根據當月銷售情況,及時收集存貨出入庫單據,計算產品成本或銷售成本,估算當月利潤。

⑼ 自學會計,要准備什麼資料

如果你是剛剛接觸的話,可以先看看會計入門的資料,如果想考證的話,你可以去財政局或者一些好的代理機構報名參加考試,最好是報個補習班,
考會計的第一步就是會計從業資格證,需考三門:會計基礎、財經法規、會計電算化。好好看書,聽課,一般是沒有問題的。拿到從業資格證了還要考職稱,慢慢一步一步的來吧,只要對這感興趣成功的幾率就會更大,,加油哦!

⑽ 會計新手,交接工作需注意什麼

辦理會計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如下:
(1)交接前的准備工作。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准備工作:
①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②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③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④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2)移交點收。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具體要求是:
①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②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有價證券面額與發行價不一致時,按照會計賬簿余額交接。
③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④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⑤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⑥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後,方可交接。
(3)專人負責監交。為了明確責任,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交。通過監交,保證雙方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辦理交接手續,防止流於形式,保證會計工作不因人員變動而受影響;保證交接雙方處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允許任何一方以大壓小,以強凌弱,或採取非法手段進行威脅。移交清冊應當經過監交人員審查和簽名、蓋章,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證件。
(4)交接後的有關事宜:
①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②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後銜接,內容完整。
③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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