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屬於什麼會計制度
⑴ 談談自己公司的會計制度
你好!以下內容希望會對你有所幫助。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門由財務主管、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主管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主管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准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准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規范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後,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⑵ 怎樣確定一家企業適用於企業會計制度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
現在不叫小企業會計制度,早先2004年4月27日發布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4]2號)已經廢止,現在稱為小企業會計准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所規定的小型企業標準的企業。
看看劃型標准,另小企業可以選擇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准則,但不是小企業的不可以選擇小企業會計准則。
⑶ 企業現執行什麼企業會計制度
小型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
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國有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3)公司屬於什麼會計制度擴展閱讀:
企業會計制度是各項會計業務的具體處理辦法,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有關會計制度的原則規定。一般稱為總則,包括會計工作的任務,會計制度所應遵循的原則等。
2.有關會計業務核算的具體規定。如會計科目及其使用方法的規定;會計憑證、帳簿、記帳程序和記帳方法的規定;會計報表的格式及其編制方法。
3.有關財產管理、成本計算方面的規定。如有關固定資產和各項流動資金核算辦法的規定,成本計算辦法等。
4.有關財產清查、會計人員交接和會計檔案管理方面的規定等。
⑷ 我們公司適用什麼會計制度,屬於什麼行業
建議你咨詢當地稅務部門,詳細說明情況,由稅務部門幫你做新辦企業的稅務鑒定,這樣以後可以少走彎路,而且所做鑒定是比較權威的,有法律依據,也好向老闆交代。
⑸ 公司是做工程設計,屬於一般納稅人,建賬時選擇什麼會計制度呢,是企
1、新成立的貿易單位建賬時可以選擇小企業會計准則或者企業會計准則。
2、小企業會計准則的特點:
一是規模小,投資少,投資與見效的周期相對較短,同樣投資使用勞動力更多;
二是對市場反應靈敏,具有以新取勝的內在動力和保持市場活力的能力;
三是小企業環境適應能力強,對資源獲取的要求不高,能廣泛地分布於各種環境條件中;
四是在獲取資本、信息、技術等服務方面處於劣勢,管理水平較低。
3、企業會計准則的是適合規模較大,投資大,企業規模大及規范。
⑹ 本公司是屬於企業會計制度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
適用於企業會計制度還是小企業會計制主要看企業會計核算方面的制度是否健全
企業會計制度是企業的一項重大制度,一方面是受國家法令和制度的約束,另一方面要適應專業的條件。基層單位的會計制度要根據統一《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並適應企業的內部條件。
小企業會計制度是為了規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根據財政部的財會〔2011〕17號文件,該制度從2013年1月1日廢止。實行《小企業會計准則》。
⑺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執行的是什麼會計制度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執行的有(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新企業會計准則)
這三個那一個都可以!
企業會計制度是通用的會計制度,公司都可以執行,
小企業會計制度是針對規模不大,業務簡單的小型公司設計的會計制度
新企業會計准則是財政部針對國際會計發展趨勢制定的最新的會計參考,一般上市公司使用
這三個都可以用,沒有嚴格界限!
⑻ 什麼是公司財務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企業實施經營管理活動,對財務管理體系進行建立、維護,對會計核算與監督的制度保障。一般依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及財會制度,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規范、指導作用,也是公司經營者有效管理公司內部運營的重要手段。
公司財務制度一般應當包括資金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利潤管理制度等主要內容。其中,資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資金指標的分解、歸口分級管理辦法、資金使用的審批許可權、信用制度、收賬制度、進貨制度等項目;成本管理制度包括成本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費用審批許可權、成本降低指標以及分解等項目;利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利潤分配程序、利潤分配原則、股利政策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