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規范體系中屬於會計法律內容的是什麼意思
『壹』 我國現行的會計法律體系包括什麼
會計法規體系:
一、會計法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等。
二、會計行政法規——國務院頒布的法規,《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總會計師條例》等。
三、會計規章——財政部以財政部長令發布實施的會計文件。
四、會計規范性文件——財政部(不以部長令形式)發布的會計文件。
『貳』 什麼是會計的法規和制度簡述我國現行會計法規體系的組成內容。
當代中國執行的是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於1999年10月31日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該法分為總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法律責任、附則等6章。除《會計法》外,中國還制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總會計師條例》、《企業會計准則》等法律、法規。我國會計法律制度體系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和會計規章。
『叄』 我國會計法規體系的層次結構及主要內容是什麼
中國特色的會計法規體系應該包括以下幾個層次:第一層次是《會計法》、《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它對全社會的經濟和會計工作具有約束作用;第二層次是基本會計准則,主要對一般性的會計問題包括中國特色會計的概念結構作出約束;第三層次是具體會計准則和統一會計制度;第四層次是各企業按照自身的實際情況,根據具體會計准則或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會計操作制度。
『肆』 屬於會計法律體系的是什麼
屬於會計法規體系的法規:
一、會計法律:
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等。
二、會計行政法規:
國務院頒布的法規,《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總會計師條例》等。
三、會計規章:
財政部以財政部長令發布實施的會計文件。
四、會計規范性文件:
財政部(不以部長令形式)發布的會計文件。
『伍』 我國會計法規體系的層次結構及主要內容是什麼分別包括哪些具體的會計法規
我國會計法律制度體系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和會計規章。其基本構成如下:
(1)會計法律。它是指調整我國經濟生活中會計關系的法律總稱,即1985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根據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決定》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會計行政法規。它是指調整我國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會計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發布,或者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擬定經國務院批准發布,制定依據是《會計法》。如,1990年12月31日國務院發布的《總會計師條例》,1992年12月16日國務院批准,同月31日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以及近期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現金流量表》等具體會計准則。
(3)會計規章。它是指由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行政部門—財政部就會計工作中某些方面的內容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其職責制定的會計方面的文件,如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具體辦法等,也屬於會計規章,但必須報財政部審核批准。會計規章的制定依據是會計法律和會計行政法規。如財政部發布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政部與國家檔案局聯合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
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與憲法和會計法律、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發布的規范性文件,也是我國會計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由上述可知,《會計法》是會計法律制度中層次最高的法律規范,是制定其他會計行政法規、會計規章的依據,也是指導會計工作的最高准則。
『陸』 我國會計法規體系由哪幾部分組成各部分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我國的會計法規體系具體包括:(1)會計法律,即《會計法》。它是調整我國經濟生活中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會計法》是會計法律制度中層次最高的法律規范,是制定其他會計法規的依據,也是指導會計工作的最高准則。(2)會計行政法規。它是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會計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經國務院批准發布,制定依據是《會計法》。如:1990年12月31日國務院發布的《總會計師條例》,1992年11月16日國務院批准、同月30日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等。(3)會計規章,是指由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行政部門——財政部就會計工作中某些方面內容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其職責制定的會計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如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具體辦法等,也屬於會計規章,但必須報財政部審核批准。會計規章依據會計法律和會計行政法規制定,如財政部發布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政部與國家檔案局聯合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同憲法和會計法律、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發布的會計規范性文件,也是我國會計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柒』 我國財務會計規范體系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的會計准則體系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1、會計法律規范, 包括與會計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 是會計准則體系中最具約束力的組成部分, 即會計准則制度調整經濟活動中會計關系法律規范的一般術語, 會計中社會法律制度的具體體現, 規范和控制會計行為的外部制約因素。
如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等相關法律, 會計相關行政法規主要由國務院發布的各種法規, 如《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總會計師條例》等。
2. 會計准則和制度規范、法律和制度是一個社會制度, 一個合理的安排。會計准則和制度規范是一般名稱中的要求和准則、方法和程序, 從技術角度來看處理會計實務。
從廣義上講, 會計制度是指國家制定的所有會計規范的總稱, 包括會計制度、會計人事管理制度和會計工作管理制度。但狹義會計制度只指會計制度。會計准則和制度規范主要由財政部按照會計法律和行政規范制定和發布的各種會計准則、會計制度。
3. 會計職業道德標準是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遵守的道德准則和行為規范的總稱, 是會計人員主觀心理素質的要求。對質量的要求, 對會計管理行為的方向和合理化程度的控制和掌握。《會計職業道德法典》是一種特殊的會計准則。
4. 會計理論規范理論是實踐的總結, 它反過來又指導實踐, 促進實踐發展, 指導實踐, 促進實踐發展, 會計理論現已形成相對完整的概念框架和結構。從一般意義上說, 整個成熟的會計理論是會計准則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 包括會計目標、會計假設、會計要素、會計原則、會計處理程序和方法。
(7)會計規范體系中屬於會計法律內容的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財務會計規范體系作用:
第一,財務會計有助於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提高企業透明度,規范企業行為。
企業財務會計通過其反映職能。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方面的信息,是包括投資者和債權人在內的各方面進行決策的依據。
第二,財務會計有助於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經濟效益、經營成果、競爭能力和發展前景,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企業的前途和命運。
第三,財務會計有助於考核企業管理層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
企業接受了包括國家在內的所有投資者和債權人的投資,就有責任按照其預定的發展目標和要求,合理利用資源,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接受考核和評價。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財務會計法規體系
『捌』 有哪些是屬於會計法律的
屬於會計法律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總會計師條例》會計法律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經過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屬於會計法律制度中層次最高的法律制度。
會計法律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是指由國家權利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調整各種會計關系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會計行政規章等。狹義的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它是會計法律制度的最高層次。是制定其他會計法規的依據,也是指導會計工作的最高准則,是會計機構、會計工作、會計人員的根本大法。我國目前有兩部會計法律,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會計法律制度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各種會計規范性文件的總稱,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會計規章等,它是調整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
一、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
1、按我國現行法律架構分類:
會計法律
2、會計行政法規:
國務院制定並發布
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並經國務院批准發布
3、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4、地方性會計法規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與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會計法規。
二、按內容分類:綜合、核算、人員、監督、中介機構、其他
核算:和會計核算有關的系列法律、法規等
人員;涉及到會計人員專業方面的管理
監督:《財政部實施會計監督辦法》
中介機構:涉及到“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帳機構”的法律、法規等
注意:《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深圳市會計條例》在兩項中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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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會計法律體系中會計准則是什麼,包括
《企業會計准則》屬於法律體系中的行政法規。因為這是國務院制訂的。會計法是人大制定的。會計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是財政部制訂的。《企業會計准則》由財政部制定,於2006年2月15日發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准則對加強和規范企業會計行為,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規范處理,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起到指導作用。2014年,財政部相繼對《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和《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進行了修訂,並發布了《企業會計准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會計准則第40號--合營安排》和《企業會計准則第41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等三項具體准則。
『拾』 下列各項中,屬於會計法律的是( )。
選A 會計法律它是指調整我國經濟生活中會計關系的法律總稱,即1985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根據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決定》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國務院發布的《總會計師條例》是會計行政法規;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屬於會計規章,只有《會計法》屬於會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