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和記帳人有什麼區別
㈠ 會計和記帳有什麼區別
一,會計記帳中的借記和貸記的區別:
1.
借和貸在會計學上只是一種記賬符號,做會計分錄,必須要有這兩個記賬符號,表示各賬戶間的對應關系,有借必有貸,有貸必有借,借貸必相等;
2.
對於借表示增加還是貸表示增加,取決於賬戶的性質和結構;
3.
資產、成本、損益支出類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
4.
負債、所有者權益、損益收入類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
㈡ 企業會計和記賬會計有什麼不同
企業會計比記賬會計工作更重。記賬會計只要負責記好公司的賬,而企業會計除了做好帳之外,還要協助負責人決策,監督同級以及領導人的行為。
㈢ 會計與人們日常生活中所說的記賬有什麼區別
記帳從屬於會計,會計人員的范圍比較廣,比如,登記應收帳款備查簿的人員,管理固定資產登記的人員,負責會計檔案保管的人員都可以稱為會計人員,但是他們不記帳。登記帳簿的記帳人員與負責其他會計工作的人員組成了會計人員。
㈣ 過賬和記賬有什麼區別
過賬和記賬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過賬單位各項經濟業務編制會計分錄以後,應記入有關賬戶,這個記賬步驟通常稱為過賬,或稱為賬薄登記。
記賬就是把一個企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家庭發生的所有經濟業務運用一定的記賬方法在賬簿上記錄,是指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記賬憑證,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運用復式記賬法對經濟業務序時地、分類地登記到賬簿中去。登記賬簿是會計核算工作的主要環節。
2、規則不同
記賬規則主要有以下內容:登記賬簿必須以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為依據;賬簿的記錄必須清晰、耐久、防止塗改;賬簿必須逐頁、逐行循序連續登記;賬簿記錄必須逐頁結轉;必須按照規定的方法更正錯賬。
過賬的具體做法主要有兩種:一是在編制會計分錄的基礎上逐筆過賬;二是定期匯總同類業務的會計分錄,一次性過入有關的分類賬戶。過賬以後,一般要在月終進行結賬,即結算出各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合計和期末余額。
3、內容不同
過賬內容包括檢查本期會計業務是否都已入賬,賬務處理是否都已完成,計算和結轉各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試算平衡並終止本期的賬務工作。月末時將各種資產、負債全部登記入賬後結出余額,將收入費用等項目轉入本年利潤,再根據月末各個科目余額做出財務報表的過程。
㈤ 會計和記賬有什麼關系
記帳是會計的一項重要工作。但,會計的工作不只限於記帳。會計通過記帳記載經濟活動、核算財務成果,分析經濟過程,總結經濟規律,為經濟發展決策提供依據。
僅供參考。
㈥ 會計中,制證人員與記賬人員的區別
制證人員就是把原始憑證粘貼在記賬憑證的後面,只好記賬憑證。記賬人員是把記賬憑證記到賬簿上。簡單說就是這樣。
㈦ 會計憑證制證人和記賬人有什麼不一樣
1、會計憑證制證人和記賬人只是具體工作的職責不一樣。
2、會計憑證制證人就是填制會計憑證的人員。記賬人就是根據記賬憑證登記賬簿的人員。
㈧ 會計人員和記賬人員有什麼區別
會計人員的內涵比記賬人員要廣,會計人員包括出納、記賬員、主辦會計、會計主管等
㈨ 會計人員和記賬人員是同一個人么
這個問題不成立,記賬人員就是會計人員,如果能記賬的一定是會計,也就是說記賬人員一定是會計人員。反過來,會計人員未必全是記賬人員。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第三條提到的均是會計人員。
第三條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中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的人員,以及從事下列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一)出納;
(二)稽核;
(三)資本、基金核算;
(四)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
(五)職工薪酬、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
(六)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
(七)總賬;
(八)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九)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十)其他會計工作。
㈩ 會計與記賬有什麼關系
做會計就要記賬。這是就他們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