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什麼
『壹』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主要的內容是考些什麼
買教材自己看看就行了,這個還是看運氣吧,試題是電腦隨機抽的,運氣好的話,基本都會做,運氣不好的話,只能隨便蒙。
教材看的時候看得仔細點,不放心的話,多做點習題,祝你好運!
『貳』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中《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都考哪些內容,重點看什麼
看法規,職業道德有幾道題不過不多。
基本上是有一些制度,會計法,還有稅務,個人所得稅。什麼的。
職業道德的核心。
『叄』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大綱的內容
第一節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
一、會計法律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經過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我國目前有兩部會計法
律,分別是《會計法》和《注冊會計師法》。
二、會計行政法規
由國務院制定並發布,或者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擬定並經國務院批准發布,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
的法律規范。如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總會計師條例》。
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
制度,包括會計部門規章和會計規范性文件。
第二節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一、會計工作的行政管理
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
財政部門履行的會計行政管理職能主要有:
(一)會計准則制度及相關標准規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二)會計市場管理
(三)會計專業人才評價
(四)會計監督檢查
二、會計工作的自律管理
(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二)中國會計學會
三、單位會計工作管理
(一)單位負責人要組織、管理好本單位的會計工作
(二)會計人員的選拔任用由所在單位具體負責
第三節會計核算
一、總體要求
(一)會計核算依據
(二)對會計資料的基本要求
二、會計憑證
三、會計賬簿
四、財務會計報告
五、會計檔案
六、其他
我國會計法律制度還對會計年度、記賬本位幣、會計處理方法等做了明確規定。
第四節會計監督
一、單位內部會計監督
(一)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主體和對象
1.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是各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2.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單位的經濟活動
(二)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或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並相
互分離、相互制約。
2.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程
序應當明確。
3.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
4.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
(三)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中的職責
1.依法開展會計核算和監督,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
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
2.對單位內部的會計資料和財產物資實施監督。
二、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
(一)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的概念
(二)財政部門會計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1.對單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檢查
2.對單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的檢查
3.對單位會計核算情況的檢查
4.對單位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和任職資格的檢查
5.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的檢查
三、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
(一)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的概念
(二)注冊會計師審計與內部審計的關系
(三)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范圍
1.依據《注冊會計師法》承辦的審計業務
2.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
第五節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一、會計機構的設置
(一)單位會計機構的設置
(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職資格
(三)會計人員迴避制度
二、代理記賬
(一)代理記賬的業務范圍
(二)委託代理記賬的委託人的義務
(三)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義務
(四)法律責任
三、會計從業資格
(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適用范圍
(二)會計從業資格的取得
(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
(四)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1.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和特點
2.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
3.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和學時要求
四、會計專業職務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一)會計專業職務
(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五、會計工作崗位設置
(一)設置會計工作崗位的基本原則
(二)主要會計工作崗位
六、會計人員的工作交接
(一)交接的范圍
(二)交接的程序
(三)交接人員的責任
第六節法律責任
一、法律責任的概念
二、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等會計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三、其他會計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一節概述
一、支付結算的概念和特徵
(一)支付結算的概念
(二)支付結算的特徵
1.支付結算必須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金融機構進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
單位不得作為中介機構經營支付結算業務;
2.支付結算是一種要式行為;
3.支付結算的發生取決於委託人的意志;
4.支付結算實行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5.支付結算必須依法進行。
二、支付結算的基本原則
(一)恪守信用,履約付款
(二)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
(三)銀行不墊款
三、支付結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一)匯票
(二)本票
(三)支票
(四)信用卡
(五)匯兌
(六)托收承付
(七)委託收款
四、支付結算的主要法律依據
五、辦理支付結算的具體要求
(一)單位、個人和銀行應當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立、使用賬戶
(二)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製的票據和結算憑證
(三)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要求
(四)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應當規范,做到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不錯不漏,不潦草,防止塗改
(五)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第二節 現金管理
一、開戶單位使用現金的范圍
二、現金使用的限額
三、現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四、建立健全現金核算與內部控制
第三節銀行結算賬戶
一、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
二、銀行結算賬戶的分類
三、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應當遵守的基本原則
(一)一個基本賬戶原則
(二)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原則
(三)守法合規原則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則
四、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
(一)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
(二)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
(三)銀行結算賬戶的撤銷
五、基本存款賬戶
(一)基本存款賬戶使用范圍
(二)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要求
(三)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程序
六、一般存款賬戶
(一)一般存款賬戶的使用范圍
(二)一般存款賬戶的開戶要
您質疑的內容:他的高三補習班同學
求
(三)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程序
七、專用存款賬戶
(一)專用存款賬戶的使用范圍
(二)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要求
(三)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程序
八、臨時存款賬戶
(一)臨時存款賬戶的使用范圍
(二)臨時存款賬戶開戶要求
(三)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程序
(四)臨時存款賬戶使用中應注意的問題
九、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使用范圍
(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要求
(三)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程序
(四)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使用中應注意的問題
十、異地銀行結算賬戶
(一)異地銀行結算賬戶使用范圍
(二)異地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要求
(三)開立異地銀行結算賬戶的程序
十一、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
(一)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
(二)銀行的管理
(三)存款人的管理
十二、違反銀行賬戶結算管理制度的罰則
(一)存款人違反賬戶管理制度的處罰
(二)銀行及其有關人員違反賬戶管理制度的處罰
第四節票據結算方式
一、票據的概念和種類
(一)票據的概念
(二)票據的種類
二、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
(二)支票的種類
(三)支票的出票
(四)支票的付款
(五)支票的辦理要求
三、商業匯票
(一)商業匯票的概念和種類
(二)商業匯票的出票
(三)商業匯票的承兌
(四)商業匯票的付款
(五)商業匯票的背書
(六)商業匯票的保證
四、信用卡
(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種類
(二)信用卡的申領與銷戶
(三)信用卡的資金來源
(四)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規定
五、匯兌
(一)匯兌的概念和分類
(二)辦理匯兌的程序
(三)匯兌的撤銷和退匯 第一節稅收概述
一、稅收的概念與分類?
(一)稅收概念與分類
1.稅收的概念?
2.稅收的作用
(1)稅收是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稅收是國家調控經濟運行的重要手段
(3)稅收具有維護國家政權的作用
(4)稅收是國際經濟交往中維護國家利益的可靠保證
(二)稅收的特徵?
1.強制性
2.無償性
3.固定性
(三)稅收的分類?
1.按征稅對象分類。可將全部稅收劃分為流轉稅類、所得稅類、財產稅類、資源稅類和行為稅類五種類型
?2.按徵收管理的分工體系分類。可分為工商稅類、關稅類
3.按照稅收徵收許可權和收入支配許可權分類。可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
4.按照計稅標准不同進行的分類;可分為從價稅、從量稅和復合稅
二、稅法及構成要素?
(一)稅收與稅法的關系
1.稅法的概念
2.稅收與稅法的關系
(二)稅法的分類
1.按照稅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將稅法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
2.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可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外國稅法
3.按照稅法法律級次劃分,分為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稅收規章和稅收規范性文件
(三)稅法的構成要素
1.征稅人
2.納稅義務人?
3.征稅對象?
4.稅目
5.稅率?
(1)比例稅率
(2)定額稅率?
(3)累進稅率
6.計稅依據?
(1)從價計征?
(2)從量計征?
(3)復合計征
7.納稅環節?
8.納稅期限?
9.納稅地點
10.減免稅?
(1)減稅和免稅?
(2)起征點
(3)免徵額?
11.法律責任
第二節主要稅種
一、增值稅
(一)增值稅的概念與分類
1.增值稅的概念
2.增值稅的分類
(1)生產型增值稅
(2)收入型增值稅
(3)消費型增值稅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三)增值稅稅率
(四)增值稅應納稅額
1.銷項稅額
2.銷售額
3.進項稅額
(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六)增值稅徵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
2.納稅期限
3.納稅地點
二、消費稅
(一)消費稅的概念與計稅方法
1.消費稅的概念
2.消費稅的計稅
(二)消費稅納稅人
(三)消費稅稅目與稅率
1.消費稅稅目
2.消費稅稅率
(四)消費稅應納稅額
1.銷售額的確認
2.銷售量的確認
3.從價從量復合計征
4.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扣除
(五)消費稅徵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納稅期限
3.納稅地點
三、營業稅
(一)營業稅的概念
(二)營業稅納稅人
(三)營業稅的稅目、稅率
1.營業稅稅目
2.營業稅稅率
(四)營業稅應納稅額
(五)營業稅徵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納稅期限
3.納稅地點
四、企業所得稅?
(一)企業所得稅的概念
(二)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三)企業所得稅稅率
(四)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1.收入總額
2.不征稅收入
3.免稅收入
4.准予扣除的項目
(1)成本
(2)費用
(3)稅金
(4)損失
5.不得扣除的項目
6.虧損彌補
(五)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
1.納稅地點
2.納稅期限
3.納稅申報
五、個人所得稅?
(一)個人所得稅概念
(二)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三)個人所得稅的應稅項目和稅率
1.個人所得稅應稅項目
2.個人所得稅稅率?
(四)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1.工資、薪金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五)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
1.自行申報納稅義務人
2.代扣代繳
第三節稅收征管
一、稅務登記
(一)開業登記
(二)變更登記
(三)停業、復業登記
(四)注銷登記
(五)外出經營報驗登記
(六)納稅人稅種登記
(七)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登記
二、發票開具與管理
(一)發票的種類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普通發票
3.專業發票
(二)發票的開具要求
1.單位和個人應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才能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時應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性復寫或列印,內
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3.填寫發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企
業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4.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必須報主管稅務機關批准,並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打發票。
5.開具發票時限、地點應符合規定。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
三、納稅申報
(一)直接申報
(二)郵寄申報
(三)數據電文申報
(四)簡易申報
(五)其他方式
四、稅款徵收
(一)查賬徵收
(二)查定徵收
(三)查驗徵收
(四)定期定額徵收
(五)代扣代繳
(六)代收代繳
(七)委託徵收
(八)其他方式
五、稅務代理
(一)稅務代理的概念
(二)稅務代理的特點
1.中介性
2.法定性
3.自願性
4.公正性
(三)稅務代理的法定業務范圍
六、稅收檢查及法律責任
(一)稅收檢查
1.稅收保全措施
2.稅收強制執行
(二)法律責任
1.稅務違法行政處罰
(1)責令限期改正
(2)罰款
(3)沒收財產
(4)收繳未用發票和暫停供應發票
(5)停止出口退稅權
2.稅務違法刑事處罰
3.稅務行政復議 第一節預演算法律制度
一、預演算法律制度的構成
(一)《預演算法》
(二)《預演算法實施條例》
二、國家預算
(一)國家預算的概念
(二)國家預算的作用
1.財力保證作用
2.調節制約作用
3.反映監督作用
(三)國家預算的級次劃分
(四)國家預算的構成
1.中央預算
2.地方預算
3.總預算
4.部門單位預算
三、預算管理的職權
(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3.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二)各級財政部門的職權
1.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職權
2.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的職權
(三)各部門、各單位的職權
1.各部門的職權
2.各單位的職權
四、預算收入與預算支出
(一)預算收入
(二)預算支出
五、預算組織程序
(一)預算的編制
1.預算年度
2.預算草案的編制依據
3.預算草案的編制內容
(二)預算的審批
(三)預算的執行
(四)預算的調整
六、決算
七、預決算的監督
第二節政府采購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的構成
(一)政府采購法
(二)政府采購部門規章
(三)政府采購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
二、政府采購的概念
(一)政府采購的主體范圍
(二)政府采購的資金範圍
(三)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准
(四)政府采購的對象范圍
三、政府采購的原則
(一)公開透明原則
(二)公平競爭原則
(三)公正原則
(四)誠實信用原則
四、政府采購的功能
(一)節約財政支出,提高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強化宏觀調控
(三)活躍市場經濟
(四)推進反腐倡廉
(五)保護民族產業
五、政府采購的執行模式
(一)集中采購
(二)分散采購
六、政府采購當事人
(一)采購人
(二)供應商
(三)采購代理機構
七、政府采購方式
1.公開招標
2.邀請招標
3.競爭性談判
4.單一來源
5.詢價
八、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
第三節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一、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
(一)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概念
(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構成
三、財政收入收繳方式和程序
(一)收繳方式
1.直接繳庫
2.集中匯繳
(二)收繳程序
1.直接繳庫程序
2.集中匯繳程序
四、財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一)支付方式
1.財政直接支付
2.財政授權支付
(二)支付程序
1.財政直接支付程序
2.財政授權支付程序 第一節會計職業道德概述
一、會計職業道德概念
二、會計職業道德功能
(一)指導功能
(二)評價功能
(三)教化功能
三、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
(一)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系
(二)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主要區別
1.性質不同
2.作用范圍不同
3.表現形式不同
4.實施保障機制不同
(三)會計行為的法治與德治
第二節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的主要內容
一、愛崗敬業
(一)愛崗敬業的含義
(二)愛崗敬業的基本要求
1.熱愛會計工作,敬重會計職業
2.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3.忠於職守,盡職盡責
二、誠實守信
(一)誠實守信的含義
(二)誠實守信的基本要求
1.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不搞虛假
2.實事求是,如實反映
3.保守秘密,不為利益所誘惑
4.執業謹慎,信譽至上
三、廉潔自律
(一)廉潔自律的含義
(二)廉潔自律的基本要求
1.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2.公私分明,不貪不佔
四、客觀公正
(一)客觀公正的含義
(二)客觀公正的基本要求
1.依法辦事
2.實事求是,不偏不倚
3.保持獨立性
五、堅持准則
(一)堅持准則的含義
(二)堅持准則的基本要求
1.熟悉准則
2.遵循准則
3.堅持准則
六、提高技能
(一)提高技能的含義
(二)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
1.要有不斷提高會計專業技能的意識和願望
2.要有勤學苦練的精神和科學的學習方法
七、參與管理
(一)參與管理的含義
(二)參與管理的基本要求
1.努力鑽研業務,熟悉財經法規和相關制度,提高業務技能,為參與管理打下基礎
2.熟悉服務對象的經營活動和業務流程,使參與管理的決策更具針對性和有效性
八、強化服務
(一)強化服務的含義
(二)強化服務的基本要求
1.強化服務意識
2.提高服務質量
第三節會計職業道德教育與修養
一、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一)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含義
(二)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內容
1.職業道德觀念教育
2.職業道德規范教育
3.職業道德警示教育
(三)會計職業道德教育途徑
1.崗前職業道德教育
2.崗位職業道德繼續教育
二、會計職業道德修養
(一)會計職業道德修養的含義
(二)會計職業道德修養的環節
1.形成正確的會計職業道德認知
2.培養高尚的會計職業道德情感
3.樹立堅定的會計職業道德信念
4.養成良好的會計職業道德行為
(三)會計職業道德修養的方法
1.不斷地進行「內省」
2.要提倡「慎獨」精神
3.虛心向先進人物學習
第四節會計職業道德建設
一、財政部門的組織推動
(一)採用多種形式開展會計職業道德宣傳教育
(二)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管理相結合
(三)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評、聘用相結合
(四)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與會計法執法檢查相結合
(五)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與會計人員表彰獎勵制度相結合
二、會計職業組織的行業自律
三、社會各界齊抓共管
『肆』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的考試重點是哪些
一般是一、二、三、四章
多做幾份歷年的考卷,自然就會一目瞭然了,因為歷年的經典試卷題會重復出現的
摘些教材重點:高概率考點:
1、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
2、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塗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3、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6、持證人員在不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填寫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時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出手續;並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向調入單位所在地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8、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9、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
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10、會計法42—45條
11、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
12、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13、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14、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
(二)教材增加內容以及要求的提高
1、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基礎——權責發生制性原則
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8個原則)可比性原則(可比+一貫)、及時性原則、明晰性原則、客觀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實質重於形式性原則、謹慎性原則
2、發生銷貨退回的,除填制退貨發票外,還必須有退貨驗收證明;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或者匯款銀行的憑證,不得以退貨發票代替收據
3、職工公出借款憑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之後。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據或者退還借據副本,不得退還原借款收據
4、國家機關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
5、財政部門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
6、設置會計機構需要考慮的因素
(1)單位的規模大小
(2)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繁簡
(3)經營管理的要求
7、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占納稅額的10%以上不滿30%,並且偷稅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兩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8、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
9、會計機構負責人辦理交接,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員監交(單位撤並、所屬單位負責人拖延、所屬單位負責人與辦理會計交接的負責人之間有矛盾、主管單位認為交接中存在某種問題需要派人監交)
10、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從輕給予行政處罰: (1)違法會計行為是初犯,且主動改正違法會計行為、消除危害後果的; (2)違法會計行為是受他人脅迫進行的; (3)配合財政部門查處違法會計行為有立功表現的;(4)其它依法應當從輕給予行政處罰的
11、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後3日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後,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出票人為單位的,為與該單位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13、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辦理的事項:
(1)開立銀行賬戶;
(2)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3)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4)領購發票;
(5)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6)辦理停業、歇業;
(7)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14、納稅人被列入非正常戶超過三個月的,稅務機關可以宣布其稅務登記證件失效
15、納稅人停業期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延長停業登記。納稅人停業期滿未按期復業又不申請延長停業的,稅務機關應當視為已恢復營業,實施正常的稅收徵收管理
16、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17、租店、租櫃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未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不得使用出租單位的發票。所需發票,按照規定到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領購
18、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填寫
19、發票的種類、聯次、內容及使用范圍由國家稅務總局規定
20、稅務機關需要將已開具的發票調出查驗時,應當向被查驗的單位和個人開具發票換票證。發票換票證與所調出查驗的發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調出查驗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
稅務機關需要將空白發票調出查驗時,應當開具收據;經查無問題的,應當及時返還
21、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後,方可作為記賬核算的憑證
22、稅務機關應當根據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則,積極推廣使用支票、銀行卡、電子結算方式繳納稅款
23、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24、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25、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26、縣級以上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將納稅人的欠稅情況,在辦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路等新聞媒體上定期公告
27、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特殊困難是指
(1)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2)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28、妥善解決道德沖突
現實生活中會計人員面對的問題總是是非分明,但經常會面對利益沖突問題,如
(1)可能會來自專橫的監事、經理、董事、合夥人的壓力,或可能會產生壓力的家庭或個人關系對會計師產生干擾
(2)會計人員可能被要求做出違背技術和專業准則的行為
(3)在對忠誠的權衡中,如在職業會計師的上級和所需遵循的專業行為為准則之間,可能產生問題
(4)當有利於僱主或客戶的誤導性信息被公布,並且公布的結果不一定使會計師受益,可能會出現沖突
29、如遇到嚴重的職業道德問題時,職業會計師首先應遵循所在組織的已有政策加以解決;如果這些政策不能解決道德沖突 ,則考慮:
(1)向直接上級闡明這一沖突
(2)私下向獨立顧問或適宜的職業會計師團體尋求咨詢和建議,以獲取對可能的法律程序的理解
(3)在經過所有內部復議程序之後,如果沖突仍存在,沒有選擇,只能辭職,並向公司適當代表提交信息備忘錄
30、當職業會計師在母國以外的國家執業,並且兩國的職業道德要求在具體問題上有差異時,適用以下要求:
(1)如果執業地國家的職業道德要求不比IFAC准則嚴格,應運用IFAC准則;
(2)如果執業地國家的職業道德要求比IFAC准則嚴格,應運用執業地准則;
(3)如果母國的職業道德要求對國外執業是強制適用的,且比以上兩款列示的准則嚴格,那麼應運用母國的職業道德要求
3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會計人員,其繼續教育時間可以順延,在下一年度一並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時間:
(1)年度內在境外工作超過六個月的; (2)年度內病假超過六個月的; (3)生育;(4)其他情況。
有上述情況的會計人員由個人提出申請,單位證明,經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審核後確認
32、票據喪失,失票人可以及時通知票據的付款人掛失止付,但是,未記載付款人或者無法確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據除外。
收到掛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應當暫停支付。
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後3日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後,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伍』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一般考什麼題目
模擬試卷當然要做、一般都考支付結算、稅務、職業道德、這幾章的問題、..
『陸』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這兩門具體考哪些
《會計基礎》主要就是分錄,你把這部分熟悉了就行了,《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是要背誦的,但也不是全部都要背會,主要是靠理解,多做做題,至少腦子里有點印象就行,但願你能取得好成績,祝你好運!
『柒』 大學專科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什麼
一、綜合題主要考點
1、原始憑證
(1)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2)一張原始憑證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兩個以上的單位共同負擔時,應當由保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具原始憑證分割單(而非復製件)給其他應負擔的單位。
2、財務會計報告
(1)企業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企業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
(2)國有企業、國有控股的或者佔主導地位的企業,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公布財務會計報告。
3、會計檔案
(1)會計檔案原件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冊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並辦理登記手續。
(2)會計檔案的銷毀程序
①「單位負責人」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②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單位的檔案部門和會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
③銷毀後,監銷人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3)保管期滿但尚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不得銷毀。
4、不相容職務
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准與業務經辦、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業務經辦與稽核檢查、授權批准與監督檢查。單位在設計、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時,應使不相容崗位和職務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
5、政府監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為「各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部門,對各單位會計工作行使監督權,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6、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不能相互替代、減輕或免除。
7、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職條件
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8、會計人員迴避制度
(1)「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的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3)「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9、會計工作的交接
(1)監交人員
①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交。
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領導人負責監交。必要時,主管部門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2)會計資料移交後的責任界定
①移交人員對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②接替人員不對移交過來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法律上的責任。即便接替人員在交接時因疏忽沒有發現會計資料在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問題,如事後發現,仍應由原移交人員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經移交為由而推卸責任。
10、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律責任
(1)授意、指使的當事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對其處以5000元-5萬元的罰款。
(2)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人員處以3000元-5萬元的罰款,對其中的會計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捌』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是學習什麼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講的內容幾個章節的特點如下,你可以看看,作為參考:
第一章會計法律制度
本章以《會計法》為主線,同時涵蓋了《企業會計准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新大綱對本章第四節和第五節內容進行了較大調整,但整體難度依舊不高,考生主要以記憶為主。
第二章結演算法律制度
本章以結算方式為主線展開,分別介紹了「現金結算」與「支付結算」的相關內容。
本章重點為票據部分,難度稍高,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礎上適當記憶。
新大綱新增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托收承付、國內信用證等內容同樣需要大家重點關注。
第三章稅收法律制度
本章是全書最難但也最有用的一章,從應用上看,與我們今後的工作聯系緊密。
本章從經濟和法律兩個角度分別對「稅」進行了闡述,實體法和程序法均有涉及。新大綱本章部分變化較大,新增的「營改增」部分內容考生需給予一定重視,學習本章一要准確理解稅收與稅法的相關原理,還要掌握各類稅種的基本計算,以便為今後的學習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第四章財政法律制度
本章知識結構完整但內容相對抽象,因此考生在學習過程中需重點把握住三節的核心考點,圍繞核心考點展開切勿孤立地記憶。
第五章會計職業道德
本章內容直白,通俗易懂。考生須重點關注第二節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的主要內容。
道德本屬哲學范疇,某些內容「公、婆皆有道理」,對本章個別題目請勿過於較真。
『玖』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一般都考些什麼
有相應的習題和教材啊 可以買來用於復習
報班效果會容易些 不過自己復習也完全沒有問題
可以在報名時間從網上報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