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扣劃憑證做什麼會計分錄
A. 行政事業單位被法院強制執行扣款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方法如下:
1、法院強制執行扣劃公司銀行存款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法院
貸:銀行存款
2、待法院糾紛解決後的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其他應收款--法院
(1)法院扣劃憑證做什麼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法院扣劃銀行存款需要提供的手續
1、執行人員工作證或執行公務證。注意介紹信不能代替工作證或執行公務證;證件應該在有效期內。
2、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內容包括:
① 開啟金融機構。注意抬頭是否正確。
② 戶名、賬號。注意戶名賬號是否填寫正確。只有戶名沒有賬號的,如果是單位存款,銀行應當根據存款檔案協助查詢,如果是個人存款,銀行應當要求法院提供被查詢人的身份證號或其他足以證明該個人存款賬戶的情況。
③ 金額。扣劃的金額必須是確定的,大小寫要一致。
④ 協助通知書的形式。注意是否一式大學高考,是否加蓋公章、是否有騎縫章,是否有法律法規規定的主要負責人簽字。
⑤ 不能塗改,如有塗改,應要求有權機關重新出具或者在塗改加蓋公章,否則有權拒絕。
3、生效的法律文書。凍結存款的,應附人民法院凍結存款裁定書;扣劃存款的,應附人民法院扣劃存款裁定書及生產的法律文書。
4、辦理程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通知》,人民法院查詢、凍結、扣劃單位存款直接到存款所在營業場所辦理;
銀行應當立即協助辦理查詢、凍結、扣劃事宜,不需辦理簽字手續(但告知網點負責人或聯系合規風險部),由經辦人審查相關手續後直接辦理。
B. 企業收到法院的扣劃執行款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企業收到法院的扣劃執行款可以根據2種情況做會計分錄:
1、如果工傷賠款屬於自己公司支付,可以入「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2、如果單位或者員工上了保險,能收到保險公司賠償款的話,可以入「其他應收款」
知識拓展
工傷保險費准予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局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為此企業發生的工傷事故賠償損失,憑有關證明材料(法院判決、仲裁書、雙方協議、付款憑證等)稅前扣除。」
C. 法院扣劃員工以前年度應得工資企業應怎樣進行會計分錄
法院扣還員工以前年度應得的工資,這部分在企業賬上,原來也應該反映應該在應付職工薪酬中,如果被法院扣罰的話可以做,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D. 扣劃的款項怎麼做賬,法院扣劃銀行存款需要提供什麼
法院扣劃的款項怎麼做賬 法院扣劃銀行存款需要提供什麼手續執行裁定和扣劃通知書,可以去法院開過路款票入賬
E. 行政事業單位法院強制執行扣款會計分錄如何做
法院扣款可以先計入"其他應收款",勝訴後,收回錢時沖回,如果付訴訟費,計入管理費用.
F. 法院扣劃的款應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如果是扣除訴訟費,則計入管理費用-訴訟費科目
如果扣除的是賠款或罰款,則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G. 法院強制執行扣劃公司銀行存款會計分錄怎樣做
方法如下:
1、法院強制執行扣劃公司銀行存款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法院
貸:銀行存款
2、待法院糾紛解決後的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其他應收款--法院
法院扣劃銀行存款相關規定:
1、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2、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7)法院扣劃憑證做什麼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法院扣劃銀行存款的合法程序:
人民法院查詢被執行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時,執行人員應當出示本人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並出具法院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金融機構應當立即協助辦理查詢事宜,不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查詢的情況,由經辦人簽字確認。
人民法院對查詢到的被執行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需要凍結的,執行人員應當出示本人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並出具法院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金融機構應當立即協助執行。對協助執行手續完備拒不協助凍結的,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處理。
人民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執行人員應當出示本人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並出具法院扣劃裁定書和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還應當附生效法律文書副本。金融機構應當立即協助執行。對協助執行手續完備拒不協助扣劃的,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處理。
人民法院查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時,可以根據工作情況要求存款人開戶的營業場所的上級機構責令該營業場所做好協助執行工作,但不得要求該上級機構協助執行。
H. 司法扣劃怎麼處理
被司法凍結的銀行存款,如果需扣劃的,應該由法院法官持工作證、執行公務證、扣劃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直接到該賬戶的開戶行辦理存款扣劃手續。
開戶銀行必須按法院的要求辦理扣劃,如果拒不協助的,可由法院進行民事制裁。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外,並可以予以罰款:
(一)有關單位拒絕或者妨礙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
(二)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的;
(三)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扣留被執行人的收入、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轉交有關票證、證照或者其他財產的;
(四)其他拒絕協助執行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對仍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可以予以拘留;並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8)法院扣劃憑證做什麼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司法扣劃的辦理流程:
一、辦理司法扣劃,在遵照基本規定:將扣劃的存款直接劃入有權機關指定賬戶,銀行不協助提現。兩個以上有權機關對同一單位或個人的同一筆存款扣劃,營業網點應協助最先送達的機關辦理扣劃手續,活期存款部分扣劃時不銷戶,定期存款部分扣劃和全額扣劃時均銷戶的前提下,經辦櫃員應審核如下資料:
1、證件和法律文件是否齊全,如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本人工作證或執行公務證,有權機關縣團體以上簽發的「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扣劃裁定書」海關、稅務機關出具「稅款繳納扣劃通知書,核實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機關的有關決定書。
包括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制裁決定的副本或行政機關的處罰決定書副本等。
2、扣劃金額是否確定。3、開戶銀行名稱、扣劃的客戶戶名與賬號(卡號)、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
二、審核無誤後,經會計同意,核實存款狀態,確認存款未被取走,在系統主菜單「存款業務—特殊交易—司法扣劃」交易界面,,錄入存款賬號,扣劃通知書編號等要素,三級以上櫃員授權,列印憑證,扣劃經辦人簽字。
三、扣劃主體經辦人填寫進賬單或電匯憑證,櫃員審核無誤後將該筆款匯到對方指定賬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