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使用什麼會計制度
『壹』 新會計准則下為什麼加入在建工程
在原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下,預付工程款在「在建工程」里核算。新准則下,企業的預付工程款在「預付賬款——預付工程價款」下核算。即預付工程款不能直接走在建工程成本。 企業進行在建工程預付的工程價款,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按工程進度結算工程價款,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預付賬款」科目、「銀行存款」等科目。
『貳』 在建工程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發生的價值。
企業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准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待攤支出」以及單項工程進行明細核算。
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准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價值。
(2)在建工程使用什麼會計制度擴展閱讀:
賬務處理:
(一)企業外包的在建工程,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將設備交付承包企業進行安裝時,借記本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
與承包企業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按補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二)企業自營的在建工程領用工程物資、本企業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的,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應同時結轉應分攤的成本差異。
上述事項涉及增值稅的,應結轉相應的增值稅額。在建工程應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科目。
輔助生產部門為工程提供的水、電、設備安裝、修理、運輸等勞務,借記本科目,貸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等科目。
(三)在建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稅費等,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在建工程發生的借款費用滿足借款費用准則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長期借 款」、「應付利息」等科目。
由於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凈損失,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在建工程全部報廢或毀損的,應按其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建設期間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凈損失,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工程物資」科目;盤盈的工程物資或處置凈收益,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在建工程進行負荷聯合試車發生的費用,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試車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的,借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上述事項涉及增值稅的,應結轉相應的增值稅額。
(四)在建工程完工已領出的剩餘物資應辦理退庫手續,借記「工程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應計算分配待攤支出,借記本科目(××工程),貸記本科目(待攤支出);結轉在建工程成本時,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
(六)企業在油氣勘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鑽井勘探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屬於發現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鑽井勘探支出,借記「油氣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未發現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鑽井勘探支出,借記「勘探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叄』 新會計准則的在建工程具體可以開設哪些二級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待攤支出」以及單項工程進行明細核算。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准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發生的價值。
企業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准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價值。
(3)在建工程使用什麼會計制度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的在建工程:
事業單位的在建工程是指事業單位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種建築(包括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等)和設備安裝工程。
1、建築工程
(1)將固定資產轉入改建、擴建或修繕等時
借:在建工程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按照固定資產對應的非流動資產基金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支付工程價款及專門借款利息時
借:在建工程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
借:事業支出
其他支出
貸:銀行存款
(3)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貸:在建工程
2、設備安裝工程
(1)購入需要安裝的設備(雙分錄)
借:在建工程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按照實際支付金額
借:事業支出
經營支出
貸:銀行存款
(2)發生安裝費用
借:在建工程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
借:事業支出
貸:銀行存款
(3)設備安裝完工交付使用時(雙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貸: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條件:
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是指資產已經達到購買方或者建造方預定的可使用。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斷:
(一)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實體建造(包括安裝)或者生產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或者實質上已經完成。
(二) 所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與設計要求、合同規定或者生產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極個別與設計、合同或者生產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響其正常使用。
(三) 繼續發生在所購建或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上支出的金額很少或者幾乎不再發生。
根據以上規定: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是根據在建工程完工程度來判斷,因此,當主體工程基本完成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將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並提取折舊。
如果其成本無法准確計量,可暫估入賬,並據以提取折舊,工程結算時根據實際結算成本調整暫估成本,並據以從新計提折舊,但是以前已經提取的折舊不再進行調整。
『肆』 在賬務處理中什麼時候用「在建工程」這一會計科目
在賬務處理中,單位建設自己使用的房屋或購進需要安裝的設備時,使用「在建工程」這一會計科目
有施工資質和營業執照的施工單位承包工程,使用「工程施工」科目
擴展閱讀: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基建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發生的實際支出,包括需要安裝設備的價值。
企業根據項目概算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為生產准備的工具器具、購入的無形資產及發生的不屬於工程支出的其他費用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建築工程;
(二)安裝工程;
(三)在安裝設備;
(四)技術改造工程;
(五)大修理工程;
(六)其他支出。
三、本科目的賬務處理如下:
(一)企業發包的基建工程,應於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企業預付工程款、備料款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工程),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以撥付給承包企業的材料抵作預付備料款的,應按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工程),貸記「工程物資」科目;將需要安裝設備交付承包企業進行安裝時,應按設備的成本,借記本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與承包企業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補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工程),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二)企業自營的基建工程,領用工程用材料物資時,應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工程),貸記「工程物資」科目;基建工程領用本企業原材料的,應按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加上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工程),按原材料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貸記「原材料」科目,按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還應當分攤材料成本差異。
基建工程領用本企業的商品產品時,按商品產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加上應交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工程),按應交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按庫存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貸記「庫存商品」科目。庫存商品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的企業,還應當分攤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基建工程應負擔的職工工資,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工程),貸記「應付工資」科目。
企業的輔助生產部門為工程提供的水、電、設備安裝、修理、運輸等勞務,應按月根據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工程),貸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等科目。
(三)基建工程發生的工程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等,借記本科目(其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基建工程應負擔的稅金,借記本科目(其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由於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凈損失,報經批准後計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其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工程);如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毀損,或在建工程項目全部報廢或毀損,應將其凈損失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工程物資在建設期間發生的盤虧、報廢及毀損,其處置損失,報經批准後,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物資」科目;盤盈的工程物資或處置收益,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基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進行負荷聯合試車發生的費用,借記本科目(其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等科目;獲得的試車收入或按預計售價將能對外銷售的產品轉為庫存商品的,作相反會計分錄。
(四)基建工程完工後應當進行清理,已領出的剩餘材料應當辦理退庫手續,借記「工程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企業應當計算各項交付使用固定資產的成本,編制交付使用固定資產明細表。
四、企業應當設置「在建工程其他支出備查簿」,專門登記基建項目發生的構成項目概算內容但不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其他支出,包括按照建設項目概算內容購置的不需要安裝設備、現成房屋、無形資產以及發生的遞延費用等。企業在發生上述支出時,應當通過「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核算。但同時應在「在建工程其他支出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
『伍』 基本建設單位現在使用什麼會計制度
基本建設單位使用小企業會計制度.
(一)為了規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
本制度中所稱「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中界定的小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
(三)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小企業可以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1.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的小企業。不能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小企業,不能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選擇執行本制度的有關規定。
2.集團公司內部母子公司分屬不同規模的情況下,為統一會計政策及合並報表等目的,集團內小企業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3.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的小企業,如果需要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等,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如果因經營規模的變化導致連續三年不符合小企業標準的,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四)小企業可以根據有關會計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於本企業的具體會計核算辦法。
(五)小企業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六)小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應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會計期末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本制度所稱的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會計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小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小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當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或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匯率摺合。
期末,小企業的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余額應當按照期末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
(九)小企業的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
(十)小企業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小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僅以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3.小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或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5.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
7.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於理解和運用。
8.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在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9.小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10.小企業的各項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後,各項資產賬面價值的調整,應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除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11.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於本年度(或一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於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12.小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
13.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性程度,採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業如發生非貨幣性交易,應按以下原則處理:
1.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2.非貨幣性交易中如果發生補價,應區別不同情況處理:
(1)支付補價的小企業,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2)收到補價的小企業,應按以下公式確定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和應確認的損益:
換入資產入賬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補價÷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補價÷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應交的稅金及教育費附加+應支付的相關稅費
應確認的損益=補價×[1-(換出資產賬面價值+應交的稅金及教育費附加)÷換出資產公允價值]
3.在非貨幣性交易中,如果同時換入多項資產,應按換入各項資產的公允價值占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總額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等進行分配,以確定各項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十三)小企業如發生債務重組事項,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以低於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之和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或當期損失;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如果債務人以多項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應按取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重組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之和進行分配,按分配後的價值作為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3.以債務轉為資本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受讓的股權的入賬價值。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應分別情況處理:
(1)作為債務人,如果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大於將來應付金額,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將來應付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如果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等於或小於將來應付金額,則不作賬務處理。
(2)作為債權人,如果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大於將來應收金額,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將來應收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損失;如果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等於或小於將來應收金額,則不作賬務處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稱的賬面余額,是指某科目的賬面實際余額,不扣除作為該科目的備抵項目(如壞賬准備等);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後的金額。
(十五)小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1.在不影響對外提供統一財務會計報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或減少某些會計科目。
2.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外,在不違反本制度統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據需要自行確定。
3.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企業不應隨意打亂重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除應當包括本制度規定的基本會計報表外,還應提供會計報表附註的內容。本制度中規定的基本會計報表是指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企業也可以根據需要編制現金流量表。
小企業應按照本制度規定,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不得違反規定,隨意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得隨意改變本制度規定的財務會計報告有關數據的會計口徑。
(十七)執行本制度的小企業,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時,應按會計政策及其變更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陸』 我們是建築施工企業,在使用軟體時,選會計制度,應選什麼會計制度
現在建築施工企業一般都是按建造合同確認收入成本了哈。所以通常是執行的《企業會計准則
》哈。
『柒』 新會計准則下的在建工程怎麼核算
一.需要通過在建工程核算的項目
1.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基建工程、技術改造工程、改建、擴建、改良工程等發生的實際支出
2.需要安裝的設備應先通過本科目核算,待達到使用狀態後轉入固定資產。企業購置的不需要安裝可直接使用的設備,通過固定資產科目核算
3.固定資產發生符合資本化條件後續支出時由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核算
4.企業支付的土地款等征地費用,在「無形資產」核算
二.在建工程預付款項的核算
1.根據合同和工程進度預付工程款的,付款前應事先經過集團公司審批,進行如下三級明細核算
借:預付賬款—工程款—××公司
貸:銀行存款
憑證附件:合同、財務支出審批單、付款申請單、銀行回單、對方收據
2.根據合同預付設備款的,付款前應事先經過集團公司審批,進行如下三級明細核算
借:預付賬款—設備款—××公司
貸:銀行存款
憑證附件:合同、財務支出審批單、付款申請單、銀行回單、對方收據
三.取得有關工程或設備發票後,在建工程進行如下三級明細核算
(一)企業發包的在建工程,按合同規定向承包單位預付工程款時,均先在預付賬款核算,待收到承包單位發票後,借:「在建工程-建築工程-某工程」科目,貸記「預付賬款」;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含質保金),借:「在建工程-建築工程-某工程」科目,貸記「應付賬款」
(二)企業自營的在建工程,應在各單項工程下設置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其他等三級明細
1.領用工程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在建工程-某工程-材料費」,貸記「工程物資」科目
2.在建工程應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某工程-人工費」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三)企業進行的技術改造工程,應於工程開始時將被改造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轉入本科目,借記「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差額借記本科目。改造過程中發生的相關支出比照自營或發包基建工程的相關會計處理。
(四)將需要安裝設備交付承包單位進行安裝時,應按設備的成本,借記「在建工程-在安裝設備-某設備」(在安裝設備),貸記「預付賬款」科目
(五)企業在建工程相關的管理費、可行性研究費、勘察費、設計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稅費等,借記「在建工程-待攤支出-相關明細」,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未取得發票前一律在預付賬款核算,待取得發票後轉入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進行負荷聯合試車發生的費用,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試車形成的產品或副產品對外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的,借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款」、「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六)在建工程完工時,已領出尚未使用的剩餘物資辦理退庫手續,借記「工程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應計算分配待攤支出
借:在建工程-建築工程-某工程;在建工程-安裝工程-某安裝工程;在建工程-在安裝設備-某設備
貸:在建工程-待攤支出-具體明細
待攤支出的分配方法,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實際分配率=累計發生的待攤支出÷(建築工程支出+安裝工程支出+在安裝設備支出)×100%
某工程應分配的待攤支出=該工程的建築工程成本、安裝工程成本和在安裝設備的成本合計×分配率
(八)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企業應計算各項交付使用固定資產的成本,編制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成本,按下列內容計算:
1.房屋、建築物等固定資產成本,包括:建築工程成本、應分攤的待攤支出
借:固定資產-主車間
貸:在建工程-建築工程-主車間
2.動力設備和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成本,包括:需要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安裝工程成本;設備基礎、支柱等建築工程成本或砌築鍋爐的建築工程成本;應分攤的待攤支出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主車間××設備
貸:在建工程-安裝工程-主車間××設備安裝工程
在建工程-在安裝設備-主車間××設備
3.確認固定資產的記賬憑證應附工程或設備驗收報告、決算報告、結算書、財產分配明細表等轉資手續
四.企業應當設置「在建工程其他支出備查簿」,專門登記基建項目發生的構成項目概算內容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捌』 在建工程使用自產產品財稅處理
在建工程使用資產產品依據現行會計制度應當是一種內部結轉關系,沒有發生銷售行為,不確認收入的實現,以成本計量轉賬;但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該項行為屬於視同銷售行為,需要繳納按銷售行為計算增值稅,對於所得稅只是規定年終匯算是需要進行相應的納稅調整,但在所得稅申報表中沒有單獨將此項行為表明,而是匯總填列在第一項中。
除此之外,對於依照稅法規定進行處理後的在建工程後續處理缺乏明確法規指導,如以何種價格入賬,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的價值,以及後續資產折舊等,依照會計制度處理後將與稅法產生越來越大的差距,同時也造成納稅環節的繁瑣與不便。
隨著新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布,有關使用自產產品的業務處理在稅務環節已經明確,但會計還存在一定依據,不知新會計准則指南是否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依據業務順序進行逐一說明:
一、使用資產,進行業務處理
會計處理:
借:在建工程 (假設1000)
貸:庫存商品 (假設1000)
稅法處理:調整收入,當期按1200的銷售價格繳納增值稅,同時按1200調整銷售收入在會計期末計算繳納所得稅
需要注意的地方: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需要將當期數據匯總,填列在銷項中,所得稅匯總填列在總表第一行,以及附表1相應行次,否則就是偷稅。
按新所得稅申報表,需要將該項數據單獨抽出,匯總同類業務數據,填列在新所得稅申報表附表1的第十三行。
如此從形式上對稅法規定的視同銷售行為,加以明確,並對納稅審查工作起到指導和威嚇的作用,因為納稅人必須首先對視同銷售行為加以關注,同時需要進行備案管理,將相應數據財務與稅法的差異加以記錄。
二、轉入資產
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 1000
貸:在建工程 1000
稅法處理:依據所得稅規定,自建資產依據竣工使用時實際發生成本計價
需要注意的地方:資產計價是否准確?其中自產產品依據稅法繳納增值稅,同時繳納所得稅,其自身價值從稅法角度應當等同於外購產品,因此入賬價值應當依據當期自產產品市場銷售價格確定,對於此點現行會計制度沒有加以說明,而依據會計原則-客觀、實質重於形式以及歷史成本原則,個人認為應當按1200記賬,如此需要財務部門在初期即以銷售價格進行處理,此點又與制度規定不符,不知新會計准則對於該種情況如何處理,期待指南快些出台啊。
三、下月計提折舊 假設10年
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 100
貸:累計折舊 100
稅法處理:正常情況需要依據會計賬務進行填列,進行相應所得稅處理
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依據財務數據進行折舊計提,則從稅法認同的角度折舊計提數據減少20,相應所得稅增加20×33%,對納稅人而言多交稅了,而依據新所得稅申報表,需要在附表十三對折舊的計提進行調整,如此對於該項業務的調整到此已經可以從稅法角度上明確了,但涉及資產原始入賬會計上如同第二步提出,尚缺乏明確指南。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下列行為視同銷售:
1.《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6]79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於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性機構、捐贈、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時,應視同對外銷售處理。其產品的銷售價格,應參照同期同類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格;沒有參照價格的,應按成本加合理利潤的方法組成計稅價格。」
新所得稅申報表附表一
13行:填報用於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材料和自產、委託加工產品的價值金額。
新所得稅申報表附表十三
第7列「應予調整的資產平均價值」:填報除國家統一規定的清產核資外的企業資產重估增值、接受捐贈資產價值(2003年以前受贈)、外購商譽和其計提折舊、攤銷額以及資產會計計價與稅收計價差異的調整額。金額為負數時以「—」表示。
『玖』 公司在自購土地上建廠房倉庫將來用於出租,請問適用於什麼會計制度在建工程主要設置哪些科目進行核算
投資性房地產。輔助賬表格可以按自己的理解設計,沒有一成不變的固定範本。
『拾』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在建工程會計分錄怎麼做
會計分錄如下:
1、將固定資產轉入改建、擴建或修繕等時,
借:在建工程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實際支付的工程價款,
借:在建工程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貸:財政補助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
3、建設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
借:其他支出貸:銀行存款
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貸:在建工程
5、購入需要安裝的設備,
借:在建工程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貸:財政補助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
6、融資租入需要安裝的設備,
借:在建工程
貸:長期應付款
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相關稅費)
貸:財政補助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
7、發生安裝費用,
借:在建工程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貸:財政補助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
8、設備安裝完工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貸: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