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中的報告主體是什麼
① 如何理解報告主體與會計主體可以是同一主體,也可以不是同一主體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所核算和監督的特定單位或者組織,是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范圍。一般來說,只要是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都可成為會計主體。比如說一個車間是一個會計主體,車間下面的獨立核算的班組也可以是一個會計主體。
② 會計主體是什麼法律主體是什麼
會計主體又稱會計實體,是指會計工作為其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也就是說只要在經濟上相對獨立的企業、單位等組織都可以成為會計主體。會計法總則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必須按照法律辦理會計事務。也就是說,只要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組織,就可以成為會計主體,會計主體的范圍較寬。《會計法》第2條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單位)必須依照本法辦理會計事務。」由此可知,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包括企業的分支機構)都是會計主體。
而法律主體的要求就比較嚴格了,並不是所有的組織和單位都能成為法律主體,只有那些在法律上具有獨立人格的組織才能成為法律主體,即只有法人組織才能成為法律主體。具體的講,首先要有獨立的財產,也就是組織的財產和其成員的財產要區分開來,組織的財產要獨立於其成員的財產,不能隨便變動,因此屬於會計主體的個人獨資企業不是法律主體;其次組織要能獨立承擔責任,也就是能夠以自己的財產而不是成員的財產來承擔責任,因此屬於會計主體的企業的分支機構不是法律主體。具備了這兩條,才能成為法人,才能成為法律主體。
由此可知,法律主體一定是會計主體,而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
③ 財務會計的主體是什麼
會計主體,是指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范圍。會計核算和財務報告反映的特定對象。
在會計主體假設下,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反映企業本身所從事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明確界定會計主體是開展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工作的重要前提。
首先,明確會計主體,才能劃定會計所要處理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的范圍。在會計工作中,只有那些影響企業本身經濟利益的各項交易或事項才能加以確認、計量和報告,那些不影響企業本身經濟利益的各項交易或事項則不能加以確認、計量和報告。會計工作中通常所講的資產、負債的確認,收入的實現,費用的發生等,都是針對特定會計主體而言的。
其次,明確會計主體,才能將會計主體的交易或者事項與會計主體所有者的交易或者事項以及其他會計主體的交易或者事項區分開來。例如,企業所有者的經濟交易或者事項是屬於企業所有者主體所發生的,不應納入企業會計核算的范圍,但是企業所有者投入到企業的資本或者企業向所有者分配的利潤,則屬於企業主體所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納入企業會計核算的范圍。
會計主體不同於法律主體。一般來說,法律主體必然是一個會計主體。例如,一個企業作為一個法律主體,應當建立財務會計系統,獨立反映其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但是,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例如,在企業集團的情況下,一個母公司擁有若乾子公司,母子公司雖然是不同的法律主體但是母公司對於子公司擁有控制權,為了全面反映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就有必要將企業集團作為一個會計主體,編制合並財務報表。再如,由企業管理的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年金基金等,盡管不屬於法律主體,但屬於會計主體,應當對每項基金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④ 會計主體是什麼
會計主體:明確了會計工作的空間范圍。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所服務的特定單位,它明確了會計工作的空間范圍。
《企業會計准則》規定:「本准則適用於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企業。」這實質上就是說,凡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是會計主體,對企業發生的各項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
(4)會計中的報告主體是什麼擴展閱讀:
會計,指根據《會計法》,《預演算法》,《統計法》對記賬憑證、財務帳薄、財務報表,從事經濟核算和監督的過程。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專門的方法,核算和監督一個單位經濟活動的一種經濟管理工作。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的計量單位,以憑證為主要的依據,藉助於專門的技術方法,對一定單位的資金運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的核算與監督,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參與經營管理、旨在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
古義是集會議事。我國從周代就有了專設的會計官職,掌管賦稅收入、錢銀支出等財務工作,進行月計、歲會。亦即,每月零星盤算為「計」,一年總盤算為「會」,兩者合在一起即成「會計」。
⑤ 財務會計報告的主體和核心是什麼
財務會計報告的主體是財務報表 (一起分析都是基於報表的)
核心是會計附註(對報表數據的解釋和說明)。
⑥ 會計的主體是什麼
會計主體又稱會計實體,是指會計工作為其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也就是說只要在經濟上相對獨立的企業、單位等組織都可以成為會計主體。會計法總則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必須按照法律辦理會計事務。也就是說,只要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組織,就可以成為會計主體,會計主體的范圍較寬。
而法律主體的要求就比較嚴格了,並不是所有的組織和單位都能成為法律主體,只有那些在法律上具有獨立人格的組織才能成為法律主體,即只有法人組織才能成為法律主體。具體的講,首先要有獨立的財產,也就是組織的財產和其成員的財產要區分開來,組織的財產要獨立於其成員的財產,不能隨便變動,因此屬於會計主體的個人獨資企業不是法律主體;其次組織要能獨立承擔責任,也就是能夠以自己的財產而不是成員的財產來承擔責任,因此屬於會計主體的企業的分支機構不是法律主體。具備了這兩條,才能成為法人,才能成為法律主體。
⑦ 合並報告主體是什麼,是法律主體還是會計主體
既是會計主體也是法律主體。
從會計上講,每個獨立核算的單位都是一個會計主體;從法律上講,凡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位或個人都是法律主體,「企業」是法人,等同於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如果是內部核算單位,如分公司、車間等,就是會計主體,而不是法律主體。
⑧ 會計主體是什麼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為其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是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時採取的立場以及在空間范圍上的界定。會計主體既可以是一個企業,也可以是若干個企業組織起來的集團公司,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實體。
從財務核算來考察,會計主體是會計信息所反映的單位。一個會計主體是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的任何單位或組織。企事業單位作為一個會計主體,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獨立地記錄和核算企業本身各項生產經營活動,而不能核算、反映企業投資者或者其他經濟主體的經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