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兩則兩制是指什麼
A. 兩則兩制是什麼
兩則是指《企業會計准則》和《企業財務通則》,
兩制是指13個行業的會計制度和10個行業的財務制度
B. 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是什麼什麼樣的企業用制度,什麼樣的企業用准則它們各有新舊嗎
1、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都是財政部發布的會計方面的會計政策,是企業會計行為的依據。准則是為和國際接軌而制定的。
2、上市企業必須用准則,非上市企業即可以用制度,也可以用准則,但只能用一個,不能兩個同時使用。鼓勵非上市企業也用准則。
3、2000年以前有很多40多個會計制度,都是分行業的。2000年以後合並為一個《企業會計制度》。和准則同時實施,俗稱「兩則兩制」。2006年會計准則重新制定,今年又專門針對小企業(非金融類)制定了《小企業會計准則》,這樣就形成了大中型企業和金融類小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小企業(非金融類)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的格局,而企業會計制度則將於三五年內退出歷史舞台。
C. 第二次會計制度改革什麼時間正式實施
1,第一次會計制度改革
1992-93年,我國進行了會計制度改革,發布了《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即"兩則兩制"),確立了六大會計要素和借貸記賬法的地位,樹立了資本的概念,使我國的會計核算制度向著國際化的方向邁進了一步,實現了會計核算模式的轉換.
2,第二次會計制度改革
1999年10月31日修訂並通過了《會計法》規定,國家實行統一的會計制度.2000年6月,國務院頒布了《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實施新的《企業會計制度》.
D. 新會計法在哪些方面改變了
一、新《會計法》強調和擴大了單位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強化了會計人員的社會地位。 單位負責人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的全部工作負責,理所當然也應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負責。新《會計法》特別強調了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這是此次修訂的一個重大突破。它將從根本上解決會計信息失真和假賬屢禁不止的現象,而原《會計法》將會計責任主體落實在單位負責人、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身上,要求人人負責,其結果往往無人負責。從實際情況來看,編造虛假會計信息等違法行為大多是在單位負責人的授意、指使、強令下進行的,會計人員因為擔心受到被撤職、調離崗位等打擊報復,因而無法拒絕辦理違法會計事項,從而擾亂了會計工作秩序,進而影響到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新《會計法》賦予了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對違法事項依法獨立進行處理的權力,不受單位負責人意志的支配,強化了會計人員的社會地位。 二、新《會計法》健全和完善了會計記賬規則,保證了會計核算的質量和會計作用的發揮。 健全和完善會計記賬規則,提高會計核算質量是這次新《會計法》修訂的重點。由於原《會計法》沒有明確規定記賬規則,而規定記賬規則的"兩則兩制"又沒有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形成了《會計法》管不了記賬,記賬規則又缺乏法律約束力的"兩張皮"。新《會計法》除對依法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的程序和基本要求作出完善性規定外,還增加了第三章公司企業會計核算的特別規定以及第二章第十九條"單位提供的擔保、未決訴訟等或有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說明。另外對選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及處理文字分別在第六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作出了詳細的規定。第四十三條還對重擬經濟業務事項、賬外設賬、隨意改變會計確認標准或計量方法等常見的假賬行為作了禁止性的規定,並在法律責任條款中具體指出了違反上述規定應負的法律責任。所有這些規定為保證會計工作的規范有序和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防止假賬泛濫、信息失真、經濟秩序混亂都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三、新《會計法》全面強化和完善了會計監督機制。 按照原《會計法》的規定,實施會計監督的主體比較單一,主要是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多年的實踐證明,這種監督機制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新《會計法》對"會計監督"一章作了較大的修改和補充,要求各經管經濟業務事項的人員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約;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要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對於會計的社會監督,新《會計法》增加了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的內容,從而從法律的角度上明確了有些單位必須接受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並核實出具有關審計報告,既為注冊會計師開展審計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又對會計中介機構有效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對於國家監督,新會計法明確規定國家監督的主體是財政部門,並對財政部門與其他政府部門,如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的職責許可權作出了規定。 四、新《會計法》首次確立了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制度。 針對目前會計隊伍整體素質相對來說不是很高,不具備會計業務知識的人員也可擔任會計工作的現狀,新《會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這些規定有利於加強會計隊伍的管理,促進會計人員不斷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進而促進會計隊伍素質的整體提高,會計管理水平躍上新的台階,這樣就充分地發揮了會計人員的作用,使會計工作乃至整個經濟工作能健康有序地進行。
E. 什麼叫會計,什麼叫財務,財務和會計的關系
財務與會計的區別和聯系
汪興元
湖北省財政廳
徐慧萍
武漢市農業洪山區支行關山口辦事處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財務」與「會計」像是一對孿生兄弟,是那樣密不可分,經常成對出現。過去,我們有國家統一制定的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如「兩則兩制」包括《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准則》以及分行業的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財務與會計各司其職。財務定政策,解決對經濟業務事項的確認和計量問題,如固定資產的標准、計提折舊的方法等都由財務制度規定;會計定方法,解決對經濟業務事項的記錄、報告問題,規定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的設置,具體經濟業務應借記(或貸記)什麼會計科目以及會計報表項目的口徑和列示。
現在,國家出台了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如《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即將出台《小企業會計制度》發布了一系列具體會計准則,新的會計制度和具體會計准則不僅包含對會計要素的記錄和報告內容,還包括對會計要素確認和計量內容,恢復了會計制度的本來面目。也就是說新的會計核算制度涵蓋了原來財務制度的內容。同時,近年來在社會上形成了一股會計熱,會計打假、不做假賬的呼聲很高,在一些人的觀念中,似乎會計已經取代了財務,財務的概念已經淡漠甚至含糊不清了。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近年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從事財務管理的同志理不直,氣不壯了。特別是隨著國有企業改革和轉換企業經營機制的深入,進一步擴大企業理財自主權,財務管理有進一步弱化的傾向。那麼,什麼是財務,什麼是會計,兩者到底有無區別與聯系呢?財務與會計的關系給我們帶來許多困惑和不解。
一、財務與會計的區別
筆者認為,財務與會計應有一個客觀的界限,其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概念不同。財務是在一定的整體目標下,關於資產的購置、投資、融資和管理的決策體系。而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採用專門方法,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完整、連續、系統地核算和監督,通過對交易或事項確認、計量、記錄、報告,並提供有關單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信息資料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
2.職能作用不同。會計基本職能是核算和監督,側重於對資金的反映和監督。而財務的基本職能是預測、決策、計劃和控制,側重於對資金的組織、運用和管理。
3.依據不同。會計核算的依據是國家的統一會計制度,具體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選用由企業根據國家統一會計政策,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選定的。而財務管理的依據則是在國家政策法律允許范圍內,根據管理當局的意圖。單位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享有獨立的理財自主權。自主決策權。
4.面向的時間范圍不同。會計是面向過去,必須以過去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是對過去的交易或事項進行確認和記錄。而財務是注重未來,是基於一定的假設條件,在對歷史資料和現實狀況進行分析以及對未來情況預測和判斷的基礎上,側重對未來的預測和決策。經濟業務或事項應不應該發生、應發生多少,是財務需要考慮的問題。
5.目的和結論不同。會計的目的是要得出一本「真賬」,結論具有合法性、公允性,一貫性,相對來講結論是「死的」,不同的人對相同的會計業務進行核算,在所有重大方面不應存在大的出入。而財務的目的在於使企業財富的最大化或價值最大化,其結論相對來講是「活的」,它沒有極值,只有恰當的、合理的,其結果不是唯一的。不同的人,由於經驗、取捨、偏好等的不同,得出的結論可能差異較大。需要說明的是,財務管理是一門科學,但不是一門硬科學,而是一門軟科學。有理性一面,也由非理性的成分。因為它賴以存在的基本條件都是假定的,是經驗值(如平均資金成本)。財務難就難在要對不確定性的東西,要依據經驗、判斷、推理做出決策。
6.影響其結果的因素不同。會計結論主要受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影響。企業選定的有關會計政策、會計估計,既受到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限制,同時受到會計人員專業判斷能力的制約。而財務管理目標實現的程度,主要受到企業投資報酬率、風險,以及投資項目、資本結構和股利分配政策的影響。
7.分類不同。會計包括財務會計(對外報告會計)和管理會計(對內報告會計),財務分為出資人財務和經營者財務。這里的出資人是指獨立於經營者之外的投資者、債權人,既包括現實的出資人,也包括潛在的出資人,如尚未出資但准備對某單位進行投資或借款的人。出資人往往關心被出資單位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而經營者在按要求對外提供財務會計資料的同時,更關心內部管理會計資料。
二、財務與會計的聯系
財務與會計既有區別,但同時又相互作用、相互影響,有著非常緊密的聯系。其聯系主要體現在:
1,兩者都是為特定對象服務的。即存在財務主體和會計主體,作用的對象都是單位資金的循環與周轉,主要對價值形態進行管理。
2.會計是財務的基礎,財務離不開會計。會計基礎薄弱,財務管理必將缺乏堅實的基礎,財務預測、決策、計劃和控制將缺乏可靠的依據。新的具體會計准則和新會計制度普遍採用謹慎性和實質重於形式的會計原則,有利於為企業財務管理和決策提供客觀、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資料,減少財務決策風險。
3.財務與會計在機構和崗位設置上有交叉現象,在內容上沒有明確的界限,單位在機構、崗位的設置上,除不相容職務以外,財務與會計崗位可以重疊。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同時也可以是單位財務負責人。有的財務部門或計財部門包括會計機構,同時履行財務、會計的職能。單位會計人員可以根據單位要求,獨立或參與單位財務計劃的編制、利潤分配方案的制定,以及財務管理和重大財務的決策。實務中,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與內部會計控制可有機結合。
4.會計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有關財務知識,熟悉單位的內部財務規定,如差旅費,醫葯費等報銷的規定等。,每年注冊會計師、會計師考試科目,都包括財務成本管理內容。同樣,財務人員必須懂會計,能熟練分析和運用相關會計信息資料。
三、明確財務與會計的區別與聯系對實際不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1.便於區分財務責任和會計責任。財務與會計的職能是不同的。在某些情況下,分清財務與會計的概念,明確財務、會計的職責,是非常重要的。如實行代理記賬的單位,必須明確會計代理機構與被代理單位的責任,處理好財務與會計的關系。目前正在廣泛推行的以代理記賬為基礎的政府會計集中核算,其基本前提就是單位理財自主權不變。單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後,會計核算從單位獨立出來,由核算中心代理會計核算工作,但財務管理職能仍屬於單位,單位資金的籌措、分配、使用的財務管理權沒有變,單位債權、債務關系沒有變,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單位的一切開支必須經單位同意,核算中心才能處理。按照《會計法》的要求,單位的會計責任主體仍是單位。核算中心是代理記賬,履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的責任,會計核算中心不能越權、越位,更不得平調單位資金。
2.有利於更好地指導財務與會計的改革與實踐工作。當前的會計改革抓住了會計工作面臨的熱點難點問題,特別是會計假賬問題。全國人大、國務院、財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會計法規制度,特別是《會計法》及其配套法規,包括一系列新准則、新制度,強化了會計核算和監督,加大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廣泛應用了謹慎性和實質重於形式的會計核算原則,從制度上消除假賬產生的原因,成效顯著。下一步還需進一步完善准則和制度體系,關鍵是抓好《會計法》以及新制度新准則的貫徹落實。
通過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擴大企業理財自主權,企業財務管理實現了由過去國家大包大攬、代替企業理財到還權於企業的重大轉變。但這並不意味著財務管理不重要或輕鬆了。財務面臨著如何重新構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財務管理體系問題。筆者認為,構建新的財務管理體系,涉及兩個以下層面的財務管理:
第一,經營者財務管理。從經營者的角度講,企業理財自主權擴大了,企業財務管理的重心由國家轉移到了企業,企業必須徹底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學會在市場中找財源,加強企業財務管理。今年財政部制定的《關於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就是加強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出資人財務管理。出資人財務管理的特點明顯不同於經營者。這里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出資人——國有投資者的財務管理,我國建國以來,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通過不斷積累,形成了巨大的國有資產存量,是我國經濟建設中的重要力量,如果一味強調放權,放任國有及控股企業財務管理,勢必導致國有企業資產流失,甚至國有企業「家底」被掏空,管理失控,影響經濟的發展。作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出資者——財政部門,不是要不要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問題,而是怎麼管、管什麼、如何轉換角色的問題,這里「管」不是要管死,不是要干涉企業理財自主權,走回頭路。 筆者認為,雖然還權於企業,但出資人必須重視和加強出資人的財務管理,以資本為紐帶,加強資本與財務的統一管理,注重資本營運,從總體上搞活國有資本,包括做好對國有資本的布局、投向、變更、轉讓、收益、考核、評價等工作,理直氣壯地擔負起國有資產財務管理的應有職能。財政部出台的《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與財務實行統一管理,是加強國有出資人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和有益的探索。
當然,在實際工作中,必須處理好以上兩個層面的財務關系,防止從一個極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
3.有利於搞好教學與科研工作。學校在學科設置、課程安排上,應合理安排財務與會計的教學內容,不能偏廢。學校培養的人才不僅要會算賬,而且要善理財。在科研中,應加強我國財務與會計基礎理論與實務研究,在吸收國外先進的財務管理方法,與同際會計慣例接軌的同時,應充分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財務、會計的概念和法律法規框架。在內容上既要注重會計標准和會計職業道德等問題的研究,同時還要結合我國國有資產存量大的實際情況,將促進企業科學理財與加強出資人財務管理有機結合。
原載《湖北財稅》(武漢),2002.11
F. 財務管理需要掌握哪些基本知識
財務與會計的關系 財務與會計的內涵 1.會計會計工作主要是解決三個環節的問題: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不是解決對外報告的問題,而是要解決企業內部資金運作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涉及到預測、決策、控制和規劃。 1. 理論上財務和會計的關系 過去理論上對財務和會計的關系有三種看法: (1)大財務:財務決定會計; (2)大會計:會計決定財務; (3)平行觀:財務和會計是一種平行的關系,不存在誰決定誰的問題。 2.實務上財務和會計的關系 實務上這三種觀點不可能同時存在。在我國會計實務中,只有一種觀點,即:財務決定會計,財政決定會計,同時財政還決定財務。 所以在實際工作中,財務和會計的關系就是一個大財務的思想。大財務的思想實際是計劃經濟的思想。 在計劃經濟的條件下,我們實際上遵循的是一個大財務的思想,甚至到目前為止,在我們國家的管理體制當中基本還是這樣一個思想,如果把財政這個因素考慮進來,那幺實際上是財政決定財務,財務決定會計,也就是說我們的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到現在為止都是由財政部門制訂和頒布的,財政部門始終是從國家的利益、國家的立場上來制訂各種財務制度,進而通過財務的各種標准來制約會計核算,所以財務決定會計它的根源實際上是一種大財政的思想。 還有稅務的問題。財會工作經常打交道的一個部門就是稅務部門,但是稅務部門和財政部門也有關系,實際上在我們國家財政還決定稅務,稅務再影響會計。所以會計核算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約,到目前為止都是從國家的角度來對這些制度加以規范的。然而,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再去強調大財政的管理,強調財政決定財務和財務決定會計的管理體制是不適宜的,是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發展要求的。 3.還財務本來面目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財務和會計是兩項內容各異的工作,二者是平行的關系。市場經濟環境下我國的企業應該注重和加強財務管理。 財務絕不僅僅是一個制度的問題,還是一個方法和思路的問題。我們學習財務管理,實際上是一個方法和思路的問題,而不是財政部財務規定的問題。財務應該是企業自己的財務。 對現行財務制度的簡單評價 從計劃經濟延續下來,我國一直是國家規定財務制度,國家通過財務制度來約束國有企業行為。1993年,在從計劃經濟體系向市場經濟體系過渡的過程中,國家頒布了「兩則兩制」。所謂兩則就是指《企業的財務通則》和《企業的會計准則》。財務通則屬於財務制度范疇;會計准則屬於會計制度范疇。所謂兩制就是指《13個大行業的財務制度》和《13個大行業的會計制度》。13個行業包括工業、農業、商業、金融業、建築業等。「兩則兩制」的執行標志著我國財會制度開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 在市場經濟初期,企業執行財政部門頒布的財會制度還是可行的,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財會制度的負面影響逐漸暴露出來。 【自檢】你認為財務和會計的關系是怎樣的?對於我國現行的財務制度你有何看法?【小結】財務與會計不是同一個概念,首先明確會計和財務的內涵,在此基礎上把財務與會計的關系理清,只有在正確認識財務和會計關系的基礎上,我們才能講如何進行市場經濟條件下現代企業的財務管理。財務與會計的關系應該是平行的,會計工作是財務管理的基礎,也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礎。
G. 企業會計制度
所有企業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財務部門頒發相關會計准則
H. 兩則兩制是什麼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財務」與「會計」像是一對孿生兄弟,是那樣密不可分,經常成對出現。過去,我們有國家統一制定的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如「兩則兩制」包括《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准則》以及分行業的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財務與會計各司其職。財務定政策,解決對經濟業務事項的確認和計量問題,如固定資產的標准、計提折舊的方法等都由財務制度規定;會計定方法,解決對經濟業務事項的記錄、報告問題,規定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的設置,具體經濟業務應借記(或貸記)什麼會計科目以及會計報表項目的口徑和列示。
現在,國家出台了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如《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即將出台《小企業會計制度》發布了一系列具體會計准則,新的會計制度和具體會計准則不僅包含對會計要素的記錄和報告內容,還包括對會計要素確認和計量內容,恢復了會計制度的本來面目。也就是說新的會計核算制度涵蓋了原來財務制度的內容。同時,近年來在社會上形成了一股會計熱,會計打假、不做假賬的呼聲很高,在一些人的觀念中,似乎會計已經取代了財務,財務的概念已經淡漠甚至含糊不清了。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近年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從事財務管理的同志理不直,氣不壯了。特別是隨著國有企業改革和轉換企業經營機制的深入,進一步擴大企業理財自主權,財務管理有進一步弱化的傾向。那麼,什麼是財務,什麼是會計,兩者到底有無區別與聯系呢?財務與會計的關系給我們帶來許多困惑和不解。
一、財務與會計的區別
筆者認為,財務與會計應有一個客觀的界限,其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概念不同。財務是在一定的整體目標下,關於資產的購置、投資、融資和管理的決策體系。而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採用專門方法,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完整、連續、系統地核算和監督,通過對交易或事項確認、計量、記錄、報告,並提供有關單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信息資料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
2.職能作用不同。會計基本職能是核算和監督,側重於對資金的反映和監督。而財務的基本職能是預測、決策、計劃和控制,側重於對資金的組織、運用和管理。
3.依據不同。會計核算的依據是國家的統一會計制度,具體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選用由企業根據國家統一會計政策,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選定的。而財務管理的依據則是在國家政策法律允許范圍內,根據管理當局的意圖。單位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享有獨立的理財自主權。自主決策權。
4.面向的時間范圍不同。會計是面向過去,必須以過去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是對過去的交易或事項進行確認和記錄。而財務是注重未來,是基於一定的假設條件,在對歷史資料和現實狀況進行分析以及對未來情況預測和判斷的基礎上,側重對未來的預測和決策。經濟業務或事項應不應該發生、應發生多少,是財務需要考慮的問題。
5.目的和結論不同。會計的目的是要得出一本「真賬」,結論具有合法性、公允性,一貫性,相對來講結論是「死的」,不同的人對相同的會計業務進行核算,在所有重大方面不應存在大的出入。而財務的目的在於使企業財富的最大化或價值最大化,其結論相對來講是「活的」,它沒有極值,只有恰當的、合理的,其結果不是唯一的。不同的人,由於經驗、取捨、偏好等的不同,得出的結論可能差異較大。需要說明的是,財務管理是一門科學,但不是一門硬科學,而是一門軟科學。有理性一面,也由非理性的成分。因為它賴以存在的基本條件都是假定的,是經驗值(如平均資金成本)。財務難就難在要對不確定性的東西,要依據經驗、判斷、推理做出決策。
6.影響其結果的因素不同。會計結論主要受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影響。企業選定的有關會計政策、會計估計,既受到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限制,同時受到會計人員專業判斷能力的制約。而財務管理目標實現的程度,主要受到企業投資報酬率、風險,以及投資項目、資本結構和股利分配政策的影響。
7.分類不同。會計包括財務會計(對外報告會計)和管理會計(對內報告會計),財務分為出資人財務和經營者財務。這里的出資人是指獨立於經營者之外的投資者、債權人,既包括現實的出資人,也包括潛在的出資人,如尚未出資但准備對某單位進行投資或借款的人。出資人往往關心被出資單位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而經營者在按要求對外提供財務會計資料的同時,更關心內部管理會計資料。
二、財務與會計的聯系
財務與會計既有區別,但同時又相互作用、相互影響,有著非常緊密的聯系。其聯系主要體現在:
1,兩者都是為特定對象服務的。即存在財務主體和會計主體,作用的對象都是單位資金的循環與周轉,主要對價值形態進行管理。
2.會計是財務的基礎,財務離不開會計。會計基礎薄弱,財務管理必將缺乏堅實的基礎,財務預測、決策、計劃和控制將缺乏可靠的依據。新的具體會計准則和新會計制度普遍採用謹慎性和實質重於形式的會計原則,有利於為企業財務管理和決策提供客觀、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資料,減少財務決策風險。
3.財務與會計在機構和崗位設置上有交叉現象,在內容上沒有明確的界限,單位在機構、崗位的設置上,除不相容職務以外,財務與會計崗位可以重疊。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同時也可以是單位財務負責人。有的財務部門或計財部門包括會計機構,同時履行財務、會計的職能。單位會計人員可以根據單位要求,獨立或參與單位財務計劃的編制、利潤分配方案的制定,以及財務管理和重大財務的決策。實務中,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與內部會計控制可有機結合。
4.會計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有關財務知識,熟悉單位的內部財務規定,如差旅費,醫葯費等報銷的規定等。,每年注冊會計師、會計師考試科目,都包括財務成本管理內容。同樣,財務人員必須懂會計,能熟練分析和運用相關會計信息資料。
三、明確財務與會計的區別與聯系對實際不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1.便於區分財務責任和會計責任。財務與會計的職能是不同的。在某些情況下,分清財務與會計的概念,明確財務、會計的職責,是非常重要的。如實行代理記賬的單位,必須明確會計代理機構與被代理單位的責任,處理好財務與會計的關系。目前正在廣泛推行的以代理記賬為基礎的政府會計集中核算,其基本前提就是單位理財自主權不變。單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後,會計核算從單位獨立出來,由核算中心代理會計核算工作,但財務管理職能仍屬於單位,單位資金的籌措、分配、使用的財務管理權沒有變,單位債權、債務關系沒有變,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單位的一切開支必須經單位同意,核算中心才能處理。按照《會計法》的要求,單位的會計責任主體仍是單位。核算中心是代理記賬,履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的責任,會計核算中心不能越權、越位,更不得平調單位資金。
2.有利於更好地指導財務與會計的改革與實踐工作。當前的會計改革抓住了會計工作面臨的熱點難點問題,特別是會計假賬問題。全國人大、國務院、財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會計法規制度,特別是《會計法》及其配套法規,包括一系列新准則、新制度,強化了會計核算和監督,加大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廣泛應用了謹慎性和實質重於形式的會計核算原則,從制度上消除假賬產生的原因,成效顯著。下一步還需進一步完善准則和制度體系,關鍵是抓好《會計法》以及新制度新准則的貫徹落實。
第一,經營者財務管理。從經營者的角度講,企業理財自主權擴大了,企業財務管理的重心由國家轉移到了企業,企業必須徹底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學會在市場中找財源,加強企業財務管理。今年財政部制定的《關於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就是加強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出資人財務管理。出資人財務管理的特點明顯不同於經營者。這里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出資人——國有投資者的財務管理,我國建國以來,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通過不斷積累,形成了巨大的國有資產存量,是我國經濟建設中的重要力量,如果一味強調放權,放任國有及控股企業財務管理,勢必導致國有企業資產流失,甚至國有企業「家底」被掏空,管理失控,影響經濟的發展。作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出資者——財政部門,不是要不要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問題,而是怎麼管、管什麼、如何轉換角色的問題,這里「管」不是要管死,不是要干涉企業理財自主權,走回頭路。 筆者認為,雖然還權於企業,但出資人必須重視和加強出資人的財務管理,以資本為紐帶,加強資本與財務的統一管理,注重資本營運,從總體上搞活國有資本,包括做好對國有資本的布局、投向、變更、轉讓、收益、考核、評價等工作,理直氣壯地擔負起國有資產財務管理的應有職能。財政部出台的《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與財務實行統一管理,是加強國有出資人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和有益的探索。
當然,在實際工作中,必須處理好以上兩個層面的財務關系,防止從一個極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
3.有利於搞好教學與科研工作。學校在學科設置、課程安排上,應合理安排財務與會計的教學內容,不能偏廢。學校培養的人才不僅要會算賬,而且要善理財。在科研中,應加強我國財務與會計基礎理論與實務研究,在吸收國外先進的財務管理方法,與同際會計慣例接軌的同時,應充分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財務、會計的概念和法律法規框架。在內容上既要注重會計標准和會計職業道德等問題的研究,同時還要結合我國國有資產存量大的實際情況,將促進企業科學理財與加強出資人財務管理有機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