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跟會計的區別是什麼
『壹』 「會計」與「審計」有什麼區別
審計與會計區別:
審計是由獨立於被審計單位的機構和人員,依據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檢查、評價、公證的一種監督活動。審計本質是一項具有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具有兩方面涵義:審計是一種經濟監督活動,經濟監督是審計的基本職能;審計具有獨立性,獨立性是審計監督的最本質的特徵,是區別於其他經濟監督的關鍵所在。審計具有經濟監督、經濟鑒定和經濟評價的職能審計與會計是兩種不同的但又有聯系的社會活動。審計與會計的聯系主要表現在以下兩點:1、審計主要是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財務會計資料及其所反映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查和評價。審計需要以會計資料為前提和基礎,離開了財務會計資料,審計工作很難進行。2、會計活動是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本身是審計監督的主要對象。在審計產生之初,審計人員主要從審查會計資料入手,對會計資料中反映的問題進行審查。我國古代有審計是「聽其會計」之說,西方國家的「audit」一詞也有「聽審」的涵義。從審計的產生可以看出,審計和會計不是一回事,審計也不是從會計中派生出來的。檢查會計資料只是審計的一種手段和方式。隨著審計的發展,審計和會計的區別越來越突出地表現出來。
審計與會計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1、產生的前提不同。會計是為了加強經濟管理,適應對勞動耗費和勞動成果進行核算和分析的需要而產生的;審計是因經濟監督的需要,即為了確定經營者或其他受託管理者的經濟責任的需要而產生的。
2、兩者性質不同。會計是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是對生產經營或管理過程進行反映和監督;審計則處於具體的經營管理之外,是經濟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查,具有外在性和獨立性。
3、兩者對象不同。會計的對象主要是資金運動過程,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信息所反映的經濟活動。
4、方法程序不同。A、會計方法體系由會計核算、會計分析、會計檢查三部分組成,包括了記賬、算賬、報賬、用賬、查賬等內容,其中會計核算方法包括設置賬戶、復式記賬、填制憑證、登記賬簿、成本計算、財產清查、會計報表等方法,其目的是為管理和決策提供必須的資料和信息。B、審計方法體系由規劃方法、實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組成,而實施方法主要是為了確定審計事項、收集審計證據、對照標准評價,提出審計報告與決定,使用資料檢查法、實物檢查法、審計調查法、審計分析法、審計抽樣法等,其目的是為了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全面評價提供證據而採取的必要方法。
5、職能不同。A、會計的基本職能是對經濟活動過程的記錄、計算、反映和監督;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督,此外還包括評價和公證。B、會計雖說也具有監督職能,但這種監督是一種自我監督行為,主要通過會計檢查來實現,針對會計業務活動本身,而審計,既包含了檢查會計賬目,又包括了對計算行為及所有的經濟活動進行實地考察、調查、分析、檢驗,即含審核稽查計算之意; C、會計檢查只是各個單位財會部門的附帶職能,而審計是獨立於財會部分之外的專職監督檢查;會計檢查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其檢查范圍、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審計的目的在於證實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審計檢查會計資料只是實現審計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惟一的手段。
『貳』 審計,會計和財務有何區別
審計和會計還有財務的區別:
1、工作職能不一樣。
審計通俗講是審查會計做的賬,編制審計底稿,出具審計報告。
而會計是負責公司的賬務處理,報稅、出具報表等工作。
財務通常是指出納,與錢打交道。
2、定義不一樣。
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後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以憑證為主要依據,藉助於專門的技術方法,對一定單位的資金運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的核算與監督,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參與經營管理、旨在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
財務不僅是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在物質資料再生產過程中客觀存在的資金運動及資金運動過程中所體現的經濟關系,更主要的是財產和債務,即資產和負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