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辦交賬要注意些什麼事項
❶ 新會計與代賬會計交接時應該注意些什麼
新會計與代賬會計交接時應該移交注意事項:
代賬 會計應該要將他經手的所有帳務處理完,具體工作是:,
1. 結出所有帳目的余額. ;
2. 做出資金平衡表.損益表.稅務報表. ;
3. 核對所有帳戶余額.特別是現金及銀行存款余額一定要一致 ;
4. 核對往來帳余額.最好是與往來單位核對 ;
5. 對有問題的帳戶一定要交公司備案 ;
6. 對原任會計所經手的所有帳.憑證.報表.及有關財務資料辦理移交手續. ;
7. 編制 一式三份工作移交表.雙方簽字.但必須有公司監交.監交人也要簽字確認;
❷ 會計交接有什麼注意事項
會計交接的注意事項有以下11點:
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二、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並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三、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二)尚未登記的帳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三)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四)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磁碟(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四、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單位領導人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五、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一)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二)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三)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四)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六、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七、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注冊上簽名或者蓋章,並應在移交注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八、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九、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或者單位領導人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並辦理交接手續。 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單位領導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員委託他人代辦移交,但委託人應當承擔本規范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責任。
十、單位撤銷時,必須留有必要的會計人員,會同有關人員辦理清理工作,編制決算。未移交前,不得離職。接收單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門確定。 單位合並、分立的,其會計工作交接手續比照上述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❸ 會計交接注意事項
流動現金
現金
這個帳目一般是針對企業的總額,總款項,切記注意查看與詳細知道明細。是直接關乎到企業的一個基底,一般會有賬本的;在交接時,切記做一個記號。
應收項
相對而言,這個則是公司的運營最要注意的一個帳目,直接影響到公司的收入與月結,季度或是年末結算的一個重點帳;交接時,要注意外圍還有多少,都要羅列到自己日常工作薄中。
應付項
一般而言,這個會相對好一些,一般只有收到或是票時,才可以進行核對與跟蹤處理。若是在交接時,有相應的資料,切記要核實好後再進行交接過來,關繫到日後的結算與款項支出與收入的平衡問題。
處理不掉的賬
這一點是切記需要注意的,很多剛做會計職位的人員,可能對這個不是很了解,會有忽略掉的地方;一般的處理不掉的,會有專門一個薄,相對會這一項,積累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可能是多年或是多個季度積累下來的,一般企業高層都知道的,但是自己也不能大意。交接時,也要多看一下是多少,帳的原因。
❹ 賬務交接時需要什麼材料,需要注意什麼
會計交接需要注意事項:
1)先看看總賬上現金和銀行存款,與日記賬,能不能對得上, 以及與實際能不能對得上。
2)之前的賬有沒有登,報表全不全,賬表平不平,這些不搞掂,後面很麻煩的。
3)平時一些細的工作,申報啊,扣款啊,交什麼稅啊。
4)交接給你的東西要一一清點,不要不好意思,該怎麼樣就怎麼樣。
5)因為剛到情況不熟悉,不明白的多問,直到清楚了,要不然不簽字。
6) 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
7)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盤 。
8)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9)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10) 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11) 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12) 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❺ 財務上辦理交接需要交接一些什麼東西還有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如果是租用公司,重新的不是辦理財務交接,而是以前公司所有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清理,再將所有或有事項,負債情況出具一份保證或承諾,要以前的公司承擔以前的所有負債及對外簽訂的合同,這是最重要的。
對財務而言,賬務是要有延續性的,不能重新建賬,交接的話把所有的憑證、單據、印鑒、報表、賬本、發票等財務相關資料辦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