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會計准則固定資產分類
⑴ 固定資產概念、標准與分類
一、固定資產概念
所謂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價值較高,並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它是地勘單位實物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它具有以下特點:一是使用期限一般超過1年(或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並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的物質形態不變;二是使用壽命是有限的(除土地外);三是持有的目的是為了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而不是為了轉賣。《企業會計准則》對固定資產的定義是:「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有形資產:①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②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二、固定資產標准
現行地勘單位會計制度規定的固定資產標准為:一是使用年限1年以上;二是單位價值在1 500元以上。即同時具備著兩個條件的資產才作為固定資產。新《企業會計准則》與《小企業會計准則》對固定資產均只有使用年限(使用壽命)要求,而沒有價值方面要求,只是作出「單位價值較高」的原則性規定。
地勘單位應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規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地勘單位制定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應當編製成冊,並按照管理許可權報經本單位辦公會議審定。上述這些制度和辦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地勘單位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和核算,並按單位固定資產設立卡片或明細賬。設立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固定資產的價值、使用時間以及修理、轉移及使用部門和承管人,並定期進行核對,做到賬實相符。
三、固定資產分類
地勘單位的固定資產種類較多,規格不一,狀態不同,為便於進行會計核算,合理分配費用和資產收益,有必要對地勘單位擁有的固定資產按不同的標准進行分類。
(一)按固定資產的經濟用途分類
地勘單位的固定資產按經濟用途進行分類,可以分析地勘單位生產用、非生產用、經營用固定資產的分布、組成及變化情況,用於分析和考核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促使地勘單位合理配置固定資產,提高使用效率。按其經濟用途可分為:
(1)生產用固定資產,是指直接用於地質勘查生產的各種固定資產,如鑽探設備、物探設備、測繪設備、生產及行政用房等;
(2)非生產用固定資產,是指不直接用於地勘生產,而是服務於地勘生產的各種固定資產,如生活設備、醫療器械、福利用房等;
(3)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用於多種經營的各種固定資產。
(二)按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分類
地勘單位的固定資產按使用情況進行分類,可以分析地勘單位擁有的固定資產的利用效果,促使地勘單位合理使用固定資產,也為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和分配折舊費提供依據。按其使用情況可分為:
(1)在用固定資產,是指地勘單位正在使用的固定資產;
(2)未使用固定資產,是指地勘單位已購建完成但尚未交付使用,或因無償調入尚待安裝,或因進行改擴建以及因生產任務變更等原因暫停使用的固定資產;
(3)不需用固定資產,是地勘單位多餘或不適用,需要調配處理的固定資產;
(4)租出固定資產,是指地勘單位暫時出租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三)按固定資產的性能分類
地勘單位的固定資產按其性能進行分類,可以了解分析固定資產配置結構及其與生產經營需要的適應程度,以便通過調整,實現固定資產的優化配置,同時為分類確定折舊標准提高依據。按其性能可分為:勘探專用設備、起重運輸設備、通用生產設備、傳導設備、行政生活設備、房屋及建築物、土地。
地勘單位可以根據管理和核算需要選擇不同的分類方式。
⑵ 我想請教小企業會計准則與企業會計准則中有關固定資產的主要不同點
以下回答來自於北京誠力財務
固定資產沒什麼差異,只是簡化了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計量。《小企業會計准則》規定,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以合同或協議約定應支付的價款和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其他有關必要支出,作為其入賬價值,這避免了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過程中涉及的職業判斷及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等較為繁瑣的計算。
⑶ 小企業會計准則下的會計科目
小規模納稅人應交增值稅不設置明細賬。一般納稅人,外資企業與內資企業設置同樣的明細賬。
一、一般納稅人賬簿設置
為了核算企業應交增值稅的發生、抵扣、進項轉出、計提、交納、退還等情況,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兩個明細科目。
一般納稅人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賬的借、貸方設置分析項目,在借方分析欄內設「進項稅額」、「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等項目;在貸方分析欄內設「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項目。
一般納稅人在應交稅金下設置「未交增值稅」明細賬,將多繳稅金從「應交增值稅」的借方余額中分離出來,解決了多繳稅額和未抵扣進項稅額混為一談的問題,使增值稅的多繳、未繳、應納、欠稅、留抵等項目一目瞭然,為申報表的正確編制提供了條件。
「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企業購入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而支付的、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企業購入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所購貨物應沖銷的進項稅額,用紅字登記。
「已交稅金」專欄,記錄企業已交納的增值稅額。企業已交納的增值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多交的增值稅額用紅字登記。
「銷項稅額」專欄,記錄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收取的增值稅額。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收取的銷項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銷售貨物應沖銷銷項稅額,用紅字登記。
「出口退稅」專欄,記錄企業出口適用零稅率的貨物,向海關辦理報關出口手續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退稅而收到退回的稅款。出口貨物退回的增值稅額,用藍字登記;出口貨物辦理退稅後發生退貨或者退關而補交已退的稅款,用紅字登記。
「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企業的購進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下還需設「轉出未交增值稅」和「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分別記錄一般納稅企業月終轉出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
月份終了,企業應將當月發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自「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將本月多交的增值稅自「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科目。
當月上交本月增值稅時,仍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一般納稅人賬務處理
(一)月份終了,企業應將當月發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自「應交增值稅」轉入「未交增值稅」,這樣「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不出現貸方余額,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二)月份終了,企業將本月多交的增值稅自「應交增值稅」轉入「未交增值稅」,即: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三)當月繳納本月實現的增值稅(例如開具專用繳款書預繳稅款)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貸記「銀行存款」。
(四)當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實現的增值稅時,如常見的申報期申報納稅、補繳以前月份欠稅,借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
(五)「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貸方無余額。
(六)「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多繳的增值稅,貸方余額反映未繳的增值稅。
⑷ 小企業會計准則中固定資產的減值准備用什麼科目
依據《小企業會計准則》第六條 小企業的資產應當按照成本計量,不計提資產減值准備。
所以你是不是搞錯了?如果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准則》,固定資產不計提減值准備,所以不存在用什麼科目的情況。
如果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分錄: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⑸ 小企業會計准則企業固定資產入哪個會計科目
固定資產科目不分類型 直接計入固定資產就好
⑹ 2013年小企業會計准則中關於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有什麼改變嗎
沒有 小企業會計准則只是規范了小企業做賬方式 在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是沒有什麼變化的
⑺ 小企業會計制度和新小企業會計准則的區別
不同方面
(一)適用范圍不同
《小企業會計准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符合《小企業會計准則》規定的小企業,按照制度規定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准則》。若選擇執行了《企業會計准則》,就不能同時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的有關規定。而《企業會計准則》的適用范圍,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從《小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看,符合《小企業會計准則》規定的小企業也可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二)會計科目設置不同
《小企業會計准則》比《企業會計准則》少設了25個一級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兩個方面:第一,小企業經濟業務相對簡單,因此可將《企業會計准則》中的部分科目進行歸並,如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合為應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裝物歸並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業會計核算簡化或者沒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經濟業務,從而可少設。如資產科目少設了自製半成品、分期收款發出商品、各項長期資產的減值准備、未確認融資費用和待處理財產損溢;負債科目少設了應付股利、預計負債、應付債券;所有者權益科目少設了已歸還投資;損益類科目少設了補貼收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三)賬務處理不同
1.資產清查的處理不同。《小企業會計准則》中沒有設置「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小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發生資產的盤盈或盤虧時直接進行處理。筆者認為這種處理方法簡明扼要,與資產負債表中所反映的內容相符。而《企業會計准則》中的資產負債表中已取消了資產待處理項目,企業在編報前必須將待處理的資產進行處理,因此財產清查還要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筆者認為這是一種多餘。
2.不計提長期資產減值准備。長期資產的可收回金額較難確定,計提減值准備時需要進行較多的職業判斷,而小企業會計人員少,高素質的會計人員更少,所以《小企業會計准則》僅要求對短期投資、存貨和應收款項計提跌價或壞賬准備,不要求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計提減值准備。
3.簡化長期投資的核算。小企業投資的業務比較少,按重要性原則對長期股權投資採用簡化了的成本法或簡化的權益法核算。
按《小企業會計准則》中成本法的規定,股權持有期間內,企業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應由本企業享有的部分,借記「應收股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制度中不要求嚴格區分投資前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利潤的分配還是投資後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利潤的分配,但如果在投資當年取得被投資單位分派的屬於以前年度實現的利潤,則應沖減投資成本。《小企業會計准則》權益法簡化核算主要體現在如下兩個方面:
第一,取得投資時不單獨核算股權投資差額。《小企業會計准則》權益法的規定,以現金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入賬,不單獨核算股權投資差額,不對該差額進行攤銷。
第二,不對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進行處理。《小企業會計准則》中權益法規定:「採用權益法核算的小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應根據小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進行調整。」但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具體解釋中只要求在被投資企業實現利潤或發生虧損時,小企業按應享有的份額或應分擔的份額增加或減少長期股權投資,同時增加或減少投資收益,而沒有規定對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進行處理。由於《小企業會計准則》的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沒有設三級科目,也無法反映是否要對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進行處理。筆者的理解是為了簡化核算,不對其進行處理。
4.簡化了專門借款費用的核算。《小企業會計准則》對於借款費用的核算,要求企業在固定資產開始建造至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之前發生的專門借款費用,均可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成本,而不必與資產支出數掛鉤。這簡化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計算手續,但可能會導致資本化金額誇大,進而多計固定資產價值,少計本期利潤,但長遠看又會使未來時期的折舊費用予以抵銷。
5. 簡化了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計量。《小企業會計准則》規定,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以合同或協議約定應支付的價款和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其他有關必要支出,作為其入賬價值,這避免了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過程中涉及的職業判斷及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等較為繁瑣的計算。
6. 簡化了所得稅的賬務處理。《小企業會計准則》規定,小企業計算出當期應交的所得稅,借記「所得稅」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可見,所得稅的賬務處理採用了本期所得稅費用按照本期應稅所得與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付稅款法,即本期所得稅費用等於本期應交的所得稅費用,時間性差異影響所得稅的金額均在本期確認所得稅費用或在本期抵減所得稅費用,而不作為資產負債表中的一項負債或一項資產加以反映。這簡化了時間性差異的核算。
7. 其他資產核算方法的簡化。《小企業會計准則》還簡化了一些資產的轉移價值核算方法。如低值易耗品的價值攤銷要求採用一次攤銷或分次攤銷法,沒有要求按五五攤銷法;短期投資期末按總成本與總市價孰低計量,不需要分項比較計量,在短期投資轉讓時可不結轉其已提的跌價准備。
8. 待轉資產價值核算不同。《企業會計准則》中的待轉資產價值科目核算內容是外商投資企業待轉的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的價值。外商投資企業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時,按確定的實際成本,借記非現金資產類科目,貸記「待轉資產價值」科目;年終企業按「待轉資產價值」科目的賬面余額,借記「待轉資產價值」科目,貸記 「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和「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財政部在《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及相關會計准則問題解答(三)》中將「待轉資產價值」科目的運用擴展為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所有企業。
而《小企業會計准則》中的待轉資產價值科目核算內容是小企業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價值,其核算內容不僅包括了小企業接受的非現金資產捐贈,還包括了接受現金資產的捐贈。其賬務處理為:小企業接受貨幣性資產捐贈時,借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待轉資產價值」;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時,按確定的實際成本,借記非現金資產類科目,貸記「待轉資產價值」科目;期末如果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價值全部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按「待轉資產價值」科目的賬面余額,借記「待轉資產價值」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和「資本公積」,期末如果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金額較大,經批准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分期平均計入各年度應納所得額,分期進行上述轉賬處理。這使小企業的「待轉資產價值」科目核算內容更全面,核算也更趨於合理。增加了以應收債權融資或出售應收債權的會計處理。根據財政部2003年5月15日發布的關於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從事應收債權融資等有關業務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小企業會計准則》及時地增加了以應收債權融資或出售應收債權的會計處理,用以規范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從事的融資業務的會計核算。
(四)財務報告方面的不同
《小企業會計准則》只要求小企業提供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兩張基本報表,而且報表的內容比較簡單。如根據小企業業務比較簡單,有些業務發生的可能性很少的情況,刪除了若干項目。象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項目中減少了預付賬款、應收補貼款、遞延稅款借項等項目,負債中減少了預收賬款、應付股利、專項應付款、遞延稅款貸項等項目,所有者權益中減少了已歸還投資項目。利潤表中減少了補貼收入項目等。
《小企業會計准則》的特點
(一)《小企業會計准則》寫法簡化
如《小企業會計准則》在總說明的第12和13條中規定了非貨幣性交易和債務重組中的資產入賬價值的確定原則,在以後的各項資產計價中不再重復這兩類業務中的資產計價方法,這減少了制度的篇幅,閱讀起來更簡明。而《企業會計准則》中在規定每一種非貨幣性資產的計價時都要重復說明,以非貨幣性交易換的資產和以接受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資產應如何確定其入賬價值,寫法上不夠簡化。
(二)簡化了核算方法
通過上述不同方面的比較可見,《小企業會計准則》與《企業會計准則》的不同主要體現在《小企業會計准則》規定的核算方法比《企業會計准則》規定的核算方法簡單。如合並了4個一級科目,減少了25個一級科目;基本財務報表項目減少了9個;部分資產計價方法簡化了,如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的計價;有關會計事項的核算方法簡化了,如資產清查的核算、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所得稅的核算、期末不計提長期資產減值准備等。不過,需要說明的是,《小企業會計准則》的簡化不是更改核算方法,處理上仍保持了與《企業會計准則》的一致性,以便將來隨著小企業規模發生變化,轉換為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時,可減少需要調整和說明的內容。因為我國劃分小企業是以企業資產總額、營業額和雇員人數及是否對外籌資為標准,小企業與大中型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沒有本質的區別。
⑻ 新會計准則中對一般辦公用電腦,傳真機,桌椅板凳等小金額的是怎樣劃分計入固定資產和入賬的
新會計准則中對固定資產的定義為: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備以下特徵的有形資產:(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過1年;(3)單位價值較高。」
新准則並沒有規定這個單位價值較高的標准,具體單位可以自行選擇。一般企業電腦都計入固定資產,對於傳真機、桌椅板凳等一般計入「周轉材料」中的「低值易耗品」即可,然後選擇五五轉銷法或者分次轉銷法進行攤銷。
具體還要結合企業自身的情況(如企業規模、收入水平等)自行選擇。
⑼ 小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固定資產多少金額為准
一、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標准 (一)原企業會計制度中,規定了固定資產的具體價值判斷標准,如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二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而新會計准則中對固定資產的定義為:「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備以下特徵的有形資產: 一.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 二.使用年限超過一年; 三.單位價值較高。」《准則》只是強調「單位價值較高」,沒有給出具體的價值判斷標准,並突出固定資產持有的目的和實物形態的特徵。 (二)低值易耗品具有價值低、使用年限短、品種數量多、更新快、增添頻繁等特點。凡單位價值在一000元以下,或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二000元以下,並且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下的物資設備,列為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