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能任職企業會計嗎
06年實施的公務員法第四十二條 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貳』 公務員能不能在民辦非企業單位任職會計
您好,我們是宏政教育,公務員有任職規定,不能有副業,宏政在這里祝您事業順利!!!
『叄』 我是公務員!可以把自己的會計證給家裡的企業用嗎
按規定是不可以的,會計證只能作為持證者的執業資格,由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者租用。但是現實生活中這種現象很普遍。所以沒啥大問題,可以的。
『肆』 公務員家屬在企業從事財務工作什麼情況違反規定
您好!法律只規定公務員不能經商,沒有規定公務員的直系親屬不能在企業擔任財務工作。
但是如果家屬所在企業出現問題被查,公務員要迴避。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的迴避制度包括任職迴避、地域迴避、公務迴避和離職迴避四種情況。
1、任職迴避是指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伍』 國家公務員可以擔任財務人員嗎
可以,具體哪些部門招收財務類專業,可以查看公告裡面的職位表;
但如果是到公司兼職,是不可以的,公務員不可以從事營利性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章《懲戒》的第五十三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的內容里,第十四條便是: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陸』 會計公務員可以在外面單位兼職做賬嗎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會計公務員是不可以在外面單位兼職做賬。
《公務員法》第42條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禁止公務員兼職,是多數實行現代公務員制度的國家的共同規定(《公務員法》第65條規定,政府不得批准下列兼職工作:兼職的種類和范圍需要佔用公務員大量精力,以至妨礙了公務員正常履行公務;兼職會與公務員的義務發生矛盾;兼職從事的工作是公務員所屬的行政機關處理或將會處理的事務;兼職會影響到公務員的公正性或不偏不倚;兼職會嚴重限制將來對公務員的任用;兼職會損害公共行政管理的形象等等),但這些規定一般並不禁止公務員從事學術性、公益性的兼職,但嚴格禁止公務員在營利性組織中擔任兼職。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柒』 具有會計專業資格的退休公務員可否聘用在會計崗位
如果題主退休時是副處級(含非領導職務)及以上級別的公務員,按現行政策規定,退休後到企業任職或兼職,必須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履行批准手續。如果能被批准,在企業任職或兼職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領取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獎金、股權、有價證券,物品等任何待遇,也不得從任職或兼職單位報銷任何費用,否則屬於違規。一經發現或被舉報,需退回領取的報酬或報銷的費用,還將視情節輕重受到相應處分。
未履行審批手續的兼職,無論是否領取過報酬、報銷過費用,均屬於違規。
『捌』 國家法律法規對公務人員在企業任職的限制性規定
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被組織安排到企業掛職的不在此限);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以上是公務員法作出的禁止性(限制性)規定,紀檢監察機關也做了類似規定。
《公務員法》 第五十三條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第六十六條 根據培養鍛煉公務員的需要,可以選派公務員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掛職鍛煉。 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不改變與原機關的人事關系。
第一百零二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玖』 公務員能否兼職注冊會計師
根據《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得兼職其它行業從事其他營利性活動。
所以你如果是僅僅報考注冊會計師不一定要從事這個職業,是可以,如果你既是公務員行業工作,又在注會行業工作,是不可以的。
『拾』 我是公務員!可以把自己的會計證給家裡的企業用嗎! 這樣算不算違紀
公務員是國家的管理人員都是遵守國家制定的各項規定的,所以你不能將的任何證件轉交給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