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重新成立股東會計處理
換股東不應重新做賬
買賣股份:借實收資本(股本)--XXX(原)
貸實收資本(股本)--XXX(現)
㈡ 關於新成立公司的會計處理!
你的兩種都不怎麼行
只要這樣做就行了
你借錢來驗資時
不要做借款的那筆分錄直接做入行的那筆分錄
借:銀行存款 10000
貸:實收資本-XX投資人 10000
驗完資後買現金支票把錢取出換借款人
借:現金 1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
借:其他應收款 10000
貸:現金 10000
就行了其它的就不用我說了吧
不過最好馬上存點錢進去一個公司的賬戶里不可能沒有錢的,那樣不合理,稅務局不查你沒關系,一但查你就完了,最好快點弄一半的錢在裡面好些,一般情況下稅務局不是很早就杳你的。
㈢ 公司已經成立,現又有新股東在加入投資,不增加註冊資本的會計處理
有新股東加入 如果不增加註冊資本
那應該是原有股東轉讓部分股份給新股東
實質上是股東之間的交易 如果不考慮原股東以前年度已實現的積累
對於公司來說 只是實收資本(股本)明細賬戶變動:
如原股東甲轉讓部分股份(50萬元)給新股東乙 如下:
貸:實收資本(股本)--原股東甲 -500000
實收資本(股本)--新股東乙 500000
賬務如上處理
另要變更注冊、修改章程等相關手續要辦理
㈣ 改制企業涉及的幾個會計處理問題討論
企業引入新股東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資產、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並以改制時確定的公允價值為基礎持續核算並入控股股東的合並財務報表。改制企業的控股股東在確認股份有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時,初始投資成本為投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及相關費用之和。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1號》上述規定,企業從有限責任公司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如果引入(或者說增加)了新股東,則改制企業應按照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通常為評估值)調賬,控股股東也應按照投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及相關費用之和確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在實際上採用了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的處理原則。
對於改制上市的企業而言,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的規定:「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整體改制時進行資產評估和賬務調整取決於連續計算經營業績的要求,即:
(1)如果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後,變更前後雖然企業性質發生了改變但股份有限公司仍是原來的持續經營的會計主體(即未引入新股東),則不改變原賬面價值,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資產評估結果不能進行賬務調整。
(2)如果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根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了賬務調整的,則視為新設股份公司(即引入了新股東),則應當在股份公司設立後滿三年方可申請公開發行。
因此,《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1號》第10條的規定對於企業從有限責任公司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指的是上述第二種情形。這條規定對很多IPO項目可能會帶來較大的影響。
㈤ 企業成立後收到股東的投資款的會計處理
企業成立後收到股東的投資款的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㈥ 新公司成立寫出會計分錄
開辦費要入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好,還是直接就入管理費用-開辦費?
這要看你們執行的是原會計制度還是新准則。如果執行原會計制度,開辦費應計入待攤費用,投產或經營的第一個月,一次性轉入當期損益。如果執行新會計准則,則可以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無所謂好與不好,對利潤的影響程度差不多。因為沒有經營時,如果計入當期損益,利潤為負,以後年度沖抵利潤;如果計入待攤費用,不影響當期利潤,但以後結轉時還是當期利潤的減項,同樣可以減少當期所得稅。上述對利潤的影響只是時間性差異,不涉及實質。
工資是入開辦費這個科目還是工資?
都一樣的。如果是開辦期,最好計入開辦費。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或 待攤費用—開辦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是當月就要做損益結轉,還是等有收入的那個月才開始做?
如果計入待攤費用,開始經營的月份,就是你說的有了收入那個月一次性結轉至當期損益(管理費用),當月不用結轉。
結轉分錄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待攤費用—開辦費
㈦ 請教:有限公司股東變更的會計分錄
一.如果是甲股東轉給乙股東,那麼分錄為:
借:實收資本-甲股東
貸:實收資本-乙股東
後面附上股東大會的決議、轉讓協議等,記得要去工商和稅務辦理變更。
二.需要到工商局辦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變更登記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附表――股東出資信息》(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
4、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6、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8、公章。
再到稅務局,帶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辦內部股東的股權比例變更手續即可
㈧ 注冊資金不變,新股東出資入股賬務如何處理
除了要在工商局做股東變更手續外,要作會計分錄借:實收資本----出讓股東 貸:實收資本----新出資股東。
㈨ 責任有限公司現新增股東及新股東投入資金會計財務要做些什麼處理、交什麼報表
這是一個增加股東及實收資本的案例:
1、新股東加入前的會計賬務上無需增加任何事情,要注意賬載事項的准確,及增加股本強的各項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數據的數據及備份;
2、增加股本做賬務處理,借 存款 貸實收資本;
3、建議要做工商備案,並做驗資報告,用不了幾個錢。
㈩ 公司增加新股東後,財務賬交接給新股東,原股東賬務如何處理是否還需要結賬和結轉本年利潤
上條的解釋太復雜,不需這么做。又不是合並,商譽更不用涉及。國企的實際執行也沒這么復雜。
帳正常做,別擅自處理,更不用結轉損益。
老股東那邊原先採用的長期股權投資是否是成本法?若是不需要變化。
一般很少採用權益法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