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企業會計憑證銷毀年限
『壹』 企業內賬(包括會計憑證)需要保存多久才銷毀
帳薄、憑證30年,財務報告永久。銀行對帳單、調節表10年……
『貳』 企業注銷後的會計憑證保留多長時間
看企業性質吧,個人認為比如私企保存2-3年應該可以了,主要是債權債務未結清的話要保存以便追繳,國企就不同,我以前在國企就碰到過,職工退休才被告知人事檔案丟失,只能依靠20年前的工資單(本來會計原始憑證保存15年上級已經同意銷毀的)方可延續養老年限的事,員工千恩萬謝的。
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匯總憑證,應保管15年,其中: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憑證永久;是《中華人民會計法》中所規定的。
會計憑證是指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依據。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信息的載體。
會計憑證的意義:
1、會計憑證是登記賬簿的根據
每個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會發生大量的、各種各樣的經濟業務。會計部門要及時正確地記錄這些經濟業務,必須依據會計憑證。每當發生經濟業務時,必須填制相應的會計憑證。一般地說,經濟業務發生在哪裡,會計憑證就在哪裡填制。這樣可以正確及時地反映各項經濟業務的發生及完成情況。隨著經濟業務的執行和完成,記載經濟業務執行和完成情況的會計憑證就按規定的流轉程序最終匯集到財務會計部門,成為記賬的基本依據。
2、審核會計憑證,可以更有效地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使經濟業務合理合法
通過會計憑證的審核,可以監督各項經濟業務的合法性,檢查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制度,是否符合企業目標和財務計劃;檢查經濟業務有無違法亂紀,違反會計制度的現象,有無鋪張、浪費、貪污、盜竊等損害公共財產的行為發生;可以及時發現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及時加以制止和糾正。以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3、會計憑證可以強化經營管理上的責任制
任何一項經濟業務活動,都要由經管人員填制憑證並簽字蓋章,這樣,就便於劃清職責,加強責任感;並便於發現問題,查明責任,從而有利於加強與改善經營管理,推行經濟責任制。
『肆』 記帳憑證的保管期限是多久呢
保管期限為30年。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發布修訂後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主要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長至30年,其他輔助會計資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長至10年。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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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應當進行歸檔。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附表見上圖)
『伍』 會計憑證保管年限
會計憑證保管年限從10年到永久保存;
一:會計憑證裝訂後的注意事項以及保管時間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2、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櫃,並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於調閱。
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發布了新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將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調整為10年、30年兩類,並將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為3年、5年、10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10年,將保管期限為15年、25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30年。其中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主要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長至30年,其他輔助會計資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長至10年。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各類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如下:
二:會計憑證保管要求
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會計憑證登記完畢後,應當按照分類和編號順序保管,不得散亂丟失。
記帳憑證應當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者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並加具封面,註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裝訂線封簽外簽名或者蓋章。
對於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註明記帳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帳憑證上註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
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並在有關的記帳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註明日期和編號。
『陸』 公司注銷,會計憑證需要保留多久
取消企業的會計憑證也因類別而異。
1、需要永久保存的會計文件是:
年度決算的財務報表;資本,股本和股權細節;賬簿記錄清單或信息;會計檔案存儲登記,銷毀庫存;價值文件,商業公章銷毀庫存;二手證書,賬簿;會計系統數據遷移日期的所有會計文件;會計初始環境文本,基礎數據維護和修改相關記錄;其他需要永久保存的文件。
2、保留期為25年的會計檔案是:
現金和銀行存款期刊;稅務日記帳(總分類帳)和稅票用於對出納帳戶進行分類。
3、保留期為15年的會計檔案是:
會計憑證;總分類帳,分類帳,期刊和輔助帳簿(不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會計轉移庫存;各行政單位和機構的會計憑證;各種納稅證明和付款文件;撥款憑證和其他會計憑證;農業和畜牧業稅收結算憑證;會計轉移庫存。
4、保留期為10年的會計檔案是:
國庫出具的各種報表和匯款單據;各收入機構發表的聲明;財政預算中行政和機構單位的決算;年度稅收報告,國庫年度報告,基本建設年度報告;稅務會計報告(包括票證)。
5、保留期為5年的會計檔案是:
下級銀行報告的中期財務會計報告(月度,季度,半年度報告和附件,說明);銀行聯系人名單和查詢;使用保管代碼清單;存款和貸款單位的對賬;固定資產卡,固定資產報廢卡;客戶申請電子支付服務的基本信息和協議;其他會計檔案需要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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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類
按編製程序和用途分類,會計憑證按其編製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前者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最初發生之時即行填制的原始書面證明,如銷貨發票、款項收據等。
後者又稱記賬憑單,是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按照經濟業務的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入賬簿的直接依據,常用的記賬憑證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等。
二、記賬憑證和會計憑證的區別
1、原始憑證是由經辦人員填制的;記賬憑證一律由會計人員填制。
2、原始憑證是根據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填制;記賬憑證是根據審核後的原始憑證填制。
3、原始憑證僅用以記錄、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記賬憑證要依據會計科目對已經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進行歸類、整理。
4、原始憑證是填制記賬憑證的依據;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柒』 企業記賬憑證多長時間銷毀
根據財政部令第79號文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發布,最新《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為便於單位檔案的統一管理,並結合會計檔案的實際利用需求,新《管理辦法》將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調整為10年、30年兩類,並將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為3年、5年、10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10年,將保管期限為15年、25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30年。其中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主要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長至30年,其他輔助會計資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長至10年。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因此,目前規定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主要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為30年,企業保存年限若是不到30年,不得擅自銷毀。
(1)永久保存: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2)保存30年: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及其他復雜性賬簿)、會計檔案移交清冊
(3)保存10年:月度、季度、半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
(4)其他:固定資產卡片賬於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管5年
會計憑證是記錄企業經濟業務發生、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是登記賬簿的依據。每個企業都必須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並在會計憑證審核無誤後進行賬簿登記。
會計憑證按其編製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又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最初發生之時即行填制的原始書面證明。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按照經濟業務的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記賬憑證是登入賬簿的直接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