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企業會計准則對借款費用
《企業會計准則》於2006年頒布,2007年生效,要求上市公司實行,鼓勵大中型企業實行
《小企業會計准則》於2013年正式實行
如此一來,這兩個准則已經覆蓋了所有企業
雖然老的《企業會計制度》沒有明文作廢,但已經基本沒有企業實行了。
⑵ 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第二章 確認和計量
第四條 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於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其他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是指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等資產。
第五條 借款費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開始資本化:
(一)資產支出已經發生,資產支出包括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以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形式發生的支出;
(二)借款費用已經發生;
(三)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已經開始。
第六條 在資本化期間內,每一會計期間的利息(包括折價或溢價的攤銷)資本化金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借入專門借款的,應當以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減去將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後的金額確定。
專門借款,是指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
(二)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佔用了一般借款的,企業應當根據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乘以所佔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計算確定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資本化率應當根據一般借款加權平均利率計算確定。資本化期間,是指從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時點到停止資本化時點 的期間,借款費用暫停資本化的期間不包括在內。
第七條 借款存在折價或者溢價的,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定每一會計期間應攤銷的折價或者溢價金額,調整每期利息金額。
第八條 在資本化期間內,每一會計期間的利息資本化金額不應當超過當期相關借款實際發生的利息金額。
第九條 在資本化期間內,外幣專門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匯兌差額,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成本。
第十條 專門借款發生的輔助費用,在所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之前發生的,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予以資本化,計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成本;在所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之後發生的,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一般借款發生的輔助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第十一條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購建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生非正常中斷、且中斷時間連續超過3個月的,應當暫停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在中斷期間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直至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重新開始。如果中斷是所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必要的程 序,借款費用的資本化應當繼續進行。
第十二條 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時,借款費用應當停止資本化。在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之後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第十三條 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可從下列幾個方面進行判斷:
(一)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實體建造(包括安裝)或者生產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或者實質上已經完成。
(二)所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與設計要求、合同規定或者生產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極個別與設計、合同或者生產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響其正常使用或者銷售。
(三)繼續發生在所購建或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上的支出金額很少或者幾乎不再發生。
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需要試生產或者試運行的,在試生產結果表明資產能夠正常生產出合格產品、或者試運行結果表明資產能夠正常運轉或者營業時,應當認為該資產已經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
第十四條 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繼續建造過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對外銷售,且為使該部分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實質上已經完成的,應當停止與該部分資產相關的借款費用的資本化。
購建或者生產的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但必須等到整體完工後才可使用或者可對外銷售的,應當在該資產整體完工時停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
⑶ 我國現行企業會計准則規定可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具體有哪些
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借款費用》與原《企業會計准則——借款費用》相比的主要變化有:一是擴大了借款費用資產化的資產范圍,二是擴大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借款范圍,三是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的計算方法不同,四是借款溢、折價的攤銷方法不同
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借款費用》(以下簡稱新准則)與原《企業會計准則——借款費用》(簡稱原准則)相比的主要變化:
一是擴大了借款費用資產化的資產范圍,原准則僅限於固定資產,新准則擴大到了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二是擴大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借款范圍,原准則僅限於專門借款,新准則擴大為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三是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的計算方法不同,原准則專門借款利息按各期資產支出累計加權平均數乘以資本化利率計算,新准則按借款的實際利息減去尚未動用借款的存款利息或投資收益計算。四是借款溢、折價的攤銷方法不同,原准則允許選擇實際利率法或直線法,新准則統一為實際利率法。另外,還增加了「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概念。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是指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等。下面就新准則談談借款費用的會計處理方法。
⑷ 我國現行企業會計准則規定可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具體有哪些
借款費用的資產范圍僅限於固定資產。只有發生在固定資產購建過程中的借款費用,才能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予以資本化。固定資產即包括自己購建的固定資產也包括委託其他單位建造的固定資產。
⑸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體系的組成內容包括哪些
其具體內容可分為一般業務准則、特殊行業和特殊業務准則、財務報告准則三大類,一般業務准則是規范普遍適用的一般經濟業務的確認、計量要求,如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職工薪酬、所得稅等。
特殊行業和特殊業務准則是對特殊行業的特定業務的會計問題做出的處理規范;如生物資產、金融資產轉移、套期保值、原保險合同、合並會計報表等。財務會計報告准則主要規范各類企業通用的報告類准則,如財務報表列報、現金流量表、合並財務報表、中期財務報告、分部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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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企業會計基本准則的地位:
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美國等國家或者地區在其會計准則制定中,通常都制定有「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它既是制定國際財務報告准則和有關國家或地區會計准則的概念基礎,也是會計准則制定應當遵循的基本法則。
我國基本准則類似於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的《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在企業會計准則體系建設中扮演著同樣的角色,在整個企業會計准則體系中具有統馭地位。同時,我國會計准則屬於法規體系的組成部分。
⑹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規定可使用的方法有哪些
http://www.easyfinance.com.cn/special/Accounting-Standards.htm這兒有最新准則應用指南,裡面有具體介紹。修改科目有:1.「現金」科目變為「庫存現金」科目。 2.新准則取消了「短期投資」、「短期投資跌價准備」科目,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並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下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兩個二級科目。 3.新准則取消了「應收補貼款」科目,並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4.「物資采購」科目變為「材料采購」科目。 5.「包裝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並為「周轉材料」科目。 6.新准則取消了「長期債權投資」科目,而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教材第六章金融資產) 7.新准則增設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核算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教材第五章投資性房地產) 8.新准則設置了「長期應收款」和「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企業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經營活動,已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應收合同或協議餘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其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9.新准則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但其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0.新准則增設了「累計攤銷」科目。用來核算無形資產的攤銷額。 11.新准則增設了「商譽」科目,從「無形資產」科目分離出來,產生於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 12.原制度要求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的企業設置「遞延稅款」科目,而新准則設置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其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教材第五章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稅率 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稅率 13.新准則取消了「應付短期債券」科目,而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核算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14.「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科目合並為「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15.「應交稅金」和「其他應交款」合並為「應交稅費」科目。 16.新准則中設置的「預計負債」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7.「盈餘公積」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關的核算。 18.新准則增設了「庫存股」科目,核算企業收購、轉讓或注銷本公司股份金額。 19.新准則增設了「研發支出」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研究和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20.新准則增設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21.「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變為「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22.「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變為「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23.「營業費用」科目變為「銷售費用」科目。 24.新准則增設了「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25.「所得稅」科目變為「所得稅費用」科目。 26.新准則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 財政部令第33號和財會[2006]3號下發了新39個會計准則。 它替代現行的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 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 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 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 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 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企業會計准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 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 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 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 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 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 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 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 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 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 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企業會計准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 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保值 企業會計准則第25號——原保險合同 企業會計准則第26號——再保險合同 企業會計准則第27號——石油天然氣開采 企業會計准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企業會計准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 企業會計准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 企業會計准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 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 企業會計准則第34號——每股收益 企業會計准則第35號——分部報告 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 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 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⑺ 企業會計准則中對借款費用的列支有什麼規定為什麼
所借款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其借款利息等財務費用在項目投產前要記入該投資項目的建設費用,該費用是形成固定資產價值的一部分,這個借款費用就是資本化了,它是資產的組成部分。
但項目正式投產開始,其尚未歸還的貸款所發生的利息等費用,則要記入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費用中,也就是要在利潤表上反映。
⑻ 專門借款費用的《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借款費用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根
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 借款費用,是指企業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及其他相關成
本。
借款費用包括借款利息、折價或者溢價的攤銷、輔助費用以及因
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等。
第三條 與融資租賃有關的融資費用,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
21 號――租賃》。
第二章 確認和計量
第四條 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於符合資本化條件的
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其他
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是指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
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
產和存貨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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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借款費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開始資本化:
(一)資產支出已經發生,資產支出包括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
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以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形
式發生的支出;
(二)借款費用已經發生;
(三)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或
者生產活動已經開始。
第六條 在資本化期間內,每一會計期間的利息(包括折價或溢
價的攤銷)資本化金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借入專門借款
的,應當以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減去將尚未動用的借
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
後的金額確定。
專門借款,是指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專門借
入的款項。
(二)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佔用了一般借款
的,企業應當根據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
均數乘以所佔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計算確定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
的利息金額。資本化率應當根據一般借款加權平均利率計算確定。
資本化期間,是指從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時點到停止資本化時點
的期間,借款費用暫停資本化的期間不包括在內。
第七條 借款存在折價或者溢價的,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定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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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期間應攤銷的折價或者溢價金額,調整每期利息金額。
第八條 在資本化期間內,每一會計期間的利息資本化金額,不
應當超過當期相關借款實際發生的利息金額。
第九條 在資本化期間內,外幣專門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匯兌差
額,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成本。
第十條 專門借款發生的輔助費用,在所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
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之前發生的,應當在
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予以資本化,計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成
本;在所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
可銷售狀態之後發生的,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
入當期損益。
一般借款發生的輔助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
用,計入當期損益。
第十一條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購建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生
非正常中斷、且中斷時間連續超過3 個月的,應當暫停借款費用的資
本化。在中斷期間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直至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重新開始。如果中斷是所購建或者生產
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必要的程
序,借款費用的資本化應當繼續進行。
第十二條 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
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時,借款費用應當停止資本化。在符合資本化條件
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之後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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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第十三條 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
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可從下列幾個方面進行判斷:
(一)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實體建造(包括安裝)或者生產
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或者實質上已經完成。
(二)所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與設計要求、合
同規定或者生產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極個別與設計、合同
或者生產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響其正常使用或者銷售。
(三)繼續發生在所購建或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上的支
出金額很少或者幾乎不再發生。
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需要試生產或者試運行的,
在試生產結果表明資產能夠正常生產出合格產品、或者試運行結果表
明資產能夠正常運轉或者營業時,應當認為該資產已經達到預定可使
用或者可銷售狀態。
第十四條 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各部分分
別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繼續建造過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對外銷
售,且為使該部分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或
者生產活動實質上已經完成的,應當停止與該部分資產相關的借款費
用的資本化。
購建或者生產的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但必須等到整體完工後
才可使用或者可對外銷售的,應當在該資產整體完工時停止借款費用
的資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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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披露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與借款費用有關的下列信息:
(一)當期資本化的借款費用金額。
(二)當期用於計算確定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的資本化率。
⑼ 新企業會計准則下,借款費用資本化率如何計算
新企業會計准則下,借款費用資本化率計算公式:
借款的資本化率=所佔用一般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所佔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
在新准則中,為購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佔用的一般借款,應當根據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乘以所佔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計算確定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而在舊准則中,為購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佔用的一般借款並不納入利息資本化的借款范圍。
新准則規定,為購建或生產相關資產而借入專門借款的,應當以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減去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利息收入或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投資收益後的金額確定。
新准則規定,為購建或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資產而佔用一般借款的,企業應當根據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乘以所佔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計算確定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資本化率應當根據一般借款加權平均利率計算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