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注銷剩餘款項轉回股東處會計分錄
❶ 公司已注銷,有銀行存款,余額比注冊資本少5萬,現將銀行存款按注資比例分配給兩股東,會計分錄要怎麼做
借:實收資本—A股東
實收資本—B股東
貸:銀行存款
❷ 公司清算,處置固定資產收到的款股東分配分錄如何做
公司清算首先要將所有資產負債轉入清算損益。如果公司除了設備沒有其他資產和負債,分錄如下:
設固定資產原值12萬,累計折舊2萬,凈值10萬,處置價格5萬。原固定資產入賬對應科目計入其他應付款。
1.銷售設備:借:銀行存款 5
貸:清算損益 5
借:清算損益 10
累計折舊 2
貸:固定資產 12
2.結轉損益:借:其他應付款 5
貸:清算損益 5
3.付款給股東:借:其他應付款 5
貸:銀行存款 5
所有科目結轉為0。
❸ 公司注銷把銀行存款按比例分給股東怎麼做賬
1、如果貴公司都按公司法規定清償順序,即職工工資、補償費及安置費、社會保險費、欠交的稅款、債務都償還了,可以分配剩餘的存款。
2、注銷的順序:稅務、銀行帳戶、工商、技術監督局代碼證。
分配在工商注銷之前。
3、分錄: 借:實收資本--A 25.5
B 4.5
貸:銀行存款 30
支票上可以寫「退款」就行了。如果寫退投資款,銀行可能讓你提供工商注銷證明,可能出現不必要的麻煩事。
❹ 公司注銷後,退資給股東的分錄怎麼做
一為股東身份確認;二為對於爭議「股權資本」的處理。
股東身份確認問題一直頗有爭議,理論上存在形式說與實質說兩種觀點,實務中也存在章程、股東名冊、出資證明書、工商登記、股權轉讓協議甚至是股東協議等不同證明力的證據之間的沖突;近年來司法實務逐漸確認了形式說這一理論觀點,認為股東身份的取得不但需要持有股權,還需要經過公司認可,履行完全的公司程式;很多所謂的「股東」由於沒有履行完整的公司程式而僅僅淪為公司的債權人,其與公司之間僅成立債權債務關系,對此北京市各中級法院和高院已存在很多的案例。
既然僅為公司的債權人,那麼處理也就依照債權債務關系對之;這也是公司資本的構成所決定,因為公司資本不僅僅為股權資本組成。
當然,這種判斷還是需要非常謹慎的,因為這不僅是處理個別「股東」的問題,還可能有涉公司資本的問題,因此確實需要翻閱全部材料之後審慎為之。
拓展資料:
公司注銷是指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
公司注銷網路
❺ 我公司進入清算階段,要注銷。現公司無債務,經股東們一致同意將注冊資金返還各股東。請問會計分錄如何做
會計分錄如下
借:實收資本
貸:銀行存款
原始憑證應該是清算組的證明。不要股東協議。
❻ 企業注銷時實收資本賬務怎麼處理
如果已經注銷完畢,所有工商、稅務全部辦理完,實收資本應由出資人所有,憑工商注銷手續,可以直接轉入出資人帳戶或由出資人提取現金。不需要作會計分錄了。
❼ 企業注銷清算時股東借款如何處理
股東對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家庭個人資產也會被用來償還銀行債務。
1、虛假出資
《公司法》第28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法》第30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2、出資不到位
《公司法解釋二》第22條第2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3、抽逃出資
《公司法》第35條: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公司法》第115條: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0條: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股東抽逃出資的表現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股東通過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體與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增加交易成本,變相獲得公司財產或偽造虛假的基礎交易關系,如公司與股東間的買賣關系,公司將股東注冊資金的一部分劃入股東個人所有。
(2)將注冊資金的非貨幣部分,如建築物、廠房、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在驗資完畢後,將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違反《公司法》第166條規定,未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製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在短期內以分配利潤名義提走出資。。
(4)抽走貨幣出資,以其它未經審計評估且實際價值明顯低於其申報價值的非貨幣部分補賬,以達到抽逃出資的目的。
(5)公司回購股東的股權但未辦理減資手續。
(6)通過對股東提供抵押擔保而變相抽回出資等。
(7)股東通過虛假訴訟形式,抽逃公司資產。
(8)股東以公司名義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提供借款而不索還等形式,抽逃公司資產。脫殼經營,即股東利用公司外殼進行脫殼經營,從事違法行為損害合法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股東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
《公司法》第185條規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公司法解釋二》第11條:
(1)公司清算時,清算組應當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將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並根據公司規模和營業地域范圍在全國或者公司注冊登記地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進行公告。
(2)清算組未按照前款規定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而未獲清償,債權人主張清算組成員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5、執行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
《公司法解釋二》第15條:
(1)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應當報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確認;人民法院組織清算的,清算方案應當報人民法院確認。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清算組不得執行。
(2)執行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公司、股東或者債權人主張清算組成員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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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注銷步驟
清算
公司到登記機關辦理公司注銷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進行公司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了結公司事務、了結民事訴訟、清理債權和債務和分配剩餘財產等。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注銷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在清算進行完以後,才能進行注銷。
登記
公司注銷過程需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或機構辦理相應賬戶注銷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社保費用,然後注銷公司社保賬號。
2、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然後注銷公司的國、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自行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注銷。
4、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注銷營業執照。
5、開戶行:注銷公司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質監局:到質監局注銷公司的許可證例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注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❽ 控股子公司清算注銷了,剩餘資產也分配完了,母公司的賬務如何處理
1、已經辦理了注銷手續並已分配完畢,剩餘的2000可不用交稅;
2、母公司收到子公司分配的剩餘資產(包括2000元)後,應沖減「長期投資-**公司」460萬元。沖減後的余額,記入「投資損益-**公司」的借方或者貸方(大於460的部分,記貸方,小於460萬的部分,是損失,記借方。
3、母公司收到清算資產款項後,首先應沖減長期股權投資賬面成本460萬,不足沖減部分,應確認投資收益,未沖減完部分,應確認投資收益借方。
投資收益(發生損失)
貸:所承擔的子公司負債
長期股權投資(子公司)
投資損益(收益)
投資收益在借方還是貸方得看發生的是收益還是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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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並報表的目的和使用者。母公司理論認為,為了使母公司的所有者受益,合並報表應按母公司股東的觀點來編制,合並報表是母公司會計報表的擴展。合並報表的主要使用者是母公司的股東和債權人。
2、合並凈收益。合並凈收益是母公司所有者的凈收益,子公司中少數股權股東所獲得的凈收益應排除在外。
3、少數股權收益。少數股權的收益,從母公司股東觀點看是一項費用,其計量是基於子公司的損益表帳面凈收益乘以少數股權的比例而得出。把少數股權的收益看作一項費用不符合費用要素的定義,會計實務中,將少數股權的收益確定為合並凈收益的一個扣除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