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分包方財務會計處理
第一,總承包商有義務與權利對分包商代扣代繳建安營業稅,並與分包商開據代扣代繳聯(去當地地稅局開),分包商憑代扣代繳聯不交納此項地稅.
第二,如是分包商是包工包料應開建安發票.如果勞務分包,開據勞務發票.
第三,如分包商不開據正式發票,勞務按自己公司職工一樣造工資表,材料票購貨方為總承包單位.(這樣,風險全部由總承包商承擔,建議不要採用)
② 建築企業分包工程會計怎樣開始做賬
比如總包工程1000萬,分包出去800萬:
(1)按總包工程合同規定,應由總包方直接對建設方開具工程全款1000萬總的發票,同時確認收入。總包按合同收款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帳款) 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
(2)支付分包方合同款800萬,由分包方按分包款給總包公司開具發票800萬。支付分包合同款並代扣營業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800
貸:銀行存款 800-800*3.43%=772.56
應交稅費-代扣營業稅費 27.44
(2)建築企業分包方財務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包工程會計核算的依據是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企業會計准則、會計制度。然而,在《企業會計制度》、《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以及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中均沒有對分包工程的會計核算作出明確的規定。
目前在施工企業會計實踐中,對分包工程的會計處理方法主要有兩種:第一種作法將分包的工程收入納入本公司的收入,將所支付的分包工程款作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與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樣的處理;
第二種作法視分包工程與自己沒有關系,分包工程的收入和支出均不通過本公司收支體系核算。
③ 建築企業工程分包,總包賬務處理,求會計分錄
對於總分包工程,按營業稅相關規定屬於差額納稅,但企業所得稅沒有差額納稅的規定。
比如總包工程1000萬,分包出去800萬:
(1)按總包工程合同規定,應由總包方直接對建設方開具工程全款1000萬總的發票,同時確認收入。總包按合同收款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帳款) 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
(2)支付分包方合同款800萬,由分包方按分包款給總包公司開具發票800萬。支付分包合同款並代扣營業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800
貸:銀行存款 800-800*3.43%=772.56
應交稅費-代扣營業稅費 27.44
(3)總包方計提減除分包金額後的營業稅費。總包方計稅時
借:營業稅金與附加 200*3.43%=6.86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費 6.86
④ 建築分包會計分錄怎麼處理
分包單位開的發票給總包方,分包方應做分錄:
借:應收賬款
貸:工程結算
假設工程進度與工程結算進度相同,結轉工程收入、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根據分包方開具發票的金額及相應計繳的稅金入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
(4)建築企業分包方財務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企業銷售收入的確定,應遵循權責發生制的原則,企業應當在發生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⑴採取交款提貨銷售方式,無論產品(商品)是否發出,只要貨款已經收到,發票賬單和提貨單已經交於購貨方,即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⑵採取預收貨款銷售方式,在收到購貨單位的預收貨款。產品(商品)已經發出時,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⑶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以本期實際收到的價款或以合同約定的本期應收價款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⑷採取托收承付或委託銀行收款銷售方式,在發出產品(商品)並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⑸採取委託代銷方式,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⑤ 建築企業工程分包,總包賬務處理,會計分錄怎麼算
對於總分包工程,按營業稅相關規定屬於差額納稅,但企業所得稅沒有差額納稅的規定。
比如總包工程1000萬,分包出去800萬:
(1)按總包工程合同規定,應由總包方直接對建設方開具工程全款1000萬總的發票,同時確認收入。總包按合同收款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帳款) 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
(2)支付分包方合同款800萬,由分包方按分包款給總包公司開具發票800萬。支付分包合同款並代扣營業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800
貸:銀行存款 800-800*3.43%=772.56
應交稅費-代扣營業稅費 27.44
(3)總包方計提減除分包金額後的營業稅費。總包方計稅時
借:營業稅金與附加 200*3.43%=6.86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費 6.86
(5)建築企業分包方財務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保險中介公司從事主營業務而發生的實際成本。包括支付給營銷員的傭金,業務部門的辦公費、折舊費、水電費、人員工資、福利費、差旅費、交通費、通訊費,以及其他與主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成本。
二、對於同一會計年度開始並完成的業務,公司應當在結轉主營業務收入的同時結轉主營業務成本;對於跨年度業務,應當在年末按規定的方法計算確定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結轉主營業務成本時應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相關科目。
一般來說,批發銷售的商品應按商品進貨原價記賬,結轉銷售成本時,則可以選擇採用:
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後進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
在計算出商品的實際銷售成本之後,企業應按規定的要求進行結轉銷售成本的賬務處理。在實際工作中,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時間有逐日結轉和定期結轉兩種方式。
一般來說,委託代銷業務、直運商品銷售業務應採用逐日結轉方式,除此之外的其他銷售業務都採用定期(按月或按季)結轉方式。
⑥ 建築企業工程分包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主要賬務處理程序
1、期末,根據經營部門出具的經分包單位簽認的「已完工作量審核憑單」,借記「工程結算」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應付分包單位工程款」科目。
2、期末,根據應收的總包管理費,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據應代扣的稅費,貸記「其他應付款-代扣分包單位稅費」;根據應扣回的預付款或備料款,貸記「預付賬款-預付分包單位工程款」;借記「應付賬款-應付分包單位工程款」科目。
3、以材料支付分包單位工程款時,根據物資部門出具的經分包單位簽認的「總包供料結算憑單」,借記「應付賬款-應付分包單位工程款」科目;根據材料賬面價值,貸記「原材料」科目;根據應支付分包單位的工程款與材料賬面價值的差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4、期末,把已歸集的製造費用按照分包合同總價占總承包合同總價的比例進行分配,分配公式為:應計入當期分包成本的製造費用=當期製造費用余額×(分包合同總價/總包合同總價)。根據上式計算得到的「應計入分包成本的製造費用」,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分包成本」科目,貸記「製造費用」科目。
5、繳納代扣代繳的稅費時,借記「其他應付款-代扣分包單位稅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並向分包單位轉交完稅證明。
⑦ 建築企業工程分包的會計處理
以下回答來自於北京誠力財務代理
第一種作法將分包的工程收入納入本公司的收入,將所支付的分包工程款作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與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樣的處理;第二種作法視分包工程與自己沒有關系,分包工程的收入和支出均不通過本公司收支體系核算。
根據你的描述總包公司應該是採取的第二種做法,但是總包應該扣除代繳稅款67200之後再扣除2%的費用轉撥給你們,如果只扣除2%,那稅款就成了總承包人承擔了。
正確的賬務處理應該是:
借:應收賬款(含代扣稅金部分) 2000000
貸:結算收入 2000000
收到扣除稅金後的餘款時:
借:銀行存款(扣除稅金和管理費部分) 2000000-67200-40000=1892800
貸:應收賬款 1892800
借:主營業務稅費及附加 67200
貸:應交稅金 67200
借:管理費用 40000 (注意此項費用應由總包公司出具合法的票據,才能進費用,收據是不能進費用的)
貸:應收賬款 40000
借:應交稅金 67200
貸:應收賬款 67200
僅供參考,具體應按你們的實際情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