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繳納醫社保的會計分錄
1.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分析如下:
1、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現金
2、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現金 (實發數)
(1)企業繳納醫社保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亦稱「記帳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帳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帳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在登記帳戶前,通過記帳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帳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帳符號,有關帳戶名稱、摘要和金額。
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一個帳戶的借方和另一個帳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一個帳戶的借方與幾個帳戶的貸方,或者以一個帳戶的貸方與幾個帳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為了保證帳戶對應關系的正確、清晰、便於了解經濟業務的內容,會計分錄必須嚴格掌握一借多貸或一貸多借的基本原則,不允許多借多貸。
2. 企業繳納社保會計分錄
社保是按照工資基數來的。
社會保險分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目前國家規定只要是簽了就業合同的就必須參加社會保險。
比例是:養老保險 單位20% 個人8%
醫療保險 單位 6% 個人2%
失業保險 單位 2% 個人1%
月末計提時(一月份): 借:管理費用—工資 3200
貸:應付工資薪酬 3200
待二月份發放工資時 : 借:應付工資薪酬 3200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個人部分(金額)
現金 (金額)
拿到企業配繳金額時計提:借:管理費用(企業部分)(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部分)(金額)
二月初繳納社保時 : 借: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部分)(金額)
其他應收款—代扣個人部分(金額)
貸:銀行存款(企業+個人)(金額)
單位部分通過職工薪酬核算,個人部分計入其他應付款。分錄如下:計題單位部分: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貸:應付職工薪酬_福利費,交納時:借:應付職工薪酬_福利費(單位部分)/其他應付款_個人社保/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貸:銀行存款,待發工資時,代墊個人社保扣回即可以
4. 給企業交五險一金會計分錄怎麼做啊
1、計提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單位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研發支出-製造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生育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2、計住房公積金(單位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研發支出-製造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3、計提工資(應發工資總額)
借:成本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4、發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個人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實發工資部分)
5、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生育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6、住房公積金繳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7、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4)企業繳納醫社保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五險一金公司及個人的繳納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單位繳20%,個人繳8% ;
2.醫療保險:單位繳10%,個人繳2% ;
3.失業保險:單位繳1%,個人繳0.5%;
4.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率為 1%;
5.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率分為0.2%—1.9%共 8 個檔次,社保經辦機構按照單位所屬行業特點核定費率;
6.住房公積金:單位與個人繳費同等匹配。
按照新會計准則「會計科目和賬務處理」對「應付職工薪酬」的規定: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 請教,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怎麼處理啊,會計分錄
已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社保 (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未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社保 (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6. 關於公司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
交社保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按照國家規定的計提基礎和比例,在職工提供服務期間根據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並確認相應的應付職工薪酬金額: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對於職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企業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義務」「辭退福利」等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