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基礎
⑴ 小企業會計准則的第九章
財務報表
第七十九條 財務報表,是指對小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結構性表述。小企業的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組成部分:
(一)資產負債表;
(二)利潤表;
(三)現金流量表;
(四)附註。
第八十條 資產負債表,是指反映小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報表。
(一)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類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1.貨幣資金;
2.應收及預付款項;
3.存貨;
4.長期債券投資;
5.長期股權投資;
6.固定資產;
7.生產性生物資產;
8.無形資產;
9.長期待攤費用。
(二)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類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1.短期借款;
2.應付及預收款項;
3.應付職工薪酬;
4.應交稅費;
5.應付利息;
6.長期借款;
7.長期應付款。
(三)資產負債表中的所有者權益類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1.實收資本;
2.資本公積;
3.盈餘公積;
4.未分配利潤。
(四)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類應當包括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的合計項目;負債類應當包括流動負債、非流動負債和負債的合計項目;所有者權益類應當包括所有者權益的合計項目。
資產負債表應當列示資產總計項目,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項目。
第八十一條 利潤表,是指反映小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的報表。
費用應當按照功能分類,分為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等。
利潤表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營業收入;
(二)營業成本;
(三)營業稅金及附加;
(四)銷售費用;
(五)管理費用;
(六)財務費用;
(七)所得稅費用;
(八)凈利潤。
第八十二條 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小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的報表。
現金流量表應當分別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列報現金流量。現金流量應當分別按照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總額列報。
前款所稱現金,是指小企業的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八十三條 經營活動,是指小企業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
小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銷售產成品、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二)購買原材料、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三)支付的職工薪酬;
(四)支付的稅費。
第八十四條 投資活動,是指小企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的購建和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及其處臵活動。
小企業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收回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收到的現金;
(二)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
(三)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收回的現金凈額;
(四)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支付的現金;
(五)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支付的現金。
第八十五條 籌資活動,是指導致小企業資本及債務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
小企業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
(二)吸收投資者投資收到的現金;
(三)償還借款本金支付的現金;
(四)償還借款利息支付的現金;
(五)分配利潤支付的現金。
第八十六條 附註,是指對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等報表中列示項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細資料,以及對未能在這些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等。
附註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披露:
(一)遵循小企業會計准則的聲明。
(二)短期投資、應收賬款、存貨、固定資產項目的說明。
(三)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項目的說明。
(四)利潤分配的說明。
(五)用於對外擔保的資產名稱、賬面余額及形成的原因;未決訴訟、未決仲裁以及對外提供擔保所涉及的金額。
(六)發生嚴重虧損的,應當披露持續經營的計劃、未來經營的方案。
(七)對已在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中列示項目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存在差異的納稅調整過程。
(八)其他需要在附註中說明的事項。
第八十七條 小企業應當根據實際發生的交易和事項,按照本准則的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在此基礎上按月或者按季編制財務報表。
第八十八條 小企業對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應當採用未來適用法進行會計處理。
前款所稱會計政策,是指小企業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中所採用的原則、基礎和會計處理方法。會計估計變更,是指由於資產和負債的當前狀況及預期經濟利益和義務發生了變化,從而對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或者資產的定期消耗金額進行調整。前期差錯包括:計算錯誤、應用會計政策錯誤、應用會計估計錯誤等。未來適用法,是指將變更後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應用於變更日及以後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或者在會計差錯發生或發現的當期更正差錯的方法。
⑵ 小企業在不違反 小企業會計准則 中確認 計量和報告規定的前提下 可以根據本企
c.對於明細科目,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自行設置
D.首次執行新准則時,應當對原制度有關科目按新准則要求進行余額轉換,進行賬目調整,確保新舊會計科目順利銜接
⑶ 小企業會計准則主要是考慮誰的需要
這問得不專業,制定一個准則,當然是財政部為管理需要,但若相比較一般國家制定小企業會計准則還是有很大扶持企業發展從而促進經濟發展。所以說,是國家需要,企業受益!
⑷ 企業會計准則和小企業會計准則的區別
1、適用范圍不同
《小企業會計准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
《企業會計准則》的適用范圍,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2、會計科目設置不同
《小企業會計准則》比《企業會計准則》少設了25個一級科目。
(4)小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基礎擴展閱讀: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規范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我部制定了《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准則,現予印發。
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執行該38項具體准則的企業不再執行現行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⑸ 小企業會計准則與新會計准則有何不同
新會計准則同小會計制度有兩個最主要的差別:
一是規范的對象不同;具體准則按經濟業務或項目,制度按一個企業;
二是規范的重點不同:准則側重於確認和計量,制度側重於記錄和報告,確認和計量的內容有機地體現在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中。這樣,准則重點是規范會計決策的過程,而制度是重點規范會計的行為和結果。
具體差異如下:
會計科目
小企業會計准則
小企業會計制度
庫存現金(現金)
現金短缺或溢余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核算。
如為現金短缺,借記「管理費用」科目;如為現金溢余,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銀行存款
未明確規范結算方式及匯兌損益的處理
明確規范結算方式及匯兌損益的處理
短期投資
持有期間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確認投資收益
持有期間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不確認投資收益,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
不計提短期投資減值准備
計提短期投資減值准備
應收票據
未規范票據利息的處理
規范票據利息的處理
因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或到期不能收回應收票據的轉入「應收賬款」
應收票據不得計提壞賬准備,待到期不能收回轉入應收賬款後,再按規定計提壞賬准備。
應收賬款
未規范應收債權融資或出售應收債權的會計處理
規范應收債權融資或出售應收債權的會計處理
不計提壞賬,發生損失時直接轉銷計入「營業外收入」
計提壞賬准備,壞賬准備計入管理費用
原材料(材料)
未規范商品流通的小企業購入商品抵達倉庫前發生的包裝費、運雜費、保險費、裝卸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采購費用
商品流通的小企業購入商品抵達倉庫前發生的包裝費、運雜費、保險費、裝卸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采購費用直接計入當期營業費用
盤盈、盤虧或毀損的各種原材料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核算,待按照管理許可權批准後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盤盈的各種材料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的各種材料計入營業外支出或管理費用
長期股權投資
成本法核算
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固定資產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由建造該固定資產決算前發生的支出(含相關借款費用)構成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為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
無形資產
攤銷期自其可供使用時開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時止。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小企業不能可靠估計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攤銷期不短於10年。
攤銷年限應按合同受益年限、法律規定年限孰低確定,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
長期待攤費用
不含開辦費
包括開辦費
應付職工薪酬
為獲得職工提供服務而應付給職工的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並進行詳細規范
通過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等核算,未規范非貨幣性薪酬及其他職工薪酬的核算
長期借款
小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在竣工決算前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
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專門借款,在滿足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的條件時至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借款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資本公積
僅核算資本(股本)溢價
包括四個明細科目:資本溢價、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其他資本公積
盈餘公積
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
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
⑹ 企業會計的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什麼為基礎
企業會計的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
權責發生制是指收入、費用的確認應當以收入、費用的實際發生作為確認計量的標准。
在權責發生制下,凡是屬於當期實現的收入和負擔的費用,不管款項是否收到或者支付,都應該確認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反映到利潤表中。如果不是當期實現的收入和負擔的費用,即使收到了款項和支付了費用,也不能確認為收入和費用計入到利潤表中。
權責發生制最大的優點是:更加准確地反映特定期間真實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企業會計的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
(6)小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基礎擴展閱讀
實踐依據:
權責發生制是依據持續經營和會計分期兩個基本前提來正確劃分不同會計期間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等會計要素的歸屬。
並運用一些諸如應收、應付、預提、待攤等項目來記錄由此形成的資產和負債等會計要素。企業經營不是一次而是多次。
而其損益的記錄又要分期進行,每期的損益計算理應反映所有屬於本期的真實經營業績,收付實現制顯然不能完全做到這一點。因此,權責發生制能更加准確地反映特定會計期間實際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⑺ 劃分小企業的會計標準是什麼
准則和制度的聯系、區別
我們要正確認識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之間的關系,它們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種規范。
兩者聯系:
(1)可統稱會計制度。
廣義的會計制度包括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還包括會計法律法規。各國的會計環境不同,一些國家只採用會計准則,而有些國家如法國和改革前的我國只採用會計制度,來規范各自的會計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會計制度。
(2)都是會計標准。
會計標准無非是對各會計要素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依據和准繩,只不過有的標准原則一些,有的標准具體一些。但是它們都可以反映各自運用的會計政策。
(3)都屬於會計法規。
我國的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都是由國家財政部門組織制定和發布實施的,因此它們都是同一層次的部門行政法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兩者區別:
(1)規范的目標不同。
會計准則規范的目標主要是解決會計要素如何進行確認和計量的問題,同時也規范會計主體應當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會計制度規范的目標主要是解決會計要素如何進行記錄和報告的問題。確認和計量是記錄和報告的前提條件,後者是在前者的基礎上進行的,沒有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記錄和報告就不可能。
(2)適用的范圍不同。
會計准則適用於股份公司的會計處理,而會計制度適用於所有企業。即使在美國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業嚴格執行公認會計原則,我國已經發布的會計准則中,要求所有企業執行的也是少數。
(3)規范的具體內容和可操作性強弱不同。
由於規范的目標不同,決定了各自規范的具體內容不同。會計准則規范的內容主要是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進行「定性」的規定,例如在准則中我們常常看到這樣的語言:該項收入(或費用)「計入當期損益」。至於記錄到哪個科目,則由會計人員自己去判斷。而會計制度規范的內容則具體得多。毫無疑問,准則的可操作性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較強。同時,從准則和制度規定的內容來看,准則是對某一類業務的確認和計量加以規定,而制度是對某一類企業或全部企業的各類業務的會計處理進行具體規定。
(4)對會計人員的素質要求不同。
由於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則要求會計人員具有較高的職業判斷能力,而制度對這方面的要求相對較低。
(5)在會計規范體系中的層次不同。
准則和制度是兩個不同層次的規范,前者(尤其是會計基本准則或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制約後者。根據會計法律法規權威性和內容的不同,我們可以將其層次關系作以下劃分:會計法是第一層次,財務會計報告條例是第二層次,會計准則是第三層次,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制定的補充規定或暫行規定是第四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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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金蝶財務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