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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股利分配會計處理

發布時間: 2021-08-16 23:07:22

『壹』 合夥企業的會計處理

1、企業創立時假設甲、乙二人准備合辦一個工藝品店,合夥契約中規定各人的出資份額等於合夥人各自出資的凈資產金額,合夥人投入時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存貨
固定資產
無形資產
貸:資本——甲
——乙
2、經營生產過程中購進資產、發生成本費用和產生收入:
(1)借:固定資產
貸:現金
(2)借:低值易耗品
貸:現金
(3)借:材料
貸:現金
應付賬款
(4)借:製造費用
管理費用
貸:現金
(5)借:生產成本——A產品
——B產品
貸:材料
(6)借:現金
應收賬款
貸:銷售收入
3、損益分配
合夥企業損益分配主要有三種:按資本額比例分配損益,按工資報酬先分配,余額按約定比例分配;按工資報酬和資本報酬分配,余額再按約定比例分配。
(1)結轉銷售收入:
借:銷售收入
貸:本年利潤
(2)結轉成本費用
借:本年利潤
貸:銷售成本
管理費用
營業費用
財務費用
所得稅
(3)借:所得稅
貸:應交所得稅
(4)借:本年利潤
貸:合夥人資本——甲
——乙
4、原合夥人退夥與新合夥人入伙合夥企業會計主體的變化,表現為合夥人的變動。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原合夥人的退出。二是新合夥人的加入。對退夥、入伙的事項應作出必要的記錄。合夥人的退出,一般是指三人以上的合夥人而言;而兩人合夥,有一人退出,則屬於合夥企業的解體。合夥人退出合夥企業,一般採用兩種方式:一是「對外售讓其股權」,二是將股權讓於其他合夥人。
借:合夥人資本——甲
貸:合夥人資本——乙
股權售讓的價格以及價款的收付方式等,完全是退夥人的私事;但是無論售價多少,對合夥企業資本總額不能有所影響。因此賬上只要求作股權變動的分錄。如果甲合夥人將股權售讓給乙合夥人,賬本上也僅作股權變動的會計分錄。
借:合夥人資本——甲
貸:合夥人資本——乙
若甲合夥人將股權70%售讓給乙合夥人,將30%股權售讓給丙合夥人,則會計分錄如下:
借:資本——甲
貸:資本——乙
——丙
無論原合夥人的退夥,還是新合夥人的加入,必須得到原合夥人的贊同。

『貳』 企業分配現金股利的會計分錄是( )。

借:利潤分配——向投資者分配股利200
貸:應付股利2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200
貸:利潤分配——向投資者分配股利200
2月份分配時:
借:應付股利200
貸:銀行存款200

『叄』 公司股利分配業務會計分錄

一、應付股利是稅後金額。
(一)企業當年實現的稅後凈利潤,應按國家規定的順序進行分配。如果企業發生虧損,應按規定程序進行彌補,如屬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潤進行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稅前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應當用稅後利潤彌補。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以及超過用利潤抵補5年期限的,還可以用企業的公積金彌補。如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不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在提取盈餘公積金以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二)利潤分配的程序
1、彌補虧損
2、按照稅法規定,企業虧損在一定年限內可用稅前利潤抵補,超過規定的年限,就只能用稅後利潤抵補。
3、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4、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5、向投資者分配並支付利潤

二、如果是分配給股東個人的,公司應該按個人紅利所得額的20%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三、會計分錄
1、向股東分配紅利
借:利潤分配--提取應付股利
貸:應付股利
同時
借: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一應付股利
2、支付股東紅利時
借:應付股利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現金等

『肆』 企業分紅時的會計分錄應該怎麼

一、分紅定義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二、分紅需要滿足的條件
公司發放紅利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
⑴公司當年有利潤;
⑵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
⑵ 公司在過去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
⑶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在過去三年的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⑵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現金分配方案或2/3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三、 分紅的形式
股東可以以三種形式實現分紅權:
1、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
2、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新股;
3、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四、分紅時財務處理:
1、 股東大會通過分紅方案,宣告分紅時:
借:利潤分配-分配股利(派發現金和新股時,如果以盈餘公積轉增股本,借方為盈餘公積)
貸:應付股利(或應付利潤)
實際派現時:
借:應付股利(或應付利潤)
貸:銀行存款
實際派發新股或轉增股本時:
借:應付股利(或應付利潤)
貸:股本

『伍』 合夥企業的賬務處理

一、企業創立時假設甲、乙二人准備合辦一個工藝品店,合夥契約中規定各人的出資份額等於合夥人各自出資的凈資產金額,合夥人投入時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存貨

固定資產

無形資產

貸:資本——甲

——乙

二、經營生產過程中購進資產、發生成本費用和產生收入:

1、借:固定資產;貸:現金

2、借:低值易耗品;貸:現金

3、借:材料;貸:現金;應付賬款

4、借:製造費用;管理費用;貸:現金

5、借:生產成本——A產品;——B產品;貸:材料

6、借:現金;應收賬款;貸:銷售收入

3、損益分配

合夥企業損益分配主要有三種:按資本額比例分配損益,按工資報酬先分配,余額按約定比例分配;按工資報酬和資本報酬分配,余額再按約定比例分配。

(1)結轉銷售收入:

借:銷售收入

貸:本年利潤

(2)結轉成本費用

借:本年利潤

貸:銷售成本

管理費用

營業費用

財務費用

所得稅

(3)借:所得稅

貸:應交所得稅

(4)借:本年利潤

貸:合夥人資本——甲

——乙

四、原合夥人退夥與新合夥人入伙合夥企業會計主體的變化,表現為合夥人的變動。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原合夥人的退出。二是新合夥人的加入。

對退夥、入伙的事項應作出必要的記錄。合夥人的退出,一般是指三人以上的合夥人而言;而兩人合夥,有一人退出,則屬於合夥企業的解體。合夥人退出合夥企業,一般採用兩種方式:一是「對外售讓其股權」,二是將股權讓於其他合夥人。

借:合夥人資本——甲

貸:合夥人資本——乙

股權售讓的價格以及價款的收付方式等,完全是退夥人的私事;但是無論售價多少,對合夥企業資本總額不能有所影響。因此賬上只要求作股權變動的分錄。如果甲合夥人將股權售讓給乙合夥人,賬本上也僅作股權變動的會計分錄。

借:合夥人資本——甲

貸:合夥人資本——乙

若甲合夥人將股權70%售讓給乙合夥人,將30%股權售讓給丙合夥人,則會計分錄如下:

借:資本——甲

貸:資本——乙

——丙

無論原合夥人的退夥,還是新合夥人的加入,必須得到原合夥人的贊同。

(5)合夥企業股利分配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稅務處理:

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從2000年1月1日起,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再繳納企業所得稅,只對投資者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凡實行查賬征稅辦法的,其稅率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方式的,先按照應稅所得率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再按其應納稅所得額的大小,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包括參與興辦),年度終了時,應匯總從所有企業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據此確定適用稅率並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其稅收優惠為殘疾人員投資興辦或參與投資興辦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殘疾人員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符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減征個人所得稅條件的。

經本人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可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減征的范圍和幅度,減征個人所得稅。

其申報繳納期限,投資者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由投資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終了後7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陸』 合夥企業對外投資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合夥企業A業務描述及合夥企業相應會計分錄如下:
1.自然人甲向合夥企業A投入1萬元現金入伙
借:銀行存款 10000
貸:合夥人資本——甲 10000
2.合夥企業A收到上述1萬元後,投入非上市公司B,投資後非上市公司B凈資產為1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 1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
合夥企業對外投資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如何進行納稅處理?
合夥企業不屬於居民企業的范疇,不能享受《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關於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的規定,即使其對外投資獲取的是權益性投資收益,也無法享受免稅優惠。
為此,該合夥企業投資於境內公司分回的稅後收益30萬元不屬於免稅的投資收益,應並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稅。另外還要注意,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不並入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分配原則進行分配。其中,屬於自然人合夥人應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由支付的單位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屬於法人合夥人應得的利息所得,並入法人當年的生產經營所得總額征稅。

『柒』 合夥企業,將利息收入分給股東,會計分錄怎麼做

借:利潤分配--分配利潤
貸:應付利潤--個人
這是分配利潤的分錄,利息收入是不能進行分配的,需要並入收入,繳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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