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會計講義課件
Ⅰ 企業所得稅調增會計科目
納稅調增是對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調整,不是對會計帳的調整。如果納稅調增後,不需要補交所得稅的話,會計帳不做處理。如果調增後,要補交所得稅,會計分錄:
(1)補提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所得稅
(2)結轉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補交稅金時
借:應交稅金--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等
Ⅱ 某企業2016年有關的財務資料如下,要求計算該企業2016年度應交的企業所得稅,稅率25%
應納稅所得額=350-5+1-1.5-0.3-0.55-3+0.4=341.05萬元。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5%=86.2625萬元。
解析:
(2)彌補未滿的未彌補虧損,允許扣除
(3)稅金罰款和滯納金,不允許扣除,要加回來
(4)計提的不超過標準的壞賬准備,允許扣除
(5)國債利息收入,允許扣除
(6)股利收入已繳納所得稅,聯營企業分回的利潤是稅後利潤且稅率為25%,允許扣除
(7)非公益性捐贈支出,不允許扣除
應納稅所得額的扣除項和不可扣除項,詳情可參考網路。
Ⅲ 新企業所得稅會計的講義
《企業會計准則第18 號——所得稅》解釋 為了便於本准則的應用和操作,現就以下問題作出解釋:(1)所得稅會計的基本要求;(2)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3)所得稅費用的計算;(4)遞延所得稅的特殊處理。
一、所得稅會計的基本要求
(一)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 所得稅會計是以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及其附註為依據,結合相關賬簿資料,分析計算各項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通過比較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確定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資產的賬面價值大於其計稅基礎或者負債的賬面價值小於其計稅基礎,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資產的賬面價值小於其計稅基礎或者負債的賬面價值大於其計稅基礎,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按照稅法規定允許抵減以後年度利潤的可抵扣虧損,視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按照暫時性差異與適用所得稅稅率計算的結果,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以及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費用。其中,確認由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應當以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該應納稅所得額為未來期間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實現的應納稅所得額,以及因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在未來期間轉回相應增加的應稅所得,並應提供相關的證據。
(二)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轉回
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後,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於以後期間轉回的,應當調整原已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以及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費用。
(三)所得稅費用在利潤表中的列示
利潤表中應當單獨列示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由兩部分內容構成:
一是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當期所得稅費用(當期應交所得稅),
二是按照上述規定計算的遞延所得稅費用,但不包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項目的交易和事項以及企業合並的所得稅影響。 所得稅會計的關鍵在於確定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一經確定,即可計算暫時性差異並在此基礎上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以及遞延所得稅費用。
二、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
(一)資產的計稅基礎
本准則第五條規定,「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 通常情況下,資產取得時其入賬價值與計稅基礎是相同的,後續計量因會計准則規定與稅法規定不同,可能造成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異。 例如,各項資產如發生減值,提取的減值准備。按照會計准則規定,資產的可變現凈值或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時,應當計提相關的減值准備;稅法規定,企業提取的減值准備一般不能稅前抵扣, 只有在資產發生實質性損失時才允許稅前扣除,產生了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即暫時性差異。假定某企業期末持有一批存貨,成本為1000 萬元,按照存貨准則規定,估計其可變現凈值為800 萬元,對於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的差額,應當計提存貨跌價准備200 萬元,由於稅法規定資產的減值損失在發生實質性損失前不允許稅前扣除,該批存貨的計稅基礎仍為1000 萬元,其賬面價值為800 萬元, 兩者之間的差額200 萬元即為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又如,會計准則規定,企業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在滿足資本化條件後發生的支出應當資本化,確認為無形資產成本;稅法規定,企業的研究開發支出一般可於發生當期稅前扣除,由此產生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在持有期間的暫時性差異。
(二)負債的計稅基礎
本准則第六條規定,「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 一般而言,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其他應交款等負債的確認和償還,不會對當期損益和應納稅所得額產生影響,其計稅基礎即為賬面價值。 某些情況下,負債的確認可能會涉及損益,進而影響不同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使得其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之間產生差額,如企業因或有事項確認的預計負債。會計上對於預計負債,按照最佳估計數確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按照稅法規定,與預計負債相關的費用多在實際發生時稅前扣除,該類負債的計稅基礎為0,形成會計上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暫時性差異。 企業應於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進行分析比較,兩者之間存在差異的,按照重要性原則,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及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費用。企業合並等特殊交易或事項中取得的資產和負債,應在購買日比較其入賬價值與計稅基礎,計算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三、所得稅費用的計算
企業在計算確定當期應交所得稅以及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 以後,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為兩者之和。即: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收益)
例:某企業20×7 年12 月31 日資產負債表中有關項目金額及其計稅基礎如下表所示(單位:元): 暫時性差異 項目 賬面價值 計稅基礎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1 存貨 20000000 22000000 2000000
2 無形資產 6000000 0 6000000
3 預計負債 1000000 0 1000000
合計 6000000 3000000
除上述項目外,該企業其他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存在差異,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不存在期初余額, 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假定當期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所得稅為600 萬元。該企業預計在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該企業計算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費用以及所得稅費用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6000000×33%=1980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3000000×33%=990000
遞延所得稅費用=1980000-990000=990000
所得稅費用=6000000+990000=6990000
四、遞延所得稅的特殊處理
某些情況下,遞延所得稅產生於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或者產生於企業合並中因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這類交易或事項中產生的遞延所得稅,不影響利潤表中確認的所得稅費用,其所得稅影響應視情況分別確認。
(一)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產生的遞延所得稅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的所得稅影響,無論是對當期所得稅的影響還是遞延所得稅的影響,均應計入所有者權益。
(二)企業合並中產生的遞延所得稅
因會計准則規定與稅法規定對企業合並類型的劃分標准不同,某些情況下會造成合並中取得資產、負債的入賬價值與其計稅基礎的差異。因企業合並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影響,應在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同時,相應調整合並中應予確認的商譽。
Ⅳ 稅務會計 企業所得稅
有兩種做法:直接法和間接法,因直接法容易出錯,故考試和實務中都選擇間接法,連所得稅匯算表都採用間接法設計,故我用間接法回答你的問題
1、計算會計利潤=8000-6000-400-40-200-130-650-120=460
2、招待費列支標准 130*60%=78 8000*0.005=40 40小於78 可以列支40
故招待費調增130-40=90
3、廣告費列支標准 8000*15%=1200 大於650 650全額列支
4、利息調增=600*(9%-7.5%)*10/12=7.5
5、應納稅所得稅=會計利潤+調增-調減=460+90+7.5=557.50
6、應繳企業所得稅=557.5*0.25=139.375
Ⅳ 會計問題,關於企業所得稅
一般是按照季度交納的多,但也有按月交納的。
是按季度還是按月,國稅在你們稅務登記後會在你們企業稅種及稅率鑒定表裡說明。你要不知道,也可以直接問你們的專管員。
沒有所得稅,也要零申報的。如果你沒有按時申報,按理國稅會打電話或發信函通知你去補申報並接受處罰。晚一天處罰50元,有稅款的還要罰滯納金。
Ⅵ 企業所得稅納稅實務及會計核算
答案:1.A
2.D
3.B
4.C
5.C
Ⅶ 計提企業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做法如下:
計提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所得稅
支付時
借:應交稅費-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知識延伸閱讀: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
1.收入總額。
(1)生產、經營收入:
(2)財產轉讓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賃收入;
(5)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收入,罰款收入,因債權人緣故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物資及現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費附加返還款,逾期沒收包裝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納入收入總額的其他幾項收入。
(1)企事業單位技術性收入減免稅均以主管稅務部門批準的「技術性收入免稅申請表」為依據,未經稅務機關審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術性收入照章徵收企業所得稅。
(2)企業在建工程發生的試運行收入,應並入收入總額予以征稅,而不能直接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3)對機構(企事業單位)從事證券交易取得的收入,應計入當期損益,按規定徵收企業所得稅。不允許將從事證券交易的所得置於賬外隱瞞不報。
(4)外貿企業由於實施新的外匯管理體制後因匯率並軌、匯率變動發生匯兌損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調整,按照直線法在5年內轉入應納稅所得額。
(5)納稅人享受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以及取得的國家財政性補貼和其他補貼收入,除國家另有文件指定專門用途的,都應並入企業所得,計算繳納所得稅。
(6)企業在基本建設、專項工程及職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業的商品、產品的,均應作為收入處理;企業對外進行來料加工裝配業務節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規定留歸企業所有,也應作為收入處理。
(7)企業取得的收入為非貨幣資產或者權益的,其收入額應參照當時的市場價格計算或估定。
(8)企業依法清算時,其清算終了後的清算所得,應當依照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3.准予扣除的項目。
(1)成本。
(2)費用。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3)稅金。
(4)損失。
(7)企業所得稅會計講義課件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根據復式記賬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賬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在登記賬戶前,通過記賬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
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賬符號,有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
是指以一個賬戶的借方和另一個賬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一個賬戶的借方與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以一個賬戶的貸方與幾個賬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