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准則執行通知
1. 新企業會計准則要求所有企業必須執行嗎
沒有要求所有企業必須執行新的《企業會計准則》,要求上市公司必須執行,非上市大中型企業,自2012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新准則。
除此以外的企業,可以執行新准則,也可以執行原會計制度,但一經選擇不能改變。不過小微企業可以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
如果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企業,可以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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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准則提綱包括總則;會計信息質量要求;財務會計報表要素;會計計量;財務會計報告等十一章內容。
具體准則是在基本准則的指導下,處理會計具體業務標準的規范。其具體內容可分為一般業務准則、特殊行業和特殊業務准則、財務報告准則三大類,一般業務准則是規范普遍適用的一般經濟業務的確認、計量要求,如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職工薪酬、所得稅等。
特殊行業和特殊業務准則是對特殊行業的特定業務的會計問題做出的處理規范;如生物資產、金融資產轉移、套期保值、原保險合同、合並會計報表等。財務會計報告准則主要規范各類企業通用的報告類准則;如財務報表列報、現金流量表、合並財務報表、中期財務報告、分部報告等。
應用指南從不同角度對企業具體准則進行強化,解決實務操作,包括具體准則解釋部分、會計科目和財務報表部分。
2. 財政部制定企業會計准則22號自多少號開始實施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規範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我部對《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准則或企業會計准則編制財務報告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鼓勵企業提前執行。執行本准則的企業,不再執行我部於2006年2月15日印發的《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准則的通知》(財會〔2006〕3號)中的《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執行本准則的企業,應當同時執行我部2017年修訂印發的《企業會計准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財會〔2017〕8號)和《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會計》(財會〔2017〕9號)。
3. 怎樣確定一個企業執行的是會計制度還是會計准則
執行會計准則很和會計制度的企業:中大型企業、國有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一般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即財政部)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會計准則適用於各級各類事業單位。
《小企業會計制度》適用范圍如下:
適用於在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具體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 [2003]143號)中界定的小企業。
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小企業的實際情況,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財政部制定發布了《小企業會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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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會計准則
一方面,它是「准則的准則」,指導具體會計准則的制定;另一方面,當出現新的業務,具體會計准則暫未涵蓋時,應當按照基本准則所確立的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基本准則規定了整個准則體系的目的、假設和前提條件、基本原則、會計要素及其確認與計量、會計報表的總體要求等內容。
會計准則體系的總體目標是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滿足投資人、債權人、社會公眾、有關部門和管理測光對會計信息的需求,這是全社會對會計信息共同的基本標准。
參考資料網路-會計准則
網路-會計制度
4. 所有企業都必須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小企業需要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跟企業准則不一樣
5. 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新修訂什麼時候執行
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准則或企業會計准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允許企業提前執行。
6. 執行哪些會計制度,准則
1、《企業會計准則》(2006)
《企業會計准則——基本會計准則》、《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會計准則的通知》(財會[2006]3號)於2006年2月25日頒布,2007年1月1日起執行。
2、《小企業會計制度》
《財政部關於印發〈小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2004]2號)於2004年4月27日頒布,2004年1月1日起執行。
3、《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准則》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2000]25號)於2000年2月29日頒布,2001年1月1日起執行。
舊《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及16項具體准則不是在同一年發布的,由財政部分別發布。如《企業會計准則——投資》於1998年6月24日發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企業會計准則——存貨》於2001年11月9日公布,2002年1月1日起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租賃》於2001年1月18日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地方財政部門對企業是否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准則》已做規定。企業應接合所在地財政部門的規定確定能否執行該制度。
比如《深圳市財政局關於全面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准則的通知》(深財會[2007]89號)規定,大中型企業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38項具體准則,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可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或者38項具體准則。也就是說,不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准則》。
7. 企業現執行什麼企業會計制度
小型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
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國有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7)企業會計准則執行通知擴展閱讀:
企業會計制度是各項會計業務的具體處理辦法,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有關會計制度的原則規定。一般稱為總則,包括會計工作的任務,會計制度所應遵循的原則等。
2.有關會計業務核算的具體規定。如會計科目及其使用方法的規定;會計憑證、帳簿、記帳程序和記帳方法的規定;會計報表的格式及其編制方法。
3.有關財產管理、成本計算方面的規定。如有關固定資產和各項流動資金核算辦法的規定,成本計算辦法等。
4.有關財產清查、會計人員交接和會計檔案管理方面的規定等。
8. 企業會計准則22號什麼時候實施
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通知
財會〔2017〕7號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有關中央管理企業: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規範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我部對《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
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准則或企業會計准則編制財務報告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鼓勵企業提前執行。
執行本准則的企業,不再執行我部於2006年2月15日印發的《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准則的通知》(財會〔2006〕3號)中的《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執行本准則的企業,應當同時執行我部2017年修訂印發的《企業會計准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財會〔2017〕8號)和《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會計》(財會〔2017〕9號)。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財政部
2017年3月31日
9.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6號的通知時間是什麼時候
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6號》的通知
財會[2014]1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了深入貫徹實施企業會計准則,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實現企業會計准則持續趨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6號》,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6號
財政部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