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清算會計探討論文
Ⅰ 破產清算會計論文怎麼寫啊誰能我寫一騙啊
破產清算條件下會計要素研究
【摘要】與持續經營條件下的會計要素不同,破產清算條件下的會計要素有其自身的特點。本文首先分析了目前破產清算會計要素研究中存在的問題:受破產法思想和持續經營會計理論思想的束縛嚴重,對相關會計要素的定義不準確。然後在研究破產清算條件下會計對象變化及其對會計要素影響的基礎上,重構了破產清算會計要素體系:清算資產、清算負債和清算凈損益。
【
關鍵詞】破產清算 會計要素 清算資產 清算負債 清算凈損益
會計要素作為會計基本理論研究的一項重要內容和會計方法研究的起點,一直受到會計理論研究的重視。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企業破產清算的大量出現,破產清算條件下的會計要素研究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關注。然而,由於破產經濟現象的復雜性以及相關制度環境的不完備,目前關於破產清算條件下會計要素的研究不僅論著較少,而且存在著諸多問題,本文對其進行了研究,並在分析破產清算條件下會計對象變化的基礎上,重構了破產清算條件下的會計要素體系。
一、目前破產清算會計要素研究中存在的問題
(一)受破產法思想的束縛嚴重
1.直接引入破產財產、破產債權等法律概念,作為破產清算條件下的會計要素概念(鍾傳家,1996)。會計學與法學是兩門不同的學科,由於目的不同,會計學上的概念與法律上的概念出發點是不同的,其結果也當然不同。會計學簡單地使用法律概念會導致:(1)會計要素涵義的不規范。會計要素,西方亦稱作財務報表要素,是為了對企業的經濟業務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披露而設置的,因此,其概念必須規范和准確。如會計上的資產概念是嚴密的,而法律上的財產概念則過於籠統,不能簡單地用法律上的財產概念來代替會計上的資產概念。(2)違背會計主體假設。破產債權與破產債務其實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將破產清算企業會計主體的「破產債務」認定為「破產債權」,顯然是站在法院或債權人的角度來看待債權與債務關系的,其結果不僅違背會計主體假設,而且很容易導致與破產清算企業本身的債權債務相混淆。(3)反映和監督的內容不完整。破產財產與破產債務(權)並不能囊括破產清算企業的所有財產和債務。破產財產只是企業破產時清算財產一部分,清算財產還包括擔保財產、抵銷財產等非破產財產;同理,所謂的破產債務(權)也只是企業破產時清算債務的一部分,清算債務還包括擔保債務、抵銷債務等非破產債務(權)。
2.照搬破產法的邏輯思路。破產清算會計理論的構建必須以破產法為指導,這是毫無疑問的。但1986年頒布的《企業破產法(試行)》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不可避免地帶有時代特徵和歷史局限性。會計學者如果過於迷信破產法就會將破產法的缺陷帶人會計領域。如根據筆者的研究,1986年頒布的《企業破產法(試行)》對破產財產的前後定義就存在如下邏輯缺陷:第一步,將破產企業擁有和控制的所有財產定義為破產財產
(破產法第28條);第二步,使用排除法,將不依破產程序優先分配的財產(如擔保財產等)、依破產程序不能分配的其他財產(如福利財產等)排除在破產財產之外,認為這兩類財產都是非破產財產(破產法第28條、破產法第29條);第三步,得出結論,認為從第一步的破產財產中去掉第二步的非破產財產,剩餘財產就是破產財產(破產法第37條)。用公式表示如下:破產財產(第一步)-非破產財產(第二步)=破產財產(第三步)可見,法律上的破產財產顯然不是一個合乎邏輯的、嚴密的定義。與破產法對破產財產的前後定義極為相似,許多會計學者照搬破產法的邏輯思路,僅僅簡單地用破產資產來代替破產財產,其結果必然也會導致邏輯上的混亂,出現自相矛盾的現象。用公式可簡單表示為:破產資產(第一步)-非破產資產(第二步)=破產資產(第三步)
(二)受持續經營會計理論思想的束縛嚴重
主要表現為簡單地套用持續經營會計要素的構建思路,如持續經營會計有六大會計要素,破產清算會計也相應地構建為六大會計要素,只不過在原有會計要素的基礎上加上清算兩字,甚至直接簡單套用。其代表性觀點有:破產清算會計要素應由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清算收入、清算支出、清算損益等六項構成(佟玉凱等,1996)。該觀點的缺陷是顯而易見的:
1.將資產、負債會計要素照搬下來,忽略了企業破產清算業務活動的特徵對破產清算會計要素的影響,也抹煞了持續經營與非持續經營條件下資產、負債等要素的本質區別。
2.將所有者權益會計要素直接保留下來,會導致如下問題:(1)無實際意義和與法律事實不符。在持續經營條件下,企業的投資者①被視為企業的所有者,所有者權益也被專門用來核算其權益。然而,在破產清算條件下,一方面,清算組接管了企業,投資者失去對企業的控制權,這時如果仍稱企業的投資者為企業的所有者顯然與實際不符;另一方面,絕大多數破產清算企業早已資不抵債,這時仍然保留所有者權益會計要素,就會出現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現象,而根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者在企業承擔的義務以其投資額為限,投資者權益為負數顯然與公司法的精神不符。(2)不利於反映破產清算企業會計核算的真實情況。當企業資不抵債時,如果仍然保留所有者權益會計要素,收益增加,似乎給人一種投資者權益仍要增加的感覺,而實際上,收益增加的應該是債權人權益;同理,費用損失發生,好像給人一種投資者權益仍要減少的感覺,而實際上,費用損失發生,減少的應該是債權人權益。因此,保留所有者權益會計要素,會造成投資者權益虛增虛減的幻覺,不利於反映破產清算企業會計核算的真實情況。(3)會計要素的不必要增多。會計要素是會計對象的具體分類,這種分類應該是比較大的分類,不應該過細。如果保留了所有者權益會計要素,勢必要增設清算收益、清算損失、清算費用、清算凈損益等反映破產清算企業資產變現損益、費用支付等清算成果的會計要素,這樣必然導致會計要素的不必要增多,增加會計人員的工作量。
3.設置清算收入、清算支出、清算損益會計要素,容易讓人得出清算收入與清算支出之間具有配比關系,清算損益就是清算收入與清算支出之間配比的結果,而實際上在破產清算企業,清算收入與清算支出之間並沒有必然的聯系,更不用說存在配比關系。
(三)對相關會計要素的定義不準確
主要表現在目前學者對破產清算條件下會計要素的研究,僅注意到了與持續經營條件下會計要素的區別,但沒有對此作進
一步的研究,從而導致對相關會計要素未能准確定義。其代表性的觀點有:破產清算條件下的會計要素應分為六項:清算資產、清算債務、清算凈權益、清算損失、清算利得(唐國平,2003)。該觀點雖然注意到了與持續經營條件下的會計要素之間的銜接與區別,有較大的創新,但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1.該觀點認為「清算資產是清算企業所擁有的用來清償債務的全部資產」,然而破產企業的有些資產,如專用資產(包括福利資產、企業社團
Ⅱ 請哪位大哥大姐 幫我寫下畢業論文啊.論文題目是關於企業破產清算會計問題的思考
企業破產的預測
編輯:王宏彬律師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破產與企業的建立就像人的生出與死亡一樣,是客觀存在的。對投資者等與企業有利害關系的方面來講,准確地判斷企業是否面臨破產境地,將能夠最大限度地降低自己的財務風險,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一、 導致企業破產的因素分析
導致企業破產的因素很多,既有企業內部因素,也有企業外部因素。在此主要對導致企業破產的內部因素進行分析。
(一)過份依賴於單一產品或單一的客戶,對產品開發,市場走向的調研及市場的開發缺乏進取心。
如果企業長期依賴於單一的產品或單一的客戶,則企業會發現,不管以前自己的產品多麼有優點,多麼有市場,自己與客戶間的關系是多麼地穩定,但路卻越走越難。這是因為,任何產品,均有其自己的生命周期。即使有些產品可在較長時間內有自己的市場,也並不意味著其他競爭對手會坐視某一企業長期佔有某一產品的市場而無動於衷。至於客戶方面,同樣會因為競爭的原因使得自己的傳統客戶放棄或中斷原來的合作關系而尋求新的合作夥伴。即使企業與客戶間的關系能夠始終維持,但只要客戶的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困難(如資金周轉不靈或面臨破產等),企業也將因此而受牽連而隨即陷入困境。因此,過分依賴單一產品或單一客戶的企業,在財務上是危險的,在發展前景上是暗淡的。
(二)企業業務擴張過度,致使發展的後勁不足,已擴張的業務范圍也可能因基礎不穩定而萎縮,最終導致企業破產。
(三)盲目開發風險性較大的業務(如房地產開發業務),但缺乏對這類業務市場趨勢的把握,也缺乏有關專業人才,結果將可能使這類業務成為導致企業破產的導火索。
(四)企業內部管理不善,缺乏財務會計控制,缺乏理財專業人員,致使企業在遇到財務困難時,路可能會越走越窄,最終走向破產。
二、 企業破產的預測
我們在前面進行比率分析時已經看到,單個財務比率只能表現其某一方面財務狀況,即使將若干個比率聯系起來。也不易於用來揭示企業是否面臨破產的困境。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企業為了粉飾其某一方面的財務狀況,往往採用一些手段來操縱某些指標,使其具有較好的外在表現。但是,由於會計系統所固有的平衡特性,使得企業對某一方面財務指標的粉飾可能同時與另一些方面財務指標的惡化並存。因此,將多個財務指標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則可以消除個別指標在評價企業財務狀況方面的缺陷。
從我國目前的情況看,有關方面尚未規定出評價企業財務狀況的綜合指標,理論界在這方面結合國情的研究尚屬空白。從國外的實踐上看,應用較多的是比較有影響的綜合評價企業財務狀況的"Z分數法(Z Score)"。
"Z分數法"是根據統計結果,對於企業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5個財務指標進行加權平均而成為"Z分數",並根據"Z分數"的高低而綜合評價企業財務狀況的方法。"Z分數"的計算公式是:
Z=1.2R1+1.4R2+3.3R3+0.6R4+1.0R5其中,R1為營運資本與總資產比率(即營運資本/總資產);
R2為盈餘公積與總資產的比率(即盈餘公積與未分配利潤之和/總資產);
R3為收益與總資產比率(此時的"收益"為利息與所得稅前利潤,該比率為稅息前利潤/總資產); R4為資本市價總額與長期負債比率(即資本市價總額/長期負債);
R5為銷售收入與總資產比率(即銷售收入/總資產)。
從國外有關資料看,認為上述5個比率是在預測企業破產方面最為有效的比率,因而可以Z分數為依據對企業的財務狀況或是否面臨破產的問題作為判斷。在"Z分數法"下,認為Z分數超過3分時,與企業進行正常的經濟活動比較安全;當Z分數低於1.8分時,企業級可能面臨破產。
下面舉例來說明"Z分數法"的應用。
大環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中與"Z分數法"有關的內容如下:
資產負債表
1994年12月31日 單位:千元
資 產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貨幣資金 1 600 應付帳款 800 應收帳款 2 000 其他應付款 900 存貨 1 400 流動負債合計 1 700 流動資產合計 5 000 長期負債 4 000 固定資產 6 000 負債合計 5 700
股本(每股面值1元) 4 000 盈餘公積與未分配利潤 1 300 所有者權益合計 5 300 資產總計 11 000 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總計 11 000
損益表
1994年度 單位:千元
銷售收入 2 000 利息和稅前利潤 300 利息 400 稅前利潤(虧損) (100) 所得稅返還 35 稅後損失 65
在資產負債表日(即1994年12月31日),企業發行在外的股票4 000 000股,當日股票市價為每股6元。
則有關計算如下:
R1=營運資本/總資產=(5 000-1 700)/11 000=0.30
R2= 盈餘公積/總資產=1 300/11 000=0.1182
R3=稅息前利潤/總資產=300/11 000=0.0273
R4=股本市價/長期借款=(4 000×6)/4 000=6.000
R5=銷售收入/總資產=2 000/11 000=0.1818
Z=1.2R1+1.4R2+3.3R3+0.6R4+1.0R5=4.3974
從上述計算結果可以看出,該公司的Z分數遠遠高於3分,說明與企業進行正常的經濟活動較為安全,短時間內公司不會面臨破產問題。
應該指出,"Z分數法"只是一種對企業財務狀況進行綜合評價的方法。通過對"Z分數"構成的分析,我們看到,除R4外,其餘4個指標均用總資產作為分母。然而,總資產的價值較多地取決於企業的會計政策。因此,企業間各比率的計算與比較應盡量剔除會計政策差異的影響。此外,經濟生活中的企業破產往往與某一特定地區的宏觀經濟環境有關,而"Z分數法"則較少考慮或沒有體現反映宏觀經濟環境的變數如利息率、失業率等。由此可以想像,包括體現宏觀經濟環境的變數模型將能提高"Z分數"的預測適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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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求以XX公司為例探討企業會計內部控制的有關論文,想參考一下,現在都
撰寫畢業論文是檢驗學生在校學習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大學生在畢業前都必須完成畢業論文的撰寫任務。
申請學位必須提交相應的學位論文,經答辯通過後,方可取得學位。可以這么說,畢業論文是結束大學學習生活走向社會的一個中介和橋梁。
Ⅳ 關於中小企業會計核算的探討的論文怎麼寫,給個思路
第一部分 會計核算基本知識第二部分 會計核算方法(可以寫國際級國內的,但不要太多,此不是論文的重點部分)第三部分 結合某個案例寫其會計核算體系(此部分為重點部分,要突出層次)第四部分 提出案例中所存在的問題,並相應寫對其的解決措施
Ⅳ 求一篇關於"中小企業會計核算的探討"論文
中小企業會計核算的探討
這個題目不怎麼新穎
這個我們偶能力解決
Ⅵ 為什麼選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探討來做為論文題目
有關的問題很多,但大部分都是出題老師的異想天開型問題,因為實際應用上會有互相的制約、制衡,畢竟A領導和B領導之間是有利益關系的。所以,簡單的列舉幾個最常見的問題:
(1)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上。根據內控制度的原理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不相容職務應當分離,建立分工明確、職責分明,既密切配合,又相互制約的內控機制。但很多中小企業沒有充分認識到這點,在授權批准、業務經辦、財產保管、會計記錄等環節上有分工不明、相互脫節和失控現象,甚至有會計兼出納,出納兼稽核的情況;有的中小企業沒有內審機構或雖有機構卻附屬於其它職能部門。這種經濟業務由一人承辦又缺乏制約的情況,不僅不利於經濟業務正常開展,而且容易產生舞弊行為。
Ⅶ 集團公司財務財務管理問題的探討論文怎麼擬框架
一個集團公司有集團本身,母公司,眾多的子公司三個層面的架構問題。財務管理專業又包含了,資金籌措,投資決策,利潤分配三個方面的問題。3X3就生產了九個子課題。所以, 你的題目太大,一篇論文是無論如何也沒辦法包含的,即使是一本書也很難都討論到。建議,從上面的3X3的子課題中選擇一個來進行論文探討,能夠寫好就不錯了。問題細化了,論文的框架也就容易釐定。例如:集團公司的投資決策的探討,集團公司的資本結構的優化探討,母公司的籌資決策的探討等等。
無論是哪個題目,例如寫集團為主,論文的框架就是;
集團公司的組織框架,
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的組織架構,
集團公司的籌資,投資,中的問題,
解決方案。
其他的就類似了。
Ⅷ 淺論企業破產清算會計方面的論文題材
破產企業資產清算方面題材很多,你可以在網路上查找案例。
Ⅸ 會計畢業論文~題目:關於企業債務重組問題研究...有哪些參考文獻請各位老大速度幫幫忙
提供一些關於企業債務重組問題研究的文獻,供參考。
新會計准則下企業債務重組業務會計與稅務處理的差異分析 關宏超 新西部:下半月-2008年6期
對新債務重組准則的思考 張豐偉 商業會計:上半月-2008年11期
企業債務重組的會計和所得稅處理探析 謝克寶 現代商業-2008年15期
新會計准則下的企業債務重組問題 周艷 合作經濟與科技-2008年11期
論企業債務重組准則的變化及啟示 梁邵華 當代經濟-2008年4期
淺論債務重組准則的變遷 鄧巧飛 經濟論壇-2008年5期
博弈論分析下我國國有企業債務重組模式選擇研究惠全紅 張濤 中國管理信息化-2008年6期
企業債務重組中的增值稅納稅籌劃 林瑾 財會月刊:會計版-2008年1期
企業債務重組中應注意的問題 劉揚 職業技術-2007年12期
企業債務重組會計處理的新變化 劉源 張迎彬 國際商務財會-2007年1期
債務重組的財稅處理差異及納稅調整 蘇強 財會月刊:會計版-2007年9期
企業債務重組的納稅籌劃 張美中 錢楓 財會學習-2007年11期
小企業債務重組會計處理管見 余業無 財會月刊-2005年16期
淺議股份制企業債務重組及其核算 馬淑英 李大勇 工業技術經濟-1999年6期
企業債務重組中的所得稅會計問題探析 張捷 福建行政學院福建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7年5期
新舊企業會計准則——債務重組的變化及有關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李清華 張秀玲 綠色財會-2007年9期
新債務重組准則對企業納稅核算的影響 楊超 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07年9期
某外貿企業債務重組案例分析 陳金妹 上海會計-2007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