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企業免抵額會計分錄
1、結轉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結轉當期免抵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結轉當期應退稅額
借:應收補貼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1)出口退稅企業免抵額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出口退稅是指國家運用稅收杠桿獎勵出口的一種措施;出口退稅,有利於增強本國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為世界各國所採用。一般分為兩種:
1、退還進口稅,即出口產品企業用進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製成產品出口時,退還其已納的進口稅;
2、退還已納的國內稅款,即企業在商品報關出口時,退還其生產該商品已納的國內稅金。
擴展文件; 《會計分錄資料大全》
㈡ 出口退稅的會計分錄
相關會計分錄
①根據「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②根據「當期免抵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③根據「當期應退稅額」: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補貼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㈢ 出口退稅會計分錄
出口退稅賬務處理如下:
1.購入貨物及接受應稅勞務時,按增值稅扣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原材料/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2.出口貨物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3.計算當期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賬務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增值稅)(當期應退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當期免抵稅額)
主營業務成本(當期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當期免抵退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當期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4.收到出口退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增值稅)。
㈣ 出口退稅為什麼要根據免抵稅額做這樣一筆分錄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出口退稅業務可以享受 「免抵退」優惠——免,就是出口收入不提取增值稅;退,就是當出口企業有留抵增值稅額的時候,符合條件的,可以退稅;抵,就是出口收入,按照退稅率計算的數額,不能完全退稅的,差額部分可以「抵減」內銷收入產生的增值稅應交稅額。為了稅務部門能夠直觀的從企業「應交稅金」明細賬上看出企業因為出口可以享受的「抵減」部分,因此,要做以上分錄。
㈤ 出口企業免抵退稅額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一、「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核算內容
出口企業(僅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下同)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方發生額,反映出口企業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和實際支付已繳納的增值稅等;貸方發生額,反映出口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繳納的增值稅額、出口貨物退稅、轉出已支付或應分擔的增值稅;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繳納的增值稅。出口企業在「應交增值稅」明細帳中,應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減免稅金」、「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金」、「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等專欄。
1、「進項稅額」專欄,記錄出口企業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而支付的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出口企業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所購貨物應沖銷的進項稅額,用紅字登記。
2、「已交稅金」專欄,核算出口企業當月上繳本月的增值稅額。
3、「減免稅金」專欄,反映出口企業按規定直接減免的增值稅稅額。
4、「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反映出口企業按規定的退稅率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
5、「轉出未交增值稅」專欄,核算出口企業月終轉出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上述1-5個專欄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帳的借方核算。
6、「銷項稅額」專欄,記錄出口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收取的增值稅額。出口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收取的增值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銷售貨物應沖銷的銷項稅額,用紅字登記。
7、「出口退稅」專欄,記錄出口企業出口的貨物,在向海關辦理報關出口手續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退稅所免抵的稅款以及應收的出口退稅款。出口貨物應收的增值稅額以及免抵稅額,用藍字登記;出口貨物因計算錯誤多提的增值稅額以及免抵稅額,用紅字登記。
8、「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出口企業的購進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對按稅法規定不予免徵和抵扣的部分,應在作出口成本增加的同時,作「進項稅額轉出」。
9、「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核算出口企業月終轉出多交的增值稅。
上述6-9個專欄,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帳的貸方核算。
㈥ 出口退稅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1、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應退稅額:
借:應收補貼款-出口退稅(應退稅額)
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應退稅額)
3、免抵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應納稅額(免抵額)
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免抵額)
4、收到退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貨:應收補貼款-出口退稅
(6)出口退稅企業免抵額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為了反映各種稅金的應交和實際交納情況,應設置「應交稅金」帳戶進行核算。企業月終計算出當月應交納的稅款,貸(增)記該帳戶。
實際交納時,借 (減)記該帳戶,月末,余額在貸方,表示應交未交的各種稅款,如為借方余額,則是多交的稅 金。「應交稅金」帳戶還應按稅金種類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營業收入並實現利潤,要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將按規定應向國家繳納各種稅金進行預提處理,這些應交的稅金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停留在企業,形成一項負債。
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金」項目反映了企業尚未繳納的稅金(若為借方余額,則為企業多繳或尚未抵扣的稅金)。(若余額在貸方,則說明企業的銷項稅額大於它的進項稅額)。
需要指出的是,企業繳納的印花稅、耕地佔用稅以及其他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在此項目中進行反映。2007年新會計准則變化: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科目取消,換成"應交稅費"。
㈦ 出口生產企業出口免稅申報的會計分錄,出口退稅的會計分錄。
增值稅的出口退稅在「其他應收款——應收補貼款」中核算,不計入企業的收入,不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1)貨物出口並確認收入實現時,根據出口銷售額(FOB價)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等)
(2)月末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免抵退稅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月末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應退稅額」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補貼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月末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免抵稅額"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5)收到出口退稅款時,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補貼款
消費稅的出口退稅款,沖減產品銷售成本,也不構成企業的收入。但是,其實質是變相增加了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㈧ 外貿出口退稅會計分錄
外貿企業進貨到出口退稅會計分錄 購進商品驗收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庫存出口商品 100000 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0 元 貸:銀行存款 117000 元
出口報關銷售時: 借:應收外匯賬款 123000 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銷售收入 123000 元
結轉出口商品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100000 元 貸:庫存商品——庫存出口商品 100000 元
申報出口退稅時: 應退增值稅額=100000 元×15%=15000(元) ;
轉出增值稅額=100000*2%=2000(元) ;
應退的增值稅財務處理: 借:應收出口退稅 15000 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15000 元
進項稅額轉出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2000 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2000 元
收到增值稅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15000 元 貸:應收出口退稅 15000 元.
㈨ 出口退稅如何做會計分錄急
1、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出口銷售額FOB*征退稅-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應退稅額:
借:應收補貼款-出口退稅(應退稅額)
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應退稅額)
3、免抵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應納稅額(免抵額)
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免抵額)
4、收到退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貨:應收補貼款-出口退稅
(9)出口退稅企業免抵額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下列企業出口屬於增值稅、消費稅徵收范圍貨物可辦理出口退(免)稅,除另有規定外,給予免稅並退稅:
1、有出口經營權的內(外)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
2、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收購後直接出口或委託其他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
3、生產企業(無進出口權)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
4、保稅區內企業從區外有進出口權的企業購進直接出口或加工後再出口的貨物;
5、下列特定企業(不限於是否有出口經營權)出口的貨物;
(1)對外承包工程公司運出境外用於對外承包項目的貨物;
(2)對外承接修理修配業務的企業用於對外修理修配的貨物;
(3)外輪供應公司、遠洋運輸供應公司銷售給外輪、遠洋國輪而收取外匯的貨物;
(4)企業在國內采購並運往境外作為在國外投資的貨物;
(5)援外企業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貨物;
(6)外商投資企業特定投資項目采購的部分國產設備;
(7)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或國外政府貸款,採用國際招標方式,由國內企業中標銷售的機電產品;
(8)境外帶料加工裝配業務企業的出境設備、原材料及散件;
(9)外國駐華使(領)館及其外交人員、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官員購買的中國產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報關離境,退(免)稅是指退(免)增值稅、消費稅,對無進出口權的商貿公司,借權、掛靠企業不予退(免)稅。上述「除另有規定外」是指出口的貨物屬於稅法列舉規定的免稅貨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