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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防水企業會計核算

發布時間: 2021-08-16 15:04:02

Ⅰ 在建工程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發生的價值。

企業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准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待攤支出」以及單項工程進行明細核算。

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准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價值。

(1)建築防水企業會計核算擴展閱讀:

賬務處理:

(一)企業外包的在建工程,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將設備交付承包企業進行安裝時,借記本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

與承包企業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按補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二)企業自營的在建工程領用工程物資、本企業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的,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應同時結轉應分攤的成本差異。

上述事項涉及增值稅的,應結轉相應的增值稅額。在建工程應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科目。

輔助生產部門為工程提供的水、電、設備安裝、修理、運輸等勞務,借記本科目,貸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等科目。

(三)在建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稅費等,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在建工程發生的借款費用滿足借款費用准則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長期借 款」、「應付利息」等科目。

由於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凈損失,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在建工程全部報廢或毀損的,應按其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建設期間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凈損失,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工程物資」科目;盤盈的工程物資或處置凈收益,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在建工程進行負荷聯合試車發生的費用,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試車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的,借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上述事項涉及增值稅的,應結轉相應的增值稅額。

(四)在建工程完工已領出的剩餘物資應辦理退庫手續,借記「工程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應計算分配待攤支出,借記本科目(××工程),貸記本科目(待攤支出);結轉在建工程成本時,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

(六)企業在油氣勘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鑽井勘探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屬於發現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鑽井勘探支出,借記「油氣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未發現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鑽井勘探支出,借記「勘探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Ⅱ 求助建築企業收到項目部管理費收入的賬務處理以及如何將項目部的經營收入納入建築企業的賬面的技巧

嚴格說這種掛靠是不合法的,但是的確是不可避免的現象,要我回答這類問題還真有點勉強,不和法規的事項做出來也很難符合法律法規。在網上看到一篇相關文章,感覺可以說明一些問題,轉發給你
一個建築企業,收到工程款,作預收,要不要交營業稅,扣下管理費,餘下的錢給了掛靠的項目組,怎麼做分錄
先扣下稅金及管理費,等他提供了發票過來後再把稅金還給他
我看過有些企業是在預收賬款里專門核算掛靠工程 在應付賬款中核算自營工程的應付款 所得稅還分查賬徵收和帶征,核算方面是有些區別的
不過不管是自營和掛靠,形式上都是要按自營來進行會計處理。建築行業只要收到款項就要交稅。若是掛靠項目應先扣下稅款、管理費、其他代付費用後讓掛靠單位憑發票或造小部分工資來抵賬,否則你無法處理賬務,再說你要是先把錢付給他了,再讓他拿發票就困難了。
建築企業收掛靠公司管理費如何做賬

【問】我公司是建築企業,現有另一公司(沒有資質)掛靠我公司,利用我公司資質承包一建築工程,我公司收受該公司管理費,建築發票由我公司開給發包公司,我公司應該如何做賬?

【答】您說的這種情況,應該作為您公司的施工項目核算,一般有兩種核算方法。 一是將工程轉包給該公司,按您公司開出的發票金額確認收入,另一公司到
稅務局代開發票(或是自開)給您公司作為成本扣除。 一是按您公司開出的發票金額確認收入,另一公司提供材料、人工和其他的費用發票作為成本。

【問】我公司屬於建築企業,主要業務就是承接工程在轉包出去,收取管理費。這樣收入應該怎樣確定?不做主營業務收入只確定其他業務收入-管理費合理嗎?在帳面上這樣體現稅務那裡可以嗎
不合理吧?

這個掛靠本身就是不允許操作的,雖然建築單位都這么操作,但放到檯面上是不允許的。應該承包人到你那領取資金的時候,要做成本處理的,所余差額即管理費就是這個工程的利潤不合理,貴公司這種情況可以考慮以分包的形式來核算,即貴公司作為總包商承接業務,再由貴公司將業務轉包給其他公司進行建造。在稅務處理時根據營業 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

(一)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
後的余額為營業額;也就是說如果是轉包的,總包方應當按全額確認收入,按分包成本計入成本,但計算營業稅時,應當以總承包額減去分款後的余額計征營業稅。

另外對於掛靠方式經營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對營業稅納稅人有如下規定:

第十一條
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統稱承包人)發生應稅行為,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統稱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並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

【問】請問承包人來我公司拿工程款時做成本處理,只有人工費沒有材料費,這樣核算不行吧!企業所得稅稅務局是按收入讓我們納稅的,如果把收到的工程款都確認為收入,那我們所得稅豈不是要交很多
請問承包人來我公司拿資金時做成本處理,成本只有人工費,沒有材料費(因工地購料單都無正式發票),如果是按之間的利潤即管理費確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稅務局是按收入讓我們納稅的,這要怎麼處理?還有承包人自己交的稅金或甲方代扣的稅金怎樣處理?這里好像有很多地方都矛盾啊?

【答】關於掛靠的工程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現在社會上實際有許多項目都是由包工頭掛靠在一家或多家建築公司,然後通過圍標等各種方法方式再承接下來的,承接下來以後一般是按工程結算價格的 0.8%~1%交納管理費給建築公司。
一般包工頭是不做帳的,因為自己的工程發了多少工資,用了多少材料,租賃了多少機械台班,交了多少的稅金,工程做下來形成了多少利潤,自己心裏面都是有數的。
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建築公司的賬務處理。 一般包工頭承接工程時發生的投標費用,購買標書費用都是包工頭自己出的,建築公司無須賬務處理。
然後主要是正式施工的時候了,我們這里只講跨年度的工程,不跨年的比較簡單。這里就不多說!
資格預先審前,包工頭到建築公司開具介紹信,此時一般往往要交納300~幾千元不等的開介紹信費用給建築公司,一般3 級資質建築企業開介紹信的費用是 300~500
元不等,2 級資質的建築企業開介紹信的費用是500~3000
元不等,如果標的值大的話會更多點。此時建築公司按收到的介紹信費用確認為營業外收入(會計分錄略)。包工頭中標後開工後發生工程直接費用等都由包工頭自行處理,建築公司此時可以不做賬務處理。到了期末(一般是當年的12 月31
日)根據工程的施工進度確認收入、成本(當然是所有權不屬於建築公司的了,但是由於1、建築公司要資質年檢需要有業績 2、建築公司做為乙方是要承擔合同義務的,即使合同義務是要由包工頭承擔)

假設一項工程預算為100
萬的土建工程,工期為8 個月,2010 年9 月1 日開工,2011 年4 月30
日完工。

建築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2010 年12 月31 日按照工程完工百分比(假設是 50%)確認存貨

借:主營業務成本-XX項目 49.5

工程施工-XX項目-毛利(管理費)
100*1%*50%=0.5

貸:主營業務收入-XX項目 50

2006
年4 月30 日完工

借:主營業務成本-XX項目 49.5

工程施工-XX項目-毛利(管理費)
100*1%*50%=0.5

貸:主營業務收入-XX項目 50

收到包工頭交來管理費

借:現金 1

貸:工程結算-XX項目 1

借:工程結算-XX項目 1

貸:工程施工-XX項目-毛利(管理費) 1

有人會問了為什麼會沒有營業稅金及附加呢,因為營業稅金及附加由包工頭找稅務局代開建築安裝發票時已經 由包工頭交納了所以不需要計提稅金及附加。

以上是個人對掛靠在建築公司的項目的一點心得,歡迎各位多提意見與扳磚。

建築工程掛靠經營的稅收征管問題及對策-財務管理

隨著近幾年建築行業的迅猛發展,建築業已成為我區最重要的稅源之一,然而,由於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不規范,出現了如掛靠、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問題,對這些問題目前稅務機關還缺乏對其有效的稅源管理手段。就從稅收角度探討建築工程掛靠經營的稅收征管問題並提出建議


一、建築工程掛靠經營的概念、表現形式及會計核算 方 式 所謂建築工程掛靠經營,是指無資質證書的單位、個人或低資質等級的單位以盈利為目的,通過各種途徑或方式利用有資質證書或高資質等級的單位名義承接工程任務並向其繳納一定管理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

(一)掛靠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被掛靠人,它是出借公司名義的建築施工企業,一般都辦有稅務登記證,以查帳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另一方則是掛靠人,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低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這類企業一般都辦理了工商執照和稅務登記;另一種是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等級較低的個體建築戶、個人合夥組織、無證施工隊等,一般不辦理工商執照,不辦理稅務登記,這一種因流動性較大,使稅務部門難以將這些施工隊納入正常的稅收管理,給日常的稅款徵收和監管帶來一定的難度


( 二
)掛靠經營的表現形式。在調查中我們發現掛靠經營的存在著以下幾種表 現形


1
.名為聯營承包,實為掛靠經營此形式主要表現為,達到相應資質等級要求的建築施工企業在工程項目中標後,與建設單位(發包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隨後又與無資質或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或個人簽訂」工程項目聯營承包合同書。而中標的建築施工企業退出建築工程承包合同關系,約定收取一定的「管理費」之後,也不進行實際施工,也不實施管理,或者所謂「管理」也僅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擔技術、質量和經濟責,由聯營的另一方承建工程。

2
.名為投資開發,實為掛靠經營此形式主要表現為,開發商個人為了不失去建築工程中的利潤,增大更多的利潤空間,尋找一家有資質的建築單位作為掛靠單位,自己既是發包方又是承包方,由自己任工程項目負責人,自己聘任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只向掛名的承包單位交納少量的「管理費」。工程完工後,開發商將建築物處置後,便溜之大吉 。

3
.名為內部承包,實為掛靠經營 此形式在建築領域表現最多,主要指掛靠人與中標的被掛靠人簽訂內部承包合同,由被掛靠人將掛靠人編成內部的一個項目部或施工隊,由掛靠人包工包料,商定交納一定的「管理費」,賺取的利潤由掛靠人獲得,並以此來規避法律,逃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

4
.名為分包工程,實為掛靠經營此形式主要表現為,中標的被掛靠人與掛靠人簽訂工程分包合同,並在該合同中約定,由掛靠人分包工程中的基礎、主體、水、暖、電、衛、門窗製做以及屋面防水等所有分項,表面上看是肢解了整個工程,實際上還是掛靠人在管理整個工程,掌握和分配使用工程進度撥付款,技術質量及債權、債務等經濟責任由掛靠人來承擔,被掛靠人還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費」,此類表現形式在建築領域也表現甚 多。

從以上四種表現形式,我們可以發現這些建築施工企業與掛靠方無論簽訂什麼形式的協議(合同),內容大致都是:掛靠方以被掛靠方的名義進行施工,掛靠方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質量包工程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被掛靠方收取建設單位的工程款後,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費和稅金,其餘支付給掛靠方,用以購買材料和工資費 用支 出 。

(三)掛靠經營的會計核算方式。在掛靠經營方式下,建築公司的會計核算一般採取「倒扒」方式,即以開具建安發票的金額作為工程結算收入,以工程結算收入扣除收取的管理費和公司日常管理支出後的余額作為工程結算成本。這種核算方式,以被掛靠方自營工程的形 式進行會計核算,致使掛靠工程利潤大量向掛靠人聚集,項目利潤轉換成工程成本。有的建築公司的會計核算更為簡單,工程資金不在建築公司賬上反映,也不進行工程結算收入及工程結算成本、營業稅金的核算,建築公司賬上只直接反映工程管理費收入。這些都給稅收管 理 帶 來 了 困 難


二、建築工程掛靠經營存在的稅收問題 建築工程掛靠經營因其項目生產周期長、作業地域流動性強、施工企業多而雜且良莠不齊,內部管理規范程度不一等特點,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稅收問題:

(一)建築工程掛靠經營的特殊運作影響稅收監控 。
建築企業向這些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等級較低的私營經濟建築企業、個體建築戶、無證包工隊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後,就放任自流,一項工程多次分包、轉包的情況也不向稅務機關報告、備案。在實際中,掛靠雙方對外都不會承認掛靠關系,帳務上也未反映掛靠方支付給被掛靠方的管理費等項目。稅務機關只能通過取得掛靠雙方的協議(最有可能是從被掛靠方取得),憑協議內的有關工程造價、結算標准、承包形式、上繳管理費等條款,來確定掛靠方的收入,按有關規定對其所得進行征稅。假如掛靠雙方沒有簽訂此種協議,或者建築公司(被掛靠方)拒絕提供這些協議,特別是被掛靠方為持有外出經營管理證明的外來建築公司,稅務機關難以查實工程的成本費用。這些都使地稅機關難以將這些施工隊納入正常的稅收管理,給日常的稅款徵收和監管帶來一定的難度 。

(二)掛靠造成建築安裝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流失嚴重 。

1、對只核算管理費收入的建築公司來說,工程項目的實際損益在建築公司的賬面上不反映,公司收取的管理費收入有限,除掉公司本身的日常費用開支後,賬面上就反映虧損或微利,而建築安裝企業的所得稅大都採用查賬徵收方式管理,結果必然是企業申報繳納的所得稅很少


2、對會計核算採取「倒扒」方式的建築企業,財務核算大多數不規范,企業負責人的納稅意識意識比較淡薄,認為公司的錢就是自己的錢,所以在建築業企業的費用中含有大量為企業負責人開銷的與公司經營無關的費用,如向企業負責人支付房貸車貸、子女入學費用,家屬的生活費用等,這些費用的列支造成企業所得稅嚴重流失,而企業與項目經理之間領取工程款基本上憑白條或內部工程結算單作為支付憑證,項目經理領款後使用情況沒有合法憑證記載反映,稅務機關無法實施檢查,最終導致建築安裝企業的所得稅大部分流入了項目經 理 的個人口袋


3、長期以來,建築業普遍虧損或微利,致使檢查人員在對建安企業進行稅務檢查時,在主觀上已形成了一種建築業無所得稅的觀念,所以並不把所得稅作為檢查的重點,通常只對建安營業稅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地方稅種進行結算,而所得稅往往只是就表結表,基本上無所得稅款查補入庫


4、建築工程一般周期較長,許多工程項目長期掛賬,有時建築公司故意剩少量的工程尾款,不進行工程決算,造成稅務機關在對其檢查時無法結算工程項目利潤,也就無法計算徵收所得稅。更有部分建築企業,虛開建築企業發票,虛增建築成本,雖然多繳了部分營業稅,但由於營業稅和所得稅稅率之間的巨大差異,造成了所得稅大量的流失,而這種偷稅方式由於要涉及兩個或幾個單位,稅務機關檢查起來非常困難。

5、各地的帶征率有所不同,同行業、不同地區之間所得稅核定徵收標准不一致,導致工程承包方在承接 工程項目後,掛靠到徵收標准較低的建築企業,或掛靠到外地建築企業,致使本地企業所得稅稅源外流,引發了建築業稅源的無序游動


(三)個人所得無法得到有效控管。由於多數企業採取工程項目掛靠維持運作的形式,導致掛靠人(項目經理)的個人收入無法核實,企業也未按照規定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究其原因:

一是個體建築戶、無證包工隊的流動性較大,導致企業無法補扣補繳個體建築戶、無證包工隊的個人所得稅;

二是施工工人的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漏洞較大,工人工資的領取,大都由項目經理統一簽名領取,工人的人數由項目經理提供,無法確認。還有工程項目招投標及工程合同的簽訂都是由建築公司出面,包工頭在「幕後」,所以對工程是否屬個人承包難以界定。總之,掛靠現象掩蓋了個體承包商的存在,致使掛靠人(項目經理)的個人所得無法得到有效控管 。

(四)掛靠造成營業稅徵收的減少。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凡是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建築企業應該是營業稅的納
稅義務人。但是在掛靠經營下,建築企業只是表面上的納稅人,工程承包者才是真正的納稅義務人,只有他們才真正知道工程進展到什麼程度,工程款已收多少,收到的款項是否已全部申報納稅以及是否有故意延期結算等工程情況。這種隱蔽性給掛靠人偷逃稅款提供了便利條件,如:有些掛靠單位向建築企業直接領取現金時不入賬,致使部分應作工程收入的款項長期收入不入賬,造 成了營業稅減 少 。

三、完善建築工程掛靠經營稅收征管的幾點建議 為更好地促進建築工程掛靠經營稅收征管,有力地進行稅源控制,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 一
)實行項目跟蹤管理 建築行業稅收實行專人管理,分類別建立建安工程征管台賬,所有的建築安裝工程在中標或合同簽定後,都實行項目登記備案。建議對一些大的工程項目施行跟蹤管理,及時掌握工程項目的真正承包人。一方面工程立項後,建設單位須向建委報送其最終確定的承接工程 的建安企業名稱、工程承包總金額、承包方式等資料,由建安企業將資料輸入電腦;另一方面建安企業須向稅務機關報送上了一定規模的項目的承包合同、完工進度等資料。稅務部門進行歸檔,並將資料及時輸入電腦。這樣兩份資料的同時存在,給稅務機關對項目實際情況及建安企業的完工進度等情況進行跟蹤管理提供了方便,將會減少檢查中的難度。稅收管理員也應對工程多巡查,到實地多了解情況,對掛靠人多作納稅宣傳,對頑固不肯提供掛靠資料的建築施工企業,可採取強制措施或依法進行處罰


(二)嚴格被掛靠單位的管理。應加強對市內大中型建築安裝企業的管控,檢查是否有掛靠施工的現象,一旦發現,責令掛靠方限期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和臨時稅務登記。逾期不辦理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告知被掛靠企業開戶銀行暫停撥付工程款項,避免一些建安企業隨意注冊、施工隊伍隨意掛靠、企業少繳稅款等問題。建安企業要規范對承包(掛靠)本企業的建安工程及開發項目的財務成本核算管理,建立健全賬務,按照承包(掛靠)建安工程項目實際收入,依照稅法規定計算申報 繳
納企業所得稅, 扣繳個人所得稅 。

(三)加強對個人承包建築工程的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在目前建築工程項目普遍採取掛靠、承包經營的情況下,建築公司賬面基本都反映虧損,無企業所得稅,所以稅務機關應把工作重點放在工程承包人的個人所得稅征管上。要把工程利潤的真正所有者:包工頭,從幕後推到前台,嚴格按照個人承包建築工程的所得稅征管規定,加強對工程承包合同的跟蹤管理,及時掌握工程 項目的真正承包人,對承包人的所得稅徵收到位。
建議對下列建築業工程承包人的個人所得,一律實行定率徵收個人所得稅並由各建築安裝企業代扣代繳:

1、自行承攬建築工程並掛靠建築安裝企業的工程承包人,不論其如何進行財務會計核算 。

2、建築安裝企業對工程承包人實行包工包料核算管理方式的 。

3、建築安裝企業對工程承包人實行包工(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或者包料(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核算管理 方式的


4、建築安裝企業按工程項目取得的收入定額或者定率分得一定的比例,其餘均歸工程承包人所有的。

5、建築安裝企業按照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費或利潤的 。

( 四
)加強發票管理 掛靠單位所以能夠「以料抵工」,開「大頭小尾」發票等,歸根結底還是在鑽我們發票把關不嚴的空子。除了加強稅務機關對發票領、購、存、用的管理,還要實行監管代開制度。各建安企業在工程結算、付款時,必須由該企業財務人員到稅務部門開具建築業專用發票,建設單位在結算或支付工程款時,必須以建築業專用發票 作為結算或支付憑證。不定期組織建築業專用發票使用情況的檢查,嚴厲打擊不按規定出具正規稅務發票或以非 正規發票或白條入帳等行為 。

(五)協同有關部門攜手共同完善建安市場管理。
建立與財政機關的信息交換制度和協作機制,對由財政預算負擔的建安工程項目採取由財政部門審核,憑稅務部門開具建築安裝發票付款和進行結算,從而保證公共財政支出項目的稅收應收盡收。與有關部門加強協調聯系,聯合加強建築業稅收的檢查與監督,加大對建築企業的稽查力度,檢查方式不應只停留在對建築企業憑證、報表、帳冊的核對上,還要到工地現場進行抽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格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促使建築企業建立健全會計核算,規范經營管理。如此以來,既遏制了建築工程掛靠經營納稅人連續欠稅的發生,也可以堵住小型零散建
築單位鑽偷稅的空子,從源頭管住建築行業的稅收。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Ⅲ 建築公司支付的包工包料防水款記什麼會計科目

建築公司支付的包工包料防水款,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工程成本-施工成本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Ⅳ 工程施工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該科目是單獨的會計科目。

按照形象進度結轉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借方余額為未完施工,表示暫時沒有相應收入的成本。如果工程施工全部結轉,則余額為零。工程施工余額不可能在貸方。

會計賬務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合同毛利」進行明細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進行合同建造時發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以及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臨時設施折舊費等其他直接費用,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二)確認合同收入、合同費用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合同毛利)。

(三)合同完工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結算」科目對沖,借記「工程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4)建築防水企業會計核算擴展閱讀

工程施工設計編制預算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採用的定額要正確,業主沒指定的,一般採用同行業國家最新定額;

第二,各項預算單價要考慮施工期間價格浮動因素;

第三,工程量以業主給定的工程量清單為准,即使發現有明顯的錯誤,未經業主書面批准不得自行調整;

第四。其他項目費用預備費、監理費、暫定金等要按招標文件要求列計;

第五,預算編制完成後要經他人復核審查,切不可有誤。另外還要注意工程預算與施工組織設計相統一,施工方案是預算編制的必要依據、預算反過來又指導調整施工方案,兩者是相互聯系的統一體,不可分離編制。

Ⅳ 施工企業會計 鋼管架租賃以及搭架子人工費會計分錄

1、憑結算單
借:工程施工—租賃費
—人工費
貸:應付賬款—某公司

2、付款時
借:應付賬款—某公司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工程施工是建築安裝企業歸集核算工程成本的會計核算專用科目,是根據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對建設工程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活動。工程施工下設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其他直接費等四個明細。其中人工費核算一線工人工資、津貼、伙食、補助,但不包括保險,一線工人保險在間接費里核算;材料費核算構成工程實體的材料耗用,其中包括快拆組件租費、腳手架子管租費等外租材料以及分包部分的核算,如護坡、降水、防水等;機械費核算大型推土機、壓路機、兩頭忙、蛤蟆夯、汽車泵、砼泵、外用電梯、塔吊等的租費,包括給這些機械的加油機維修養護費;其他直接費主要核算不能區分開以上三種費用的支出,但是構成工程項目實體的支出,如:土方的二次搬運費、工程用水費、電費等。

Ⅵ 結算防水工程款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你問結算防水工程款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
建設單位:1,發生時 借:建築安裝投資 貸:應付工程款
2,付款時 借:應付工程款 貸:銀行存款
施工單位 1,發生時 借:應收工程款 貸:工程結算
2,收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工程款

Ⅶ 建築公司施工用水泥沙子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1、建築公司施工用水泥沙子屬於工程施工會計科目。
2、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工程施工-原材料
貸:銀行存款
3、工程施工是建築安裝企業歸集核算工程成本的會計核算專用科目,是根據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對建設工程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活動。
4、工程施工下設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其他直接費等四個明細。其中人工費核算一線工人工資、津貼、伙食、補助,但不包括保險,一線工人保險在間接費里核算;材料費核算構成工程實體的材料耗用,其中包括快拆組件租費、腳手架子管租費等外租材料以及分包部分的核算,如護坡、降水、防水等;機械費核算大型推土機、壓路機、兩頭忙、蛤蟆夯、汽車泵、砼泵、外用電梯、塔吊等的租費,包括給這些機械的加油機維修養護費;其他直接費主要核算不能區分開以上三種費用的支出,但是構成工程項目實體的支出,如:土方的二次搬運費、工程用水費、電費等。
按照形象進度結轉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借方余額為未完施工,表示暫時沒有相應收入的成本。如果工程施工全部結轉,則余額為零。工程施工余額不可能在貸方。

Ⅷ 在建工程的會計分錄

該科目是單獨的會計科目。

工程施工是建築安裝企業歸集核算工程成本的會計核算專用科目,是根據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對建設工程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活動。工程施工下設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其他直接費等四個明細。
工程施工下設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其他直接費等四個明細。其中人工費核算一線工人工資、津貼、伙食、補助,但不包括保險,一線工人保險在間接費里核算;材料費核算構成工程實體的材料耗用,其中包括快拆組件租費、腳手架子管租費等外租材料以及分包部分的核算,如護坡、降水、防水等;機械費核算大型推土機、壓路機、兩頭忙、蛤蟆夯、汽車泵、砼泵、外用電梯、塔吊等的租費,包括給這些機械的加油機維修養護費;其他直接費主要核算不能區分開以上三種費用的支出,但是構成工程項目實體的支出,如:土方的二次搬運費、工程用水費、電費等。
按照形象進度結轉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借方余額為未完施工,表示暫時沒有相應收入的成本。如果工程施工全部結轉,則余額為零。工程施工余額不可能在貸方。
會計賬務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合同毛利」進行明細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賬務處理。(一)企業進行合同建造時發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以及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臨時設施折舊費等其他直接費用,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發生的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職工薪酬、固定資產折舊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間接費用,借記本科目(間接費用),貸記「累計折舊」、「銀行存款」等科目。期(月)末,將間接費用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貸記本科目(間接費用)。 (二)確認合同收入、合同費用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合同毛利)。 (三)合同完工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結算」科目對沖,借記「工程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Ⅸ 建築公司買的噴槍*防水噴塗機會計分錄做什麼

建築公司買的噴槍*防水噴塗機根據使用年限可記入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中

Ⅹ 求建築企業財務制度一份

建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9、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10、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結算,參與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1、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准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簽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後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00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裁審批後,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

4、備用金借款:對於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裁批准後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於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並由總裁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簽。

財 務 基 礎 工 作 規 范

財務基礎工作規范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 票據

票據的報銷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戶名稱(填寫陝西藝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 公司自製的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後附出差火車、船、飛機等票據、住宿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總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3) 公司自製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於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後,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於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匯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二、 憑證

1、 憑證的編號:憑證統一使用記帳憑證,按時間發生先後順序統一編號,編號要求使用號碼列印機。

2、 憑證的編制人員:憑證執行誰負責誰編制,編制後應及時簽章,各項目工地由專職會計進行具體分工。

3、 憑證的填寫要求:要求用楷書書寫,字跡要清晰,摘要欄要求詳細、逐行填寫,不得省略,各級科目統一使用,整個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4、 憑證的審核:對於會計人員編制的憑證,實行交叉審核;最終由財務負責人進行最後審核。
憑證的審核必須及時,以防因記帳不及時造成核算控制的滯後,原則上所有憑證必須在編制後的第二天審核完畢,第三天登帳完畢。

5、 憑證的保管:憑證統一由一名財務人員進行裝訂、保管,此人對憑證的總體情況負責。

三、 帳簿

1、 由於會計核算均使用電算化,大部分帳簿由電腦自動生成,定期列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帳簿:總帳、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應付帳款明細帳、工程施工明細帳、工程材料明細帳。

2、 以上各帳簿由相應負責人進行記錄。

3、 以上各帳簿的記錄應使用楷書,書寫清楚,按月合計,按季度進行累計。如果有填寫錯誤應使用劃線更正法或紅字沖消法,並由經辦人蓋章。

四、 報表

1、 報表分為對外報表和對內報表。

2、 對外報表為向各主管機關報送的報表,主要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其他報表。

3、 對內報表為公司內部要求填制匯總的各種報表,內部報表有:按部門分類的管理費用表,按區域、人員分類的經營費用表,按工程、供應商進行分類的進貨付款表,按工程分類的項目管理費用表,按供應商、工程進行分類的應付帳款表,按工程、分包隊伍進行分類的預付帳款表,以上報表為按月填報;工程成本分析表,在工程完工時,結合預算、結算、實際使用情況進行統計的報表。

4、 以上報表由指定會計負責進行編制。並建立相應的編制審核程序。

處罰辦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附 則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一、總說明

(一)為了統一規范施工企業的會計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施工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執行本辦法。

二、補充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

1.本辦法在《企業會計制度》的基礎上增設了「周轉材料」、「臨時設施」、「臨時設施攤銷」、「臨時設施清理」、「工程結算」、「工程施工」和「機械作業」科目。

2.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施工企業確認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費用分別通過「主營業務收入」和「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核算,本辦法對其核算內容進行了補充。工程施工合同預計損失准備通過在「存貨跌價准備」科目下增設「合同預計損失准備」明細科目核算。

3.施工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設置「撥付所屬資金」、「上級撥入資金」和「內部往來」等科目。

(二)補充會計科目的使用說明

1233周轉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庫存和在用的各種周轉材料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

周轉材料是指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能夠多次使用,並可基本保持原來的形態而逐漸轉移其價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和其他周轉材料等。

二、本科目應設置「在庫周轉材料」、「在用周轉材料」和「周轉材料攤銷」三個明細科目,並按周轉材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採用一次轉銷法的,可以不設置以上三個明細科目。

三、購入、自製、委託外單位加工完成並已驗收入庫的周轉材料、施工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周轉材料、非貨幣性交易取得的周轉材料等,以及周轉材料的清查盤點,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四、施工企業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對周轉材料採用一次轉銷、分期攤銷、分次攤銷或者定額攤銷的方法。

(一)一次轉銷法。一般應限於易腐、易糟的周轉材料,於領用時一次計入成本、費用。

(二)分期攤銷法。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期限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三)分次攤銷法。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次數攤入成本、費用。

(四)定額攤銷法。根據實際完成的實物工作量和預算定額規定的周轉材料消耗定額,計算確認本期攤入成本、費用的金額。

五、領用、攤銷和退回周轉材料時,應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一)採用一次轉銷法的,領用時,將其全部價值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借記「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採用其他攤銷法的,領用時,按其全部價值,借記本科目(在用周轉材料),貸記本科目(在庫周轉材料);攤銷時,按攤銷額,借記「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周轉材料攤銷);退庫時,按其全部價值,借記本科目(在庫周轉材料),貸記本科目(在用周轉材料)。

六、周轉材料報廢時,應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一)採用一次轉銷法的,將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作為當月周轉材料轉銷額的減少,沖減有關成本、費用,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採用其他攤銷法的,將補提攤銷額,借記「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周編轉材料攤銷);將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作為當月周轉材料攤銷額的減少,沖減有關成本、費用,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等有關科目,同時,將已提攤銷額,借記本科目(周轉材料攤銷),貸記本科目(在用周轉材料)。

七、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施工企業,月度終了,應結轉當月領用周轉材料應分攤的成本差異,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記入有關成本、費用科目。

八、在用周轉材料,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周轉材料,應當加強實物管理,並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

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施工企業在庫周轉材料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以及在用周轉材料的攤余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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