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兼職會計聘用合同
發布時間: 2021-08-16 05:34:14
A. 兼職會計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兼職應該屬於《勞動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是否簽合同雙方自願,但如果能簽訂書面合同最好。相關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B. 老闆和兼職會計怎麼簽合同
所謂「疑者不用,用著不疑」。既然擬聘用了她,就應該對他放心,信任。
作為會計,保守企業秘密是他們的職業素質,建議你招聘會計時和工作中去了解他。
當然,簽訂一個聘用合同是可以的。
C. 一般納稅人聘用兼職會計,需要和會計簽什麼協議嗎
可簽可不簽,根據雙方意願。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一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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