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如果長於稅法
❶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9號)的規定:「 五、固定資產折舊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一)企業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如果短於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其按會計折舊年限計提的折舊高於按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計提的折舊部分,應調增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企業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已期滿且會計折舊已提足,但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尚未到期且稅收折舊尚未足額扣除,其未足額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餘的稅收折舊年限繼續按規定扣除
❷ 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長於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提示:原國稅發[2000]84號中第二十五條(三) 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本次調整為4年,新增加了電子設備為3年。要注意的是,本規定自2008年起實施,以前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不能調整。關於預計凈殘值,企業可自行確定,只要是合理的就行。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❸ 會計核算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長於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所得稅匯算的時候可以納稅調減嗎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9號)規定,企業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如果長於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其折舊應按會計折舊年限計算扣除,稅法另有規定除外。
會計核算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長於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所得稅匯算的時候是不可以納稅調減。
❹ 會計折舊年限 稅法折舊年限 為什麼會不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9號)第五條第一款規定,企業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如果短於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其按會計折舊年限計提的折舊高於按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計提的折舊部分,應調增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企業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已期滿且會計折舊已提足,但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尚未到期且稅收折舊尚未足額扣除,其未足額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餘的稅收折舊年限繼續按規定扣除。
第五條第二款規定,企業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如果長於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其折舊應按會計折舊年限計算扣除,稅法另有規定除外。
第五條第三款規定,企業按會計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減值准備,不得稅前扣除,其折舊仍按稅法確定的固定資產計稅基礎計算扣除。
第五條第四款規定,企業按稅法規定實行加速折舊的,其按加速折舊辦法計算的折舊額可全額在稅前扣除。
第五條第五款規定,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在計提油氣資產折耗(折舊)時,由於會計與稅法規定計算方法不同導致的折耗(折舊)差異,應按稅法規定進行納稅調整。
根據上述規定,假定企業對某生產設備確定的會計折舊年限為12年,未低於《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10年,屬於符合實施條例對折舊年限的規定,應按照12年計算折舊稅前扣除,不需要納稅調整。
若該生產設備確定的會計折舊年限為8年,高於實施條例規定的10年,則屬於不符合實施條例對折舊年限的規定,應對會計上按8年計算的超過10年計算的折舊額部分,進行納稅調增;同時該設備會計8年折舊期滿並已提足折舊,但稅收折舊未滿未提足折舊,在剩餘2年稅法可繼續提折舊,進行納稅調減。
兩者的計提方法不同,要按稅法規定的計提方法
請記住:
(1)因為在設備實際使用期滿時,才處置設備(即變現),所以,不論稅法的折舊年限比會計折舊年限長或者短,都應該在設備實際使用期滿時確認殘值的流入及變現凈損益對所得稅的影響;
(2)因為涉及折舊抵稅問題,所以,計算年折舊額時,一定要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
(3)固定資產變現的凈損益=企業預計的凈殘值-變現時的折余價值
=企業預計的凈殘值-(固定資產原值-變現時按照稅法的規定計提的折舊總額);
(4)變現凈損失抵減所得稅支出,變現凈收益增加所得稅支出。
例如:
(1)假設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為6年,設備實際使用了5年,設備原值為6萬元,稅法規定無殘值,直線法折舊,企業預計凈殘值為0.2萬元,所得稅稅率為25%。
則應該在第5年末確認殘值的流入及變現凈損益對所得稅的影響,年折舊額=6/6=1(萬元),只不過這個時候,設備變現時,稅法規定計提的折舊並?有全部計提,還剩1年的折舊δ計提,計入變現時的設備折余價值中,此時,折舊抵稅只能抵稅5年。固定資產變現的凈損益=0.2-(6-1×5)=-0.8(萬元),變現凈損失抵稅=0.8×25%=0.2(萬元)
(2)假設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為4年,其他條件不變,則也是應該在第5年末確認殘值的流入及變現凈損益對所得稅的影響,這個時候,年折舊額=6/4=1.5(萬元),設備變現時,稅法規定計提的折舊全部計提(第5年計提的折舊為0),折舊抵稅只能抵稅4年,變現時的折余價值=6-1.5×4=0;固定資產變現的凈損益=0.2-0=0.2(萬元),變現凈收益納稅=0.2×25%=0.05(萬元)。
強調:
(1)計算年折舊額時,一定要按照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計算;
(2)確定折舊抵稅的年限時,按照稅法折舊年限和企業預計使用年限中的短的確定。
❺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可以短於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 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所稱可以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的固定資產,包括:(一)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二)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採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綜上所述,會計處理和稅法規定是要進行納稅調整的,作為暫時性差異處理。
❻ 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長於稅法折舊年限,要調減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嗎
為不影響企業利潤分配和所得稅日後年度負擔不均,只需設置「所得稅負債」會計科目來調整當期應繳所得稅額,無需調減當期應稅所得額。
❼ 長於稅收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9號)的規定:「 五、固定資產折舊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一)企業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如果短於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其按會計折舊年限計提的折舊高於按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計提的折舊部分,應調增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企業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已期滿且會計折舊已提足,但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尚未到期且稅收折舊尚未足額扣除,其未足額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餘的稅收折舊年限繼續按規定扣除。
(二)企業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如果長於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其折舊應按會計折舊年限計算扣除,稅法另有規定除外。
……
六、施行時間
本公告適用於2013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特此公告。」
❽ 新企業所得稅法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有什麼新規定
經2007年11月28日國務院第197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第六十三條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8)企業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如果長於稅法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的稅法標准現行稅法對固定資產的概念在不同的稅種法規中有不同的表述:
1、《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除不動產之外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
2、《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第三十三條:「個體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期限超過一年且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等為固定資產。」
❾ 新企業所得稅法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另外,企業從事的行業不同其設備的折舊年限也不同,折舊年限一般小於設備的耐用年限即使用年限,參考折舊年限一般是在此基礎上增加1-5年。
(9)企業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如果長於稅法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Fixed-assets Depreciation Method),指將應提折舊總額在固定資產各使用期間進行分配時所採用的具體計算方法。折舊是指固定資產由於使用而逐漸磨損所減少的那部分價值。
固定資產的損耗有兩種: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有形損耗,也稱作物質磨損,是由於使用而發生的機械磨損,以及由於自然力的作用所引起的自然損耗。無形損耗,也稱精神磨損,是指科學進步以及勞動生產率提高等原因而引起的固定資產價值的損失。一般情況下,當計算固定資產折舊時,要同時考慮這兩種損耗。
❿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高於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時,在匯算清繳時是否需要對計提折舊進行納稅調整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不得低於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企業確定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年限高於稅法規定最低年限的,應按照企業確定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在匯算清繳時,不需要調減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