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否可以遵循國際會計准則
① 國際會計准則和企業會計准則的區別
根據目前國際會計准則和我國會計准則的有關規定,本文現簡析兩者在會計處理方面上的10項主要差異,包括:固定資產采購計價、借款費用資本化、非貨幣性交易、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商譽、研究與開發費用、開辦費、資產類政府補助、債務重組、所得稅。
固定資產采購計價
中國准則規定,固定資產一般以其歷史成本或凈值計價。對改變折舊方法作為會計政策變更。
國際准則規定,固定資產計價應當考慮公允價值的影響,包括資產重估和折現的影響。對改變折舊方法作為會計估計變更。
假設某企業2003年1月1日購房,價款1億元,分10年等額還款,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為9千萬元。
借款費用資本化
中國准則規定,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在符合資本化條件時應予資本化,直至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資本化金額=借款利息+輔助費用和匯兌差額。
國際准則規定,用於構建資產的一般性借款符合條件可以資本化。資本化金額=所有專門借款費用-暫時投資收入。
假設某企業2003年1月1日借入1,000萬元專門借款用於建造廠房,03年平均支出為800萬,企業將借入款項余額放入專項銀行戶口,利息收入為5萬。根據中國准則計算的資本化金額=80萬,根據國際准則計算的資本化金額=95萬。這樣,IAS比PRC多計入資本化金額15萬,同時少確認利息費用15萬。
非貨幣性交易
中國會計准則規定,非貨幣性交易中換入的資產應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相關稅費入賬。
國際會計准則區分了同類和非同類的資產互換,規定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同類資產按換出資產價值加相關稅費入賬,而不同類的資產交換按收到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損益=換出資產賬面價值-換入資產公允價值。
短期投資
中國准則規定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僅對跌價損失計入損益。
國際准則規定短期投資按公允價值計量,對市價與成本的盈利或損失變動都計入損益。
長期投資商譽
中國准則規定股權投資以投資成本計價,債權投資以成本,貸項計入資本公積。
國際准則規定持有至到期日債務證券的投資以成本,按取得的可辨認應折舊/攤銷資產的加權平均剩餘年限攤銷,如負商譽超過FV,超過部份立刻確認為收益。
假設企業A用100萬元購買企業B30%的股權,企業B凈資產是200萬元,但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總額是300萬元。根據中國准則計算的股權投資差額=40萬,根據國際准則計算的商譽=10萬,此後分享被投資者損益時,需考慮因公允價值調整而產生的影響。
無形資產研究與開發費用
中國准則規定研究與開發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得資本化,只有為依法申請取得的自行開發無形資產而發生如注冊費、律師等費用才能資本化。
國際准則規定研究支出在其發生時確認為費用,開發支出符合一定條件時才確認為無形資產。
開辦費
中國准則規定開辦費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
國際准則規定開辦費發生當期確認為費用。
資產類政府補助
中國准則規定企業按銷量或工作量等,依據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並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應於期末按應收的補貼金額記入補貼收入。
國際准則規定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列為遞延收益,在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有系統並合理地確認為收益。
債務重組
中國會計准則規定按重組債權賬面價值作為受讓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重組利得不能確認為收益,而為資本公積。
國際會計准則規定按公允價值作為受讓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公允價值與重組債權賬面價值差額計入損益。
所得稅
中國准則規定所得稅可採用應付稅款法或納稅影響會計法。應付稅款法按當期計算的應交所得稅確認為當期所得稅費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需確認時間性差異對所得稅的影響,並採用遞延法或損益表負債法。
國際准則規定所得稅僅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即確認時間性差異對所得稅的影響,並採用資產負債表負債法。
假設某公司花費100萬元開發成本,按國際准則規定需予以資本化,但稅法規定計入損益。根據納稅影響會計法需借計遞延所得稅費,貸計遞延稅負債。例如A公司收購B公司,被收購B公司資產賬面金額為1000萬元,收購時按公允價1200萬元調整。根據納稅影響會計法需借計商譽,貸計遞延稅負債。
② 中國企業採用國家會計標准還是採用國際會計標准好
從2007年1月1日起,我國的上市公司一律執行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准則》,為了保持口徑一致,凡中國境內的企業,不管你是在A股市場上市、還是在B股、H股、N股市場上市,一律採用我國制定的《企業會計准則》標准編制財務報表。
③ 中國企業是否允許採用國際會計准則
中國的企業會計准則2006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趨同,說白了就是基本什麼區別。但是中國不允許直接採用IAS和IFRS
④ 中國企業會計准則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是全面趨同嗎
我轉述一下某事務所出的一本書:《中國新會計准則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比較》,對中國和國際會計處理實務中的差異做了個小結,由於不是參照準則原文,難免不全,歡迎補充。另外,對於管理會計師初級證書感興趣,可以去管會教育(管理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官網查詢。
存貨:
兩者的差異主要是在采購價格的確定上,IAS採用凈價法,即扣除商業折扣,回扣和其它類似項目後的金額。而CAS採用的是總價法,存貨的成本扣除商業折扣但包括現金折扣。因為CAS規定銷售收入的確認不能單獨扣除現金折扣,所以這樣的處理可以保證買賣雙方的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保持一致。不知IAS收入准則中是如何考慮現金折扣的。
同時,針對存貨生產而持有的材料和其它物料,IAS允許材料的重置成本作為其可變現凈值,而CAS無此項規定,也就是只能以終端產品的公允價格減去銷售費用和進一步加工成本來確定原材料的可變現凈值。
長期股權投資:
IAS對聯營企業規定使用權益法,但列舉了CAS沒有的四種例外情況,對合營企業的處理比例合並法屬於優先選擇的方法,而權益法是備用處理方法。CAS對合營企業要求只能權益法。
對於權益法的終止,IAS規定在對聯營企業喪失重大影響之日,其投資賬面價值按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成本確認。而CAS則要求按成本法確認,即保留喪失重大影響當日的賬面不變即可,不進行追溯調整。
對聯營企業虧損的處理的不同。對於投資者在聯營企業中的權益份額降至0以下時,IAS規定對投資者做出的擔保或者其它承諾的聯營企業債務,計提追加的損失。CAS指出投資者需要承擔額外損失時可以將長期股權投資減計至0以下。其實這兩種處理方法的目標都是一致的,即確認超出有限責任的損失,但會計處理上前者是通過正的負債進入損益,後者通過負的資產進入損益。
投資差額的處理不同。IAS要求將投資差額計入商譽(值得注意的是美國,英國對此處理和IAS相同)。而CAS對於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是按被投資方賬面價值凈額反映,這里是不能確認商譽的。這里的區別在後面的合並報表准則也有體現。
投資性房地產
范圍不同。IAS將融資租賃的房地產納入了准則的范圍,而CAS未加以考慮,這可能是因為我國實務中的融資租賃的資產主要為動產。
後續計量模式的差異。雖然兩個准則都允許兩種方法,但IAS准則以公允價值為主,而CAS偏向於成本模式,對公允價值模式謹慎使用。但是CAS規定已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再轉為成本模式計量,這裡面暗含著一個可以推翻的持續性假定,即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交易市場。
轉換時,IAS規定存貨和自有房地產轉化為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差價計入凈損益。而CAS做出了兩個方向不同的處理,即轉化時公允價值低於原存貨和自有房地產的成本的差額計入損益,要是公允價值高於原成本則計入所有者權益。筆者初次學會計時,對這種不對稱的規定感覺甚是奇怪。但仔細想來也有道理,在06年房地產市場泡沫嚴重的時期,如果公允價值高於原自有房地產成本的差額計入損益,則可能出現大量這樣的凈損益進入利潤表,而且這種損益反映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這個科目中,源自非經營業務,造成利潤表的異常,促使部分經營不善的企業通過炒房來粉飾利潤表。
固定資產
初始計量。IAS比CAS多了一項估計拆卸費,搬移費和場地使用費。
後續計量。IAS規定了成本法和重估價值法兩種模式,對於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的用重估價值法,重估引起的資產增值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重估價盈餘」。但如果該資產以前因重估價減值而確認了損益的,則該增值中相當於以前重估減值的部分先確認為收益(這類似於價值在規定范圍內轉回),重估價引起的資產減值確認為損益。CAS要求只能用成本法。雖然IAS在固定資產的後續計量中引入了價值重估,但從資產減值和增值的不對稱處理方法可以看出其規定也是相當保守的。
折舊。IAS提到直線法,余額遞減法和工作量法,而CAS提到的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即直線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限總和法。
減值。IAS允許固定資產減值轉回,而CAS不允許。
生物資產
初始計量。IAS要求如果公允價值可靠計量,則按其公允價值減去至銷售還將發生的費用,如果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則按成本法。CAS要求用成本法計量。
後續計量。IAS主張採用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而CAS首先要求用成本法,並要求對生產性生物資產要求按期計提折舊,有確切證據表明公允價值能持續可靠取得,則允許謹慎採用公允價值法。個人感覺對於消耗性生物資產使用成本法可能更為合理,因為這些資產類似於存貨一樣是要最終出售的,如果按公允價值計量則如何顯示毛利呢(利潤都進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了)?
減值。IAS允許減值轉回。CAS只允許消耗性生物資產轉回減值,不允許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轉回。
無形資產
後續計量。類似於固定資產,IAS比CAS多一種選擇,允許採用重估價值法。
資產減值
轉回。IAS允許在有減值跡象表明以前年度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不再存在或已減少的情況的下可以將資產減值損失轉回。而CAS則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年度不得轉回(其實對於存貨和某些金融資產單項准則裡面是說可以轉回的)。
商業減值。IAS規定在年度內任何時候均可進行,但要在每年的同一時間進行減值測試,而CAS規定,對於企業合並形成的商譽,至少應在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
股份支付
對於權益結算支付。CAS中沒有明確如何確定授予的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且IAS要求主體披露有助於財務報表使用者理解並確定本期內取得商品或者勞務的公允價值,授予的權益性工具的公允價值信息。
收入
IAS明確收入是按公允價值計量。CAS則是優先按協議或者合同的金額確定。
所得稅
IAS規定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的抵銷條件,即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可以抵銷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1):主體擁有抵銷已確認金額的法定行駛權,(2):主體打算以金額為基礎結算,或者同時變現該資產或償付該負債。從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的形成來看,這兩個條件在中國似乎難以同時滿足。
外幣折算
記賬本位幣的確認。IAS提出可選擇一種貨幣列報,如果列報的貨幣和記賬本位幣不同,則要將其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折算為列報貨幣。CAS要求使用人民幣。
通貨膨脹的處理。IAS規定將主體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折算為不同與記賬本位幣的報告貨幣時應當區分兩種情況,即列報貨幣是否也是處於通貨膨脹中的貨幣。筆者不太理解這種區分的意義,如果列報貨幣也是處於通貨膨脹中,那麼這種折算有什麼意義?
企業合並與合並報表
合並成本的范圍。對於審計費,評估費以及法律服務費用,IAS規定計入合並成本,而CAS要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過對於IAS的規定,這三個費用很多發生在履行產權交易手續之前,那麼這些費用如何計入資產呢?「預付賬款」么?
合並范圍。CAS明確規定通過僅通過合同達成的合並不能進入合並報表,但IAS確明確包含了這一點。
被購買方少數股東權益的確定。IAS規定可以使用公允價值計量,也可以按少數股東在可辨認金資產中佔有的份額來確認。
最為重要的區別,也可以說是整個准則體系最大的區別是對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的處理方法。IAS於2004年開始禁用權益結合法,也就是說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也採用購買法,而CAS要求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必須使用權益結合法,不能確認公允,損益和商譽。筆者覺得在中國,目前這種保守的處理是正確的。同一集團內部的合並本來就是關聯交易,價格很難公允。中國很多企業,無論是民營還是國資,上市之前的重組過程都相當復雜,如果允許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使用購買法,那很容易被集團公司用來操縱利潤。
租賃
融資租賃中承租人的會計處理。IAS是按租賃開始日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付款現值中的較低者等額地確認一項資產和負債,而CAS則處理的復雜一點,公允價值與最低付款額現值中較低者作為資產的入賬價值,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確認為一項負債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此處,對於融資費用,CAS是先將融資費用先在一項資產中掛著,然後按實際利率攤銷掉,而IAS則是在租賃付款時分別計入融資費用和減少貨幣資金。
經營租賃中出租人直接費用的會計處理。IAS規定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租賃資產的賬面金額中,CAS規定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石油天然氣開采
國際慣例對石油開采主要採用成果法和完全成本法。CAS規定沿用了成果法。對於井和相關設施的折耗的計算方法,國際慣例和實務多採用產量法,CAS允許在年限平均法和產量法中選擇一種。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會計差錯更正
IAS對因為會計政策變更而導致的調整金額要求進一步披露會計政策變更對於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的影響。
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在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列舉上,IAS多出了一條,「資產負債表日後確定的利潤分配或者紅利支付額,如果主體由於資產負債表日前事項的結果,有在資產負債表日作出這種支付的現時或者法定義務」。
財務報表列報
CAS只規定了一種所有者權益變動表,IAS可以在兩種之間作出選擇,權益變動表和除了股東的資本交易之外的權益變動表。
對於資產負債表,CAS多出了「應付職工薪酬」和「長期應付款」兩個科目。由於西方發達國家多為股份制公司,IAS對於股本的列報要求更為詳細,除了CAS要求列報的內容之外,還包括年初和年末發行在外的股本的調節,附於各類股本上的的各種權利,優惠和限制,我國《公司法》規定是同股同權,不允許有優先股的存在,所有沒有這么詳細的列報很正常。
IAS的利潤表的格式是費用性質法和功能法並存,對費用按功能劃分的主體要披露費用性質的信息,這說明IAS更傾向於性執法。CAS明確指出利潤表的格式為功能法。
現金流量表
IAS規定已收或者應付利息和股利產生的現金流量應單獨反映,可以分別計入經營,投資,籌資活動現金流量,但歸屬類別應在前後各期保持一致。CAS將收到的利息和股利計入投資活動現金流入,將分配股利和支付利息計入籌資活動現金流出。
對於所得稅,IAS對 於可以明確地認定為籌資和投資活動的所得稅涉及的現金不作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而CAS將所得稅相關現金流量全部作為經濟活動現金流出。
中期財報
對於中期財報的內容,IAS規定可以選擇完整報表也可以選擇簡明報表,CAS規定只能使用完整報表
信息披露方面,CAS比IAS多出三條,即「存在控制關系的關聯企業發生的變動的情況,關聯方之間發生交易的,應當披露關聯方關系的性質,交易的性質和交易要素」;「合並財務報表合並范圍發生的變化」;「其它重大交易與事項」。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對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的計算有所不同,IAS考慮的更為復雜,涉及企業合並發行的普通股,或可發行的股票,在轉換了強制性轉換工具後發行的普通股,或可贖回的發行在外的普通股。
稀釋每股收益。IAS包括了可轉換工具,嵌入期權,或可發行的股票,以普通股或者現金結算的合同。可見兩個每股收益IAS的分母計算都比CAS規定的復雜,這個發達國家形式多樣的股本是一致的。
借款費用
暫停資本資本化的標准,IAS未明確較長中斷期的時間判斷界限,而CAS明確規定這一期限為超過3個月。
其它准則,如金融工具,ZF補助,建造合同,收入,或有事項等在實務中無重大區別。
⑤ 國際會計准則和中國企業會計准則的區別
中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的區別:
目前,我國已經頒布實施的具體會計准則有項,而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IASC)從1973年成立至2000年3月完成使命,先後頒布了41項國際會計准則,截至目前為止,仍然有31項。通過具體的對比與觀察,我們發現,中國已經發布的各個具體准則與國際准則之間,都存在著普遍的、明顯的差異,不僅如此,即使是在總體上,我國的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之間就存在著明顯的差異。鑒於具體准則的對比分析篇幅較長,本文著重對總體差異進行如下分析。
1。會計准則的結構層次不同
我國會計准則結構由基本准則和具體准則構成,並將類似於概念框架的內容歸入了基本准則中,而國際會計准則卻不存在基本准則和具體准則之分。同時;國際會計准則概念框架《編制財務報表的框架》明確指出:「本框架不是一份國際會計准則,因此不對任何特定的計量和列報問題確立標准,本框架的任何內容均不支持特定的國際會計准則。」而我國卻將基本准則列入會計准則的范圍之內,不僅混淆了概念框架的作用和性質,而且削弱了概念框架對准則在制定過程中的指導作用。
2。會計准則的涵蓋范圍不同
我國會計准則的具體准則是從1997年才開始陸續出台的,由於起步較晚,且我國經濟正處於經濟轉型時期,改革風險和成本不易把握,致使會計准則難以出台。在上世紀90年代末我國就出台了三十多項具體准則的徵求意見稿,但到目前為止,正式出台的具體准則也只16個。即使從目前已出台的具體准則來看,其涉及范圍仍然較小,僅僅是一些較為常見的經濟業務,而且規定得不夠詳細,可操作性較差,對一些新問題未能涉及,例如投資性房地產、衍生金融工具等。而國際會計准則最早頒布於1973年,是在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41項會計准則涵蓋了幾乎所有的經濟業務,具有明顯的市場經濟特徵。
3。會計准則的側重對象不同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規范的重點在於利潤表,以收入、利潤的恰當合理的配比為先,屬於利潤表觀,而國際會計准則規范的重點則在於資產負債表,以資產、負債的准確計量為先,屬於資產負債表觀。以開辦費為例,我國會計准則規定開辦費應遞延至企業開始經營之時計入費用,發生時先計入待攤費用或長期待攤費用。因為關注利潤表,就會把根據配比原則將與未來期間收入相聯系的費用先作為資產類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但國際會計准則規定,開辦費發生時直接計入費用,因為它不能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又如,國際會計准則對會計政策變更的累計影響數的基準處理方法是調整期初留存收益,備選方法是記入當期凈損益;而我國准則則採用了國際會計准則規定的基準處理方法,即將累計影響數調整為期初留存收益。其理由是以前期間會計政策變更的影響數不應由當年承擔,因而不應包括在當年的凈利潤中。
4。會計准則的計量模式不同
財務會計的核心問題是計量問題,我國會計准則的核心計量屬性是歷史成本,絕大多數情況下禁止使用公允價值;而國際會計准則的核心計量屬性是公允價值,以增強會計信息的相關性。以固定資產的計量基礎為例,我國准則規定一般採用歷史成本,而國際會計准則規定採用公允價值或歷史成本。又如在非貨幣性交易中,我國會計准則規定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確定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不確認利得或損失;而國際會計准則規定以公允價值確定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確認利得或損失。
⑥ 新企業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依然存在哪些差異
一、我國會計准則國際趨同現狀
經濟越發展,會計越重要為了滿足我國經濟融入世界經濟體系的需求,促進我國企業進一步實施走出去戰略,同時也為了滿足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對會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經過不斷的努力,在總結我國會計實踐經驗和借鑒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基礎上,我國於20()6年2月丨5日正式發布f由丨項莪本准則、38項具體准則和應用指南構成的新企業會計准則體系。這樣,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並與國際財務報告會計准則相接軌的、覆蓋各類經濟業務的會計准則體系就建立起來了,這標志著我國的會計准則跨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繼新會計准則實施後,財政部先是在2009年9月2日發布了《中國企業會計准則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持續全面趨同路線圖(徵求意見稿)》,之後在20丨0年4月2日發布了路線圖,這是在總結我國多年會計改革經驗的薟礎上結合國內外最新形勢發展的需求.並為進一步深化會計改革,為持續、動態地消除我國准則與國際准則的差異提高我國參與制定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程度而做出的努力和重要部署。雖然新會計准則在某些方面與國際會計准則仍然存在差異,但這並不妨礙我國會計准則趨同的步伐,反而會促進我國為實現與國際會計准則的等效和G2U會議提出的「建立全球統一的高質最的會計准則」而不斷地做出努力。
二、我國新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的差異及其原因分析
俗話說,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要想進一步促進我國會計准則國際趨同的深化發展,早□實現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的等效,我們需要找出二者的差異並分析原因以便釆取有效的措施。
(一)差異分析
1.公允價值問題
我國新會計准則中公允價值的運用是一大亮點,雖然核心計i:屬性仍然是歷史成本,但為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准則強調對交易性金融資產和負債、投資性房地產、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所形成的資產與負債等一些交易或事項,在相關資產或負債存在活躍市場且其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鼠的情況下,允許採用公允價值計量,這一規定將利於提高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及時地反映市場價值變動信息.同時要遵循審慎原則D然而,國際會計准則比較傾向公允價值計量用以體現會計信息的相關性。總體上,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相比,對公允價值的適用范圍比較窄,而且限制條件很多,更為謹慎。例如,我國新會計准則規定對生物資產以歷史成本進行計堡,原因是處於不同生長階段的生物資產缺乏活躍的交易市場,難以取得公允價值.如果用公允價值計星?,可靠性就比較差;而國際會計准則規定對生物資產進行公允價值計1,並將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而且一旦採用公允價值計量,要繼續使用直至處罝該生物資產。
2.企業合並問題
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在企業合並方甌也存在很多差異,包括對企業合並范圍的確定、合並商譽等,其中差異最大的是合並范圍的界定。我國會計准則中的企業合並包括同一控制F企業的合並和非同一控制下企業的合並,前者採用權益結合法,後者採用購買法。國際會計准則的企業合並既有一個企業取得對另一個企業的控制權的情形.乂有企業取得對某項業務控制權的情形,釆用購買法,但不包括同一控制下企業的合並。我國實務中雖然出現『對某項業務進行合並的案例,但准則中並未對業務的合並做出規定。因為我國實際工作中出現的合並大多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所以准則對同一控制下企業的合做出了規定,如果准則沒有對其進行規定,將無法解決現實問題。然而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逐步發達,購買法將會成為企業合並的惟一方法。
(二)原因分析
1.政府制定模式原因
我國的會計准則一直是1±1財政部會計司負責的,這是標準的政府准則制定模式。首先,因為財政部會計司是一個政府的職能部門,而政府又是一個地道的會計信息使用者,這就與國際流行的民間模式盡最迴避信息使用者直接參與准則制定的做法大不相同,所以從形式上看,民間模式具杳一定的獨立性,而我國的政府模式獨立性就比較差。其次,政府准則制定機構-?般會受到政府預算的控制,在經費開支上會比民間模式受限的多,這在一定程度上就可能會使會計准則制定過程中實施的程序不夠充分、調查研究不夠深入,並難以吸收優秀的會計人才直接參與到准則的制定中來。最後,政府模式下准則制定機構奮較高的權威性,有權決定如何修改會計准則,有權決定哪些企業何時執行會計准則,因此在准則制定屮受到箕他利益集團干涉的影響較小。
2. 市場經濟基礎原因
國際會計准則制定和實施的重要因素是以市場經濟發展基礎還不雄厚,這是與我國的國情緊密相連。我國經濟發展雖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己成為世界經濟體中重要的一員,怛是與國際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資本市場比較薄弱,國際貿易發展還沒有達到成熟的階段,國際會計准則中的某些交易或事項並沒有在我國出現。總之,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相對比較低,市場經濟蓰礎不夠牢固,這也導致r我國新會計准則和國際會計准則之間有了一定的差異。
3. 會計人員素質原因
會計人員螫體水平不高,缺乏應有的職業判斷能力,是制約我國會計准則國際趨同的蜇要原因,尤其是近年來會計准則變化比較快,會計人員雖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r相應的職業教育,但是並沒能夠完全消化和吸收這些專業知識,可見教育力度不夠0如果會計人員在執業中用模糊的知識憑感覺做事,一味地照搬准則規定不進行思考,這就會不利於我國會計准則的發展完善,從而影響國際趨同目標的實現。
三、我國會計准則國際趨同的未來展望
盡管我國新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存在一定的差異,並且在趨同過程中可能會有各種阻力,徂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會計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二者的差異將越來越少。為此,我們需要做出努力。
(一)加強會計准則的國際溝通和交流
目前,我國作為世界經濟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員,我國新會計准則的國際趨同不只是單方面的向國際靠攏,還要積極推動國際會計准則在修汀完善的過程中充分考慮到發展中國家的實際需要,實現共同發展。所以,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一員,應當密切關注國際會計准則的發展,並且積極參與到(1際會計准則的制定中來,從而加強國際間的交流和合作,進一步提高我國在國際中的地位和影響力,為維護我國的經濟利益而努力。
(二)加強高素質會計隊伍的建設
我國會計准則的國際趨同不僅僅是規章條文的相同,更為重要的是會計人員能夠熟練掌握專業知識,並具備高水平的職業判斷能力,應用到會計實務中去。所以,我國需要加大會計教育力度,使得會計人員能夠及時的接收新知識、新理念以提高業務水平,成為高素質復合塑人才,以便應對經濟全球化和會計准則國際趨同背景下對人才的挑戰。
⑦ 會計求助::中國公司在國外的分公司遵循哪國會計准則和制度看什麼相關的會計書
應遵循當地的會計制度和准則,不過可以要求分公司按照中國會計制度和准則編制會計報表以便中國公司合並會計報表使用。
最終的算稅還是按照中國稅法規定的分國不分項原則按照中國的適用稅率(內資一般為33%)計算補稅,外國稅率高於此,在外國繳納的稅款可以在以後的5個年度內按照分國不分項原則進行抵扣,低於時,按照稅率差補稅。
至於看看書嗎,當然是看所在國的會計制度和准則,不過個人認為還是看國際會計准則就足夠了,一般國外都是按照這個來做會計記賬的,大同小異的,何況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一般會由分公司所在國的注冊會計師按照中國會計准則和制度為你編制會計報表的。即便沒有,中國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也應該替你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