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專項財政資金會計
⑴ 財政給企業的專項資金該怎麼做賬,什麼時候計入營業外收入,什麼時候計入專項應付款,什麼
你好!收到財政給企業的專項資金,即規定專門用途,做會計分錄:
1。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項目名稱
2。使用時:
借:專項應付款--項目名稱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3。未明確指明規定用途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財政補貼收入
⑵ 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的范圍是什麼,如何賬務處理
政府財務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費用。
1、資產是指政府會計主體過去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形成的,由政府會計主體控制的,預期能夠產生服務潛力或者帶來經濟利益流入的經濟資源。服務潛力是指政府會計主體利用資產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以履行政府職能的潛在能力。經濟利益流入表現為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流入,或者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流出的減少。
政府會計主體的資產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耗用或者可以變現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非流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長期投資、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資產、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資源資產等。
2、負債是指政府會計主體過去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資源流出政府會計主體的現時義務。現時義務是指政府會計主體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於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政府會計主體的負債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償還的負債,包括應付及預收款項、應付職工薪酬、應繳款項等。
非流動負債是指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包括長期應付款、應付政府債券和政府依法擔保形成的債務等。
3、凈資產是指政府會計主體資產扣除負債後的凈額。凈資產金額取決於資產和負債的計量。凈資產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4、收入是指報告期內導致政府會計主體凈資產增加的、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的流入。 收入的確認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與收入相關的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很可能流入政府會計主體;
(二)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流入會導致政府會計主體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
(三)流入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符合收入定義和收入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收入費用表。
5、費用是指報告期內導致政府會計主體凈資產減少的、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的流出。 費用的確認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與費用相關的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很可能流出政府會計主體;
(二)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流出會導致政府會計主體資產減少或者負債增加;
(三)流出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符合費用定義和費用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收入費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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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企業收到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如何做賬
企業收到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時:
借:銀行存款-**行
貸:專項應付款-----項目名稱
使用時:
借:專項應付款-----項目名稱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如果用於工程項目,先入「在建工程」,決算後再結轉入「專項應付款-----項目名稱」。年底如果項目全部完工後還有結余,就要轉入「資本公積」這個科目。
⑷ 企業收到的財政專項資金,怎麼做賬務處理
企業收到的財政專項資金,做賬方法,按2001年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准則要求,對財政專項資金的賬務處理及會計科目規范:
1、實際收到專項撥款: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2、撥款項目完成,形成各項資產的部分,按實際成本:
借:固定資產(或其它相關科目)
貸:有關科目
同時:
借:專項應付款
貸:資本公積----撥款轉入
3、未形成資產需核銷的部分,經批准
借:專項應付款
貸:有關科目
4、撥款結余上交:
借:專項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拓展資料:
一、做收益處理,依據是:
《企業財務通則》第二十條 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資金,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一)屬於國家直接投資、資本注入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增加國家資本或者國有資本公積。
(二)屬於投資補助的,增加資本公積或者實收資本。國家撥款時對權屬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全體投資者共同享有。
(三)屬於貸款貼息、專項經費補助的,作為企業收益處理。
(四)屬於政府轉貸、償還性資助的,作為企業負債管理。
(五)屬於彌補虧損、救助損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為企業收益處理。
二、作資本公積處理,依據是:
《企業會計制度》第四章第八十二條、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資產、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資本公積項目主要包括:(五)撥款轉入,是指企業收到國家撥入的專門用於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的撥款項目完成後,按規定轉入資本公積的部分。企業應按轉入金額入賬;
⑸ 高新技術企業入庫補貼怎麼做賬
高新技術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於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通常會計處理為:
1、國家投資,應當作為權益,計入並增加企業實收資本或股本,稅務處理同會計處理一致,也不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2、資金使用後要求返還的本金,會計處理應當作為負債,計入借款或其它應付款處理,稅務處理同會計處理一致,也不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3、企業取得的除上述兩種情況之外的其他財政資金,會計處理作為損益,原來規定計入補貼收入,新准則要求計入「遞延收益」或當期「營業外收入」具體處理可以參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
註:
《關於財政性資金 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對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企業所得稅納稅問題進行了規定。
關於財政性資金的規定如下:
(一)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於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二)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並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准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5)高新企業專項財政資金會計擴展閱讀:
中國社會主義財政資金由國家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兩個部分組成。國家預算資金是指列入國家預算進行收、支和管理的資金,它是財政資金的主體;預算外資金是指不列入國家預算,由各地區、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單獨管理、自收自支的資金,它是國家預算資金的重要補充。
財政資金的主要來源是國營企業以稅金和其他形式上繳國家的純收入,其次是集體經濟以及個體經濟以稅金形式交納的純收入。通過國家財政各環節集中起來的財政資金,有計劃地用於社會主義的經濟、文化、國防等建設事業和國家管理方面的經費開支,為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建設社會主義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提高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服務。
財政資金的特徵表現在:
①是政府及其所屬機構直接掌握支配的資金,其資金的使用是直接為行使和實現國家職能的需要。
②資金的徵集和撥付主要是採取無償分配,部分地採取國家信用的方式,即以國家為債務人或債權人形式徵集或發放。
③資金的運動都是以國家為主體,繳款者或接受撥款者都是直接與國家政權發生關系。財政資金體現了國家在社會產品分配中佔有的份額,以及在分配中與社會各集團及其成員之間的分配關系。
⑹ 專項資金支出時怎麼做會計分錄
1、企業收到相關的撥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 項目
2、專項研究項目需要購置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時: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借:專項應付款 —— 項目
貸:資本公積
(6)高新企業專項財政資金會計擴展閱讀:
專項應付款是接受國家撥入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款項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資產或增加其他負債償還的負債。專項應付款指接受國家撥入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撥款,如新產品試制費撥款、中間試驗費撥款和重要科學研究補助費撥款等科技三項撥款等。
為了核算各種專項資金的實際支出數,事業單位應該設置「專款支出」賬戶。該賬戶屬於支出類賬戶,借方登記單位指定的項目或用途實際開支的料、工等費用,貸方登記專款資金支出收回數。平時,借方余額反映專款支出的累計數。該賬戶應按專款的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⑺ 求問財政專項資金如何賬務處理
解答:
財政專項資金要區別對待:執行新會計准則的企業,按《企業會計准則-政府補貼》計入營業外收入;如果未執行新會計准則,則計入資本公積。稅法上,符合規定《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規定,有資金撥付文件,財政部門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企業專設賬本單獨核算,可以享受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政策。
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的部分,應計入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應稅收入總額。
⑻ 財政專項資金如何賬務處理
解答:財政專項資金要區別對待:執行新會計准則的企業,按《企業會計准則-政府補貼》計入營業外收入;如果未執行新會計准則,則計入資本公積。 稅法上,符合規定《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規定,有資金撥付文件,財政部門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企業專設賬本單獨核算,可以享受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政策。 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的部分,應計入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應稅收入總額。
⑼ 企業收到的財政專項資金怎麼做賬務處理
企業收到的財政專項資金,做賬方法,按2001年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准則要求,對財政專項資金的賬務處理及會計科目規范:
1、實際收到專項撥款: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2、撥款項目完成,形成各項資產的部分,按實際成本:
借:固定資產(或其它相關科目)
貸:有關科目
同時:
借:專項應付款
貸:資本公積----撥款轉入
3、未形成資產需核銷的部分,經批准
借:專項應付款
貸:有關科目
4、撥款結余上交:
借:專項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